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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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1总 则41.1编制目的41.2编制依据41.3适用范围41.4工作原则41.5与其他预案的关系52风险与资源分析52.1风险分析52.2资源分析53火灾事故分级标准64组织机构及职责64.1应急指挥中心64.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74.3局各专业管理部门74.4各应急工作组85应急响应与处置85.1应急响应分级85.2信息报告95.3响应、处置程序105.4应急结束135.5信息发布135.6后期处置136应急保障136.1应急队伍136.2应急物资与装备136.3通信与信息136.4经费146.5其他147附 则141 总 则1.1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提高我局面临突发火灾

2、事故时的应急能力,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完善好火灾事故的救援和疏散工作,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迅速有效的扑灭火灾和疏散受困人员,把火灾造成的危害、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结合供电局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下列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编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9月1日发布)(2)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发布)(3)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2年5月1日发布)(4)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1994年5月1日发布)(5) 供电局总体事故应急预案(2014)1.3 适用范围本预案

3、适用于本局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达到一般及以上事故灾难等级的火灾处置。1.4 工作原则局在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快速、高效地扑救火灾,最大限度减少损失。(1) 统一指挥,快速行动。在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配下,各应急力量快速就位,按照预案规定的应急任务和应急职责,快速地开展应急处置行动。(2) 管控现场,有序疏散。在事故现场设定管制范围,限制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有序疏散管制范围内的人员,有效防止和减少人员伤亡。(3) 依靠政府,全面协助。在火灾事故处置过程中,应以政府消防力量为主,在依靠政府应急力量的同时,为其提供翔实的场所资料和全面的后勤支持。(4) 优先救人,快速恢复。在应急

4、处置过程中,尽一切努力挽救人员生命,在条件允许时,尽快恢复受损设备、设施,保障电力的输送与供应。1.5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1.5.1 与局应急预案的关系本预案是局级专项应急预案之一,在本局生产、办公场所遭受火灾,且达到一般及以上事故灾难标准时,由本预案负责处置。火灾发生后,可能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设备事故等次生突发事件的发生,因此,在本预案的应急处置过程中,可能需要下列应急预案的配合:(1)供电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供电局人身事故应急预案(3)供电局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4)供电局设备事故事件应急预案1.5.2 与政府及上下级预案的关系(1) 当局发生的人身事故为较大及以上级

5、别突发事件,或我局力量无法单独应对,需政府部门应急支援时,由本预案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配合。(2) 当局发生的人身事故为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或我局力量无法单独应对,需电网公司应急支援时,由本预案与电网公司的人身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进行联合处置。(3) 当突发事件涉及两个及以上专业管理部门时,由局应急指挥中心协调指挥。(4) 各单位(部门)现场处置方案应与本预案衔接和配合。2 风险与资源分析2.1 风险分析2.1.1 生产场所火灾在电气设备运行中,由于过载、短路和漏电,照明及电热设备开关动作、熔断器烧断、接触不良以及雷击、静电等,都可能引起高温、高热或产生电弧、放电火花,从而

6、导致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电气火灾燃烧猛、蔓延快、易形成大面积燃烧,燃烧时会产生大量烟雾,分解出有毒气体,可能造成人员中毒、窒息。2.1.2 办公场所火灾办公场所人员、环境较为复杂,且办公场所内各种易燃物品较多,极易引发火灾;我局办公场所多为高层建筑(超过24m建筑),火灾扑灭、人员疏散、救援工作的开展存在困难。2.2 资源分析2.2.1 应急力量(1) 本局可用的内部应急力量主要包括:义务消防员,局属各单位事件发生现场工作人员、局聘用的保安人员等。(2) 本局可用的外部应急力量主要有公安消防部门(含110、119)、武警、120、医院等。2.2.2 物资和装备资源当地政府、消防机关及局在各防范

7、部位配置的灭火器、消防栓、火灾自救呼吸器、通讯装备、交通工具、紧急抢险车辆、照明装置等,均可作为应急的物资装备资源3 火灾事故分级标准按照火灾事故的严重程度,电网公司系统(指与电网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组合。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火灾事故分为一般火灾事故、较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四个级别。(1) 对公司系统造成的影响或损失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事故,为一般火灾事故:n 3人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n 100万元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下同)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n 导致发生一般电网事故或者一般设备事故的。(2) 对公司系统

8、造成的影响或损失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事故,为较大火灾事故:n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n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n 导致发生较大电网事故或者较大设备事故的。(3) 对公司系统造成的影响或损失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事故,为重大火灾事故:n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n 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n 导致发生重大电网事故或者重大设备事故的。(4) 对公司系统造成的影响或损失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事故,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n 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n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9、的;n 导致发生特别重大电网事故或者特别重大设备事故的。4 组织机构及职责4.1 应急指挥中心局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机构组成见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名单如有变动以局发文为准。各应急处置工作组由组长和组员构成。通信联络工作组信息处理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现场指挥协调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副总指挥总指挥图1 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体系结构图应急指挥中心作为局防恐怖袭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最高领导、决策、指挥机构,职责如下:(1) 负责落实国家有关火灾事故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2) 政府部门或上级单位启动响应时,接受政府部门及上级单位的领导;(3) 决定局火灾事故应急管理相关

10、重大事项;(4) 确保局火灾事故应急管理的投入;(5) 决定局火灾事故级、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并指挥局火灾事故级、级应急响应下的应急处置工作。4.2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应急办在火灾事故应急管理中职责如下:(1) 组织落实政府、上级单位和应急指挥中心有关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2) 监督、指导全局各部门开展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建设、培训与演练、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应急指挥平台的建设与维护、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与处置等应急管理工作;(3) 启动局火灾事故级、级应急响应时,汇总分析应急信息,为应急指挥中心决策提供支持。4.3 局各专业管理部门4.3.1 安全监管部(1) 归

11、口管理局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包括火灾事故的预案管理、预警管理、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建设等工作。(2) 负责接收局管辖范围内发生的火灾事故初始信息,并根据信息判断事件级别及响应级别;(3) 决定局火灾事故、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并按预案指挥局火灾事故、级应急响应下的应急处置。 (4) 判断需启动局火灾事故、级响应时,提出启动建议,根据应急指挥中心决议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3.2 涉电分中心(1)负责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修编。(2)接收局管辖范围内发生的火灾事故初始信息,并根据信息参与判断事件级别及响应级别。4.3.3 局属其他部门(单位)配合安全监管部开展火灾事故应急管理及处置,各供电有限公司

12、参照执行。4.4 各应急工作组根据实际需要,本预案启动时,指挥机构应组建以下工作组:通信联络工作组、信息处理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现场指挥协调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局启动火灾事故、级应急响应时,工作组由安全监管部负责组建;局启动火灾事故、级响应时,工作组由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建。4.4.1 通信联络工作组职责(1) 负责与火灾事故的事发现场和事发单位建立通信联络,掌握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2) 负责与其他各工作组建立通信联络;(3) 负责与政府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建立通信联络;(4) 负责按需要联系医疗机构;(5) 负责应急指挥机构安排的各项通信联络工作。4.4.2 信息处理工作组职责(1)

13、 负责接收、整理、分析、报送应急信息;(2) 负责记录应急指挥工作过程信息。4.4.3 后勤保障工作组职责(1) 负责文件、资料等的打印、复印、递送;(2) 负责应急物资(如急救药品、通信器材等)的采购和调配;(3) 负责协调车辆,保障应急人员、应急物资的运送;(4) 协调应急处置过程其他后勤保障。4.4.4 现场指挥协调工作组职责(按需)(1) 负责赶赴事发现场指导事发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2) 负责协助事发单位调度外部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3) 负责及时向指挥机构报告事发现场应急状况。4.4.5 善后处理工作组职责(1) 负责消火灾事故影响,协调生产秩序的恢复;(2) 负责组织、协调伤亡人

14、员家属安抚、慰问和补偿工作。5 应急响应与处置5.1 应急响应分级5.1.1 局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即级、级、级、级响应。未达级响应启动条件的突发事件,安全监管部及事件相关单位应关注其持续发展。5.1.2 局生产场所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级与突发事件级别建立对应关系。(见表1所示)。(1) 管辖范围内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时,局启动级或以上响应予以应对。(2) 管辖范围内发生较大火灾事故时,局启动级或级响应予以应对。(3) 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时,局启动级响应予以应对。表1 南网公司系统各级应急响应与突发事件级别对应关系 突发事件单位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南方电网公司级级级

15、级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级、级、级、级供电局级、级、级、级县级供电企业级、级、级、级5.1.3 火灾事故发生时,安全监管部除考虑事件级别外,还应综合考虑应急资源匹配程度、社会影响、政府关注程度等方面因素,判断响应级别。5.1.4 在事发初期,失踪人员和情况未明的人员,按可能发生的最大伤害后果统计。5.2 信息报告5.2.1 应急值班电话(1) 火警电话:119(2) 局生产调度大楼消防控制室:(3) 局安全监管部:(4) 涉电分中心:5.2.2 火灾事故初始信息火灾事故初始信息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2) 事件的原因、范围、经初步判断的严重程度;(3) 人员伤亡情

16、况、设备设施受损情况、电网受影响情况;(4) 事件发生单位(部门)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5) 事件报告单位(部门)、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5.2.3 火灾事故初始信息报告u 口头报告(1) 局属各单位的生产和工作场所发生火灾事故,在现场处置和应对的同时,应立即向局安全监管部及涉电分中心报告初始信息。(2) 安全监管部及涉电分中心在接到事件初始信息报告后,应立即对火灾事故初始信息及事故级别进行确认,达到一般及以上级别的,立即向局应急办公室和电网公司安全监管部及保卫处报告。经局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局应急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30分钟内向省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相

17、关部门报告。u 书面报告(1) 一般及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发生后,安全监管部应在2小时内应填报公司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快速报告单(见附录C),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保卫处和局应急办报告;应急办负责向上级应急办报告。(2) 书面快速报告通过各级专业管理部门和应急办逐级向上级报告,每级时限不超过2小时。紧急情况下可越级直接向南网公司应急总值班室报告。u 市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方式见下表:部门名称电话市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高新开发区消防大队5.2.4 应急响应信息报告5.2.4.1 报告内容应急响应信息是指在火灾事故应急响应过程中,与事件和事件应急响应有关的数据和信息,一般包括:(1) 突发事

18、件最新概况:突发事件当前态势;突发事件已经造成的影响情况。(2) 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已开展的应急处置行动;已取得的应急成果;当前主要应急处置工作;政府部门的参与情况。(3) 应急资源调度情况:应急人员调动情况;应急物资调配情况;应急资源需求情况。(4) 下一步应急工作部署:应急处置进展情况预估;应急处置行动计划。5.2.4.2 上级单位启动应急响应时,安全监管部及涉电分中心应按照上级要求,通过邮件或应急指挥信息系统,按时报送火灾事故应急响应信息。5.3 响应、处置程序5.3.1 响应初步判断5.3.1.1 火灾事故发生后,安全监管部、涉电分中心应立即与事发现场建立通信联系,指导先期应急救援工作

19、,营救受害人员,防止事件扩大。5.3.1.2 安全监管部、涉电分中心对初始信息综合判断,决定是否启动级、级应急响应,或向应急办提出级、级响应启动建议。5.3.2 、级响应5.3.2.1 安全监管部判断需启动、级响应时,立即将突发事件初始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建议报应急办。5.3.2.2 应急办组织相关部门会商,确定启动、级响应的,报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批准,启动响应。5.3.2.3 、级响应启动后,应急办立即根据事件性质提请总指挥召集指挥中心成员、应急办成员、相关专业管理部门人员到位,组织召开应急指挥中心紧急会议。首次会议应明确以下内容:(1) 通报火灾事故初始信息;(2) 商议处置的

20、初步措施;(3) 明确信息报送与发布、应急值班、应急物资及应急队伍保障等相关要求; (4) 成立通信联络工作组、信息处理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现场指挥协调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明确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按职责组织开展应急处置。5.3.2.4 应急办根据会议决议起草指挥令文件,经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批准,发布指挥令,部署应急处置相关工作。5.3.2.5 响应启动后,经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或授权副总指挥批准,应急办将相关信息经应急指挥中心批准后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5.3.2.6 应急办和各工作组进入应急值班状态,与事发单位保持通讯联系,收集应急响应信息,对事态发展和影响及时进行分

21、析和评估,按需组织召开应急指挥中心会议通报应急响应信息、制定抢险措施、调配资源或求助政府救援力量支援、调整应急处置工作部署等,直至应急结束。5.3.2.7 根据需要,应急指挥中心派驻现场协调组到事发现场,代表应急指挥中心在现场行使指导协调职权。5.3.2.8 根据事态发展,应急指挥中心可派驻人员在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代表应急指挥中心在现场行使应急指挥职权,负责具体落实应急指挥中心的决议和部署。5.3.3 、级响应5.3.3.1 安全监管部判断需启动、级响应时,应经应急办批准,立即启动响应并报应急办。响应启动后,应急办召集相关人员到位,组织召开紧急会议。首次会议应明确以下内容:(1) 通报火灾事

22、故初始信息;(2) 商议处置的初步措施;(3) 明确信息报送与发布、应急值班、应急物资及应急队伍保障等相关要求; (4) 成立通信联络工作组、信息处理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现场指挥协调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明确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按职责组织开展应急处置。5.3.3.2 安全监管部根据会议决议起草指挥令文件,经应急办批准,发布指挥令,部署应急处置相关工作。5.3.3.3 响应启动后,应急办将相关信息经批准后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5.3.3.4 应急办和各工作组进入应急值班状态,与事发单位保持通讯联系,收集应急响应信息,对事态发展和影响及时进行分析和评估,按需组织召开会议通报应急响应信息、

23、制定抢险措施、调配资源或求助政府救援力量支援、调整应急处置工作部署等,直至应急结束。5.3.3.5 根据需要,应急办派驻现场协调组到事发现场,在现场行使指导协调职权。5.3.3.6 根据事态发展,应急办可派驻人员在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在现场行使应急指挥职权。5.3.4 应急处置措施5.3.4.1 初期火灾现场扑救及注意事项(1) 初期运行电器设备火灾一经发现要立即向当值值长及调度中心进行报告,电器设备火灾的扑救以使用现场周围的灭火器为主,或利用消防沙等有效方法进行灭火,必要时可启动部分设备上配置的自动灭火系统进行灭火。(2) 进行扑灭遂(廊)道、通风不良的场所的电缆头着火时,应戴上氧气呼吸保护

24、器及绝缘手套,并穿上绝缘鞋。(3) 蓄电池室火灾时,应立即停止充电,并采用周围配置灭火器灭火。(4) 油断路器火灾时,严禁直接切断起火断路器电源,应切断其两侧前后一级的断路器电源,然后进行灭火。(5) 电容器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把电容器投向放电电阻或放电电压互感器,然后进行灭火。(6) 非电力设备火灾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及时疏散易燃物品;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遭受破坏。(7) 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采取“先控制,后消灭”的方法,先控制火势的蔓延,等待救援

25、人员到场。5.3.4.2 火灾发生时的疏散(1) 火灾发生为不可控时,要及时通过大声呼喊、电话等方式通知相关人员撤离,并及时报警;(2) 人员撤离过程中要按各场所的消防安全出口指示撤离,撤离过程中要保持冷静;(3) 人员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稳定现场情绪,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员报告。5.3.4.3 火场自救(1) 受困于室内时,可先用手背触碰门把手。如果门把烫手,或门隙有烟冒出来,切勿开门;若门把不烫手,可打开小缝观察是否可脱离。如门外起火,尽可能把全部门窗关上;打开窗户,大声呼救。在呼救过程中,应先关好临火的门窗,同时向木材及门窗泼水防止火势蔓延。用湿布堵住门窗、门缝,以阻止浓烟

26、和火焰进入,等待救援;(2) 如受困于楼层中,要利用身边的绳索、窗帘、衣服等自制简易的救生绳,并用水打湿,从窗台沿绳滑到下面楼层或地面;(3) 如火从大楼下层往上蔓延,要趁火势尚未阻断通道前,当机立断将全身浸湿并用湿衣服包裹要害部位,快速冲下脱离火场;在遇到浓烟时,尽可能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或匍匐穿行,脱离危险区;如身上着火,要迅速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或让人向身上浇水、喷灭火剂熄灭火苗;(4) 在高层建筑火灾中,被困人员要尽可能向楼下逃生,如果逃生通道被大火阻断,要向楼上逃生。5.3.4.4 组织营救(1) 进入火场救人,要佩带防毒面具方可进入;(2) 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组织营救。

27、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3) 应根据火势对人的威胁程度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营救方式。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其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当营救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5.3.4.5 公安消防部门支援(1) 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当火灾事故为不可控时,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以最快的速度取得专业应急力量的支持。(2) 在公安消防部门到达火灾事故现场后,全面移交现场控制权,为公安消防部门提供全面的现场情

28、况介绍和充分的后勤支持,在公安消防部门的主导下处置火灾事故。5.3.4.6 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对于受伤人员应给予快速、有效的现场急救和医疗处置,并按需要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5.3.4.7 快速恢复受损设备、设施在现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迅速组织人员抢修、恢复由火灾事故破坏的设备和设施。5.3.5 响应级别调整应急处置过程中,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响应级别。调整响应级别时,应启动新响应,并终止原响应。5.4 应急结束5.4.1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火灾事故势态受到有效控制,不再需要本预案的支持,应急结束,各临时机构予以撤销。5.4.2 级及级应急响应,由应急指挥中心研究后决定并

29、宣布解除应急响应状态;级及级应急响应,由专业管理部门决定并宣布解除应急响应状态。5.5 信息发布5.5.1 在火灾事故响应和处置期间,办公室负责统一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接受新闻媒体采访、组织新闻发布会,并协调、配合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5.5.2 火灾事故新闻发布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和批准,保证发布信息的一致性,避免出现矛盾信息。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散布)火灾事故信息或发表对火灾事故的评论。5.6 后期处置5.6.1 恢复生产。火灾事故应急结束后,安全监管部具体负责督促善后处理工作,快速、有效地消除火灾事故造成的不利影响,尽快恢复生产秩序。5.6.2 事件调查。由安全监管部负责

30、协助、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5.6.3 总结及改进。火灾事故应急结束后,安全监管部具体负责对本预案和应急处置过程进行全面地总结、评估,找出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及时对本预案的不足之处予以修订。6 应急保障6.1 应急队伍局安全监管部、涉电分中心负责组建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并与本地、国家安全部门、公安、武警、消防、医疗机构等建立有关火灾事故处置的协作关系。6.2 应急物资与装备(1) 局办公室应保障1台以上(含1台)车辆供应急时调用。(2) 局属各单位应按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救护装备、交通工具、通讯装备等。6.3 通信与信息(1) 火灾事故应急通信联络和信息交换的渠道主要有调度

31、电话、系统程控电话、外线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2) 与本预案有关人员用于工作联系的移动电话,应保持每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6.4 经费(1) 局安全监管部负责申报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经费,经局应急指挥中心审批后,列入局年度预算,应急经费的使用由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管理。(2) 本预案启动后,应急工作所需资金经局应急指挥中心批准,由局财务部负责提供。6.5 其他为了保障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时,能够快速获得政府部门的支持,局安全监管、涉电分中心部应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协作机制。7 附 则7.1 本预案由局涉电分中心负责编制和解释。7.2 本预案报电网公司应急办、供电局应

32、急办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案。7.3 本预案由局涉电分中心负责评估和修订。本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7.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8 附录附录A 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快速报告单附录B 供电局应急指挥中心及其办公室人员、相关机构人员联系方式附录A(规范性附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报告单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事发单位直接上级单位事件简题事件发生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秒1、 事件发生、扩大和应急救援处理的简要情况:2、 初步原因判断:3、 事件后果(伤亡情况、停电影响、设备损坏或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的初步估计:备 注公司总值班室:电话:传真:部门负责人

33、: 填报人:附录B: 供电局应急指挥中心及其办公室人员、相关机构人员联系方式供电局应急指挥中心:供电局总值班室:职务姓名所在部门及职务移动电话局应急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局应急办公室副主任生产设备管理部局应急办公室副主任安全监管部主任局应急办公室副主任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主任局应急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局应急办公室副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局应急办公室副主任基建部主任局应急办公室副主任政治工作部主任局应急办公室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局应急办公室副主任新闻中心主任局应急办公室副主任涉电分中心主任局应急办公室成员生产设备管理部副主任局应急办公室成员生产设备管理部副主任局应急办公室成员调度中心副主任局应急办公室成员调度中心副主任局应急办公室成员市场营销部副主任局应急办公室成员基建部副主任局应急办公室成员基建部副主任局应急办公室成员信息中心主任工局应急办公室成员政治工作部专责局应急办公室成员生产技术部专责局应急办公室成员安全监管部专责局应急办公室成员安全监管部专责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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