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控经贸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 试行)为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岗位素质教育,激发学生学习积 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学、学生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 学制: 3 年。第二条 学分设置:1、学生修习三年学分总数为5000分,每学期学生修习学分为1000分,顶岗实 习1年学分为 1000分。2、每学期学生修习学分 1000 分包括学业水平学分和道德水平学分,学业水平学 分为 600 分,道德水平学分 400 分。3、学业水平学分中,修习过程学分为 300 分,学生每周可获得 15学分;学业成 绩学分为 300分,该项学分主要由各任课教师确定。4、道德水平学分每学期
2、为 400 分,学生每周可获得 20 学分(每天 4 个学分),5、每学期均按照 20 周,每周按照 30 课时计算。第三条 修习过程学分6、修习过程学分为 300分;每学期按照 20周,每周按照 5天,每天按照 6课时 计算,学生每修习 1 个有效课时可得到 0.5 个学分,每周可获取 15 学分。7、 各任课教师依据学生上课情况给予学生学分,修习过程学分=学生有效上课课 时X0.5。每学科修习过程学分分值=课程表安排周课时数 X20X0.5。8、考勤。学生迟到、早退每次扣 0.5 个学分,旷课 1 节扣 2个学分。9、课堂纪律。学生上课玩手机、睡觉等违纪行为,按照无效课时处理,另每次扣 除
3、 1 分。10、作业。学生每少交 1 次作业,扣除 1 个学分。11 、学生课上顶撞老师、无理取闹酌情扣除 50-200 学分。12、学生学期累计缺课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或作业缺交三分之一者,课 堂纪律极差、学习态度不端正,且屡教不改者,修习过程可学分为零分。第四条 学业成绩学分13、 学业成绩学分为300分,各科学业成绩学分按照每个课时 0.5分原则确定 本学科学业成绩学分分值。每学科学业成绩学分分值=课程表安排周课时数X20X0.5。 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各占一半。14、学生学业成绩学分=该科目学分分值X学生考试成绩/100,该项学分主要由各 任课教师确定15、期末考试成绩 60 分为
4、及格,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给予学分,下学期初 要补考。16、补考不及格者按照挂科处理,所有挂科科目均在第四学期(顶岗实习前)再 补考一次。17、 所有补考及格科目不论补考成绩多高,一律记为最低学分(60分所对应 学分),补考再不及格者不发给毕业证书。18、补考学生在学生学分管理登记卡中记录不及格次数及补考实得成绩,并注明” 补考”字样。第五条 道德水平学分19、每学期道德水平学分为 400 学分,学生每周可得到 20 学分,每天可获得 4 个 学分。20、军训、入学教育等德育教育活动均按照开展课时、考试成绩等参照第三条、 第四条计算学分,作为道德水平学分,该项学分主要由班主任老师确定。21
5、有违规违纪行为学生,按照以下规定扣减学分。22、空手动手打人,情节轻微者,扣 30 分。23、 手持器械打人或两人以上打一人,情节轻微者扣60 分。24、策划参与聚众斗殴者,情节轻微扣 200 分。25、打架至伤、残及严重破坏教学秩序等情况,如造成较为严重后果,道德水 平学分记为 0 分。26、 辱骂教师、威胁教师,情节轻微者,每次扣50 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酌情 扣 50-300 分。辱骂同学者,每次扣 20 分。27、吸烟者,每次扣 10 分;喝酒者,每次扣 30 分。 聚众吸烟、喝酒造成严重后 果酌情扣30-300分。28、偷窃他人财物者,价值100元以内者扣20分,数额较大,影响较
6、大酌情扣 20-200 分。29、凡敲诈、勒索情节轻微,数额 20 元以内,扣 100分,数额较大者,酌情扣 100-400 分。30、凡故意破坏学校教学、实训设备设施,按原价加倍赔偿,情节轻微,造成损 失在 50 元以内者,扣 30 分, 50元以上者酌情扣 30-400 分。31、学生进校不穿校服、不佩戴胸卡每次分别扣10分,每天扣 20分32、长发,染发,烫发、奇装异服、佩戴饰物、浓妆艳抹等有其中情形之一者, 每次扣 20分,每天扣 20 分。33、穿拖鞋,赤脚进校门每次扣 10分,每天扣 20 分。34、课上被教师点名批评一次扣 1 分,不服从教师管教一次扣 10 分。35、考试作弊行
7、为每次扣 5 分。36、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情节轻微者扣10 分,情节严重、影响极坏,酌情扣10-100分。37、住宿生夜不归宿者每次扣 100 分。 未经宿管员同意留宿他人,每人次扣 50 分。38、 实训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扣20 分,产生不良者,视情节扣 20-300 分。39、 实习生校外实习不服从学校安排与管理,私自跳离原实习单位扣100分。40、 实习生不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而被实习单位清退每次扣100分。情节严 重,影响学校声誉者扣 100-400分。41 、不上两操者每次扣 1 分,迟到者扣 0.5 分,打闹违纪者酌情扣 1-5 分。42、随地吐痰,乱扔纸
8、屑杂物每次扣 1 分。并责令恢复原状43、在墙上乱涂乱画或踩脚印者扣 1 分。并责令恢复原状。44、无故不参加班级集体活动扣 1分,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扣 5分;不遵守纪 律者视情节严重酌情扣 1-10 分。45、值日生卫生打扫不到位扣 2分,安排值日不干者扣 5分。46、宿舍内不叠被子者扣 5 分,私自拉扯电线、用电者扣 100 分,私藏刀具等危 险品酌情扣10-50分,指使别同学购物者每次扣 20分。47、升国旗迟到者扣 1 分,不参加升旗仪式者扣 2 分。48、 在教学楼和宿舍内大声喧哗、向外扔杂物者酌情扣5-20 分。49、 男女生交往过密,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0-400 分。50、不按时
9、返校、离校者酌情扣 5-50 分。51、 其他一切不良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扣1-5分。第六条 获奖奖励学分标准52、获奖奖励学分标准校级学分县级学分市级学分省级学分国家级学分一等奖10一等奖15一等奖30一等奖50一等奖80二等奖5二等奖10二等奖20二等奖40二等奖70三等奖3三等奖5:三等奖10三等奖30:三等奖6053、参加学校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次加 2分。54、 积极参加班级、学校各种有益活动根据具体情况每次加1-10分。55、 揭发、检举不良行为者依据具体情况加 1-10分。56、 捡到他人财物上交专业部或政教处者,依据具体情况加220分。57、期末考试总成绩排名前20涉,按照最高50分,每降低1个名次降低5分 原则得到相应学分。58、 主动承担专业部安排任务完成较好者酌情加5-10分。59、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如及时制止学生重大违纪、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等)一 次加2-50分。第七条毕业60、有正式学籍学生,每学期修习学分达到 800分,道德水平学分达到300分, 学生修习总学分达到4000分。才有资格获得毕业证书。第八条结业61、未获得教学计划所规定毕业总学分者。62、同一门课程重修两次仍不及格者。63、操行学分低于25分者。64、顶岗实习学分低于30分者。65、其它依学籍管理条例不能发放毕业证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