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主观(责任)构成要件.ppt

上传人:本田雅阁 文档编号:3470586 上传时间:2019-08-31 格式:PPT 页数:28 大小:107.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7.主观(责任)构成要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7.主观(责任)构成要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7.主观(责任)构成要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7.主观(责任)构成要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7.主观(责任)构成要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7.主观(责任)构成要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7.主观(责任)构成要件.ppt(2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七章,主观(责任)构成要件,第一节 主观构成要件与有责性,第一款 主观构成要件概述 第二款 有责性概述 第三款 主观构成要件与有责性的关系,第一款 主观构成要件概述,主观构成要件的概念(重点) 刑法规定 表明行为非难可能性 必备的 主观构成要件的机能(非重点) 区分罪与非罪 区分此罪与彼罪,第二款 有责性概述,有责性的概念(需要掌握) 主观责任 个人责任 有责性的本质(疑难,不要求掌握) 行为责任论、性格责任论、人格责任论 心理责任论、规范责任论 有责性的基础(疑难,不要求掌握) 决定性 非决定性 相对意志自由,第三款 主观构成要件与有责性关系,德日理论 行为构成要件说 违法类型说 违法有责

2、类型说 本书立场 (可称为:同一说) (本节内容可略,不要求掌握),第二节 主观构成要件符合性,第一款 主观构成要件要素 第二款 故意 第三款 过失 第四款 目的与动机,第一款 主观构成要件要素,主观构成要件要素概述 故意、过失 目的、动机 年龄 责任能力 违法性认识、期待可能性 主观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判断 主观的、内部的 积极判断,而非消极判断(与违法性判断不同),第二款 故意,故意的概念(P211) 故意的要素 认识因素:明知与错误 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 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 违法性阻却事实的认识错误 意志因素:希望或放任 故意的种类和认定,故意种类概述,确定的故意、不确定的故意(未必的、概括的

3、、择一的) 预谋故意、突发故意 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直接故意 认识因素:明知 “会” 意志因素:希望 间接故意 认识因素:明知 “可能” 意志因素:放任 区别(从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上归纳) 认定,故意的认识内容,一般内容(实质违法性) 自己行为的内容与社会意义 行为会发生危害结果 特定事实(如犯罪所得)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淫秽、公文) 无违法阻却事由 不需认识的客观超过要素,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疑难),(甲与乙的错误) 对象错误 打击错误 因果关系错误,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疑难),(人与狗的错误) 抽象符合说 法定符合说 案例讨论(不必过于深入),违法性阻却事由的认识错

4、误,是事实错误,阻却故意 (注意具体案例分析),第三款 过失,过失概念(P231) 过失犯的构造 结果预见义务 结果回避义务 过失的种类 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 过失犯的认定(略,不要求掌握) 信赖原则、危险分配法理,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 预见可能性判断:主观说为主,客观说为辅 预见内容:构成要件结果 没有预见 以致发生危害结果 与意外事件的区别(P240),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 轻信能够避免(须反映“不希望”之意志) 以致发生危害结果 与间接故意的区别(P241) 与不可抗力的区别(P242),第四款 目的与动机,主观超过要素概述 目的 动机 图示: 动机行为目的结果,第三节

5、 有责性阻却事由,第一款 有责性阻却事由 第二款 责任能力 第三款 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 第四款 期待可能性,第一款 有责性阻却事由,概念:排除符合客观构成要件的行为的有责性的事由。 根据 (不知)无辩控能力 (不愿)无违法性认识可能性 (不能)无期待可能性,第二款 责任能力,责任能力的概念 责任能力的判断 醉酒人的责任能力与原因自由行为 责任能力的程度 责任能力与法定年龄,责任能力的概念,责任能力的含义 辩认能力 控制能力 责任能力的地位 是责任的要素之一 责任能力的性质 犯罪能力(意思能力) 刑罚适应能力 ,责任能力的判断,判断标准 生物学标准精神障碍 心理学标准辩控能力 注意:间歇性精神病

6、人,醉酒人的责任能力与原因自由行为,醉酒人的刑事责任 生理性醉酒:要负刑事责任 病理性醉酒:属于精神病 原因自由行为 具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人,故意或过失使自己一时陷入丧失或部分丧失责任能力的状态,并在该状态下实施符合客观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责任能力的程度,因精神病而使责任能力减弱(可从、减轻处罚) 因生理缺陷而使责任能力减弱:聋哑、盲人(可从、减、免处罚),责任能力与法定年龄,16岁:完全负责任 14-18: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疑难),概念: 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这里的违法性认识,是形式违法性的认识。 地位 故意的成立,不要求违法性认识 特殊情况下,因不知法而不能认识行为的社会意义与危害结果时,不成立故意 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是有责性阻却事由,期待可能性,概念 有可能期待行为人不实施违法行为而实施其他适法行为。 判断标准 行为人标准说较为可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