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稿类】党纪党课党课讲稿12篇(详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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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讲稿类】党纪党课党课讲稿(共12篇)目录篇一、【讲稿类】党纪党课党课讲稿3篇二、【党纪学习教育】支部书记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篇三、党支部专题党日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专题篇四、纪检监察部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讲稿22篇五、党纪学习教育党课辅导讲稿32篇六、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宣讲党课讲稿35篇七、医院党委书记院长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交流发言及党课讲稿68篇八、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71篇九、某市委书记党纪学习教育纪律建设专题党课讲篇十、党课:以“排头兵”姿态,推动纪律转化为日常遵循89篇十一、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课讲稿101篇十二、2024年党纪学

2、习教育(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专题党课讲稿.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党的卜二大修订的党章将纪律要求纳入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一、把准方向,将“敬畏”二字牢记心间,筑牢规矩意识敬畏,是种敬重与畏惧的情感,是对道德和法律的尊重与遵从。对于青年党员干部来说,敬畏之心是立身之本、成事之基。只有心中有敬畏,才能在行为上有所约束,才能坚守正道、不逾矩。比如,原某市规划局局长蒋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蒋某的案例告诉我们,一旦失去敬畏之心,就会迷失自我,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要以蒋某为戒,时刻保持敬畏之心,严守党纪国法,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又如,原某

3、市副市长李某,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对一些重大项目监管不力,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李某的案例警示我们,作为党员干部,要敬畏人民群众,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望。二、实干担当,将“干事”二字落于行动,践行责任意识实干担当是青年党员干部的职责所在,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在工作中,我们要以干事创业为己任,积极主动地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我们可以看看焦裕禄同志的事迹。焦裕禄在兰考县担任县委书记期间,而对严重的自然灾害,他不畏艰难,带领全县人民群众积极抗灾自救,努力改变兰考的贫困面貌。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实

4、干担当的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还有廖俊波同志,他在担任福建省政和县县委书记期间,深入基层,了解群众需求,积极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他的实干精神和担当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位青年党员干部学习。三、谨言慎行,把“纪律”二字作为标尺,遵守纪律要求纪律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也是我们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青年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纪律要求,避言慎行,严格自律,做到心中有纪律,行为守纪律。曾经有一位年轻的干部,在一次聚会上,因为一时兴起,说了一些不当的言论,结果被人举报,受到了纪律处分。这件事提醒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谨言慎行,遵守纪律要求,不能因为一时的疏忽而犯错。还有一位

5、干部,在工作中不遵守工作纪律,经常迟到早退,对待工作敷衍了事。最终,他的行为被上级发现,受到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遵守纪律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只有严格遵守纪律,才能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四、坚守底线,用“自律”二字时刻警醒,守住红线意自律是一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也是我们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品质。青年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自律意识,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提高。比如,原某市环保局局长张某,在面对各种利益诱惑时,没有坚守底线,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他的案例告诉我们,只有时刻保持自律,才能抵御各种诱惑,不被利益所左右。再如,原某市交通局局长赵某,在工作中不注重

6、自我约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赵某的案例提醒我们,要加强自我监督,不断提高自己的自律能力,不做违反纪律和法律的事情。同志们,加强纪律教育是我们党一贯的要求,也是我们党员干部必须履行的职责。青年党员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生力军,要深刻认识到纪律教育的重要性,把准方向,实干担当,谨言慎行,坚守底线,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篇二、【党纪学习教育】支部书记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讲稿同志们:前段时间,我们举办了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深入学习r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对自身纪律意识和党性修养进行了一次大的淬炼和洗礼。根据党纪学习教育安排,在深入学习思考的基

7、础上,今天由我为大家讲一次专题纪律党课,带领大家深入、系统、全而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特别是认真研读“六大纪律”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下面,结合近期学习思考,我以“强化党纪意识,严守纪律红线,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题目,给大家上一堂专题党课。古人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加强党的纪律,既是由党所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所决定的,也是立足历史和现实的正确选择。我们要认真学习

8、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事:要论述的深刻内涵,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建设的内在规律,切实增强自觉遵守、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主动性。1997年首次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一共172条,规定了7类违反党的纪律的错误情况,包括政治类错误;组织、人事类错误;经济类错误;失职类错误;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类错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2003年发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摘掉了“试行”的帽子,一共178条,规定了10类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包括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我们要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党纪党规,深刻领会其精

9、神实质,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只有通过学习,我们才能增强遵守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其次,我们要严格自律,规范自身行为。时刻以党纪为镜,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做违反党纪的事情。再次,我们要勇于担当,履行党员责任。积极履行党员责任,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负责,为实现党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鼠。最后,我们要接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纠E自身存在的问题。只有接受监督,我们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篇六、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宣讲党课讲稿同志们:2024年是新中国成

10、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意义重大,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把严明党的纪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着力(境)违纪行为的处理。以往这块更多的关注因公出国(境)违规的问题,这次条例将因私出国(境)违规行为也一并纳入处理。【案例故事】我们一起来看2020年11月19日温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的6起党员干部违规因私出

11、国(境)等典型问题。1 .鹿城区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叶志异违反因私出入境证件集中保管规定、违规因私出国(境)问题。2017年3月至2019年4月,叶志异违反因私出入境证件集中保管规定,5次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2019年4月,在鹿城区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排查时,叶志异不如实填报自身情况。202()年5月,叶志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 .瓯海区供销联社办公室主任陈晓慧瞒报本人出入境信息、违规因私出境问题。2013年1月,陈晓慧指示下属瞒报本人出入境登记报备信息。2015年12月,陈晓慈在申办出入境证件函上两次伪造他人签字并私自加盖单位公章。2011年10月至201

12、5年12月,陈晓慧未经审批私自出境前往澳门总计20次。2020年7月,陈晓慧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 .乐清市仙溪族中心卫生院原副院长马海波对下属人员违规出国失管失察问题。2017年8月,仙溪镇中心卫生院借用人员邵某某未经请假,因私前往美国并长期未归。马海波作为仙溪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对邵某某违规出国并长期未归问题失管失察,且未向组织报告邵某某有关是小事私事,而是事关纪律规矩的大事公事,不是一般的作风问题,而是严肃的政治问题。为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的管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公安部等部门陆续印发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

13、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是干部监督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出国出境可“任性”不得,要自觉遵守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不能“说走就走”!一旦跨越“红线”,就可能受到法律、纪律的惩处。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要保持清醒头脑,严格遵守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让遵规守纪成为一种自觉和习惯。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下属组织部门从严抓

14、实因私出入境证件集中保管等基础性工作,把纪律规矩进一步严起来,坚决遏制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力度。对经查实违反规定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强化警示禁区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

15、资源”增写进第104条)禁区三: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单位的聘用,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其中“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增写进第105条)禁区四: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6、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新增写至第106条)退(离)休后违纪行为的处理,这次条例特别对这一类群体的违纪行为进行了强调,体现了党员领导干部管理上的全周期,在职要管,离职或者退(离)休了一样也要管。【案例故事】老李刚从市直单位离职,做生意的同学老朱就找上门来,希望他做一下原单位同事的“工作”,帮忙拉个项目,并劝他,反正都已经离职,没有了公务员身份,不受约束了,更好“打招呼”,况且事后还有协调费,何乐而不为

17、这种事能办吗?老朱的说法,乍一听似乎有点道理,毕竟离职人员已经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貌似不再是职务犯罪的主体O但事实并非如此,党纪法规对离职人员利用影响力受贿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即使离职了也别把自己不当“干部”。这次条例修订特意将这种违纪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就是为了防止这种现象。要知道,“职务上的影响”不仅包括在任时的影响,还包括离职以后的影响。此外,刑法第388条之一第二款对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受贿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即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第一款行为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不论是从党纪还是从

18、法律来看,老李如果真的为同学老朱拉生意,向原单位打招呼,事后收取好处费,看似并没有动用自己的职权,实际上却是在利用其原职务的影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朱某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典型的利用影响力受贿。这个忙老李千万不能帮。我们再来看一个案例。2014年5月,先后担任过深圳市发改委城市发展处原处长、市重大项目稽查办公室原副主任和市投资推广署原副署长的李某辞去公职。2016年8月,深圳市市政工程项目对外招标。某公司董事长林某为顺利中标,找到李某帮忙协调关系,并承诺事后予以感谢。李某答应,并找负责这项工作的贾某(另案处理)帮忙,表示事后以感谢。随后,贾某帮助林某公司中标,林某也按事先商量好的金额给

19、予李某“好处费”。2017年底,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李某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各类人员之间的流动日趋常态化,国家工作人员离职实属正常。但个别公职人员却把离职当成突破党纪国法捞取不法所得的一种手段,有的与企业老板约定“在职办事,离职兑现有的离职后乐于扮演权力振客,一手拉着社会老板,一手拉着在职的领导干部,疯狂敛财。李某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国家工作人员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地位形成的影响力来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李某本人到案后甚至无知地表示:“我收钱的时候不是公职人员,怎么就是受贿呢?”但他主观上有受贿的故意,

20、客观上通过打招呼为林某公司谋取了不正当利益,最终,在辞去公职后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实属咎由自取。该案的查处再次证明了“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更给个别在受贿方式上玩花样妄图规避纪法的人敲响了警钟。四、群众纪律内涵:党的群众纪律指党组织和党员处理与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也就是党处理党群关系的准则。党的群众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一部分强调的是:为民。群众纪律这一章节本次修订不多,在修订过程中主要强调了以下三个禁区。禁区一:在“乡村振兴”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21、其中“乡村振兴”增写至第122条,以前用的词是“扶贫”)禁区二: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社会救助”增写进第124条)禁区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其中“慢作为、假作为”增写进第126条第五款)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主要看禁区二:关于社会救助违纪行为的处理。【案例故事】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隙体系中兜底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低收抵制各种诱惑,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

22、真正做到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以严且硬的纪律,守牢清正廉洁防线,做到对党忠诚一辈子、遵规守纪一辈子。第一,树立规则意识,始终遵循规则。规则是社会得以维持的必要条件,而所有规则中,约束力最强的就是法纪。青年干部在工作中讲规则,就是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规章制度有规定的做到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无规定的做到不可擅自增设流程,切实按照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守纪律讲规矩,讲政治是首要原则,是干事创业的前提。青年干部必须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坚持实事求是,有事说事、有问题说问题,

23、点亮破除思想迷雾的“启明灯”,标定抵御干扰的“定盘星”,筑牢拦阻政治风险的“防火墙,第二,树立敬畏意识,始终遵纪守法。自古以来,凡注重德行修养之人都心存敬畏,儒家有“畏君主”“畏长辈”等敬天爱人的观念,道家通过“道法自然”来强调对自然规律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敬畏。青年干部当坚定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自觉把权力置于制度的笼子之中,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坚决做到拒腐蚀永不沾。年轻干部任何时候都要眼中有纪、心中有法、脚卜.有线。要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时常“念咒紧箍”,勤弹“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把守纪律、篇十一、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24、党课讲稿同志们: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卜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一、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调纪,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此次修订条例,将近年来我们党强化正风肃纪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及时固化为纪律规范,释放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

25、烈信号,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目标一致、团结一致、步调一致。此次修订条例是促进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二、修订的主要内容修订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全面从严,化规定对党员撤销党内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以及党员依法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同时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将第四条增写的“执纪执法贯通”原则落实落细。同时,借鉴国家法律有关规定,充实完善从轻减轻处分情形、党纪处分影响

26、期计算规则、共同违纪数额认定标准、经济损失计算规则等内容。五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将二十大党章修正案新增内容具体化,在第五条中充实第一种形态处理方式,增写“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推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在第十九条规定区分一般违纪、轻微违纪、不追究党纪责任等不同情形给予相应处理,推动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2.关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条例分则“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8条,增写2条,修改12条

27、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在第五十六条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二是推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新增第五十七条,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在第八卜条新增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行为的处分规定,引导党员干部摒弃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对组织光明磊落。三是保障落实人才评价机制。细化党章关于“充分发挥人才作为第资源的作用”的规定,在第八十六条增写对在授予学术称号中弄虚作假、违规谋利行为的处分规定。4 .关

28、于廉洁纪律。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8条,增写1条,修改18条。一是充实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总体要求。对标二十大党章修正案新增内容,在第九十四条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为政清廉、不搞特权。二是细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条款。针对“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在第九十八条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在第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一十六条等条款充实对滥发福利、违规接待、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

29、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完善对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将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关于党员离岗后违规从业行为的适用对象,由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全体党员;新增第一百零六条,明确规定离岗党员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以及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全周期管理。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在第百零四条充实对领导干部违规为亲友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零七条完善对亲属违规

30、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5 .关于群众纪律。群众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保证,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8条,修改3条,将1条纳入政治纪律。一是完善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落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求,在第一百二十二条将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调整表述为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依然作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予以规定。二是充实社会救助领域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

31、生”的要求,着眼促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到实处,在第一百二十四条充实在社会救助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充实对漠视、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着眼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衔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在第一百二十六条充实对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6 .关于工作纪律。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条例分则“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0条,增写7条,修改6条。一是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针对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突虚问题,在第一百三十二条增写对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

32、的处分规定。二是督促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的要求,新增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在第一百三十条增写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三是促进党员履职尽责、规范用权。与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规相衔接,新增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不履行信访工作职责以及统计造假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四是推动精准问责。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衔接,新增第百三十七条,明确对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行为的处分规

33、定。加强党纪教育,增强遵规守纪自觉。党员干部要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各级党组织要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大条例宣传教育力度,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敢于善于斗争,严格精准执纪。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而,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从政治上、纪法规定上全面评价违纪违法干部,形成纪法合力。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切实统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34、篇十二、2024年党纪学习教育(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专题党课讲稿做推动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的“排头兵”大家好:青年党员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年轻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扣好廉洁从政的“第党内法规制度的建设,就是深入学习贯彻以及不断丰富完善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的过程。学习领会党章党规党纪,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要深入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深入学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理论,这样才能在党内法规学习中找到中心轴,才能刻骨铭心、融入脑海。要把新思想作为指导思

35、想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通过参加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加深对党纪国法的理解和掌握,I曾强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青年党员干部要在实践中锤炼品德修为和意志品质,将所学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工作。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的原则,既要敢于坚持原则立场,不妥协退让,又要善于灵活变通,解决问题,避免因循守旧或机械行事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负面影响。.主动加强纪法学习,增强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规章制度、对照初心使命,看清一些事情该不该做、能不能干,将纪律规矩立于心头,内化于行,时刻自重

36、自省,始终慎独慎初慎微。第二,坚持以党章为核心进行学习。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党的根本大法,集中体现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对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党章是党的总章程,也是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是全党最基本、最重要、最全面的行为规范。各级党员干部都要将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以党率党规党纪为标尺正身立行,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全面掌握党章精确和要义,不仅要原原本本学、反反狂狂学,而且要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做到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经常对照党章找差距、明

37、方向,如此才能坚守党性原则,经得住考验、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本色。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行为标尺,多照一照自我、多量一量自身,认认真真查找差距、检视问题,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以党章为镜,对照党章重点查摆是否牢记党的性质宗旨,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是否认真履行党员八项义务,践行入党誓言,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否按照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真正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断提高政治境界、思想境界、道德境界。做实做细经常性纪律教育,注重因材施教、按需施教,分级分类

38、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法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更好发挥纪律建设治本作用。第三,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为目标进行学习。从查处的青年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青年党员干部出问题,往往都是从不守规矩、对纪法防线“弃守”开始的。有的纪法意识不强,容易在恭维奉承下放松警惕,在觥筹交错中迷失自我,错把“围猎”当“真情”;有的抱有侥幸心理,觉得纪律规矩“约束不到自己”,被查的都是“不够聪明”,于是想方设法钻制度空子、躲监督“探头”;还有的选择性执行纪律规矩,认为“面上过得去就行了”“私底下松一松没关系”这些错误思想和做法,归其根本都是没有将纪法观念真正

39、树立起来,长此以往,就容易步步滑坡、越滑越远,最终步入歧途,坠入违法犯罪深渊。学习党规党纪,就是要坚持多读、多思、多想,并通过强背强记将之融入思想融入灵魂,要通过学习党内法规明是非、懂戒惧,提高纪律规矩意识。要自觉把政治纪律作为最高纪律来要求自己,今后遇到什么问题、要做什么决策、办什么事情,都要先从政治上纪律上对照反思、举反三,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坚决不触红线、不逾底线、不碰高压线。把纪律教育寓于U常监督管理,当好“婆婆嘴”、常念“紧箍咒”,抓早抓小,促使青年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紧盯入职、入党、提拔等关键节点,加强纪法教育培训、座谈交流、廉政谈话,打好“预防针”、拧紧

40、廉洁弦”,促进青年党员干部持续擦亮清廉底色。把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通报曝光、组织旁听职务犯票案件庭审、编印警示录等方式,促进青年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醒悟知止。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开展沉浸式教育、互动式教育、帮带式教育等,帮助其了解纪法要求,严格遵守纪法规定,让青年党员干部既提神乂解渴、既入耳乂入心,推动纪法教育实效不断提升。二、知纪是基础,要在意识上知晓纪律边界,在大是大非上旗帜鲜明知纪是学纪的更深一个层次。深刻知晓、熟悉党的纪律,就是要全面把握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只有全面准确掌握并知晓纪律的边界,才能做到不逾纪律“底线”,不越纪律“

41、红线”党员干部要时刻对照党章,时刻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有关要求,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知晓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对标党纪党规的具体要求,始终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始终坚决同败坏党风、违反党纪的问题和现象作斗争,争做纪律的坚定追随者。第一,思想上树立遵规守纪的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年轻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当作成长的“必经路”,当作思想的“必修课”,要坚持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悟、踏踏实实记,要将条例当成学习的范本、思想的坐标、行动的“灯塔”,要在不断深学细悟党纪党规中,强化思想观念、纪律修养和做事原则。要坚持深刻领会

42、条例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搞清楚党的纪律规定是什么,党员干部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在学习党纪党规中知纪、明纪、守纪,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不断深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年轻干部谆谆告诫,强化自我的纪律自觉、纪律意识和纪律约束,确保党内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党的生机活力和青春动力,努力成为可堪大用、能担重任、能让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干部。第二,自律上经常对照反省。年轻干部要强化纪律引领,严守纪法底线,经常学习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从中知晓行为要求和行为界限,坚决不触碰党纪高压线、不踩法律红线;要多关注通报案件,时刻反射自省,决不重蹈

43、覆辙。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引导和监督,系好第一粒扣子,要放开心胸主动接受领导同事、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对于合理的批评做到当下看、当下改、当下行,对不合理的意见也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以监督倒逼自己提升党性修养,以主动接受监督为自己正确履职把关。对照条例要求,检视自我行为、意识、思想是否符合党的规定,是否有违规违纪风险,勇于面对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要坚持对自身的“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重点关注和重点净化,做到不回避、不掩饰、不自欺,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第三,用权上始终心存敬畏。古人云,“自天子以至于庶人,未有无

44、所畏惧而不亡者也”。忘乎所以、为所欲为,终将走向自我毁灭。有所畏惧才能行为端正、知进知退、知存知亡。年轻干部要敬畏纪法、敬畏组织,也要敬畏人民、敬畏公理,方能做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我们共产党人为的是大公、守的是大义、求的是大我,更要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一个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定维护党的形象,始终与人民保持血肉联系,时刻涵养廉洁自律的道德修为,始终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坚持“人民至上”原则,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价值观,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确保党的创新理论深入民心,党的惠民政

45、策凝聚民心,党的帮扶措施温暖民心。要时刻绷紧旗帜鲜明讲政治这根弦,把条例当成行动的“指南针”,在为民服务中不断锤炼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保持对权力的敬畏之心,坚持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以实际行动在人民心中树立“党性强、党风正、党纪严”的良好形象。三、明纪是关键,自觉规范自身一言一行,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公生明,廉生威。党纪学习教育也要讲求学懂、弄通、做实,学纪、知纪是内化于心的基础,接下来就是要明纪,形成方向明确、是非明辨、公私分明的办事准则。年轻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纪律规矩,将其作为心中的“紧箍咒”,时刻提醒自己要明纪律、不逾矩,从而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做得到问心无

46、愧。要通过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纪律规矩的重要性,明白违反纪律的严重后果,从而不断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及时发现、严肃处理,树牢铁纪“长牙”生威的“硬形象”。第一,特别突出对年轻干部和新提任干部的纪法培训I,持续开展廉政提醒,加大廉政提醒力度。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接班人,能否做到严守纪律、清正廉洁,关系到自身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未来。现在有的年轻干部工作时间不长、基层历练不够,对国情、社情、民情缺乏深刻的认识和感受,但却在重要肉位或关键岗位任职,容易出现问题,甚至出现“前脚刚踏上仕途,后脚就走入岐途”的严重违纪

47、违法问题。从查处的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年轻干部出问题,往往都是从不守规矩、放松纪律要求开始的。必须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纪律教育,聚焦其职业成长全周期,全流程精准化提供教育内容,帮助他们认识到扣好“第一颗扣子”的重要性,在正确道路上行稳致远。新提任干部是组织根据有关选拔标准和选拔程序,所挑选出的德才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适合担任相应职务的干部。他们到新的岗位上,肩负着组织的重托和人民信任,要教育引导他们摆正位置,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要加强对他们的纪律教育,使他们时刻谨记自己“为什么出发”,深刻领悟更重要的职位意味着背负的信任更多,必须严守党的各项纪律要求,保持对纪法的敬畏之心

48、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第二,创新方式方法,提高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纪律教育要取得实效,不能搞“大呼隆”“一锅煮”,而要坚持分层分类、因人施策,实现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的转变。要结合年轻干部特点,聚焦年轻干部职业成长全周期、全流程精准化提供教育内容,引导其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要紧盯“重要节点”,抓住入党、新入职、新提任、节假日前后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实纪律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提醒力度,督促其时刻绷紧纪律之弦。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要运用好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受到惩处的典型案例,特别是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腐败案件,采取以案说纪方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全党遵规守纪的自觉性。青年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I,在进入仕途之初就要时刻保持清醒的自觉和信念的坚定,莫因贪小利而失大利,以党纪党规为“准绳”,做到不越界、不逾矩、不放纵,遵纪守规,公道正派,时常拿出“纪法之尺”规范自身言行。第三,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推动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纪律教育不是时事的要求,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青年干部不仅要“勤于学”“敏于思”,更要“敢于行”,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是更好地推进事业发展,让广大党员干部在明规矩、守规矩中正确地使用权利、慎用权力。青年一代处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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