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车辆购置税车船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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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购置税,基本原理,概念 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基本原理,特点 1、征税范围单一 2、征税环节单一 3、税率单一 4、征收方法单一 5、征税具有特定目的 6、价外征收,税负不具有转嫁性,基本原理,作用 1、有利合理筹集建设资金 2、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 3、有利于调节收入差距 4、有利于配合打击走私和维护国家权益,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所有的单位 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购置,购买使用,进口使用,受赠使用,自产自用,获奖使用,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征税对象和范围,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

2、象,为列举的车辆不纳税。 征税范围由国务院确定,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和计税依据,(一)税率:10% (二)计税依据,购买自用: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口自用: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率和计税依据,其他自用: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购买自用 (二)进口自用 (三)其他自用 (四)特殊情形下自用的,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车船税,1986.10.12006.12.31:车船使用税 2007.1.1:两税合并(车船使用税和车船排照使用税)为车船税,基本原理,车船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3、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应缴纳的一种税 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征税范围,征收范围:是依法应当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 1、车辆: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 机动车辆:指依靠燃油、电力等能源作为动力 非机动车辆:指依靠人力、畜力运行的车辆 2、船舶: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机动船舶包:指依靠燃油、电力等能源作为动力 客货轮船、气垫船 非机动船舶:指依靠人力或者其他力量运行的船舶 驳船、木船、帆船、舢板及各种人力驾驶船。,税目和税率,定额税率,即对征税的车船规定单位固定税额。 确定税额的原则:非机动车船的税负轻于机动车船;人力车的

4、税负轻于畜力车;小吨位船舶的税负轻于大船舶。,(一)载客汽车 1、大型:载客人数大于等于20人;480660 2、中型:载客人数在920人;420660 3、小型:载客人数在9人一下;360660 4、微型:发动机汽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60480,发动机排气量以如下凭证相应项目所在数额为准: (1)车辆登记证书 (2)车辆行驶证书 (3)车辆出厂合格证书 (4)车辆进口证书,(二)三轮汽车 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三轮车或者三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 (三)低速货车 是指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为低速货车或者四轮农用运输车的机动车 (四)专项作业车(每年税额16-120元) 是指装置用

5、专用设备或器具,用于专向作业的的机动车。,(五)船舶 1、净吨位小于或者等于200吨的,每吨3元 2、净吨位2012000吨的,每吨4元 3、净吨位200110000吨的,每吨5元 4、净吨位1001吨及以上的,每吨6元,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 1、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时,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本年度车船税的完税凭证或者减税证明。不能提供完税凭证或者减税证明的,应当在购买保险时按照当地的车船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车船税 2、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2马力折合净吨位1吨计算征收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3、核定载客人数、自重、净吨位、马力等计税标准,以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

6、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相应项目所载数额为准。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上述计税标准以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相应项目所载数额为准;不能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车船自身状况并参照同类车船核定。,应纳税额的计算,4、车辆自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按照0.5吨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船舶净吨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不予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1吨以下的小型车船,一律按照1吨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按月计算 应纳税额年应纳

7、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应纳税额的计算,三、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和滞纳金的计算 1、对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辆 对于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机动车临时上道行驶、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一年而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辆,保单中“当年应缴”项目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应缴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应缴纳的月份数12,应纳税额的计算,2、已向税务机关缴税的车辆或税务机关已经减免税的车辆 减税车辆应纳税额减税前应纳税额(1减税幅度),应纳税额的计算,(二)欠缴车船税的车辆补缴税款的计算 1、对于2007年1月1日前购置的车辆或者曾经缴纳过车船税的车辆,保险单“往年补缴”项目的计算公式 往年补缴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本次缴

8、税年度前次缴税年度1),应纳税额的计算,其中,对于207年1月1日以前购置的车辆,纳税人从未缴纳车船税的,前次缴税的年度设定为2006年 2、对于2007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车辆、纳税人从购置时起一直未缴纳车船税的 往年补缴购置当年欠缴的税款购置年度后欠缴税款 购置当年欠缴的税款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应缴纳的月份数12 购置年度后欠缴税款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本次缴税年度前次缴税年度1),应纳税月份:车辆登记日期的当月至年度终了的月份数;未登记的为购置日期当月起至该年度终了的月份数,应纳税额的计算,(三)滞纳金的计算 对于纳税人应在购买“交强险”截至日期以后购买“交强险”的,或者以前年度没有缴纳车船

9、税的,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税款的同时,还应代收代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 每一年度欠税应加收的滞纳金欠税金额滞纳天数0.5,税收优惠,一、法定的免税车船 1、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2、拖拉机; 3、捕捞、养殖渔船; 4、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 5、警用车船; 6、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 7、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给予定期减税、免税。,税收优惠,二、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船(都删掉了) 1、残疾人专用车辆

10、 2、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车辆如果能够明确划分清楚是完全自用的,免税 3、对非盈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车船 注意: (1)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合并办公,所用车辆能划分者,分别免税和征税。否则 (2)新购置的车辆如果暂时不用,即未享受市政建设利益,可以不申报纳税。,征收管理,一、纳税期限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登记证书记载日期的当月。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到车船管理部门办理应税车船登记手续的,以车船购置发票所载开具时间的当月作为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对未办理车船登记手续且无法提供车船购置发票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期限:按年征收,征收管理,二、纳税地点: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人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点,征收管理,三、纳税申报 1、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缴纳车船税的,使用人应当代为缴纳车船税 2、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 3、纳税人对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税款有异议的,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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