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万吨合金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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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1概述41.1项目由来41.2评价工作程序41.3项目可行性分析61.4主要环境问题91.5评价结论102总论112.1编制依据112.2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142.3评价标准152.4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192.5评价重点212.6环境保护目标213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233.1现有厂房调查233.2项目概况243.3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283.4主要生产设备293.5产品介绍及技术指标303.6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源分布313.7本项目物料平衡343.8项目污染物产生情况41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94.1自然环境概况494.2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554.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

2、价594.4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624.5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664.6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评价684.7人群健康调查694.8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715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73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735.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73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1076.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076.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096.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126.4噪声治理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156.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1166.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118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287.1环保费用估算1287.2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287.3项

3、目的经济、环境与社会效益1297.4结论1318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1328.1环境管理1328.2环境监测1338.3污染物排放清单1358.4规范化排污口1368.5总量控制1378.6“三同时”验收清单1399结论1409.1项目概况1409.2项目区域环境现状评价结论1409.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419.4环境保护防治措施结论1429.5公众参与调查结论1439.6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1449.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结论1449.8综合结论144附图: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 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三 敏感目标分布及评价范围附图四 监测点位图附图五 黄金埠电力特色基地土地利用规划

4、图附图六 黄金埠电力特色基地污水工程规划图附件:附件一 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二 发改委前期工作函;附件三 执行标准确认函附件四 环境监测报告附件五 黄金埠电力特色基地规划环评批复附件六 总量确认文件;附件七 公参回访表附件八 血铅检查报告附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231 概述1.1 项目由来铅合金由于具有密度大、熔点低、耐腐蚀和防护放射性能好等特点,应用领域广阔,其他金属无法替代。铅合金广泛应用于电解锌、电解铜和蓄电池等行业,作为湿法冶金工艺中的应用阳极,具有硬度高、力学性能好、铸造性能优、使用寿命长、生产工艺简单等优点。2008年,县招商引资,吸引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在江西省工业园区

5、黄金埠店电力特色基地(现已更名为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园)投资建设铅精炼生产项目,厂房等基础设施已经完成,部分设备已经安装并调试生产。同年,由于该项目含粗铅冶炼,不符合园区定位,被当地环保部门关停。2016年,金属制造有限公司重新定位并调整建设方案,投资7640.06万元,利用现有已建部分厂房和设备进行改造,采用电解铅、还原铅等为原料,建设年产5万吨合金铅生产项目,形成年产2万吨铅锑合金、2万吨铅钙合金、1万吨铅锑硒锡合金的生产规模。该项目属于合金制造,不含粗铅冶炼工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有关环境

6、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的建设应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受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了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合金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成立了环评项目组,在现场踏勘和研读有关资料、文件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编制了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合金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县环境保护局、德兴市环境监测站和上饶市环境保护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帮助和指导,在此一并致谢!1.2 评价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制定阶段,分析论证和预

7、测评价阶段,详细编制流程见图1.2-1。图1.2-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1.3 项目可行性分析1.3.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根据2013年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2016年国家发改委第36号令修正),本项目采用电解铅、还原铅等为原料生产铅合金,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干发改函字【2016】2号文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1.3.2 选址可行性分析1、区位优势项目选址于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厂址交通条件便利,基础设施较完善。2、环境敏感程度项目选址不属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附近地

8、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分布情况,项目纳污水体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控制。下游最近集中饮用水源取水口为杨埠财源自来水厂取水口(取水规模3000m3/d),位于黄金埠污水处理厂排水口下游15km。评价范围内无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价值的水体保护区。厂址周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划要求,企业生产对周围环境及安全影响较小,周边环境也能满足企业卫生防护和安全生产条件。3、与58号文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拟选厂址位于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园,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对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环保局关于加强高能耗

9、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58号)附件江西省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条件,本项目为铅合金制造项目,不是新建铅、锌冶炼项目,也不是新建、改造、扩建再生铅项目,不属于江西省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条件中的高能耗高排放项目,不受五河干流1km等要求的限制。4、与周边企业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园,项目周围为精业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江西宏飞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铜业集团()锻铸有限公司、江西余越科技有限公司等与本项目相近的企业,企业周边100m无食品、医药、电子等环境敏感企业分布,本项目与周边企业产业性质接近、交叉污染小。因此本项目与周边企业相容。1.3.3 与园区规划

10、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占地为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黄金埠工业园片区不宜引入水污染型、环境风险较大、行业不相容的产业项目。”本项目的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和少量初期雨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入黄金埠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属于水污染型项目;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较小;黄金埠工业园区片区以有色金属(不含冶炼)、能源建材、机械、电子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为重点。本项目属于有色金属行业,且不属于冶炼,符合园区规划定位,与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工业园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的要求。又对照工业园区黄金埠

11、电力特色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2005-2020年)的总体布局规划图(见附图),本项目位于基地的五金园。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要求。1.3.4 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于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园,该园区基础设施较完善(园区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项目所在地环境敏感程度一般。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1.3.5 与区域环境功能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信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从预测结果来看,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地表水体、环境空气、声环境等的功能要求。本项目污水经

12、预处理后纳入黄金埠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信江,其下游最近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为排污口下游15km的县杨埠财源自来水厂取水口,符合饮用水源保护的有关规定;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较好处理处置,主要建筑物车间地面采取防渗等措施,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不利影响。项目与区域的环境功能规划相符。1.3.6 与重金属保护规划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西省环保厅关于加强涉及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赣环评字【2011】164号),“进一步加强对涉重项目环评管理,全面完成“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任务。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是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五类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是依据重金属产业集中程度和区域环境质

13、量状况划定,重点行业是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业等行业。通过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加强竣工环保验收、强化日常环境监管,提高涉重项目环保门槛,从源头上遏制涉重项目引发污染事件的态势。至2015年,省内国家级重点区域防控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15%,省级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5%,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非重点区域的新建、改建、扩建涉重项目必须遵循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区域平衡”的原则,且应有明确具体的污染物排放量来源。”对照上述规定

14、,可知:1、本项目所在区域为非重点区域;2、本项目有组织外排铅烟来源于区域削减,区域内不新增;因此,本项目与重金属保护规划相符。1.3.7 与行业规范条件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铅蓄电池行业,但本项目所生产的合金铅应用于铅蓄电池行业。参照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工信部公告2015第85号),分析本项目与行业规范条件的相符性,见下表1.3-1。表1.3-1 本项目与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相符性项目规范条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结论企业布局新建、改扩建项目应在依法批准设立的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内建设,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园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位于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园, 为省级工业园。符合产业发展规

15、划、园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符合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应实现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禁止新建、改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所有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有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位于非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重金属总量由上饶市环保局确定,来源明确 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三条规定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文化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因重金属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区域,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改扩建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稳定达标,不涉及规定的环

16、境敏感区符合工艺与装备熔铅、铸板及铅零件工序应设在封闭的车间内,熔铅锅、铸板机中产生烟尘的部位,应保持在局部负压环境下生产,并与废气处理设施连接。熔铅锅应保持封闭,并采用自动温控措施,加料口不加料时应处于关闭状态。禁止使用开放式熔铅锅和手工铸板、手工铸铅零件、手工铸铅焊条等落后工艺。所有重力浇铸板栅工艺,均应实现集中供铅(指采用一台熔铅炉为两台以上铸板机供铅)。本项目熔铅锅保持在局部负压,并与废气处理设施连接;保持封闭,并采用自动温控措施,加料口不加料时处于关闭状态。未使用开放式熔铅锅和手工铸板、手工铸铅零件、手工铸铅焊条等落后工艺;采用集中供铅。符合由表1.3-1对照分析可知,本项目在企业布

17、局、工艺装备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均与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相符。1.4 主要环境问题1.4.1 施工期环境影响本项目位于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利用已建成的厂房进行改造和设备安装,本项目无需进行基础开挖等土建工程,施工期主要是生产车间机械设备的搬运、安装以及现场清理。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污染物是搬运各类机械设备及安装产生的噪声及内部装修产生的少量废气、固废。项目施工环节主要是噪声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值在6595dB(A)之间,建议施工时间在8:0012:00,14:0020:00,其余时间禁止施工。项目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场所,由于时间较为短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1.4.2 营运期环境影

18、响1、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为合金铅生产,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1)废气:主要为合金配制过程产生的含铅废气;生物质颗粒燃烧产生的烟气;(2)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3)噪声:主要为项目新增生产设备等产生的设备噪声。(4)固废:主要为项目产生的生物质燃烧废渣、含铅废渣、废包装材料及员工生活垃圾等。2、采取的措施(1)废气:本项目熔铅锅的重金属烟尘和生物质颗粒燃烧烟气经废气收集系统收集后统一经2套废气净化装置(高效布袋除尘器+KE-10型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分别经2条15m高排气筒排放。KE-10型废气净化装置采用一级旋风除尘、二级填料过滤、三

19、级条缝接触净化、四级特殊旋流分离,五级焦炭吸附的工艺。废气净化装置对铅及其化合物等颗粒物的净化效率达99.9%以上、对二氧化硫的净化效率达80%以上。(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初期雨水和车间工人淋浴与洗衣废水经化学沉淀法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纳入黄金埠污水处理厂处置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尾水排入信江。(3)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做好生产设备的减震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对周围的噪声影响不大,企业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4

20、)固废:可利用的一般固废通过外销或供应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1.5 评价结论本项目的厂址选择符合当地环保规划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在产业政策;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靠,可有效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完善各种治理措施,可大大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具有正面效应,建设单位完善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因此,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建议后,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在可控制范围内,项目生产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2 总论2.1 编制依据2.1.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

21、15年1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修订,2016年9月1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2016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修订,1997年3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0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并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4月14日

22、修订并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并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并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正,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2日修订并施行);(1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年8月29日通过,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1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6月21日通过,2017年10月1日施行);(15)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16)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

23、0539号);(17)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18)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19)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20)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2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年2月16日修订,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22)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23)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24)国务院关于加强

24、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2.1.2 部门规章(1)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1999107号);(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发2001 19号);(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4)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288号);(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7)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2015年第35号);(8)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0113号);(9)危险

25、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公布,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2016年3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6号令修正);(11)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1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13)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公告2015年第5号);(14)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15)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

26、1298号);(16)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17)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59号);(18)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56号);(19)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85号)。2.1.3 地方法规(1)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9月17日修订)(2)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2008年11月28日修订,2009年1月1日起施行);(3)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办法(2006年5月30日通过,2006年8月1

27、日施行);(4)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2001年12月22日通过并施行);(5)关于印发江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赣水资源字200719号);(6)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6号)(2012年3月29日通过,2012年5月1日起施行)。(6)关于进一步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赣环督字2007189 号)。(7)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江西省发改委2006年11月23日发布);(8)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858号);(9)关于加强涉及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赣

28、环评字2011164号);(10)关于加强涉及防护距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赣环评字2011274号)2.1.4 导则、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2.1.5 项目文件、规划文件(1)县黄金埠电

29、力特色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2005-2020);(2)江西奉新工业园区(冯田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工业园区扩区调区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4)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工业园区扩区调区位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赣环评函2015130号);(5)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合金铅生产项目项目建议书;(6)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金属制造有限公司;(6)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文件。2.2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2.2.1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根据本项目的排污特征和环境要求,环境影响因素作如下筛选。表2.2-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工程阶段影响工序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营运期员工生活生产设备注

30、: 轻微影响 有影响2.2.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根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确定本次环境影响的评价因子详见下表。表2.2-2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一览表环境要素评价因子现状评价预测评价大气环境SO2、NO2、TSP、PM10、Pb、As、SbSO2、NO2、PM10、Pb、As、Sb、烟气黑度地表水环境pH、DO、COD、BOD5、SS、氨氮、Pb、As定性分析地下水环境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硬度、Pb、As定性分析土壤环境pH、As、Pb-声环境LAeqLAeq生态环境-水土流失等固体废物-生产废物风险评价-危险原料贮运2.3 评价标准2.3.1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位

31、于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内,区域环境功能区划情况如下:(1)水环境功能区划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江西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赣府字200735号文,本项目纳污河段属于信江保留区(余江县坪上鲁家余江交界处县洲畈上信江东西大河分叉口),划为景观娱乐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划为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类水质标准。见附图。项目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的类水质标准。 (2)环境空气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划为一般工业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属二类区。(3)声环境功能区划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

32、2014),项目位于工业园,属声环境质量3类区。2.3.2 环境质量标准根据上述功能区划以及县环保局出具的金属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合金铅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确定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的相关标准。环境空气: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划为二类区,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铅及其化合物日平均值、砷化物日均值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地表水:项目纳污河段信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类水质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地下水环境:项目所

33、在地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的类水质标准。土壤环境:项目所在地周边的土地类型主要为一般农田(水田),属于类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总锑参照执行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A级标准限值。以上标准相见表2.3-1。表2.3-1 环境质量标准一览表项 目标准号及名称类 别污染物名称及浓度限值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名称平均时间标准值SO2年平均60g/m324小时平均150g/m31小时平均500g/m3NO2年平均40g/m324小时平均80g/m31小时平均20

34、0g/m3PM10年平均70g/m324小时平均150g/m3TSP年平均200g/m324小时平均300g/m3Pb年平均0.5g/m3季平均1g/m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铅及其无机化合物(换算成Pb)日平均0.0007mg/m3砷化物日平均0.003mg/m3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pH69COD20mg/LBOD54mg/LDO5mg/LNH3-N1.0 mg/LSS80 mg/LPb0.05 mg/LAs0.05 mg/L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pH6.58.5高锰酸盐指数3.0mg

35、/L总硬度450mg/L氨氮0.2mg/LPb0.05mg/LAs0.05mg/L土壤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pH6.5Pb250mg/kgAs30mg/kg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2007)A 级Sb12mg/kg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等效A声级昼间:65dB(A)夜间:55dB(A)备注:SS参照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水作标准。2.3.3 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初期雨水和车间工人淋浴与洗衣废水应收集预处理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

36、010)表2 间接排放标准(其中铅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类水质标准)后纳入黄金埠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放信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黄金埠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信江。相关排放标准见下表2.3-2。表2.3-2 排放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废水标准污染物名称标准限值车间工人淋浴与洗衣废水、初期雨水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间接排放标准pH69CODCr200SS70氨氮2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

37、838-2002)类水质标准铅0.05生活污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pH69COD500SS400BOD5300氨氮-2、废气排放标准项目废气参照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其修改单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氮氧化物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见表2.3-3。表2.3-3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序号污染物适用范围限值mg/m3排气筒高度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执行标准1颗粒物所有80/污染物净化设施排放口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5

38、排放限值2二氧化硫所有400/3铅及其化合物熔炼8/4砷化物0.009/参照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砷化物日均值的三倍5氮氧化物硝酸使用和其他24015/2.620/4.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任何1小时平均浓度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其修改单表6规定的限值,见表2.3-4。表2.3-4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单位:mg/m3序号污染物项目限值1二氧化硫0.52总悬浮颗粒物1.03铅及其化合物0.0064汞及其化合物0.00033、噪声排放标准(1)营运期

39、本项目四至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具体限值详见表2.3-5。表2.3-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LAeq(dB)时段边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365554、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相关规定。2.4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2.4.1 环境空气1、评价等级

4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2-2008)中有关规定,通过计算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限值10%时所对应得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Pi=(Ci/C0i)100%其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C0i选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计算。TSP和PM10无1h平均浓度限值,故采用日均浓度

41、的3倍进行计算。评价工作等级按表1.6-1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按上式计算,如污染物i大于1,取P值中最大者(Pmax),和其对应的D10%。表1.6-1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依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根据计算结果,各污染物最大占标率为无组织的铅及其化合物,占标率22.24%,大于10%,小于80%,故确定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表1.6-2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排放方式污染物排放速率kg/h最大落地点浓度g/m3D10%占标率评价等级有组织铅及其化合物0.000690.00881600

42、.42三级砷化物0.00013680.00174700.02三级*颗粒物0.00150.01916500三级二氧化硫0.334.21634800.84三级氮氧化物0.324.0885802.04三级无组织铅及其化合物0.001370.467022.24二级砷化物0.000270.09203701.02三级2、环境空气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关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规定,评价范围以项目排气筒为中心,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2.4.2 地表水环境1、评价等级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车间工人淋

43、浴与洗衣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2 间接排放标准(其中铅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类水质标准)后,经园区管网纳入黄金埠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信江,信江为大河,本项目外排废水水质简单、水量少,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规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2、评价范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自排污口上游500m至排污口下游3000m,总共3500m长的范围。2.4.3 地下水环境1、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的划分依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根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对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A,本项目属于合金制造,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划分为报告书类;项目所在区域为县工业园,所在区域无集中式饮用水源等与地下水相关的保护区或准保护区,地下水的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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