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医疗纠纷防范法制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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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医医疗纠纷防范法制讲座,刘鑫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中医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主要论题,中医医疗纠纷的特点 中医医疗纠纷防范 加强医患沟通 中医医疗纠纷防范 加强医疗告知 中医医疗纠纷防范 加强病历的规范书写 证据保全 病历及可疑医疗物品封存,中医医疗纠纷特点,中医医疗纠纷特点,单纯由中医药引起的纠纷少,引进的其他诊断、治疗方法引起纠纷多 山东曾经统计150起,只有8起。 不顾条件限制,盲目与综合性医院攀比上技术、上设备,中医医疗纠纷特点,合作、科室出租引起的纠纷多 违规开展对外合作,将科室、门诊部承包给个人甚至是江湖游医;医务人员见利忘义,私自从事诊疗活动,甚至动员患者到没有安全保障

2、的个体诊所进行手术,中医医疗纠纷特点,误诊误治 医务人员责任感不强,疏忽大意,马虎从事,造成误诊误治,中医医疗纠纷特点,中西医技术规范差别引起的纠纷也比较多 西药处方权问题 中医与西医诊疗技术差别,如中医骨伤科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中医不一定有利,加强医患沟通,加强沟通构筑医患互信医疗模式,当前医疗纠纷发生的主要原因 医患之间缺乏信任(见图) 强化医疗告知,增进医患沟通,构筑医患互信的新型医疗模式,有助于化解医疗纠纷 一个临床医师与患者家属的故事 一个外科专家亲自为患者换药的案例,加强医疗告知,医疗告知缺陷引发的诉讼,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成为新的诉讼形式 肾脏移植缺手术同意书的案例 尸体解剖前知情

3、同意手续有缺陷的案例 缺手术记录文件的案例 体检不尽告知义务的案例,医疗告知实施,告知的范围 全程告知 门诊大厅公示文件 接诊说明 出院、转院病情介绍文件 用药告知(普通、特殊) 药物治疗的告知 药物使用中存在的严重并发症 多种药物选择的权利,医疗告知实施,告知的范围(续) 一般检查与特殊检查告知 通病检查手段的局限性不注意告知 实验性诊疗 费用 治疗超出押金,尤其是治疗前景难以预测的患者 高贵药品、高贵检查 公费、医保范围之外的自费药,医疗告知实施,告知的方式 公示、口头、书面 口头告知注意事项 缺陷:难以获得证据,诉讼中被动 必要时口头告知可转变成书面告知 必要时对口头告知予以书面固定 门

4、诊病历记载 住院病历中的病程记录、护理记录予以记载,加强病历的规范书写,病历书写质量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影响,鉴定的实质 鉴定专家对病历资料的主观分析,所以,从某种程度说,鉴定结论是临床医务人员自己做出的,你的病历书写情况将决定鉴定结论对你是否有利。,病历规范书写的基本要求,按照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格式来书写病历 按照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要求书写病历 病历书写人员的要求 特定文件制作时间的要求 修改方式方法的要求,病历的证据价值,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物证 病历属于书证 规定第77条第1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病历是医护人员依医疗职务行为形成的特殊

5、文件 病历真伪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够可以反驳的相反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2)书证原件及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病历及可疑医疗物品封存,医学文书和可疑医疗物品的保全,条例第16条、第17条的规定 法条本身的缺陷 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三方参与,但并不排除医患双方自行封存 卫生行政部门参与 两个中立的见证人 制作封存笔录(非常重要) 用书面文件的形式对封存病历的过程予以记录,封存病历记录书写注意事项,封存病历程序启动的条件 严格依据条例第16条的规定 封存笔录书写注意事项 约定封存的期限,1年为限 逾期患方不到场

6、视为放弃共同启封的权利 来不及补记抢救记录的说明 有关文件未经上级医师审阅的说明 在场人签字,封存可疑医疗物品记录书写注意事项,主要是注意告知被封存物检测时限,逾期不检测,将失去检测的价值。因此,医患双方努力寻找检测机构,尤其是基层,更是如此。 现场尽快封存,封存袋及封存方法,尸体解剖重要性的告知与记录,尸体解剖关系到患者死亡的真正原因,对于鉴定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过失医疗行为与患者死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至关重要。 对于死因有争议而又没有做尸体解剖的案件,谁在没有实施尸体解剖上负有责任就面临鉴定结论(裁判)对其不利。 医疗机构因为对尸体解剖具有天然的知识上的优势,因此,如果医疗机构在患

7、者死亡后没有告知家属尸体解剖相关问题,法院往往认定由医疗机构担责。,尸体解剖重要性的告知与记录,患者在医院死亡,已经提出死因质疑的,医疗机构应当告知家属进行尸体解剖。 告知的内容包括: 法律相关规定:尸体解剖决定权、尸体解剖时限 尸体解剖的重要性 不进行尸体解剖可能面临的后果 将相关内容予以记录,患方拒绝签字的处理,由医务人员如实记录,并由2名以上医务人员签字 医院自己记录没有患方签字的病历内容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条: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够可以反驳的相反证据,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2)书证原件及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尸体解剖重要性的告知与记录,患者死亡时,家属并未与医院发生纠纷,也未提出死因质疑,但事后提出医疗纠纷。 患者在医院外死亡的。,其他证据的的提取与保全,患者闹事的证据 患者打砸医院、殴打医护人员的证据 对于受伤的医护人员在本院就医的,要及时进行法医鉴定 重大事件现场保护 注意利用第三方的证明作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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