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640-2004 咸味食品香精.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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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 CS 7 1 . 1 0 0 . 6 0 分类号: X4 6 备案号:1 4 3 2 0 - 2 0 0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轻 口 巨行 业 标 准 Q B / T 2 6 4 0 一2 0 0 4 咸味食品香精 S a v o r y fl a v o r i n g 2 0 0 4 - 0 8 - 1 5 发布 2 0 0 5 - 0 1 - 0 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QB / P 2 6 4 0 一2 0 0 4 月If茜 木标准是在原轻 业部行业k 0 11 Q B / T 150 5 一1 9 9 2 食io 川香精的4础 _ ,依据咸味

2、食n n 香精 的特性、发展趋势以及市场需求,7 1 参考相关生击企业的产品标准0 6 1A 定的轻 t _ 行业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轩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雕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木标准由天津春发香精香料有限公, 11 、吴r f 慈石香精香料有IIH 公 ,l 和I . 海香料研究所负负起草 木标滩4 一 要起草人:孙景山、邢海鹏、张台肖、徐易、金其璋 本标 滩$ i 次 发布 QB/ T 2 6 4 0一2 0 0 4 咸味食品香精 范围 木标准规定了咸味食品香精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木标准适用 J 几 对咸味食.n香精的质端进T

3、 / 一 分析评价 规范性引用文件 F 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木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沮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羊(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词版均不适用 J 飞 木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木标准达成协议的各勺研究 是否 刁 使用这些文刊的最新版木。凡是才 、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木标准 G B 2 7 1 6 食I I1 植物油 牛标准 G B 2 7 6 。 食u u 添加 11 使用 Ii. 牛标准 G B / 丁4 7 8 9 . 2 食品 巨 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 B / 丁4 7 8 9 . 3 食品 阳 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 上 G B

4、/ T 5 0 0 9 . 3 一1 9 8 5 食品户 水分的测定/ i 法 G B / T 5 0 0 9 . 3 7 -1 9 9 6 食Jd I f it 物油P I 标准的分析方法 G B / T 5 0 0 9 . 4 2 一1 9 9 6 食盐 I ? 1 标 I 自分析! j 法 G B / 丁8 4 5 0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勺法 G B ,/ T 8 4 5 1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法 GB 1 0 3 4 3 食用柑 叮 精 GB 一 T 1 4 4 5 4 . 2吞 k l再 气 1 T “ ; ! i t - 术语和定义 卜 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i 几 木标滩

5、3. 1 咸 味食 品香 精 s a v o r y fl a v o r i n g 山热反应香料、食品香料化合物、香辛料( 或其提取物) 等香味成分中的 一 种或多种与食用载体和/ 或其他食品添加剂构成的混合物,用少 咸味食品的加香 3 . 2 试样t e s t s a mp l e 从所抽取的样品中取出供检测川的样品 3 . 3 标 准样品 r e f e r e n c e s a m p l e 纤过技术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对样品进行检定和评香,确定为检验用标准样品 3. 4 干燥失重l o s s o n d r y i n g 粉末类咸味食u香精 i_ 加热烘 时, 小仅失去水

6、分,也失去部分易挥发的香味物质, 所以将试样 的烘于 失市定义为卜 燥失诉,数仿 _ 等于 试样中水分与易挥发的香味物质质量乙和 QB / T 2 6 4 0 一2 0 0 4 3. 5 色状a p p e a r a n c e 指香精的色泽和外观状态 。 3. 6 桨( 膏体) 状香 精 p a s t e f l a v o r i n g 指香精在常温 下 或稍经加热搅拌即成为流动的粘稠厂 糊状体态 3. 7 拌和型 粉末香 精 b l e n d i n g p o w d e r f l a v o r i n g 以食用香料与其他食品添加剂、载体等,经过搅拌制成均匀的粉末香精。

7、3. 8 微胶囊 型粉 末香 精 e n c a p s u l a t e d 利用司食用的壁材 ( 高分子物质) , p o w d e r fl a v o d 刀 g 将 芯材( 香料 等混合 物) 包 裹成 微小 囊状物 的 粉禾香精 4 要求 见表 表 1 项目 液体 香 精 浆( 膏体) 状香精 粉末香f I. 拌和 型微胶 囊 型 油 溶性 水 溶性 色状符 介 同烈号 的标 准 样 品 香气符 合同 - , 号的标 川 样品 香味 符 嘴 浏 4 q 号 的 标 准 样 品_万 千燥 失 巫 ( % ) 丫 毛2 0寿_毛 叉57 食盐含景( 以N a C I 计,%) -

8、-一砚介 心妇士2 _ 髯 - 过氧 化 位 ( %)5 0 5 众口 一汉 砷含最 ( m g / 纯) 5 3 - -一 贯 重金属含且 ( 以P b 寸, m g / k g ) 一 群 一 飞 , .餐 菌落总数( c 加 / 9 或.L 5 3 00 0 0 大肠m群 ( c f u / l o o g 或I o o m L ) 5 9 0 注 I :咸味香精使用的各种食用香料、抗氧化剂、稀释剂、埔稠剂、色素妻 幼球绷姗酬地一 夕 7 6 0的规定,洒精应符 合GB 1 0 3 4 3的规定,植物油应符合GB 2 7 1 6的规定 注 2 : 同 m I, , 不 同 批 次 产 品

9、 之 娜 一 或 1 n r: u 的 产 品 有 颇 色 爱 撼 棘 戏 攫 鑫 翻 使 用 5 试验方法 5 . 1 色状的检定 5 . 11 液体香精和桨( 膏体) 状香精 将试样和标准样品分别置于带刻度的同体积小烧杯中至同刻度处,用目测法观察有无差异 QB / T 2 6 4 0 一2 0 0 4 5 . 1 . 2 粉末香精 将试样和标准样品分别置于一洁净自纸 仁 ,用目 测法观察有无差异. 5 . 2 香气的评定 按G B / T 1 4 4 5 4 . 2 的规定。 5 . 3 香味的评定 5 . 3 . 1 试液 分 别取0 . 2 g 试 样和 标准样品( 油 溶性除 外)

10、置 于各自 小 烧杯中, 分别 加入盐 水溶液( 0 . 5 g 食盐, 加 入1 0 0 m L 开水中 , 冷却) , 制成0 . 2 % 香精 盐水 溶液, 搅拌 均匀即 为试 液。 5 . 3 . 2 方法: 分别小口 品 尝试 液, 辨其香 味特 征、 强 度、口 感有 无差 异。每 次品尝前均 应漱Q . 、- 注 : 油 溶 性 香 精 不 进 行 香 味 的 评 定 5 . 4 干燥失重的测定 按G B / T 5 0 0 9 . 3 一 1 9 8 5 中 第一 法。 干 燥温 度为1 0 5 C , 试样量 为3 g - 5 g 5 . 5 食盐含量( 以N a C l 计

11、) 的测定 按G B / 丁5 0 0 9 . 4 2 一1 9 9 6 中4 . 3 条的规定。 5 . 6 过氧化值的测定 按G B / 下 5 0 0 9 . 3 7 - 1 9 9 6 中4 . 2 的 规 定 。 5 . 7 砷含量的测定 按G B / T 8 4 5 0 的规定 5 . 8 重金属含量 ( 以P b 计) 的测定 按 GB / T 8 4 5 1的规定。 59 菌落总数的测定 按G B / T 4 7 8 9 . 2的规定。 5 . 1 0 大肠菌群的测定 按G B / 丁4 7 8 9 . 3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 . 1 咸味食品香精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负

12、责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每批出 J 产品都 应附 有质 量合格证 书 色 状、 香 气、 香味、 菌 落总 数、 大 肠菌 群为出 厂 检验项目 , 而下 燥失 重、食 盐 含量、 过氧 化值、 砷含量 、重 金属含 量( 以P b 计) 为 型式 检验 项目 , 每半年 检验一 次 6 . 2 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 作一 次验 收, 不同 批号分别 验收。 6 . 3 取样方法: 每批的包装单位1 -2 个, 全抽; 3. 1 0 0 个抽取2 个;1 0 0 个以上增加部分再抽取3 %0 用 取样器 从

13、每 个包 装单位中 均匀 抽取 试样5 0 g 1 0 0 g , 将 所抽取的 试 样全部 置于 泪样 器内 充 分混匀, 分 别 装入两卜 清 洁干 澡的玻 璃瓶或 铝箱袋 中密 封,瓶( 袋) 上 贴标 签, 注明 : 生产 厂名、 产品名 称、生 产 日 期 、 批 号 、 敬 量 及 取 样 日 期 , 一 瓶 作 检 验 用 , 另 一 瓶 留 存 备 查 。 6 . 4如 验 收 结 果 中 有 一 项 指 标 不 符 合 本 标 准 架 本 时 , 可 会 同 生 产 厂 茸 新 加 倍 抽 取 试 样 复 验 。 如 复 验 结 果 仍有 指标不答 舒 格, 则 该批产品 不

14、能 脸收 .一 6 . 5 当 供需双 方对 产品 质 量发生 异 议时, 可由双 方协 议解决 或由 钱定检 验机构 进行 仲裁。 7 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 71 标志 产品包装外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地址、商标、批号、净重、生产 I I 期和保质期、许可证 QS / T 2 6 4 0 一2 0 0 4 号及本标准编号。订货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 72 包装 咸味食品香精应装于 清洁无杂味的食品级聚乙烯袋、熨合袋或容器内,或按顾客要求包装 73 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防i 1 H 晒F IJ 淋,不得与有毒、有游物质混装、混运,并应符合有关部门 的规定 7 . 4 贝 立 存 本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杂气! 7 染远离火源。 75 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本产品保质期为:浆( 膏体) 状香精6个 月,粉末香精、液体香精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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