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709-2003 荔枝干.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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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 Y / T 7 0 9 -2 0 0 3 前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 福建省乡镇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所、 农业部乡镇企业系统莆田产品质量监督检测 站、 福建省莆田市先达食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卞要起草人: 邹以强、 张仁雨、 陈元水、 昊金春、 武飞轮、 何晖、 林志高、 陈福林。 N Y / T 7 0 9 -2 0 0 3 荔枝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荔枝干的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 标签、 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荔枝经焙烘干燥而制成的带壳荔枝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

2、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 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标准,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 期的引用性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 B / T 1 9 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 B / T 4 7 8 9 . 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 B / T 4 7 8 9 . 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 B / T 4 7 8 9 . 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 B / T 4 7 8 9 , 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C B / T 4 7 8 9 . 1 0

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 B / T 4 7 8 9 . 1 1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 G B / T 4 7 8 9 . 1 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 B / T 5 0 0 9 . 1 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 B / T 5 0 0 9 . 1 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 B 7 7 1 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 B / T 1 1 8 6 0 蜜饯食品理化检验方法 G B 1 6 3 2 5 -1 9 9 6 干果品食品的卫生要求 N Y 5 1 7 3 无公害食品荔枝 J J H 1 0 7 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4、 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 4 3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3 要求 3 。 1 原料 荔枝果应选用成熟的 3 . 2 感官要求 感官应符合表 1 规定 , 无裂果、 无污垢、 无腐烂、 无异味、 无病虫害的去梗鲜果。 表 1 感官要求 项目 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 规 格 / ( 粒 厂 k g 、! 蕊1 6 01 6 1 - 1 9 92 0 0 - - - 2 4 0 破壳率/(%) (3(5(8 N Y / T 7 0 9 -2 0 0 3 表 1( 续) 项目 等级 一级 二级三级 色泽 果壳 色 泽 均 匀, 呈 红 褐 色, 有 光泽。 色泽较均匀 呈褐色 果肉 色泽均 匀, 呈

5、浅 揭色 有 光泽 色泽较均匀 呈棕色至深棕色。 外观 果粒完整, 大小均匀, 果壳表面粗糙, 可有凹陷, 不应附着药迹、 泥浆等不净之物, 不应有 无蒂果、 霉变和虫蛀。 风味具有本品应有的风昧, 无异味。 杂质无 3 . 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 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果肉含水率2 5 总糖)5 0 总酸( 以柠檬酸计)15 34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 3 规定。其他的卫生指标按N Y 5 1 7 3 的要求执行。 表 3 卫生指标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项目指标 砷( 以 A s 计)o . 5 铅( 以 P b 计)O . 2 35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6、 4的规定 表 4 微生物指标 项目指标 菌落总数/ ( c f u / g ) 7 5 0 大肠菌群/ ( M P N / 1 0 0 g ) 簇4 0 霉菌( c f u / g ) 5 0 致病菌( 系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不得枪出 3 . 6 净含f要求 净含量应符合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检验 4 . 1 . 1 色泽、 外观、 风味和杂质的检验 随机抽取 1k g 样品, 将被测样品置于自然光下的检验盘上, 用眼看、 鼻嗅、 品尝、 手感等方法进行 N Y / T 7 0 9 -2 0 0 3 检验。 4 . 1 . 2 规格检验 随机称取1 k

7、 g 样品, 数颗粒数进行检验。 4 . 1 . 3 破壳率测定 称取1 k g 试样, 摊放在检验盘上, 挑出破壳干果。破壳率为挑出的破壳干果除以试样质量乘以 1 0 0 , 有效数字保留 小数点后一位。即为破壳率。 4 . 2 理化指标的检验 4 . 2 . 1 水分的测定 按G B 1 6 3 2 5 -1 9 9 6 中附录A规定执行。 4 . 2 . 2 总酸的测定 按G B 1 6 3 2 5 -1 9 9 6 中附录B规定执行。 4 . 2 . 3 总旅的测定 按G B / T 1 1 8 6 0 规定执行。 4 . 3 卫生指标的检测 4 . 3 . 1 砷的测定 按G B /

8、 T 5 0 0 9 . 1 1 规定执行。 4 . 3 . 2 铅的测定 按G B / T 5 0 0 9 . 1 2 规定执行。 4 . 4 微生物指标的检测 4 . 4 . 1 菌落总数的测定 按 G B / T 4 7 8 9 . 2 规定执行。 4 . 4 . 2 大肠菌群的测定 按G B / T 4 7 8 9 . 3 规定执行。 4 . 4 . 3 礴菌的测定 按G B / T 4 7 8 9 . 1 5 规定执行。 4 . 4 . 4 致病菌的测定 分别按 G B / T 4 7 8 9 . 4 , G B / T 4 7 8 9 . 5 , G B / T 4 7 8 9 .

9、 1 0 和G B / T 4 7 8 9 . 1 1 规定执行。 4 . 5 净含f测定 按J J F 1 0 7 0 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 . 1 批次 同产地、 同品种、 同等级采收加工或收购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 5 . 2 抽样方法 抽样以同 一批次为一个检验单位, 按批次总数的3 %随机取样, 其数量不应少于1 k g , 5 . 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 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 指标) 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 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 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 ) 原料和工艺有较大变化,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 产品长期停产后, 恢复生产时

10、; d ) 出厂检验与上次检验型式检验有差异较大时; e )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N Y / T 7 0 9 -2 0 0 3 5 . 4 出厂检验 每批次产品出厂前, 生产单位都应进行出厂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感官要求、 理化指标、 微生物指标、 标签、 标志、 包装的要求。卫生指标由交易双方根据合同选测, 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5 . 5 判定规则 5 . 5 . 1 按标准进行检验, 全部项目 均符合要求的, 判该批次产品合格。 5 . 5 . 2 每批受检样品抽验时, 对感官要求的小不均匀度、 果附有药迹规定为缺陷。对感官有缺陷的样 品作记录, 不合格百分率按有缺

11、陷的样品重量计算。 每批受检样品的平均不合格率应符合容许度要求。 5 . 5 . 3 对微生物指标中有一项达不到本标准要求的, 判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且不复检。 5 . 5 . 4 对理化指标、 卫生指标达不到本标准要求的, 可以加倍抽样复验, 复验后指标仍达不到要求的, 则判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55 . 5 标签、 包装不符合要求规定的产品, 则判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 5 . 5 . 6 容许度: 按质量计, 在任一批产品中, 一级、 二级的产品有以下允许度: a ) 一级, 允许不超过5 %的产品不符合该级的要求, 但要符合二级。 b ) 二级, 允许不超过 1 0 %的产品不符合该级的要

12、求。 6 标志、 标签 6 . 1 标志 产品运输包装上应有标志, 标志的内容包括标签上标注主要内容, 还应符合G B / T 1 9 1 的规定。 6 . 2 标签 产品销售包装上应有食品标签, 标签应符合 G B 7 7 1 8的规定。 7 包装、 运物和贮存 7 。 1 包装 7 . 1 . 1 包装材料应干燥、 清洁、 无异味、 无毒无害。 7 . 1 . 2 包装要牢固、 防潮、 整洁, 能保护荔枝干不受挤压, 便于装卸、 仓储和运输。 7 . 1 . 3 产品应按同一产地、 同一等级进行包装。 7 . 2 运输 7 . 2 . 1 运输时轻装、 轻卸, 避免机械损伤。 7 . 2 . 2 运输工具要清洁、 卫生、 无污染物。 7 . 2 . 3 应有防晒、 防雨设施、 不应裸露运输。 7 . 2 . 4 不应与有毒、 有害、 有异味物品一起混运。 7 . 3 贮存 产品应在避光、 阴凉、 清洁、 干燥、 防潮、 无异味处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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