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同志们: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结合近期自学和集中学习,今天以专题党课的形式分享下学习成果和感想一、党纪学习教育要从“正己”入手,不断增强思想自觉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具体做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对于深刻认识把握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
2、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具有重大意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做到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具有重大意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对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进学校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立德树人等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力引领和保障建设行业标杆、区域领先、国内一流、全球知名的特色高水平大学具有重大意义。二、党
3、纪学习教育要从“正纪”下手,准确把握目标任务明确党纪学习教育从2024年4月开始、7月结束,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知对党纪学习教育作了全面部署。在学习教育内容上要精准。明确,这次党纪学习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是新修订的条例。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重点聚焦到条例上,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熟练掌握“六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做到学懂弄通、知行合一。需要着重强调的是,学习内容要防止虚化发散,大家在组织指导过程中,要引导各级党组织突出学习重点,不要随意扩大学习范围。在学习教育方式上要精实。要督促抓好“学习研讨”,坚持
4、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各二级党组织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学习研讨条例,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学习;基层党组织书记讲一次纪律党课。要督促抓好“警示教育”,注重用好现有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学习和警示教育,全面查找违纪风险点。要督促抓好”解读培训”,以Zy媒体解读文章为准,我们就是组织好及时转载刊发Zy媒体条例解读文章,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在主体班次中安排条例辅导课程或教学内容;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要督促抓好“检视提高二推动各基层党组织
5、和广大党员、干部检视本单位在纪律教育、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不足,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三要在组织领导上精细。全校党纪学习教育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抓好统筹协调,组织部会同纪委机关等部门成立工作组,承担具体工作。工作组要按照中央、省委部署和学校党委要求,快速响应、吃透要求、抓紧行动、务求实效。各二级党组织要负总责,加强对本单位党纪学习教育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人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
6、指导,对党支部组织的活动进行把关,防止出现偏差。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党组织书记和纪检委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三、党纪学习教育要从“正绩”着手,高质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党纪学习教育“开始”更要“开势”。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最终目的是能够指导工作实践,让大家清清白白做人、扎扎实实做事,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与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I、巡视整改等工作统筹安排,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党风政风、干部作风、师德师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贯通起来,推进党的纪律教育常态长效,力戒形式主义,在注重实效、提高质量上下足功夫。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
7、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结合起来,同完成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越来,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以及广大师生模范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师德师风、学风学纪,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走好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提供坚强政治保证。2024年支部书记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学习讲稿恪守“六大纪律”筑牢思想根基作为广大党员普遍遵守的一种行为规则,党的纪律始终与党的事业相伴相随,并随着党的事业发展而发展、变化,完善、规范。2015年10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将党的纪律整合为“六大纪律”,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六大纪律”写入党章。2023年12月对条例的修订沿用“六大纪律”提
8、法,并做了充实完善。“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条例的重要部分,也是我们要重点学习把握、逐条对照检查的内容。条例从第六章到第十一章,从第49条到154条,总共106条,具体规定了所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形。我们应深刻认识到,这106条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和约束,也是帮助和保护。党纪是党员干部最坚强的后盾。(一)政治纪律在“六大纪律”中排在首位,说明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对其他纪律具有统领性。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行动和政治言论两个方面所必须遵循的规则。所以,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把“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
9、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作为第一条。就是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论是言和行,都是不被允许、严厉禁止的,如果违反了,就会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严重一点,就会被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再严重的,就直接被开除党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条例对遵守政治纪律的规定体现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近年来,个别党员干部甚至高级领导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能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追根溯源,根本上是政治信仰出了问题,因此
10、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为必然要求。比如,第66条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有的直接针对的就是党员领导干部。第56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的处分。第57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而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还要从重
11、或者加重处分。(二)组织纪律着眼于党员和党组织之间的关系,规范的是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和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一个人一旦入了党,就要有强烈的组织意识和组织观念,就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在古田会议决议中,毛泽东在组织问题部分特意强调党的纪律,指出,“党的纪律之一是少数服从多数“。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四个服从”的要求,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1945年,党的七大将“四个服从”写入党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对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作出深刻阐述,强调组织纪律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组织制度;明确组织纪律
12、界限,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强调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新时代我们党在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了组织保证。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虽然只有17条,但多条规定还作了补充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解,因而文字量并不少。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作为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征程上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确保实现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好、运用好这一制度。条例把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处分的第一条,规定了四种行为要给予处分,一是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
13、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二是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三是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四是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之中,为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分别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了规定,为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体现了“自律”的要求。如果说准则规定的内容是倡导的,是该做的,那么条例对廉洁纪律的规定就是禁止的,是不能做的。党员干部从政,不仅自身要干净,还要管好身边的人。条例在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
14、的处分中,列举的身边人主要有: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其他特定关系人。党员干部在学习条例的时候,对”等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要有一个全面的理解。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前三条,即第94条、第95条、第96条,都是与身边人有关的条款,包括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这些行为都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此外,第104条、第106条、第107条、第109条
15、等也都直接和身边人有关。党员干部遵守廉洁纪律,要把握好什么东西不能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务,不能收;也要把握好什么东西不能送:对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务,不能送;还要把握好什么东西不能借:对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借也不行。(四)党的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群众纪律体现党的性质宗旨,遵守群众纪律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必然要求。检验一个党员
16、干部是不是脱离了群众、忘记了初心,很重要一点就是看他能不能做到严守群众纪律。条例“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条款不多,但分量很重,这个分量既体现在条文中,更应该放在党员干部的心上。群众利益无小事,在群众利益面前,党员干部个人的利益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以任何名义,都不能侵害群众的利益、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都不能欺压群众、剥削群众、侵犯群众。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保护和维护群众的利益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辽沈战役期间,锦州乡间的苹果已经熟了,行军路过的解放军战士虽然饥渴难耐,却一个都没有摘。毛主席说:“不吃是很高尚的,而吃了是很卑鄙的,因为这是人民的苹果。”2022年初秋
17、习近平总书记赴辽宁考察,第一站就来到辽沈战役纪念馆。面对这段历史,习近平总书记意味深长地说:“这样的苹果我们现在也不能吃新时代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我们该做的工作有很多,而不该做、不能做的就是条例第九章纳入的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有哪些呢?概括起来讲,一是加重群众负担、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二是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的行为;三是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事项中优亲厚友的行为;四是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行为;五是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六是遇到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行为;七是侵犯群众知情权
18、行为等。(五)工作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确保我们党的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开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六大纪律”是一个整体,是一个科学的纪律体系,各部分之间不是截然分开、各自独立的。就工作纪律而言,和政治纪律有紧密的联系,我们要正确把握各项纪律之间的联系与区别。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中,专列了“纪律”一章,其中规定,各地党组织“不得自定政策”,凡关系全国之重大政治问题,各地党组织不得违背中央立场“单独发表意见”这项规定表明,从违反工作纪律到违反政治纪律,仅有一步之遥。政治工作是第一位的工作,政治纪律是首要纪律,也是总的纪律,从一定意义上讲,党员干部违反工作纪律
19、等其他纪律,都是违反了政治纪律。条例第十章从130条到149条共20条,具体指出了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概括起来有5个方面:一是工作失职行为。比如,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不敢斗争、不愿担当,新官不理旧账等。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比如,热衷于舆论造势,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检查考核中搞层层加码等。三是违规干预插手行为。比如,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违规干预地方机构设置等。四是泄露组织秘密行为。比如,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
20、保密的内容,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泄露试题、考场舞弊等。五是违规出国(境)和国(境)外违纪行为。比如,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等。(六)对党员日常活动和社会交往进行规范而制定的行为规则,就是党的生活纪律。与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等相比,生活纪律所规范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私人性和隐秘性,党员干部在生活上的违纪违规行为一旦发生,极易在新媒体条件下被放大,产生非常恶劣的影响。所以,划定生活纪律红线是非常必要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纪律的重要论述十分丰富,具有极强的针对性。他强调,全党同志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清清
21、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到克己奉公、以俭修身,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关系自己的家庭,而且关系党风政风,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防止“枕边风”成为贪腐的导火索,防止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仅从条文看,条例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有5条,是“六大纪律”中最少的,但党员干部绝不能忽视。综合起来看,内容主要涉及四个向度,一是生活情趣,二是两性关系,三是家风家教,四是公序良俗。生活纪律不是小节,失节就是大事。面对诱惑,党员干部要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就要不断加强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不断增
22、强定力,涵养正气。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守住权力关,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感,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对权力保持一颗敬畏之心,是每一位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就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前一句话指明了权力的根本来源和基础,后一句话指明了权力的根本性质和归宿,有力地回答了“怎样看待权力,怎样使用权力”这个权力观最基本的问题。回溯党史,那些焦裕禄、孔繁森、谷文昌、廖俊波等保持清正廉洁的优秀领导干部,无不是树立正确权力观的模范,他们虽然岗位不同,但都受到了群众的持久称颂,就是因为他们守住了
23、权力关,彰显了共产党员的赤子之心、为民情怀。权力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党员领导干部的立场原则和党性观念。现实中,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缺乏正确权力观,有的掌权自鸣得意、忘乎所以,“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在肆意妄为的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有的精神空虚、贪图享乐,信奉金钱至上、名利至上、享乐至上,把权力视为谋取私利的筹码。有的急功近利,在仕途升迁上渴望走捷径,把权力当成风光和享受,热衷于权力变现、大搞权力寻租模糊了公与私的界限,忘却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权谋私、为所欲为,最终落了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拥有着“共产党员”领导干部”“企业员工”以及“社会公民”等多
24、重身份,更应该正确认识权力,用权应知责、为民、律己,正确行使权力,让权力始终为干部员工谋幸福。用权当知责。领导干部的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肩负的责任也越大,越要增强责任意识。当前,中泰集团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期、攻坚期,前进道路上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异常复杂严峻,各级领导干部要有“用权当如履薄冰,不慎乃殃”的敬畏意识,牢记“为官避事平生耻”的古训,充分用好权力的“杠杆”,切实端正用权的态度,把做官当做事,把用权当履责,依托本职岗位的“支点”,有力地“撬动”事业发展,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仰不愧党、俯不愧民、内不愧心。用权应为民。作为国有企业的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不论位置多高、
25、权力多大,都要记得权力来自于组织、员工和社会的信任和支持。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放下架子,去掉“官”气,明确权为民赋、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的遒理,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倾听员工呼声,把握员工期盼,回应员工诉求,用好手中的权力及时为员工排忧解难,把“员工需要”作为用权的根本方向,把“员工满意”作为检验用权成效的唯一标尺,在办实事中体现价值,赢得威望,广泛凝聚干部员工奋进新征程的磅礴力量。用权常律己。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但法纪限定了权力的边界。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国有企业抓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规矩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
26、用法,以正确的权力观把好思想和行为的“总开关”和“总闸门”,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党的工作纪律,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自觉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想问题、作决策、干事情,坚决做到按规矩原则用人,按法规程序办事,时时刻刻地接受干部员工的监督,始终做到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用权。如何认识和看待权力、如何正确行使权力,是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答好的考题。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才能树牢权力观、守好权力关,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以自身过硬的言行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环境,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根本动力和坚强组织保证。某民
27、政局领导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稿同志们:根据会议安排,我结合自己近期所学、所思、所悟,给大家上一堂党课,重点围绕三个方面,与各位进行交流。一、学知是前提,要在深学细悟上“下苦功”,做到知纪正心“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此次党纪学习教育要求重点学习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的十八大后进行的第三次修订,条例坚持靶向施治,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就是要让铁纪“长牙”、发威,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大家如果不学习、不知晓、不掌握这些党纪党规,就会成为“纪盲”甚至一不小心违反纪律。因此,我们必须把学习党纪融
28、入日常、抓在经常,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学细悟、融会贯通,入脑入心、见言见行。一方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条例作为“案头卷”“枕边书”,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同时借助X州纪委监委印制的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学习手册辅助学习资料,进一步求索理解,确保知其表、明其里,清除思想杂草、洗涤灵魂角落,正心明道,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另一方面要对标对表学习上“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紧扣党的“六项纪律”要求,充分运用“线上十线下”平台,主动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政治生活中勤学,在“学习强国”“干部在线”等线上平台中乐学,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
29、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让自己成为“知纪正心”的“明白人”。二、明纪是关键,要在检视约束上“下真功”,做到明纪正身公生明,廉生威。党纪学习教育也要讲求学懂、弄通、做实。学纪知纪是内化于心的基础,接下来就是要明纪,形成方向明确、是非明辨、公私分明的办事准则。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规矩,将其作为心中的“紧籁咒”,时刻提醒自己要明纪律、不逾矩,从而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做到问心无愧。明白违反纪律的严重后果,从而不断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方面要在检视上动真格。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常修课”,时时以现实典型案例为“活教材”为“镜鉴”,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明纪、以案示警“
30、举一反三,吸取反面典型“无知无畏”的惨痛教训I,常敲“警醒钟”,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绷紧廉洁自律之弦。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这就是要对那些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责任心缺失的干部以警醒。大家要认真检视履职尽责情况,及时自我纠偏,杜绝“慵懒无为”、橹起袖子不干活的现象。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鼓足干劲、主动作为,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要在约束上下真功。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弄清楚“规矩是什么“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
31、一日三省吾身”,坚守“慎初、慎行、慎微、慎独、慎终”的处事原则,不碰“红线”、不踩“界线”、不越“底线”,自念紧籁咒、自筑篱笆墙。在自我规范、自我约束上下“真功夫”,让自己成为“明纪正身”的“规矩人”。三、遵守是底线,要在严守纪律上“下严功”,做到守纪正行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党纪学习不仅在于“知”,更在于“行”。学纪、知纪、明纪,最终的目的是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能够严严实实、本本分分地守纪。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以严且硬的纪律,守牢清正廉洁防线。第一、要树立规则意识,始终遵循规则。规则是社会得以维持的必要条件,而所有规则中,约束力最强的就是法纪。在工作中讲规
32、则,就是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有规定的做到严格执行,无规定的做到不擅自增设流程,切实按照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守纪律讲规矩、讲政治是首要原则,是干事创业的前提。民政与民生息息相关、与民心紧密相连,各项政策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服务对象的生活。作为民政党员干部,要借助本次党纪学习教育契机,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民政政策的自觉性,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第二,要树立敬畏意识,始终遵纪守法。心有戒尺知高低,心存敬畏不妄为。党员干部必须坚定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自觉把权力置于制度的笼子之中,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
33、畏之心。任何时候都要眼中有纪、心中有法、脚下有线。要时常“念咒紧箍”,勤惮“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把守纪律、讲规矩浸润在骨子里、融化在血液中,使其成为一种思维习惯和行动自觉,在事业和人生的道路上行稳致远。第三,树立服从意识,始终顾全大局。服从是一种品质,体现一个人的素质与修养。对于党员干部,服从组织是最基本的要求,切不可自以为是、自行其是。特别是在面对集体决策时,要坚持做到以大局为重,切不可为一己私利而违背集体决策、违反组织决定。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强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躬行“一枝一叶总关情”为民之姿,以巧解群众难题的“温度”,拓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效度”。“把
34、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发出的号召。此次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全局党员干部要主动争坐党纪学习教育课堂的“最前排”,深入学习贯彻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党纪学习教育】党支部书记党课讲稿同志们:今天受邀为大家讲课,我非常欣慰,但也倍感压力。欣慰的是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压力在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重道远,单位还存在一些阻碍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问题。“自我
35、革命”是引领我们党找到“窑洞之间”的“第二个答案”。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新形势新任务,如何加强自我革命,如何将自我革命的力量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值得我们思考。下面,我将从三个方面和大家进行交流。一、强化“学”,以学促做,涵养理论素养。同志们,纪律古今有之,古有“商鞅变法、割发代首、挥泪斩马谡”等;今有“中央八项规定J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相关规章制度都体现了一个原理,执法严明、纪律严明,规章制定不可撼动。党纪学习教育已经开展了一段事件,我相信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大家对党纪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和理解,广大党员干部要持续加强对党纪的学习,切实将党纪律落实到工作和生活中,学以致用,将党纪作为干事创业
36、的“护身符”和推动发展的“加速器”最大限度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善于作为、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精神,答好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满意答卷。学习的另一个层次在于“悟”,必须学悟结合,学中带思考、思考中带着学习,通过对党纪学习教育的“学和悟”不断推动党的建设、事业发展、工作创新稳步向前,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既要通过学习党纪党规做到“知纪”;也要通过学习党纪党规做到“用纪”,使其成为党员干部的“护身符”成为党员干部的“利剑”。二、强化“做”,以做促学,凝聚实干动力。党纪学习教育要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干劲和对实践检
37、验真理的作风,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提升,以实干促进党纪学习教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这就需要将党纪学习教育落实到指导实践中、推动工作上,从而驱动发展。在实践中坚决杜绝“坐而论道、纸上谈兵的思维,要始终聚焦到实干中,不断凝聚动力、不断淬炼广大党员干部运用党纪党规的能力。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好不好,落脚点在于党员干部群众工作干得怎样,是否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是否提升。工作中制定“民生清单”“责任清单”按照清单一件一件抓落实、销号式整改,做好回访、总结经验。切实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担在肩上,在实干中不断塑造党员干部优良作风、良好形象,通过党纪学习教
38、育,全力打造一支群众信赖、群众满意、群众支持的党员干部队伍。三、强化“行”,以行促学,凝聚担当作为。守纪是党员干部的基本操守。我们要坚守纪律底线,做到清正廉洁,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力量。(一)坚守纪律底线,做到不越红线纪律底线是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红线。我们要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底线,做到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要时刻警醒自己,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坚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确保自己的行为始终在党纪国法的框架内运行。(二)保持清正廉洁,做到公私分明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的基本品质。我们要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做到公私分明、廉洁奉公。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公开权力运行过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勇于作为守纪不是消极不作为,而是要在遵守纪律的前提下积极作为。我们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勇于作为、敢于担当。要紧紧围绕党和人民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职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要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敢于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以实际行动诠释守纪与担当的辩证统一。党员干部要时刻做到“面对困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充分发挥“关键时刻,顶得住;危难关头,豁得出来”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真正做到以学促做、以做促学、以行促学,凝聚起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