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工考核办法为加强临时工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奖优罚差,调 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临时工工作健康、高 效、规范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和腾委发 20111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临时 工考核办法(试行) 。一、临时工指我镇从事短期性、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和 事务性的镇行政、 事业编制外聘用人员。 临时工必须遵守以下规 定。(一)遵从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 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准时完成,不得拖延、积压。对交办的临时工 作能够认真负责按时完成。(二)听从安排,服从指挥, 服从管理,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严格遵守工作
2、程序和工作流程,按照办事、办文规则 执行。(四)爱护公共财产,不浪费,不化公为私。因过失或故意 使单位遭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五)注意品德修养,戒除不良嗜好。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接物态度谦和,热情大方,不做有损单位形象的言行,维护单位 良好形象。二、考核细则对临时工的考核侧重于平时考核,按月、季度进行考核,主 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 思想品德、服务态度、 工作质量、 出勤。 满分为 100 分。(一)思想品德( 25 分):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领导分 配,爱岗敬业,团结同事。不服从分配者或出现打架、纠纷从而 影响工作的一次扣 5 分。(二)服务态度(30 分):乐于接受临时性工作, 积极主
3、动, 热情周到,文明服务,有较强的责任心。因工作态度等原因,群 众反映投诉并经查实,一次扣 5 分。(三)工作质量( 30 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细心全面, 能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因私事或失误未完成工作的一次扣 5 分;工作质量差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 5 分。(四)出勤( 15 分):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无迟到、早退, 不坚守岗位或请假一次扣 2 分,旷工半天或有工作失误一次扣 5 分。此外,组织部门将会不定期进行抽检, 如出现以下情况则予 以辞退:(一)未按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或中途离岗、擅离职守,上 级部门检查一个月 5 次以上,一季度达 10 次以上;(二)工作质量差, 且经抽查不符合质量要求达一个月三次 以上的。各用人部门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监督考核工作, 对临时 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工作质量达标情况、 遵守规章制度等做好 检查记录,按月和季度汇报考核结果, 年终组织部门将根据结果 实施奖惩措施。本考核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各用人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依照本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本考核管理细则在实践过程中与上级新规定有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 行,并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