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321牲畜运输汽车技术条件 标准 QC T 455-1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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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牲畜运输汽车技术条件 Q C / T 4 5 5 一1 9 9 9 代替 Z B T5 4 0 0 2 -8 7 本标准适用于定型汽车底盘改装的牲畜运输汽车和牲畜运输汽车列车( 以下简称牲畜车) 。 1 一般技术要求 1 . 1 牲畜车应符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 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1 . 2 整车总质量、 前后轴质量分配均不得超过原汽车底盘的允许范围。整车的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一 般应达到原汽车底盘的技术要求; 若有改变时, 其制动性能应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制动检验 规范( 试行) 的规定。 1 . 3 整车的 外形尺寸应符合G B 1 5

2、 8 9 汽车 外廓尺寸限界 的规定。 1 . 4 整车的照明及信号系 统应符合G B 4 7 8 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 和信号装置的数量、 位置和光色 的规定 。 1 . 5 整车的电气设备应符合J B 2 2 6 1 汽车、 拖拉机用电 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的规定; 电 线接头应符 合J B 1 4 5 0 汽车用圆形电线接头的规定。 1 . 6 整车噪声应符合G B 1 4 9 5 机动车辆允许噪声 的规定。 1 . 7 整车有害气体排放应符合G B 3 8 4 2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N , G B 3 8 4 3 K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 度排放标准 的规定。 1 . 8 外露紧固

3、件必须进行防腐、 防锈处理, 其质量达到J B 2 8 6 4 汽车用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的规 定 。 1 . 9 整车装配应按J B / Z Q 3 0 1 4 工程机械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进行, 所有联结件、 紧固 件必 须联结可 靠, 不得松脱。 1 . 1 0 各部的滑脂嘴装配齐全并注满润滑脂. 其它摩擦表面按规定涂加润滑脂。 1 . 1 1 各油、 气、 水管管路和电气线路应固定牢固, 夹持可靠。 可动管路在运动中不允许有干涉现象。 油、 气、 水管管路不得有渗漏现象。 1 . 1 2 改装用的汽车底盘及外协、 外购 件( 包括标准件) 必须有制造厂的产品合格证, 并按G B 2 8

4、2 8 逐 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的规定 抽祥复查, 其合 格水平由 供需方协商确定或采用其它方法复检。 1 . 1 3 自制的零、 部件需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装配使用。 1 . 1 4 原材料进厂需经检验部门进行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复检, 符合技术要求后才能供生产使用。 1 . 1 5 锻件应符合J B / Z Q 3 0 1 0 工程机械锻件通用技术条件 的规定。 1 . 1 6 铸件质量: 灰铸铁件应符合J B / TQ 2 5 0 灰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球墨铸铁件应符合 J B / T Q 2 5 1 球墨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 的规定; 碳素钢铸件应符合J B / T Q

5、 2 4 9 碳素钢和普 通合金 钢 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的规定; 铝合金铸件应符合J B 2 1 2 0 ( 铝合金铸件技术条件 的规定。 1 . 1 7 焊接件必须达到J B / Z Q 3 0 1 1 工程机械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的要求。 1 . 1 8 所有喷涂油漆的零、 部件、 漆膜质量, 应达到Q C / T 4 8 4 汽车油漆涂层 有关规定要求. 1 . 1 8 . 1 车箱底板以上部分外观油漆涂层达到T Q3乙的规定。 1 . 1 8 . 2 车箱底板( 包括双层底板) 和车下零、 部件油漆涂层, 应达到T Q 4 甲 的规定。 1 . 1 9 牲畜运输汽车列车的半挂车部分应符合

6、J B 4 1 8 5 半挂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 全挂车部分应 国家机械工业局 1 9 9 9 - 0 3 - 巧 批准 1 9 9 9 - 0 3 - 1 5 实施 一1 61 一 Qc/ T 4 5 5 -1 9 9 9 符合J T 3 1 0 5 货运全挂车通用技术条 件的要求 。 专 用功能技 术要求 2 . 飞 车箱内与牲畜接触部位不允许有导致刺伤牲畜的尖角和锐棱。 2 . 2 车箱手柄应开关灵活、 可靠, 在行驶过程中不允许自动脱开。 2 . 3 车箱的拦护装置应可靠地防止牲畜窜出车箱。 2 . 4 车箱应有挡寒风、 遮烈日、 防雨淋的附设设施。 2 . 5 车 箱底板( 包括双

7、层底板) 和拦板作为踏板的一部分, 应便于牲畜方便地上下车。 2 . 6 车箱底板应能方便地排除粪便和尿液; 在自流、 紧急制动时不得污染驾驶室和车架。 2 . 7 为防止牲畜长途运输掉膘, 应有饮水和喂食的附设设施。 2 . 8 为预防过分拥挤挤压造成牲畜死亡或摔伤, 应适当设置隔离装置。 2 . 9 为预防闷热而造成牲畜死亡, 应有降温喷水装置, 并具有足够的喷洒覆盖面。 2 . 1 0 拆装式上底板拆装应方便、 省力。 2 . 1 1 升降式上底板。 2 . 1 1 . 1 上底板升降操纵机构应灵活、 可靠。 2 . 1 1 . 2 上底板锁紧装置应灵活、 安全可靠. 不允许在装载和道路

8、行驶过程中上底板自动下降。 2 . 1 1 . 3 升降机构应升降平稳, 无卡滞和爬行现象。 2 . 1 1 . 4 上底板的举升和下降必须同步. 其同步误差不超过 4 %. 2 . 1 1 . 5 上底板连续升降 1 5 0 0 次后, 上底板及操纵、 升降、 自锁各机构不得损坏( 易损件除外) , 应保持 原功能。 2 . 1 1 . 6 当升降机构采用液压传动时: a ) 液压系统应符合G B / T 3 7 6 6 液压系 统 通用 技术条 件 的要求; 不允许外表渗油、 管道局部膨 胀、 脱开现象; b )油泵、 换向阀、 限压阀、 油缸等液压元件应符合J B 2 1 3 1 液压元

9、件通用技术条件, 并满足整车 性能要求 ; c )上底板自降量 5 mi n不得超过 2 0 mm; d ) 液压系统应设置最大颗粒度不超过5 0 N m的过滤装置, 液压系统清洁度不得超过 1 5 0 0 mg ; e )液压系统连续工作 4 5 0 0 次后, 仍能保持原功能; f )取力器、 液压油泵应运转正常, 无异常噪声。 3 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 3 . 1 试验项目 3 . 1 . 1 外观检查。 3 . 1 . 2 主要结构参数和技术特性参数的测定 a ) 外部尺寸; b ) 质量参数; 。 ) 最小转弯半径。 3 . 1 . 3 整车基本性能试验 a ) 最高车速; b ) 直

10、接档最小稳定车速; c )加速性能; d ) 滑行性能; e ) 直接档等速行驶燃料消耗量; 一1 62 一 QC/ T 4 5 5 - 1 9 9 9 f )制动性能; B )稳定性能; h )爬坡性能。 3 . 1 . 4 专用功能试验: 3 . 1 . 4 . 1 升降式上底板升降 性能试验: a )升降操纵机构操纵灵活、 可靠性检查; b ) 锁紧机构安全可靠性检查; c ) 升降同步性能试验 ; d ) 上底板升降可靠性试验。 3 . 1 . 4 . 2 液压系统性能试验: a ) 耐压性能; b ) 密封性能; c ) 可靠性能; d )清洁度的测定。 3 . 1 . 4 . 3

11、喷水覆盖面试验。 3 . 1 . 5 整车噪声的测定。 3 . 1 . 6 废气排放的测定。 3 . 1 . 7 道路行驶试验。 3 . 2 试验类别 3 . 2 . 1 定型试验 新产品试制完成后, 投产前必须进行定型试验, 试验车辆不少于2辆。试验项目包括 3 . 1 的全部项 目。改装后对定型底盘的主要性能参数没有改变时, 3 . 1 . 3 ( f , g项除外) , 3 . 1 . 5 和 3 . 1 . 6 规定的试验可 不进行。 3 . 2 . 2 型式试验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试验. 试验车辆不少干 2 辆; a )已定型的转让产品; b ) 停产两年以上( 包括两年)

12、 的产品再生产时; 。 )正常生产的产品每隔两年; d )因产品设计、 工艺或材料的改变而影响产品的主要性能时。 型式试验按本标准 3 . 1 . 1 , 3 . 1 . 2 , 3 . 1 . 1 , 3 . 1 . 7中规定的项目进行. 3 . 2 . 3 出厂试验 正常生产的产品装配完成后, 需经检验部门进行试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试验按本标准 3 . 1 . 4 ( 3 . 1 . 4 . 1 的d 项和3 . 1 . 4 . 2 的c , d 项除外) 和3 . 1 . 7 中 规定 的项目 进行。 3 . 3 试验方法 3 . 3 . 1 外观检查 按1 . 4 , 1 . 5 ,

13、1 . 8 -1 . 1 1 , 1 . 1 7 , 1 . 1 8 中 有关外观要求的内 容进行检查。 3 . 3 . 2 主要结构参数和技术特性参数的测定按 G B 1 3 3 4 -1 9 7 7 载重汽车和越野汽车道路试验方法 中第 3 章第 1 4 , 1 5 , 1 7 的规定进行。 3 . 3 . 3 整车基本性能参数试验按 G B 1 3 3 4 中第 4 , 5 , 6 , 7 , 8 章, 第 1 1 , 1 2 , 1 3 章规定进行。 3 . 3 . 4 喷水覆盖面试验 进行喷水操作, 喷水应雾状或部分细线状, 观察底板润湿覆盖情况。 3 . 3 . 5 上底板升降操纵

14、和栏板开关灵活性试验 连续操作 3 -5 次, 上升、 下降、 中途任何位置停比自如, 无卡滞爬行现象; 开关栏板应灵活、 省力。 一1 6 3 一 QC/ T 4 5 5 -1 9 9 9 3 . 3 . 6 上底板升降同步性能试验 3 . 3 . 6 . 1 均匀满载、 空载同步性能试验 a )试验条件 上底板均匀装载整车 5 0 yo额定载荷; 上底板空载。 b ) 试验方法 车箱各举升点固定一精度相同的钢直尺( 量程大于上底板行程) 垂直于下底板, 在上底板上分别固 定一指针对准钢直尺的刻度, 记录各钢直尺上的读数。 作举升同步试验时, 上底板从下底点举升到全行程的9 0 % -9 5

15、 %时停止。 作下降同步试验时, 上底板从上顶点下降到全行程的 9 0 % -9 5 %时停止。 记录各钢直尺的读数, 连续重复作三次, 计算出每次同步误差。同步误差计算方法如下: 。 一 H x 1 0 0 y o 式中: 同步误差; d h 各测量点行程的最大行程差 I t h =Hm a 一H - ( mm) 万 各测量点行程 的算术平 均值H二E H ,1 H m各个测量点中最大行程( mm ) ; H m ,. 各个测量点中最小行程( mm) ; H, 各测量点的 行程( m m ) ; 。 测量点的数量。 以上试验作三次, 取三次同步误差中的最大值定为此种产品上底板同步误差。 将试

16、验结果记入表A1 , 其结果应符合2 . 1 1 . 4 的要求。 3 . 3 . 6 . 2 偏载同步性能试验 s )试验条件 上底板装载整车 5 0 %的额定载荷. 其中包括一个5 0 0 k g的重物, 使其重心分别置于四角 1 . 2 mX 1 . 2 m面积的中心; 其余质量均匀分布。 b ) 试验方法 重物每置于一角, 按照 3 . 3 . 6 . 1中b 项的方法重复作同步性能试验, 将试验结果记入表A2 . 其结果 应符合2 . 1 1 . 4 的要求。 33 . 63 上底板升降可靠性试验 a ) 试验条件 上底板均匀装载整车 5 5 %的额定载荷。 b ) 试验方法 上底板

17、从下底点上升到上顶点, 锁紧机构锁止 停止 3 0 s 后下降到下底点, 停止 3 0 s , 再上升到上 顶点, 锁紧机构锁止。如此重夏进行升、 降。试验过程中除必要的调整工作外, 不允许更换零、 部件 ( 易损件除外) , 若有更换应重新试验。 试验可在整车上进行, 亦可在专用试验台上进行( 必须采用产品专用功能部分的构件) 。 试验次数累计应不低于 1 5 0 0 次。 达到试验次数后再进行一次全面的专用功能检查, 其结果应仍能 满足2 . 1 1 的有关要求。 3 . 3 . 7 液压系统性能试验 3 . 3 . 7 . 1 耐压性能试验 a ) 试验条件 试验压力为 工5 倍额定工作

18、压力。 一1 6 4 一 QC/ T 4 5 5 - 1 9 9 9 b )试验方法 液压系统在试验台上进行, 保压 1 m i n , 其结果应达到 2 . 1 1 . 6中a 项的要求. 3 . 3 . 7 . 2 密封性能试验: 测量自降量。 a ) 试验条件 上底板均匀装载整车5 0 %额定载荷。 b )试验方法 上底板举升到任一高度关闭换向阀, 记录各测量点高度。停止 5 mi n 后记录各测量点的高度, 取各 测量点自 降量的算术平均值, 即为上底板自 降量, 记入表n 3 , 其 结果应 符合2 . 1 1 . 6 中。 项的要求。 3 . 3 . 7 . 3 可靠性试验 a )

19、 试验条件 同3 . 3 . 6 . 3 中的。 的要求。 b )试验方法 当上底板升降机构采用液压升降时, 液压系统的可靠性试验就包含在上底板升降可靠性试验中。 在 达到试验次数后全面检查专用功能中, 再增加检查上底板自降量的内容, 检查方法同 3 . 3 . 7 . 2 , 其结果 应达到 2 . 1 1 . 6 中。 项的要求。 3 . 3 . 8 清洁度的测定 13 . 8 . 1 测定条件 在批量生产的入库产品中任抽 2台, 抽样基数不少干抽检数的 1 0 倍, 或在整车装配线上抽检 2台 套。 将各总成进行解体, 抽样范围只限于与改装部分液压系统有关的零、 部件( 压配件和不宜拆卸

20、的联接 件可以不解体) 供检。 3 . 3 . 8 . 2 测定方法 按照J B 4 0 7 2 . 2 ( 汽车清洁度工作导则侧定方法 进行, 其结果应符合 2 . 1 1 . 6中d项的要求。 3 . 3 . 9 噪声测定 按G B 1 4 9 6 机动车辆噪声测量方法 进行, 其测量结果应符合1 . 6 条的要求。 33 . 1 0 废气排放浓度的测定 汽油车按G B / T 3 8 4 5 (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测量方法 进行; 柴油车按G B / T 3 8 4 6 ( 柴油车自由加速 烟度测量方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1 . 7 条的要求。 3 . 3 . 1 1 道路行驶试验 3 .

21、3 . 1 1 . 1 试验条件 定型、 型式试验按 G B 1 3 3 4 中第 1 章中 1 -9条的规定。 3 . 3 . 1 1 . 2 试验方法 a )型式试验: 行驶里程 3 0 0 0 k m( 不包括磨合里程) ; b ) 定型试验: 行驶里程 5 0 0 0 k m( 不包括磨合里程) ; 试验的道路和里 程分 配按下表: 序号道路类型里程分配 1 凹凸不平的碎石、 石块、 土石路3 0 纬 2山 区 公 路 3 0 % 3 碎石公路和沥青 水泥平直公路4 0 % 。 )出厂试验: 行驶里程2 0 3 0 k m, 行驶试验过程中和试验完毕后应进行下列检查: ( 1 ) 各零

22、、 部件有无损伤, 联结件有无松动、 损坏; 1 65 Q C/ T 4 5 5 -1 9 9 9 ( 2 )管路系统有无漏油、 漏水和漏气现象; ( 3 )专用功能的效果和可靠性、 耐久性情况。 行驶试验途中发生故障时如能用随车工具排除. 试验可继续进行。 否则应回厂检修排除故障后重新 进行 试验。 型式试验中若有项 目不合格, 就应在同一批产品中另抽加倍数量的产品, 对不合格项目重做试验。 如仍不合格, 就应停止试验 , 分析原因, 采取措施, 再重新做试验, 直至得到确切的结论为止。 4 标志、 运输和贮存 4 . 1 产品经检查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装订产品标牌。 产品标牌应符合Q C /

23、 T 4 8 6 汽车标牌 的规定。 4 . 2 产品出厂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 产品使用说明书; c ) 原车底盘使用说明书; d ) 主要配套装置的使用说明书; e )易损件、 备件、 附件、 随车工具一览表; f ) 装车( 箱) 单。 4 . 3 随车工具、 备件、 附件应齐全, 技术文件应有防潮湿措施。 4 . 4 产品在铁路( 或水路) 运输时以自驶方式上、 下车( 船) 。 如果必须吊装( 卸) 时应使用专用吊具, 以免 损伤 产品。 4 . 5 长期停放的产品应将冷却水、 燃油放尽, 并停放在通风、 防潮、 防曝晒及有消防设备的场所。 4 . 6 长期停

24、放后的产品, 使用前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检查、 维修和保养。 质t保证 5 . 1 用户有权按本标准的要求验收产品, 但不得拆卸检查。 验收中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时, 由制造厂进行 维修, 合格后再交用户复检, 直至合格。 5 . 2 用户在遵守产品的使用、 运输和贮存规则的前提下, 从发货之日起一年内( 且行驶里程不超过 2 5 0 0 0 k m) 的产品, 确因制造不良 而造成的 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 制 造厂 应给予免费 修理和更换不合 格的零、 部件( 不包括正常磨损的易损件) 5 . 3 批量生产的产品, 上级质 量监督部门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样 检查时, 如发现某项不合格, 应在同

25、 一检 查批量中加倍取样, 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检查。如仍不合格. 则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5 . 4 抽样检查的项目为本标准中 3 . 1 . 4 的全部项目。 5 . 5 如发生成批产品不合格时, 此批产品不能出厂. 制造厂应向主管部门和上级质量管理部门写出书 面报告, 并限期解决后才能出厂。 1 66 QC/ T 4 5 5 一1 9 9 9 附录A 试验记录表格 ( 参考件 ) 表 Al 上底板升降同步性能试验记录表 车名及型式 底 盘 编 号 使 用 油 料 试 脸日 期_ 年_ 月_日 试 验 地 点 粘 度 夭气气 资 诬 次 数 前左前右后左后右 备 注 始 点 终 点 “ 一 始

26、 一 点 终 点 H 始 点 终 点 H 始 点 终 点 H 空 载 升 l 2 3 降 l 一l 2 3 均 匀 满 载 升 l 2 一 3 降 l 一 2 3 一 - 1 67 QC/ T 4 5 5 -1 9 9 9 表 A 2 上底板偏载同步性能试验记录表 车名及型式 底 盘 编 号 使 用 油 料 试脸日期 试验地点 粘度 _年_月_日 天气气温 偏 载 位 置淤 热 前左前右 后左后右 备 往 m 誉 H x f k H 碧 s H x Yr H 前 左 升 1 2 3 降 I 2 3 前 右 升 1 2 3 降 1 2 3 后 左 升 t 2 3 降 l 2 3 后 右 升 1 2 3 降 1 2 3 1 6 8 QC/ T 4 5 5 -1 9 9 9 表 A 3 上底板自降量试验记录表 前左前右后左后右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湖北汽车改装厂。 本标准起草人: 谢开寿、 李凯。 1 6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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