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标准]-HJT 5.2-1993 核设施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放射性固体废物浅地层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pdf

上传人:李主任 文档编号:3688544 上传时间:2019-09-20 格式:PDF 页数:8 大小:370.2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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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核设施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放射性固体废物浅地层处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格式与内容 HJ / T 5 . 2 -1 9 9 3 E n v i r o n m e n t a l p r o t e c t i o n r e g u l a t i o n g u i d e l i n e s f o r n u c l e a r f a c i l i t i e s -S t a n d a r d f o r m a t a n d c o n t e n t o f e n v i r o n me n t a l i mp a c t r e p o

2、r t s f o r s h a l l o w g r o u n d d i s p o s a l o f s o l i d r a d i o a c t i v e w a s t e 说明 1 .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辐射防护规定) ( G B 8 7 0 3 ) 和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 浅地层处置规定) ( G B 9 1 3 2 ) , 并结合我国放射性固体废物浅地层处置的具体情况, 制定本导则。 2 . 和深度 , 本导则规定了放射性固体废物浅地层处置场基本建设时期各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目的、 内容 以及编写的标准格式和具体要求。 如果报告书的编写大

3、纲经国家环境保护局认可, 其内容已为申请审批场址、 颁发建造和营运许可证 提供了充分依据, 则具有不同书写格式的报告书也是可以接受的。 3 . 本导则适用于一切地上或地下的、 具有防护覆盖层的、 有工程屏障或没有工程屏障的放射性固 体废物浅地层处置。 本导则不适用于放射性固体废物在天然或人工岩洞( 包括废矿井) 内的处置。 4 . 按照审批程序, 放射性固体废物浅地层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分三个阶段分别提交, 即: 申请审 批场址阶段、 申请建造阶段和申请营运阶段。 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 1 )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并评价其是否符合有关环境质量标准, 以及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机构对环 境质量

4、的要求, 在考虑其他影响的同时, 主要考虑放射性释放的影响; ( 2 ) 所有不可避免的不利影响; ( 3 ) 资源的占用。 在申请审批场址阶段, 报告书还应包括场址筛选和处置方案比较。 在申请建造阶段, 报告书还应包括代价和利益的分析。 5 . 各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目 的和深度 ( 1 )申请审批场址阶段 本阶段的评价目的是从保护环境的观点出发, 评价所选场址的适宜性, 并根据场址的主要环境特 征, 对处置场的设计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 本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提供足够的环境资料, 特别是关于场址区域地质、 地震、 气象、 水文、 水 文地质、 岩土特征及分布, 以及人口 分布和自 然资

5、源的资料, 以便初步评价处置场可能存在的环境影响 该阶段报告书可根据现有场址资料和参考已有处置场的设计资料进行编写。 ( 2 )申请建造阶段 一* % N o w * J iE i x tfi flt A S.t k J S 1 i b , 地质; c , 地震 ; d . 岩土( 种类及隔离性能) ; e . 地表水( 与保护水源及上游水库等的距离) ; f . 地下水( 水位及特征) ; B . 排水; h . 运输; 1 . 资源 ; HJ / T 5 . 2 一 1 9 9 3 土地利用 生态。 -于k 说明场址对放射性核素的封闭和隔离能力。 论述处置场对环境的影响和环境对处置场的设计

6、和运行可能产生的影响。 通过各候选场址的比较, 提出各场址的有利和不利条件。 8 . 2 推荐场址 充分论述所推荐场址适宜性的理由。对推荐场址存在的不利条件, 应尽可能提出解决方法及其 依据。 第九章处里方案比较( 仅用于申请审批场址阶段) 本章应通过对各种经可行性研究的、 可能的替代方案的比较, 论证处置场的场址条件和工程设计的 合理性。 尽可能详细地讨论替代方案的各种参数, 阐明推荐方案在避免或减少对环境、 社会和经济的不利影 响方面所做的努力。 讨论的重点应为( 但不限于) 工程设计的替代方案。尽可能以图表方式进行分析。代价和利益的比 较应尽可能地定量化, 有时由于缺乏合适的资料和可以接

7、受的标准, 不可能进行代价和利益的定量化分 析, 在这种情况下, 可以进行定性分析比较或借鉴环境相似场址的运行经验。 设计方案的讨论应包括: a . 废物的接收、 分类和预处理; b . 废物处置单元处的地理位置和地形; c . 处置单元的结构; d . 废物运输和安放; e . 处置单元覆盖层的结构。 第十章结论 本章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对处置场的环境影响作出评价, 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主要的改进 措施。 根据处置场的环境影响, 给出结论性的评价意见。 将处置场非事故工况和事故工况下所致最大个人有效剂量当量与国家颁布的有关法规和标准值相 比较。 明确指出处置场对环境影响的关键居民组、 关键核素和关键途径。 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为改善环境质量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并提出营运者的环境管理目 标。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开发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核工业第二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杨立基、 韦葵子。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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