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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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1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维护教学秩序,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使学院教学和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教师应牢固树立新的教育理念,遵循教学规律,遵守教学纪律,锐意教学创新,以高尚的师德和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面履行好教学人员的基本职责。第二章 师德修养第三条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第四条

2、 重视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培养,寓教育于教学活动中;在教学思想和教学过程中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既要关心学生、引导学生、了解学生,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考核、严格管理。第五条 教师应主动承担教学任务、认真钻研教学内容、掌握教学规律,勇于进行教学改革和创新,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第六条 注意个人思想品格、科学道德和仪表举止对学生的示范作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第三章 教师的任课资格 第七条 青年教师上岗前都必须参加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熟悉教师的职责和义务,了解高等教育规律,并经

3、考核合格后方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 首次任课的教师原则上应先参加一轮拟开课程的辅助教学工作,如听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习题课、指导实验、实习等,以熟悉所开课程的内容。对师资严重短缺的课程,可由相关教研室选定该课程的某些关键性或代表性章节,让待任教师试讲,教研室组织同行教师对待任教师完成辅助教学工作的质量或试讲的效果进行评议,填写新教师上课资格审查表,评议合格者,经教研室主任审定,并报教学院长批准后,方可承担该门课程的主讲任务。 第九条 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所任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选定或编写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熟练掌握课程内容,分清重点和难点,了解该门课程各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与教学进度。开课前

4、,应对开课的各种条件作充分的准备,并写出该课程的教案和讲稿。第十条 两名以上教师讲授同一门课程时,应当确立课程主持人。课程主持人必须对本门课程的教学质量负责。第十一条 教师开设新课程应具备以下条件:1.提出较详细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实施方案(包括学生的学习资料、参考书等)。2.对新课程所涉及的学科领域作过系统的研究工作,并积累有相当数量的有关资料。3.编写出较详尽的讲授提纲。4.经教研室组织讲课,同行教师评议达到开新课的要求。第十二条 研究生兼任助教,需本人申请,导师推荐,经教研室考核后,由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同意后方能受聘。受聘研究生原则上应为一年级以后的硕士生,受聘研究生只能任助教工作,担任辅助教

5、学工作,不能担任课程的主讲任务,如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实习等。少数研究生可在主讲教师的指导下,试讲少数章节,以确保教学质量。第十三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担任主讲任务:1.未参加岗前培训或参加岗前培训但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2.对所开课程未做过辅助教学工作,或虽做过但效果不好,同行评议不合格,不具备讲课能力者。3.对实验内容较多的课程,不能指导实验或实验技能较差者。4.讲课效果差又无切实改进者。5.对新开课程内容未能掌握,缺乏准备者。6.长期不参加教学研究活动者。第四章 教师主要教学环节中的职责一、备课第十四条 备课主要包括编写教学进度表和讲稿、设计教案、开发课件、准

6、备教具等工作。备课的基本要求是:目的明确,考虑全面,准备充分,讲究针对性、层次性、计划性、有效性和创新性。第十五条 教学进度表是教师组织课程教学的具体安排。任课教师应在熟悉教学大纲通晓教材内容的基础上认真编写,表中各项目应填写完整,说明清楚,理论教学、辅助教学(实验、操作、讨论、参观、习题课等)等环节安排恰当,课时分配合理。同专业同年级的同一门课程应编制同一个教学进度表。教学进度表应在学期第一周编制完成,经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审核后执行,并报学院备案。第十六条 认真备课:做到“四备”。(一)备内容1.备大纲:教师应认真钻研教学大纲,了解所授课程在本专业中的地位和作用;掌握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任务

7、、“三基”内容、重点和难点。从总体上明确在“加强基础、培养能力、发展智力、注重实践”上应达到的程度,在德育等方面应提出明确而恰当的要求。2.备教材:备教材应先通览教科书,确定切实的课程教学目标,精心设计本课程的总体教学环节,恰当安排教学内容,弄清教材的重点章节和各章节的重点、难点,进而确定每章节的教学目标和任务。然后要精通教科书,吃透教材,确定每堂课的教学目标,各章、节之间的本质联系,找出其内在规律。同时,深入挖掘教材中有利于学生智力开发和思想提高的潜在因素,寓于讲稿之中。备教材还必须广泛阅读有关科技参考资料,掌握必要的新知识、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二)备学生教师必须重视对学生的了解、分析

8、和研究,因材施教。教师可通过对学生谈话、提问、作业、演练、测验等方式,了解学生的个性差异、兴趣爱好、思想情况、思维方式、学习态度、学习方法、文化基础、接受能力、在学习上的疑点、难点和对教学的意见等,在获得足够准确的信息后,应及时恰当地设计或修订教学方案,并注意教学创新。(三)备方法教法是教学的手段和技巧,是教师理念、经验、能力和智慧的结晶。教师应根据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选择、设计教法。要考虑如何遵循教学规律,由浅入深,由表及里,从具体到抽象,从感性到理性,循序渐进地开展教学活动;要突出重点,化解难点,处理弱点(易混、易错内容);要注意教学中导入新课、讲解新课、课后小结、复习巩固等过程的完整性;

9、要激发兴趣、强化动机、启迪思维、联系实际、鼓励创新;要合理选择教具和实物,注意演示和实验以及语言的运用、板书的设计、例题的选择,课件使用要合理。备教法必须因人而异,因内容而异,但必须以启发式作为指导思想,坚持精讲巧练,使学生学得生动活泼。在备教法的同时,还应注重备学法,教会学生会学。(四)备结构教学结构是讲课的教学步骤、时间分配、教学组织的具体安排。教师应根据教材特点、学生实际和教学设施,选择最佳的教学结构。每堂课都要科学考虑,精心设计。做到组织严密、进程紧凑、有条不紊、环环相扣。第十七条 备课以个人为主,对于同专业同年级同一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对该课程的教学目标、重点、难点及处理方法,能力培养

10、手段,育人的切入点等共性问题,应互相切磋,集思广益,取得共识。在确定课堂教学目标时,应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在准备教学内容时,应注意取主舍次,抓纲带目,备其精华部分。第十八条 讲稿是教师在课堂上向学生传授知识、技能和思想而事先准备的讲课文稿。编写讲稿应在吃透教学大纲,精通教材,明确教学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根据教师自己的体会和经验,结合学生实际,并考虑与其它课程间的联系和实际需要,对教材内容进行精心地裁剪、梳理和调整,重新加以组织和安排,使之成为学生易懂、爱学的材料,用文字、图形、表格等形式表现出来。编写讲稿的基本要求是:按章、节和问题编写,目标明确、内容正确、观点鲜明、论据充足、条理清晰、层次

11、分明、难易适度、繁简得当、逻辑严谨,能及时反映新思想、新观点、新工艺和新技术,不断修正补充,常讲常新,并要求用计算机打印成册。第十九条 教案是指导教学实施的具体方案,是授课的基本依据。教师应对教材、学生和教法加以分析、综合,并结合自己的教学经验,将上课的设想、步骤和方法进行系统归纳,具体包括:确定课堂教学目标,安排教学内容,选择突出重点、攻破难点的方法,进行板书设计,开展师生双边活动等内容。要精心设计,巧妙构思,写出适用、实用的教案,体现鲜明的目的性、切实的针对性。教案项目填写要规范、内涵要完整、整体要和谐、形式要灵活、质量要求精、掌握要娴熟、运用要艺术,课后应及时写出讲课体会,以积累教学经验

12、。教案应按(章节)两学时编写一份,不准无教案或沿用旧教案授课。第二十条 教材是知识的载体,是教师传授知识的范本。它既具有理论性、知识性,又具有法定性、规范性。选用的教材必须具备权威性、科学性、先进性、思想性、启发性、实践性、应用性和适用性等特点。教材要不断更新,经常进行编撰、增删、修改和挑选,要全部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国家规划教材和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以适应现代科技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二、讲课第二十一条 讲课是理论教学的中心环节,又是教学活动的基本形式。讲课应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正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方法恰当、仪态大方、语言艺术、板书合理、联系实际、教书育人、气氛

13、活跃、组织有序,使学生获得知识、发展智力、培养品德、提高能力,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第二十二条 教师应认真授课,严格按教学进度表开展教学活动,每四周填写一次“教学进度检查表”。按时上下课,不得提前上课或拖堂,下课后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教室日志”。第二十三条 课堂教学目标具体包括: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它既是一堂课的灵魂和指导思想,又是所授课程教学目标的具体化,直接关系到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决定着教学活动的性质和方向。教师在讲授新课前必须向学生讲明本次课的教学目标,使师生的双边活动始终固绕着教学目标展开,做到教有方向,学有目标。第二十四条 教学内容应正确、新颖、充实、系统,深度适宜,符合教

14、学大纲要求,并重视联系生产、社会和生活实际,举例贴切,能引导学生探索思考。教师应做到讲授熟练、准确示教、重点突出、条理清楚、逻辑性强。第二十五条 教学过程要优化,环节要完整,组织要合理,思路要清晰,结构要严谨,衔接要自然,能有效利用课时。从新课的导入,经中间步骤(讲解、演示、练习、操作等)到课后小结,均体现出计划性、条理性、衔接性、针对性、有效性和节奏性。第二十六条 教学方法应灵活多样,启发性强,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活跃课堂气氛,有利于实现教学目标,适合于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教师应善于引导、点拨;善于开展双边活动,师生配合默契,思维同步;善于组织教学的“高潮”,激发学生的“热点”,引人入胜;善

15、于运用各种教学手段,使学生动脑、动口、动手,体现教法与学法的最佳结合。第二十七条 教师应善于突出重点,根据教材内容体系、与其他课程间的联系及实际需要,找准课程重点和课堂重点,在讲解时分清主次、有增有删、有详有略,在时间分配上重点内容所占的比例要大,在课堂实施时应采用多种方法,加重语气,板书醒目,启发诱导,力求讲清楚、讲完整、多强调,使学生理解透彻。要善于攻破难点,根据学生水平,确定难点,对不同的难点,采用不同的方法,使用通俗的语言和贴切的例证,化难为易。对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易混淆、易差错或易疏忽的问题,应采取设问、质疑、比较、讨论等方法搞清楚,防止出现错误。第二十八条 教师应以学生为本,充分发

16、挥教学育人功能,突出能力培养和素质教育。课堂教学应紧密结合教学内容,在各教学环节,采用恰当的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的一般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应紧扣课程的性质、特点和学生实际,结合教学内容设计出育人的“渗透点”、“结合点”,实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发展智力和陶冶情操于一体的素质教育,着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第二十九条 教师讲课要求语言准确、简洁、流畅,使用普通话;声音宏亮、清晰;语速快慢适中;表达生动有趣,抑扬顿挫,以手势助说话,以情理感染人,并富有启发性、形象性和逻辑性。第三十条 教师板书应布局合理,恰当使用正副板,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内容简洁、重点突出,书写规范

17、、美观,图表准确、清楚。制作多媒体课件要设计合理、图文并茂、色彩协调、动静结合,内容清晰、准确,并能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其功能,提高教学效果。第三十一条 教师应执教严谨,气质高雅,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严谨务实,力求创新;教态自然大方,和蔼可亲;着装整洁、朴素;言谈举止端庄,为人师表形象好;讲课精神饱满,能振奋学生精神。第三十二条 教师要善于课堂管理,教学组织紧凑,教学活动生动有趣,创设良好的学习气氛,使学生注意力集中。对于学生迟到、旷课、注意力分散、打瞌睡等现象要及时教育、管理。三、作业第三十三条 作业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一定操作、训练、计算等活动,达到复习、理解、巩固和运用所学的知识,并

18、形成能力的重要措施。作业类型有阅读、口头、书面、实验、操作、调研和社会实践等。教师应根据所授课程的特点和性质,精心、巧妙地设计作业项目和编制成套习题集,要求突出重点,攻破难点,注意基本知识的理解与应用,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的培养,并力求内容精炼、方法灵活、形式多样,富有趣味性、启发性、典型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第三十四条 布置作业应目的明确、循序渐进、难易适度、数量适中,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并对作业应达到的标准和完成的时间向学生提出明确要求。第三十五条 对学生完成的作业应及时批改,并力求做到有价值的全批全改。对不合格的作业,应退回重做;对有的学生应进行面批面改;对做错的作业应要求及时订正。教师批改作

19、业时应注明成绩、批改日期并签名,对有些学生的作业应加必要的评语,给予鼓励或指正。每次批改作业的成绩,应在学生“课程考核记录表”上分项目作记录。第三十六条 每次作业批改后应及时讲评,认真分析作业中出现错误的原因,指导学生解题的思路和方法,善于发现和鼓励推广创新性的解题思路和方法,并认真总结在教与学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学习方法。四、辅导第三十七条 辅导是课堂教学的补充和深化,是理论教学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也是因材施教的重要措施。教师应认真进行辅导,做到准备充分、方法灵活、形式多样、安排适当。辅导前,应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了解和分析,确定辅导对象和辅导的重点内容。对课堂教学内容要注意查

20、漏补缺,使之完整和深化。第三十八条 教师辅导事先应与学生约定辅导时间和地点。辅导时,既要有统一要求,又要区别对待;重在启发,指点思路,教以学法。周学时在六学时以下(含六学时)每周至少辅导一次,周学时在六学时以上每周至少辅导两次。教师在每次辅导结束时应在“教室日志”上签字,不允许在授课结束时就在“辅导”栏内签字。第三十九条 答疑是辅导的主要方式,是对学生的疑问作必要的回答或解释,但应注重引导和启发学生质疑、释疑。教师在答疑时,应采用恰当的方式,创设质疑、释疑的情境,对学生进行提示、引导和点拨,促使学生积极思维,学会分析、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五、考核第四十条 所有开设的理论课、实验课和实践性教学

21、环节都应进行考试和考查。第四十一条 考核的形式包括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是检查学生掌握知识和技能的主要方式,也是检查教与学效果的重要手段,是教学过程的关键环节,具有导向功能、检测功能、督促功能和激励功能。因此,考核必须做到:目的明确、注意方式、讲究准确、确定标准、重视命题、严格纪律、客观评分、及时反馈、认真分析,充分发挥考核的作用。第四十二条 命题是考试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考试工作的关键所在。命题的原则是: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瞄准课程重点,难易适度,份量适中(以教师1小时做完为标准),理解和记忆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启发性、创新性,突出能力考核。试题类型力求新颖、灵活、多样,可分为:基础

22、题(填空、选择、判断、简答等)、应用题、综合题、论述题、作图题、附加题等。命题方法:个别课程由教师自行命题,相同课程由教师集体命题。各门课程都应建立高质量的试题库或试卷库,尽量使用题库或卷库命题。考试命题执行A、B卷制度,即每门考试课程均需同时提供A、B两套试卷,其份量和难易程度大致相当但不得雷同,由教务办公室任意选择一套作为考试用卷,另一套试卷备作补考使用。各试题应注明分值,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要求细到知识点)。教师出完试卷,要经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审核后交教务办公室。第四十三条 在考试考查过程中,监考教师必须按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监考

23、职责,对违纪和作弊者,一经发现应立即制止,并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后立即报告学院和教务处,不得隐瞒和私自处理。收齐试卷后,应当场点清,做到回收试卷与发放试卷份数相同,监考教师须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送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查。第四十四条 任课教师在考前不得擅自划定复习范围,更不得泄露、暗示所出试题,违者将按教学事故论处。考试、考查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阅卷、评分。三天之内必须将学生考核成绩送至学院教务办公室。未经教学院长批准,任何人不得更改成绩。第四十五条 考试方式有开卷、闭卷之分,有口试、笔试、操作之分。教师应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课程教学目标,选择恰当的考试方式,客观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并

24、有利于更好地培养学生的能力。第四十六条 任课教师在考前应对学生进行考试指导和考风教育。教师监考应对学生负责,做到清理考场,来回巡视,不允许做与考试无关的事,不让学生有考试作弊之机。第四十七条 评分阅卷应客观公正,一律采取流水作业,试卷计分应正确无误。在全班试卷的封面上,阅卷教师应签字,以明确责任。第四十八条 每次考试后,教师应及时对考试的结果进行科学的质量分析,找出教与学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认真填写“试卷分析表”。第四十九条 要重视过程考核,考查是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的一种考核方式,一般是在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进行。考查的形式通常有课堂提问、书面作业、小测验、实验

25、、检查笔记等。每种形式的考查,均在学生课程考核记录表上分项目记录成绩。学期结束,综合各项目成绩作为学生考查总成绩或平时总成绩。第五十条 学期末学生各科学习成绩应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加以综合评定。其中平时学习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有期中考试者平时学习成绩占20,期中考试成绩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60。期末考试不及格率应控制在15%以内,考试成绩应为正态分布,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率应控制在10%以内。凡期末考试不及格率大于15%的,按比例扣除教学工作量,期末考试不及格率大于50%的应重新考试,并计教学事故一次。六、实验第五十一条 实验课是理论联系实际、巩固理论知识、提高动手能力和科学素

26、养的重要环节。实验课的内容要安排一定量的设计研究型综合实验,着眼于培养学生的实践与创新能力,实验开设应符合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第五十二条 在学生实验前,实验指导教师应认真做好实验准备,所有实验必须亲自试做,取得可靠数据,分析实验结果,做出实验报告。预做中发现的问题在学生实验时应加以防止或指导学生予以正确处理,以确保学生实验的顺利进行。第五十三条 实验前指导教师应对实验目的、仪器应用、实验中有关注意事项和安全基本知识等进行讲解,认真检查学生预习情况,鼓励教师开发运用实验预习、实验模拟软件。第五十四条 学生的实验报告,教师应认真批改,对不符合要求者,应退还本人令其重做。对学生完成实验报告的情况应做

27、记录,并作为成绩考核的依据之一。七、实习第五十五条 实习是让学生到实践中去学习、锻炼、提高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感性认识,培养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制订具体实习计划,选定实习场所,提前去实习地点了解和熟悉情况,认真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第五十六条 实习前,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学习实习大纲,明确实习要求和计划进度,认真做好实习动员工作。第五十七条 实习中教师要加强指导、严格管理,注意对学生进行实践观念、劳动观念、组织纪律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并结合实习内容布置适量的作业题或思考题,指导学生归纳和撰写实习报告,教师要有指导学生实习的过程记录

28、。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天需进行不少于6小时的指导和检查工作;金工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周指导和检查每班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校内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天需进行不少于4小时的指导和检查工作,校外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周指导和检查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第五十八条 实习结束后,实习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的实习报告和作业,做好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定,并提交实习总结。八、课程设计第五十九条 指导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确定课程设计的内容,编写设计指导书(或任务书),制定设计工作计划,作好必要的资料准备工作。第六十条 按照教学要求正确地进行选题,内容和份量要恰当,指导教师必须

29、先试做,使大多数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第六十一条 在课程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帮助学生拟定正确的设计思路,经常了解学生课程设计的进程,审阅学生的设计方案,培养学生灵活运用理论知识和设计手册的能力,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天需进行不少于4小时的指导和检查工作。第六十二条 指导教师在课程设计中,既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又要注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独立完成设计的能力得到充分锻炼。九、毕业设计(论文)第六十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内最后一个综合性教学环节。搞好毕业设计(论文)对提高毕业生的质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指导教师应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要尽

30、量结合生产实际,要有利于学生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选题应在各教研室认真组织讨论,以保证选题准确合理、份量适当,学生选题应实行双向选择,以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第六十四条 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不得单独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教研室选派,报教学院长批准。第六十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书和有关指导文件,应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周下达。第六十六条 指导教师要认真审阅学生拟定的工作计划和总体方案,在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中,要定期对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每天一次,每次需进行不少于小时的指导和检查工作。期中时要全

31、面检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情况,对无故拖延进度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应限期补上和修正。第六十七条 课题完成后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等写出评语,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第五章 教学工作考核第六十八条 考核教师教学工作要以教师的基本职责、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为主要内容,着重考核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和工作成绩。考核要着眼于实际的教学活动,帮助教师克服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第六十九条 对教师的考核应把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结合起来。考核结果应归档,作为职称晋升和聘任的主要依据之一。实现教学质量优质优酬。第七十条 学院领导

32、和教研室主任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其中教学副院长不少于6次。教研室正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教师之间要相互听课,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听课记录作为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依据之一。各教研室要组织好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定工作,做好教学总结,以利于吸取教训,推广经验,改进和提高教学质量。第六章 教学纪律第七十一条 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进行教学,因特殊原因,须经教学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第七十二条 教师外出兼课或个人私事均以服从校内课程安排为原则。任课教师因病、因事请假不能上课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短期内不能恢复上课的教师,由教研

33、室指派其他教师代课。因病或因公事需调课的应填写调课申请单,经教学院长同意后,教务办公室下达调课通知。如任课教师本人无法提前来办理调、停课手续,在教学院长同意后,由教学秘书通知学生,事后由任课教师补办手续,进行补课。第七十三条 教师任课期间,每学期调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两节课),如确需超过两次,须经教研室主任审核,报教学院长批准后,由教务秘书下达调课通知。第七十四条 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教学进度进行教学,不得任意增减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第七章 奖励与处分第七十五条 对在教书育人、教学质量、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教师和教学任务饱满、教学效果好的教师,经评定

34、,学院将授予相应的教学奖励并向学校推荐。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成果奖者,与相应级别的科研成果同等对待。第七十六条 凡擅自停、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监考失职、考试成绩逾期不送有关部门、作业批改不认真或随意不批改者,均以教学事故论处。凡旷课、泄露考题、随意送分,均以严重教学事故论处。第七十七条 经教学检查或学生与同行教师反映教学效果差的任课教师,必须在限期内改进,否则暂停任课资格直至调离教学岗位;对两年内不主讲本科课程或达不到本科教学基本工作量和质量要求的教师,不能聘任其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第七十八条在科文学院、社区学院任课的教师,因教师个人原因出现教学事故或教学效果差而影响学院创收,学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扣其工作量酬金。第七十九条 对教师的鉴定、业务考核、奖励、处分等均应归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第八十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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