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民用航空标准-MHT 0014-1996 民用航空器维修与适航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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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n 厦 H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 航 空 行 业 标 准 MT / T 0 0 1 4 一1 9 9 6 民用航空器维修与适航专业中 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R e q u i r e me n t s f o r E v a l u a t i n g t h e Q u a l i f i c a t i o n s o f E n g i n e e r a n d S e n i o r E n g i n e e r i n C i v i l A i r c r a f t Ma i n t e n a n c e a nd Ai r wo r t hi ne s s

2、 1 9 9 6 一 0 4 一0 9 发布1 9 9 6 一0 4 一0 9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 民用航空器维修与适航专业 中、 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R e q u i r e me n t s f o r E v a l u a t i n g t h e Q u a l i f i c a t i o n s o f E n g i n e e r a n d S e n i o r En g i n e e r i n C i v i l Ai r c r a f t Ma i n t e n a n c e MT/ T 0 0 1 4一1 9

3、9 6 a n d Ai r wo r t h i n e s s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评审民用航空器维修与适航专业中、 高级技术资格的申报条件、 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专业理论知识、 工作经历与能力以及业绩与成果等要求。 2适用范 围 从事民用航空器维修、 改装及其质量控制的技术人员。 从事民用航空器适航合格审查、 适航检查和适航监督的技术人员。 从事民用航空器维修与适航专业应用研究及技术开发的技术人员。 专 业技术 资格名称 123 ,: ,曰2,山几 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 技术人员学识、 技术水平、 业务能力的 标志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民用航空 器维修与适航专业中、 高级技术资

4、格名称分别为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4 申报条件 4 . 1 凡申报中、 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 必须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 律。 4 . 2 学历、 资历要求 4 . 2 . 1 符合以下条件, 可申 报工程师资格: 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 取得助理工程 师资格, 并从事助理 工程师工作四 年以上。 4 . 2 .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a . 获得博士学位, 取得工程师资格, 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万 , 获得硕士学位, 取得工程师资格, 并从事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c . 大学本科毕业, 取得工程师资格, 井从事工程师

5、工作五年以上。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1 9 %一 0 4 - 0 9 批准 1 9 9 6 一0 4一 0 9 实施 1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免费下载 MT / T 0 0 1 4一1 9 9 6 d . 在任工程师期间, 获国家发 明奖、 自然科学奖、 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 或获民航总局( 省、 部 下 同) 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4 . 3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经考核合格, 可 认定相应的技术资格: a . 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 可认定高级工程师资格。 b . 获得博士学位, 可认定工程师资格。 c . 获得硕士学位, 从事工程技术

6、工作三年, 可认定工程师资格。 获取和处理 信息的能力 5 . 1 申 报工程师资格 5 . 1 . 1 能熟练地应用计算机处理本专业工程技术间题。 5 . 1 . 2 具备在 2 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3 0 0 0 字符的能力。 5 . 2 申 报高 级工程师资格 5 . 2 . 1 了解本专业计算机应用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能应用计算机处理本专业复杂的工程技术问题。 5 . 2 . 2 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5 0 0 0 字符的能力。 6 工程师资格 6 . 1 专业理论知识 6 . 1 . 1 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 业理论知识, 一 般地了 解相关专业的

7、理论知识。各专业分支必 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分别为: a . 飞机维修 : 飞机设计与构造、 飞机强度计算、 空气动力学、 飞机系统与附件、 可靠性与维修性工程 学、 航空材料学、 航空制造工程、 无损检测和表面防护技术。 b . 航空发动机维修: 气体动力学、 发动机原理、 发动机构造与强度、 航空材料学、 发动机制造工程、 发 动机控制与测试技术、 发动机故障诊断、 发动机附件及相关系统的 工作原理与构造。 c . 航空电子、 电气维修: 自动控制原理、 电子显示技术、 航空仪表以及高低频电路、 脉冲与数字电路、 信号与信息网 络、 航空通讯、 导航与雷达、 自动飞 行控制系统或航空电机电 器

8、学、 电源系统、 电路计算。 d . 航空器适航审查: 按照从事适航审查项目( 飞行性能与试验、 飞机机体、 航空发动机与动力装置、 设 备与系统) 的不同, 要求掌握其相应的专业理论与设计知识。 e . 航空器适航监督: 按照从事适航监督对象( 制造、 维修) 的不同, 要求掌握其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 上述 a , b , c 互为相关专业, d , e 互为相关专业, 在同一专业领域中对从事不同专门化工作的少 、 员, 根据专 业对口与实际需要. 对知识要求各有侧重。 6 . 1 . 2 掌握本专业及有关的法规, 熟悉本专业的技术规范、 标准、 规则、 规章等。 6 . 1 . 3 了解可

9、靠性管理和全面质量在航空器维修或适航管理中的应用、 掌握现代航空器维修和适航管理的 基本技术及方法 6 . 1 . 4 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6 . 2 工作经历与能力 2 . 1 必备条件 6 . 2 . 1 . 1 参加过可靠性( 或全面质量) 管理的理论学习。 或从事过可靠性( 或全面质量) 管理工作。 2 . 1 . 2 了解航空器维修或适航审定的全过程, 具有独立完成任务和解决本专业较复杂技术间题的经历与 能力。 6 . 2 . 1 . 3 能指导本专业初级技术) 、 员的工作和学习。 6 . 2 . 2 任助理工程 师期间,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8 . 从事外场维

10、修的人员曾参加一种以上机型的D检( 或大修) 以下各级维修工作. 掌握关键操作, 具 MT/ T 0 0 1 4一1 9 9 6 有系统了解本专业某一机型维修工作全过程和正确判断、 排除较复杂故障的经历。 b从事内场维修人员: 曾参加飞机结构检查( 或大修) 、 航空 发动机或飞机机载电子、 电气设备翻修工 作的全过程, 并具有正确编写工艺文件、 判断设备故障、 设计制作维修用的一般设备及工夹量具的经历。 c . 曾参加一型以上航空器型号合格审查或生产许可审查( 或复查) 、 技术标准规定项目审查( 或复查) , 发现过影响飞行安全的技术问题. 并参与编写了审查报告。 d . 曾参加不少于五个

11、单位维修许可审查及复查; 或二型十架以上航空器的适航性检查。 发现过影响飞 行安全的技术问题, 并独立编写了审查( 检查) 报告。 e . 曾 参加航空器重大故障修复( 或改装) 方案的制定, 并参加( 或监督) 了 该项目 的实施工作。 f . 曾作为技术骨干承担民航地区管理局级以上的科研、 技术攻关等项目一项以上或制定航空器维修方 案二项以上, 并具有参加项目论证、 方案设计、 试验研究、 编写技术报告等全过程的经历。 9 . 具有正确收集航空器的使用数据, 进行可靠性分析, 撰写出对维修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技术报告, 并 将其推广应用的经历。 h . 曾作为技术骨干参加一种以上机型的 D检

12、( 含大修) 或大中型航空维修单位的生产技术组织工作 具 有独立编制生产计划与流程图和综合协调处理各种现场生产技术问题的经历。 6 . 3 业绩与成果 63 . 1 任助理工程师期间, 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a . 获得民航总局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或获得民航地区管理局级技术改进二等奖以上 的前三名完成者; 或获得民 航地区管理局级技术改进三等奖的项目 主持者。 b . 参加制定一项以 上民航总局或二项以上民航地区管理局级的技术规范、 标准、 规则、 规章等. 并付诸 实 施。 c . 在航空器维修或适航管理工作中发明创造、 技术革新、 合 理化建议以及推广应用新技术、 新方法、

13、新 工艺、 新产品等一项以上, 解决了 航空器维修或适航管理工作中的技术 难题, 为保证飞行安 全、 加强技术管理 做出的突出成绩, 并获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为同行专家或主管部门认可。 d . 在航空器维修工作中, 未发生过影响飞行安全和正常运行的工作失误, 并发现、 总结出航空器某一故 障规律, 提出的预防措施得到采纳。 e . 在适航审查或检查监督工作中, 发现过影响飞行安全的隐患, 提出的改进建议( 或预防措施) 得到采 纳。 6 . 3 . 2 任助理工程师期间 , 撰写以 下论文、 技术报告之一: a . 在民航总局级学术刊物( 或学术会议论文集) 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14、b在内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技术报告二篇以上, 其中至少一篇被同行专家评定为具有一定水平或 实用价值。 c . 撰写由本人承担项 目的技术报告、 故障分析报告二篇以上, 其中至少一篇被同行专家评定为具有一 定水平或实用价值。 7 高级工程师资格 专业理论知识 全面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知识, 对本专业某一分支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 并较好地掌 月了7 握相关专业的理论知识。各专业分支除具备工程师级别相应专业分支必备的理论知识外, 还应掌握的专业 理论知识分别为: a . 飞机维修: 疲劳断裂理论、 操作、 损伤容限理论和复合材料应用技术。 b . 航空发动机维修: 疲劳断裂理论、 发动

15、机振动理论。 c . 航空电子、 电气维修: 计算机应用技术、 现代新型电子系统理论或多路传输理论。 d . 航空器适航审查 : 深入掌握一门( 飞行性能与试验、 飞机机体、 航空发动机与动力装置、 设备与系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免费下载 MT/ T 0 0 1 4一1 9 9 6 统) 以上专业理论。 e . 航空器适航监怪: 深人掌握一门( 制造、 维修) 以上专业理论。 上述 a , b , c 互为相关专业, 均应掌握判断、 排除和预防航空器重大故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 d , e 互为相关 专业, 均应掌握判断审查( 或监督) 对象符合适航要求所

16、必须的专业知识。 7 . 1 . 2 掌握现代航空器的适肮性要求和适航管理方法, 或可靠性、 维修性要求和维修管理方法。 7 . 1 . 3 掌握系统工程、 全面质量管理理论知识在航空器维修和适航管理中的应用。 7 . 1 . 全面掌握本专业及有关的法规, 掌握本专业的技术规范、 标准、 规则、 规章的内容及其制定依据。 7 . 1 . 5 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技术现状和 发展趋势。 7 . 2 工作经历与能力 7 2 . 1 必备条件 7 . 2 . 1 . 1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能解决本专业重要、 复杂、 关键技术间题。有主持航空器重大故障 研究( 或 重大改装和修理的设计、 施工) 或

17、民航总局级以上的重要科研、 技术攻关等项目的经历; 或担任过航空器某一 专业分支( 飞行性能与试验、 飞机机体、 航空发动机与动力装置、 设备与系统、 制造与质量控制、 持续适航监 督) 适航审查的负责人。 7 . 2 . 1 . 2 能跟踪本专业技术发展前沿水平, 具有开拓新研究领域或解决本专业 生产实践中 关键性技术问题 的经历与能力。 7 . 2 . 1 . 3 能指导本专业研究生、 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7 . 2 . 2 任工程师期间, 具备下 列条件之一: a . 曾主持或为主承担民航总局级以上的科研、 技术改进等项 目一项以上或制定某型航空器维修大纲二 项以上; 或主持民航地区管

18、理局级科研、 技术攻关、 技术推广等项 目二项以上, 并具有独立完成项目的立项、 论证、 方案设计、 组织实施、 编写技术报告等全过程的经历。 b . 曾主持航空器使用中重大故障调查处理的技术工作, 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或修复方案, 并具 有参与组织实施的经历。 c . 曾主持或为主进行宽体飞机结构检查三架次或窄体干线飞机D级检查十架次( 支线和小型飞机大修 或 D级检查二十架次) 以上; 或发动机翻修二十台次以上; 或起落架、 辅助动力装置、 燃油调节器等复杂设备 翻修二十件以上, 并根据 发现的故障, 提出了 正确的预防或改进建议, 经实践证明其质量符合技术要求。 d . 曾主持或为主

19、进行航空器型号合格审查; 或机载设备和零部件制造技术标准规定项目审查不少于三 项五次, 并独立编审查报告, 提出了有独创性的建议。 e . 曾主持或为主进行航空器生产许可审查( 或复查) 五次以上; 或航空器维修许可审查和复查十五次以 上; 单机适航性检查大中型飞机二十五架次( 中小型飞机五十架次) 以上, 发现过影响飞行安全重大间题, 并 监督持证人( 申请人) 采取了有效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f . 曾主持或为主制定和审定航空器重大改装( 或修理) 方案二项以上。 并提出了提高安全和可靠性的建 议。 9 . 具有正确运用航空器的有关信息 统计资料, 进行可行性和维修质量分析, 撰写出对保证飞

20、行安全有 重要指导作用的技术报告, 并将其推广应用的经历。 7 . 3 业绩与成果。 7 . 3 . 1 任工程师期间, 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a .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 民航总局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 或二项三等奖) 的主要完成者; 或者 获得民航总局级科技进步三等奖的前三名完成者。 b . 主持或为主承担制定二项以上民航总局级以上技术规范、 标准、 规则、 规章等, 并付诸实施。 c . 在航空器维修或适航管理工作中, 主持推广应用新技术、 新工艺、 新方法、 新产品等二项以上, 获得显 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为同行专家或主管部门认可。 d . 在航空器维修或 适航管理工作中 发明

21、创造、 技术革新等二项以上, 解决了航空器维修或适航管理中 的重大技术难题, 为保证飞行安全、 加强技术管理做出了突出贡献. 并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为同 4 MT / T 0 0 1 4一1 9 9 6 行专家或主管部门认可。 e . 主持或为主承担制定二项以 上多发性( 或重大) 故障的预防措施, 或航空器的重大改装( 或重大损伤 修复) 方案, 并被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f . 在飞机大修( 含结构检查) 或发动机、 复杂附件及机载设备( 起落架、 辅助动力装置、 燃油调节器等) 翻 修中, 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间题, 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 社会效益, 并被同行专家或主管部门 认可。

22、 9 . 在航空器型号合格审查或机载设备和零部件制造技术标准规定项目 审查和复查中, 发现并监督解决 了重大技术间题, 经实践证明, 所审项目符合适航要求或被国外适航当局认可。 h . 在适航检查监督中, 发现并监督解决了重大技术质量问题, 或发现过影响飞行安全的重大隐思, 为保 证飞行安全做出了突出成绩。 并为主管部门认可。 7 . 3 . 2 任工程师期间, 撰写以下论文、 论著之一: a . 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并被同行专家评定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实用价值。 b . 在民航总局级学术刊物( 或学术会议论文集) 上发表论文二篇以上, 其中至少一篇达到国内本专业先 进水平,

23、 并为同行专家认可。 c . 正式出版三万字以上专著、 五万字以上的译著。 d . 撰写由 本人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 审查报告、 重大故障分析报告三篇以上, 其中至少一篇达到国内本 专业先进水平。 并为同行专家或主管部门认可。 有关评审条件的说明 8 . 1 本条件所规定的申 报条件、 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专业理论知识、 工作经历与能力、 业绩与成果五个 方面必须同时具备。 8 . 2 本评审条件中所列基础理论、 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内容, 为国家教委审定的全日 制大学本科教材, 并可 通过答辨, 考察是否具备所规定的知识。 8 . 3 获奖项目的“ 主要完成者” 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 8 . 4 技术报告、 论文的水平由人事职改部门聘请三名以上专家评估或由评审委员会确认。 8 . 5 “ 主管部门” 系指民航总局业务主管部门。 技术资格与 待遇的规 定 按照本条件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 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其职 务与工资待遇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中 心、 人事劳动司、 华北管理局等单位负责起草。 本标准委托民航总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常士基黄志中刘文语丁万志王中王并万李宗林 标准分享网 w w w .b z f x w .c o m 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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