码头堆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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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1概述11.1项目由来11.2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21.3项目特点41.4评价工作过程5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51.6分析判定相关情况51.7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82总则102.1编制依据102.2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132.3评价工作等级及重点222.4评价范围与环境敏感目标252.5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273项目工程分析343.1工程名称、性质、建设内容343.2项目工程概况343.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83.4运营期污染物排放汇总493.5生态影响因素分析503.6风险源项分析504区域环境概况564.1自然环境概况564.2环境质量现状594.3区域污染源调查755环境影响预测与

2、评价795.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95.2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795.3环境风险评价886污染防治措施技术论证936.1施工期环境防治措施936.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936.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956.4事故风险防范、减缓、应急措施966.5环保措施投资及“三同时”107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097.1社会经济效益分析1097.2环保设施投资估算1097.3环境投入效益分析110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118.1 工程组成及污染物排放清单1118.2 运行期环境监测与管理1138.3 环境监测计划1148.4 验收监测计划1149结论与建议1159.1结论1159.2建议1229.3评价总

3、结论122附 件(1)环评委托书; (2)环评服务合同;(3)关于准予易群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建设码头工程涉河施工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市水利局文件);(4)关于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码头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省市航道管理处文件);(5)河道工程占用证;(6)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7)声明; (8)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9)码头名单;(10)九华备用水源地取水口取消证明;(11)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租赁协议。331概述1.1项目由来黄沙和石子俗称砂石骨料,是混凝土组成材料中用量最多的重要原材料,广泛应用于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中,其刚性需求至今无其他产品可以替代。随着

4、如皋市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基础建设的快速推进,对砂石的需求量日益增大,内河航道沿线码头、堆场及混凝土搅拌站等设施也随之大量建设,其中相当数量设施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码头、堆场等设施大量存在的同时也带来了河道生态破坏的问题。2016年以来,省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局、市人民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相继下发内河涉水项目整治文件,就内河码头的综合管理、危化品码头的安全监管、未批先建码头的整治提出要求,要求各属地人民政府采取关停、拆除、搬迁、回收补偿、规范提升等方式,规范一批符合规划和政策、具备经营条件的港口码头,依法取缔严重影响生态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和防洪安全的非法码头。为进一步规范内河水运建设

5、经营市场,建立完善内河码头长效管理机制,如皋市制定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内河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的意见(皋政办发2017129号),分四阶段进行内河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目前已进行到第三阶段分类处置阶段,要求各属地人民政府根据摸排清单和全面核查的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符合纳规条件或经整改符合纳规条件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完善设施设备,达到污染控制、供水、防洪、航运安全等相关要求,补办行政审批手续,依法纳规;逾期没有提出补办申请或经审核不具备纳规条件的,列为非法港口码头,海事部门不予船舶停靠,并由相关部门责令港口自行拆除码头设施。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法定代表人鲍学文。企业投资30

6、0万元租赁如皋市长江镇薛窑社区三组如海运河西侧土地建设了码头堆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3032m2(吊机码头占地面积约1232m2,堆场占地面积约1800m2)。并占用如海运河西侧岸线292米(市航道管理处及水利局批准岸线总占用长度292米),其中154米已建设,余138米未建设。项目沿河已建2个600吨级的泊位,且设有一座5吨的吊机,项目年转运黄沙50000吨、石子50000吨。由于历史原因本项目并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项目已于2017年9月21日取得了市水利局准许临时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建设码头工程涉河施工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通水许可工【2017】7号),并且于2018年1月16日取得市航道管

7、理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通航航评【2018】1号),于2017年9月26日取得如皋市水务局河道工程占用证。根据如皋市内河沿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对已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类(一类)和符合港口规划并镇(区)同意规范提升类(二类)的内河涉水项目可以为其办理相关环保行政审批手续。本项目码头在如皋市内河沿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中,属于符合港口规划并镇(区)同意规范提升类(二类),因此本项目可补办环评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或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

8、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第1号令,2018年4月28日实施),本项目属于“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中“164、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单个泊位1000吨级及以上的内河港口且涉及环境敏感区,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环评工作组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1.2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1、抓住国家加快内河水运发展战略机遇,加快航

9、运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国务院在2011年1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对我国内河水运的发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对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政策和资金等多方面的保障措施。交通运输部于同年3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力争全国内河高等级航道达标里程比“十一五”末增加3000公里,港口吞吐能力增加13亿吨,船舶平均吨位从“十一五”末的450吨提高到800吨左右,同时单位运输成本较2010年降低10%。发展内河水运已经成为国家的项重要的战略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在2011年11月下发了

10、关于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省要全面建成东部达海、中部连江、省际互联、区域成网的“两纵四横”345公里高等级干线航道网,实现千吨级船舶通达全省所有的省辖市和85%以上的县(市)。沿江港口新增方吨级以上泊位150个,内河港口新增千吨级以上泊位300个全面建成等级高、功能强、结构优、环境美的现代化港口群,实现港口货物通过能力翻野。全面建成船舶标准化、经营集约化、管理智能化的现代内河航运业,内河水路货运量达到5亿吨以上。全面建成全方位覆盖、全天候运行、具备快速反应能力的现代化内河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 2011年国发2号文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利

11、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如皋滨临长江,水网密布,为充分发挥水运源优势,加快水运发展,如皋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意见,提出“构筑以三级航道为骨干,四、五、六级航道为补充的干支相通、内外相连、通江达海,与如皋现代化建设相适应,与综合运输体系相协调的水陆联运交通网络,到2020年全面建成连申线和通扬线等高等级干线航道网,形成优质高效、安全便捷、江海联通的现代化水运体系,实现千吨级船舶通江达海、联网畅通”。未来如皋内河航道网的完善和等级的提高,将大大改善沿河地区产业的发展环境,内河港口的运输需求也将快速增加,迫切需要同步规划建设、合理布局内河港

12、口作业区,从而充分发挥内河航运的综合效益。 2、腹地经济社会发展对港口的运输需求 如皋地处苏中地区,是承接苏南工业转型的重要前沿区域。近年来,如皋的产业基础更趋完备,经济板块特色鲜明,已由原来的传统农业、一般加工业为主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转变,初步形成了船舶修造、石油化工、汽车及零部件、软件及服务外包新型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在内的较为完整的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产业体系。未来在长三角一体化、沿海开发和沿江经济转型升级的驱动下,各种生产要素将向沿海地区汇集,制造、冶金、化工、能源等产业将是转移调整的主要产业。这些产业对原材料和产成品的运输需求十分旺盛,大进大出的特性使得其具有较强的依水性

13、,对如皋内河港口的发展都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现代企业的物流要求以及运输量的增加都迫切需要提高内河港口的运输效率和质量,大幅增加其吞吐能力,并且向规模化、专业化、节约化的方向发展。 当前,综合交通的发展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大力推进沿江、沿海开发,开展了包括沿江、沿海地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等一系列相关规划。如皋交通十分便捷,位于上海经济圈辐射范围内,作为沿江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公、铁、水、航空等多种交通方式将共同发展。内河港口作为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与其他运输方式齐头并进,从现状情况来看,其发展已经相对滞后于公路、铁路运输,因此,迫切需要加快建设内河港口,为如皋建立协调完善

14、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有力的保障。 3、港航共建,发挥航道通航能力的重要环节 2010年起,开工建设连申线焦港闸至海安段,按三级航道标准实施。同期对沿线23座桥梁实施改造,以满足航道通航净空要求。强化通扬运河、如泰运河穿城段、如城内外城河沿河两岸绿化景观带建设;完善海运直达、江海转运和内河中转联运三大运输体系,形成“五纵五横”的水网格局,五纵为连申线、提水引河、如海运河、通扬线、拉马河,五横为如泰运河、大寨河与大明河、司马港、跃进河与立新河、白毛港与南凌河。本码头项目位于如海运河西侧,可与航道整治工程做好协调,做到与航道建设同期进行,港口与航道建设良好对接,充分发挥航道的货运能力。1.3项目特

15、点1、本项目所在区域地理位置敏感,位于如皋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如海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内,主导生态功能为水源水质保护二级管控区。本项目不接收停靠船舶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码头区域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码头初期雨水收集后与后方堆场的径流雨水一起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作为码头面冲洗用水、堆场抑尘用水等,确保雨水不向如海运河排放,不会对水体造成明显污染,符合如海运河清水通道二级管控区管控要求。不利气象及水文条件情况下,码头溢油事故将对如海运河水源水质保护造成影响,码头已经配备了溢油处置应急物资,与应急水源地等多方建立联动方案。2、本项目的建设可充分发挥内河航运的优势与作用,提高如海运河岸线的使用效率,适应市

16、建筑业、新材料等行业发展的需求,对于缓解土地、能源和环境的压力和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均具有重要作用。3、本项目经营货种为黄沙、石子,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运营期散货起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此外还需关注船舶事故风险影响等。1.4评价工作过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及程序见图1.4-1。图1.4-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1、关注项目砂石装卸粉尘及堆场扬尘的产排情况及治理措施以及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2、关注项目初期雨水和后期雨水的排放问题。3、码头区域

17、环境风险及应急处置能力。1.6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与市内河港口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市内河港口总体规划(2015-2035),本项目位于如海运河长江镇G204下游段,204国道下游至薛窑大桥处,规划临港码头岸线1000m。本项目占用岸线292米,货种与市内河港口总体规划(2015-2030)相符。本项目占用如海运河西侧岸线约292米(市航道管理处及水利局批准岸线总占用长度292米),其中154米已建设,余138米未建设。项目沿河已建2个600吨级的泊位,且设有一座5吨的吊机,项目年转运黄沙50000吨、石子50000吨。本项目货种黄沙、石子全部外售,主要出售给如皋市久鑫水泥制品厂。到港船型设有

18、600t级内河船舶,符合规划要求。2、与市政府关于加强内河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的意见(皋政办2017129号)相符性分析为进一步规范内河水运建设经营市场,建立完善内河码头长效管理机制,如皋市制定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内河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的意见(皋政办发2017129号),要求各属地人民政府根据摸排清单和全面核查的情况,结合本地区实际,符合纳规条件或经整改符合纳规条件的,督促其限期整改,完善设施设备,达到污染控制、供水、防洪、航运安全等相关要求,补办行政审批手续,依法纳规;逾期没有提出补办申请或经审核不具备纳规条件的,列为非法港口码头,海事部门不予船舶停靠,并通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责令港口

19、码头企业自行拆除码头设施。本项目码头符合港口布局规划,企业响应如皋市政府政策,积极补办相关手续,做到依法归纳,项目符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内河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的意见(皋政办发2017129号)。3、与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对照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4、建立健全船舶污染事故应急体系”,本项目建成后将建立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建立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救援队伍,并设置应急器材。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本项目码头靠泊的运输船燃用轻质柴油,硫含量小于0.5%,对照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苏发201647号)要求,符合全省推进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小于5000mg/kg的柴油的要求。本项目为已建码头项目且运输物种为黄沙和石子,无危化品装卸作业,不属“严禁新增危化品码头”范畴,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要求。4、与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通榆河一级保护区为通榆河及其两侧各一公里、主要供水河道及其两侧各一公里区域。通榆河包括焦港河,主要供水河道如皋市境内有:如泰运河、如海运河。本项目距离如海运河0km、距离如泰运河29.2km,距离焦港河14.2km,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但建设项目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印染、电镀、炼油、铅

21、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也不属于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因此符合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5、与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相符性分析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钢铁、火电、建材等企业和港口码头、建设工地的物料堆放场所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地面硬化, 并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物料装卸可以密闭作业的应当密闭,避免作业起尘。大型煤场、物料堆放场所应当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物料堆放场所出口应当硬化地面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施工单位和物

22、料堆放场所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清扫和冲洗出口处道路,路面不得有明显可见泥土、物料印迹。本项目码头地面全部进行硬化处理,并设置了围挡、遮盖等降尘措施,物料由船舶到堆场之间的装卸设置了密闭的传送带,且设置车辆清洗设备。通过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符合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6、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如皋市长江镇薛窑社区三组,如海运河西侧,位于如皋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如海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内,主导生态功能为水源水质保护二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内未经许可禁止下列活动: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新建、扩

23、建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设施和项目,已建成的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码头堆场建成于2015年,目前已运行多年,根据如皋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内河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的意见(皋政办发2017129号)文件精神,此次统一补办环保手续。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码头堆场经整治后不向如海运河排放任何废水及雨水,不会对如海运河造成污染;所排放的废气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因此,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码头堆场项目符合如海运河清水通道二级管控区的管控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现状监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较好,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

24、运行期污染排放源强较小,且得到有效合理化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码头堆场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资源,区域供水管网、电网已经布设到位,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为码头工程,不是高能耗、高污染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的建设项目。因此,工程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中“三线一单”的约束要求。1.7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本项目为码头堆场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

25、决定(发改委令第21号)”、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以及省经信委和环保厅“关于修改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通政办发200714 号),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本项目属于港口规划并镇(区)同意规范提升类的二类码头名单内,具体见附件9),符合如皋市内河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中确认规范提升类码头。本项目位于如皋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如海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内,截止目前,已运行多年,运营期间无环境污染纠纷问题产生。项目运行期各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保护区产生明

26、显影响,因此,符合如海运河清水通道二级管控区的管控要求。本项目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三废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均有妥善处置途径。根据项目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果,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改变周边环境功能。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内。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人均支持或有条件支持项目建设,无人反对。在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制定完善的风险应急预案、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的前提下,建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码头堆场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2总则2.1编制依据2.1.1国家法规及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

27、.29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07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年7月1日实施;(8)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7.11.05实施;(9)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6.7.2实施;(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实施;(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5号),2015年12月15日经

28、第25次部务会议通过,2016年5月1日施行;(12)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3.6.1施行;(1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2011年第9号令),2011.3.27;(1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2013年第21号令),2013.2.16;(1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年7月;(1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17)加强长江船舶垃圾和沿岸固

29、体废物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交安监发1997738号文,1997.11.17;(18)关于进一步加强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办201038号,2010年3月;(19)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016.8.1实施;(20)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2013.9.10;(21)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2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2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4月2日颁布);(24)土壤污

30、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实施;(2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2月1日);(2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27)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1年1月8日修正版);(28)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8月1日起施行);(29)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4月1日起施行)(30)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31)港口码头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JT/T451-2009)(32)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33)

31、JTS 165-2013港口总体设计规范(2014年5月1日实施)。2.1.2地方法规与政策(1)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4年12月17日通过,2005年1月1日起施行;(2)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版);(3)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版);(4)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05.1.1实施;(5)省政府关于省地表水新增水功能区划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16106号;(6)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省环境保护厅,1998.6;(7)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91号,2013.6.9;(8)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

32、(苏政发2013113号),省人民政府,2013.8.30;(9)关于进一步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199889号;(10)省港口管理办法,2008年1月19日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2008年6月1日实施;(11)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092号,2009.1.6;(12)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2013.1.29;(13)关于修改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厅(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

33、,2013.3.15;(14)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号;(15)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16)省港口规划、计划和统计工作管理规定,省交通厅,苏交港200621号,2006年4月;(17)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6185号;(18)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正),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3月28日通过,2018年5月1日起施行;(19)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标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20)省政府关于印发省水污染防

34、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5175号);(21)省政府关于引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1号);(2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773号;(23)省政府关于印发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769号;(2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号);(25)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8122号);(26)省港口粉尘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7)市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改实施方案。2.1.3有关技术导则(1)建设项目环境

35、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环境保护部;(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生态环境部;(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环境保护部;(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环境保护部;(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环境保护部;(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 技术导则(HJ/T169-2004),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1.4项目文件(1)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内河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工作的意见(

36、皋政办发2017129号)。2.2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2.2.1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在本项目工程概况和环境概况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对各环境要素影响的初步分析,建立本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评价因子一览表,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详见表2.2-1。表2.2-1 主要环境要素影响识别矩阵影响受体影响因素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陆域环境水生生物渔业资源主要生态保护区域居民区特定保护区人群健康环境规划施工期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渣运行期废水排放-1LRDC-1LRDC-1LRDC-1LRDC-1LRDC废气排放-1LRDC-1LRDC-1LRDC-1LRD

37、C-1LRDC-1SRDC噪声排放-2LRDNC-2LRDNC固体废物-1LRDC-1LRDC-1LRDC事故风险-1SRDC-2SRDC-2SIRDC-2SIRDC-2SRDNC说明:“+”、“-”分别表示有利、不利影响;“L”、“S”分别表示长期、短期影响;“0”、“1”、“2”、“3”数值分别表示无影响、轻微影响、中等影响和重大影响;“R” 、“IR”分别表示可逆、不可逆影响;“D”、“ID”分别表示直接与间接影响;“C”、“NC”分别表示累积与非累积影响。表2.2-2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表项目污染因子生产期运输储存生活排放大气颗粒物-2L-1L0SO2-2L00NOX-2L00水废水量-

38、1L-1L-1LCOD-1L-1L-1LSS-1L-1L-1L氨氮-1L-1L-1L总氮-1L-1L-1L总磷-1L-1L-1L石油类-1L-1L-1L噪声噪声-1L00固废固废-1L0-1L说明:“+”、“-”分别表示有利、不利影响;“S”表示短期影响;“L”表示长期影响;“0”至“2”数值分别表示无影响、轻微影响、中等影响。2.2.2评价因子筛选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确定评价因子见表2.2-3。表2.2-3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表评价要素评价类型评价因子地表水污染源调查化学需氧量环境现状水温、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石油类、高锰酸盐指数环境影响-总量控制COD、氨氮、总磷环境风险石油

39、类大气污染源调查-环境现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环境影响TSP总量控制颗粒物地下水环境现状钠、pH值、挥发性酚类、铅、铬(六价)、铁、氰化物、砷、汞、氟化物、锰、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镍、亚硝酸盐、氨氮、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总硬度、镉声环境现状及影响连续等效声级Leq值底泥环境现状汞、镍、砷、镉、铬、铅、铜土壤环境现状汞、镍、砷、镉、铬、铅、铜2.2.3环境质量标准(1)大气环境根据评价范围内的大气功能区划,评价区为二类区,SO2、NO2、NOx、PM10、TSP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2-3。表2.2-

40、3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评价因子取值时间浓度限值单位标准来源二氧化硫年平均60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1501小时平均500二氧化氮年平均40g/m324小时平均801小时平均200氮氧化物年平均5024小时平均1001小时平均250PM10年平均7024小时平均150TSP年平均20024小时平均300臭氧且最大8小时平均1601小时平均200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4mg/m31小时平均10(2)地表水环境根据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如海运河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具体指标见表2.2-4。表2.2-4 地表

41、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序号评价因子浓度限值执行标准1pH值6-9GB3838-2002表1中的类标准限值2化学需氧量203氨氮1.04总磷0.25石油类0.056悬浮物30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3)声环境根据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厂区东侧如海运河属于内河航道,其两侧区域50米范围执行4a类标准,50米范围外执行2类标准,西南侧居民点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2-5。表2.2-5 声环境质量标准类别昼间(dB)夜间(dB)2类60504a类70551类

42、5545(4)地下水地下水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进行分级评价,具体见下表2.2-6。表2.2-6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项目类类类类V类pH6.58.55.56.5或8.599色(度)55152525总硬度(以CaCO3计)150300450650650溶解性总固体300500100020002000硫酸盐50150250350350氯化物50150250350350铁(Fe)0.10.20.32.02.0锰(Mn)0.050.050.101.51.5铜(Cu)0.010.051.001.51.5锌(Zn)0.050.51.005.05.0铝(Al)0.010.050.200.50.5挥发性酚类(以苯酚计)0.0010.0010.0020.0l0.0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不得检出0.10.30.30.3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1.02.03.01010氨氮0.020.100.501.501.50硫化物0.0050.010.020.100.10钠100150200400400总大肠菌群(MPN/100mL)3.03.03.0100100菌落总数(CFU/mL)10010010010001000亚硝酸盐(以N计)0.010.101.04.84.8硝酸盐(以N计)2.05.020.0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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