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化油器技术条件QC T 285-1999.pdf

上传人:来看看 文档编号:3711540 上传时间:2019-09-20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199.1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汽车化油器技术条件QC T 285-1999.pdf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汽车化油器技术条件QC T 285-1999.pdf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汽车化油器技术条件QC T 285-1999.pdf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汽车化油器技术条件QC T 285-1999.pdf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汽车化油器技术条件QC T 285-1999.pdf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汽车化油器技术条件QC T 285-1999.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汽车化油器技术条件QC T 285-1999.pdf(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 QC/ T 2 8 5 - 1 9 9 9 汽 车 化 油 器 技 术 条 件 代替Z B T1 3 0 2 2 -8 7 J B 1 6 7 0 - 7 5 本标准适 用于以汽油为燃料 的汽车用化油器 。 总则 1 . 1 化油器总成及零部件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1 . 2 化油器的图纸及技术文件应根据本标准的规定设计和制定, 并经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 零部 件及总成的质量 2 . 1 同一型号化油器的零部件除不可拆卸者外, 均应保证互换。 2 . 2 化油器的零件不得有影响质量的空洞、 疏松、 砂眼、 裂纹、 夹渣、 变形等缺陷。 23 化油器的零件

2、不得有伤痕、 锈蚀等影响外观的缺陷。 2 . 4 凡用钢、 铸铁或锌合金、 铝合金材质制成的零件应具有防护层或经过化学处理, 以便在正常使用条件 下 足以防止零件的锈蚀 2 . 5 非金属零件应具有耐汽油的性能, 并能在一4 0 一牛9 0 的温度下正常工作。 2 . 6 化油器的零件在装配前均应清除毛刺、 切屑、 油污及脏物。 2了 化油器的紧固连接部位在正常使用中不得松动, 进气腔道中的紧固件必须有防松措施。 3 主要零部件的性能 3 . 1 各量孔的流量值及精度应符合J B 3 6 0 1 -1 9 8 4 汽车化油器量孔技术条件 的规定。 3 . 2 进油阀应动作灵活并密封, 在 1

3、0 . 0 * 0 k P a ( 1 0 0 0 十 o o m mH, O ) 真空度的作用下, 在 3 0 s内真空度不 得下降, 试验时应使阀针至少转动 3 次, 允许用汽油浸润阀针。 3 . 3 省油器阀门应动作灵活并密封, 在 3 . 0 0“ k P a ( 3 0 0 “0 mm Hi 0) 的真空度的作用下, 在 3 0。 内真空度 不得下降, 试验时应使钢球( 或针阀) 至少转动 3 次, 允许用汽油浸润钢球( 或针阀) 。 3 . 4 浮子及摇臂分总成应符合规定的重量, 浮子应外型完整并保证不受汽油渗漏及浸润, 浮子应能绕浮 子轴灵活转动。 I5 在规定的进油压力下, 化

4、油器浮子室油平面应稳定在规定的高度。 3 . 6 省油器的操纵部分应动作灵活, 并应在规定的真空度或节气门开度下打开省油器阀门。 3 . 7 节气门应转动灵活, 节气关闭时的泄漏量不得大于规定值。 18 分动化油器的副腔节气门应在规定的主腔节气门开度或规定的真空度下开始打开, 并与主腔节气门 同时达到全开 3 . 9 辅助空气门应在规定的力矩或真空度下开始打开, 并在规定的力矩或真空度下达到规定的开度。 3 门0 化油器过渡孔的分担率应符合规定值, 过渡孔的分担率是指在7 . 3 的试验方法下测得的化油器下 本体怠速油道中的真空度。 3 . 1 1 分电器真空提前取压孔的真空度应符合规定值。

5、3 . 1 2 对化油器附属装置, 如: 自动阻风机构、 热怠速补偿阀、 各种减速装置及防污染装置等, 应按各 自经 规定程序批准的图纸及技术文件制造、 调整和检查。 国家机械工业局 1 9 9 9 - 0 3 - 1 5批准 4 24 1 9 9 9 - 0 3 - 1 5实施 Q C / T 2 8 5 -1 9 9 9 4 化油器总成的单体性能 化油器总成的单体性能是指化油器总成在专门的试验设备上单独地表现出来的特性和指标。 4 . 1 综合流量特性 综合流量特性曲线上各点相对于标准样品基准值的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 工况区域 偏差 不大于士6 写 不大于士5 % 朴一介 过一其 4 .

6、2 加速泵出油量 加速泵以 2 0次行程/ 分的速度动作时, 喷嘴处的出油量应符合规定。 4 . 3 密封性 化油器各密封连接部位及油道塞处应保证密封, 对密封性的要求见 7 . 6 . 44 耐振性 按 7 . 6的规定进行耐振性试验后, 化油器各部连接紧固件不得松动, 化油器总成的性能仍应符合第 章的各项要求。 4 . 5 耐冷热冲击性 按 7 . 6的规定进行耐冷热冲击试验后, 化油器上所有的螺纹连接及压人配合处不得松动。 4 . 6耐久性 按 7 . 6的规定进行耐久性试验后, 化油器总成的性能仍应符合第 5 章中的各项要求。 4 . 了 清洁度 化油器总成的清洁度应符合 B 3 8

7、9 7 -1 9 8 5 汽车化油器清洁度测定方法及限值 的规定。 化油器 总成的发动 机性能 化油器总成的发动机性能是指化油器在发动机台架试验中表现出来的发动机特性和指标。 5 . 1 外特性指标 发动机以外特性工作时, 化油器应分别保证发动机在规定转速下的功率、 扭矩和燃油消耗率符合规定 值。 5 . 2 负荷特性指标 发动机以部分负荷工作时, 化油器应保证发动机在指定的转速和负荷工况下的燃油消耗率符合规定 值 。 5 . 3怠速性能 发动机怠速动转时, 化油器应保证发动机的转速、 燃油消耗量符合规定值。C O和HC的排放量符合 G B 1 4 7 6 1 . 5 -1 9 9 3 汽油车

8、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的规定。 54 过渡圆滑性和变速圆滑性 按 7 . 6的规定进行过渡圆滑性和变速圆滑性试验时, 发动机不得有回火、 熄火及转速倒退等现象。 6 化油器 总成汽车道路性 能 化油器总成的汽车道路性能是指化油器装在汽车上, 进行汽车道路试验或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道路 模似试验时, 表现出来的汽车整车性能。 61 燃料经济性 结果应符合规定。 42 5 Q C / T 2 8 5 -1 9 9 9 6 , 2加速性 结果应符合规定。 6 . 3 最高车速 结果应符合规定值。 6 . 4 运转性 不得有回火、 熄火、 排气管放炮、 发闷等现象 6 . 5 最小稳定车速 结果应符合规定

9、值。 66 爬坡性能 结果应符合规定 6 , 7 起动性 结果应符合规定 6 . 8 暖机性 能 发动机暖机过程曲线应符合规定 7 试验 方法 7 门3 . 1 中的量孔流量按 J B 3 6 0 1 -1 9 8 4的规定测量 了 . 2 节气 门泄漏量的测量方法 将化油器下体分总成装在流量试验台上, 使节气门完全关闭, 并将上 、 下平面上的孔道、 怠速出油孔及 真空点火取压孔密封, 调节试验台的吸气负压到一6 0 k P a ( -4 5 0 m mH g ) 。此时测得的空气流量就是该化 油器的节气门泄漏量, 对化油器主腔、 副腔应分别测定。 73 过渡孔分担率的测量方法 将化油器下体

10、分总 成装在流量试验台上。 在怠速油道上 端加一空气量孔( 按图1 所示) , 接上测压计, 将怠速调节螺钉拧至关闭位置并封死真空点火取压孔。此时, 在设定的空气流量和吸气真空度条件 F , 测 压计上的压差读数即为该化油器的过渡孔分担率。试验所用空气量孔的流量( 或直径) 及试验台空气流量 和吸气真空度的设定值, 应按被试的化油器型号决定。 一刁/ 图 1 7 . 4 分电器真空提前取压孔的真空度的测量方法 将化油器下体分总成装在流量试验台上, 将上下平面上的孔道及息速出油孔密封, 并在分电器真空提 前取压孔上接上测压计, 在设定的空气流量和吸气真空度条件下, 测压计的读数即为取压孔的真空度

11、 7 . 5 燃料经济性( 6 . 1 条) 试验按相应的整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进行 7 . 6 下述各项性能的试验方法均按 J B 3 6 0 2 -1 9 8 4 ( 汽车化油器性能试验方法 有关条款的规定。 3 . 5 , 3 . 1 2 , 4 . 1 , 4 . 3 一 4 . 6 , 5 . 2 一 5 . 4 , 6 . 2 - 6 . 8 . 4 2 6 QC/ T 2 8 5 -1 9 9 9 但对 6 . 8 项, 即起动试验需作如下的补充: a ) 对具有 自动阻风机构的化油器, 试验前应将快怠速凸轮回到最低位置; b )对手动阻风门的化油器, 试验时应按设计部门提供的资

12、料设定阻风门和节气门的开度, 但也可以 由试验人员自己选定。 7了 进行 5 . 3 ( 怠速性能) 中C O和 H C的测量时, 应符合G B / T 3 8 4 5 -1 9 8 3 (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测量方 法 的有 关规定 。 8产品的检查及验收 定型生产的化油器产品的检查分如下三类: a ) 工艺检查; b )出厂检查; C )定期检查 。 8 1 工艺 检查 8 . 1 门工艺检查是指在工艺过程中对产品零部件进行的检查。 8 . 1 . 2 工艺检查的项目包括 3 . 1 -3 - 1 2中规定的各项。 8 . 1 . 3 化油器零部件必须 1 o o v o 进行 8 . 1

13、. 2中规定的检查项目, 但仅由生产厂内部控制, 不作为交货的 条件 。 8 . 2 出厂检查 8 . 2 门出厂检查是指对化油器产品总成在出厂前进行的检查。 8 . 2 . 2 出厂检查的项目包括 2 . 3 , 3 . 5 , 3 . 1 2 , 4 . 1 , 4 . 2 中规定的项目。 8 . 2 . 3 产品出厂检查时应分批进行。批量大小、 抽样方案、 检查水平、 缺陷规定等由生产厂的技术检查部 门, 根据产品质量稳定情况并按照 G B / T 2 8 2 8 - - 1 9 8 1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的规定确定, 但 2 . 3 和 4 . 1 两项必须 1 0 0 %

14、检查 8 . 2 . 4 出厂检查是交货条件, 产品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厂, 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 8 . 2 . 5 需方有权按 8 . 2 . 2中的项 目进行验收, 验收的抽样方法及结果判定同8 . 2 . 3 , 亦可根据供需双方 商定的方法进行, 验收的时间 、 地点、 方式及费用由双方商定。 8 . 3定期检查 8 - 3 1定期检查系指生产厂对产品总成定期进行的检查。 8 . 3 - 2 定期检查的项 目包括4 . 3 -4 . 7 , 5 . 1 -5 . 4 , 6 . 1 -6 . 8中规定的各个项目。但除 5 . 1 -5 . 4项外, 每 次定期检查不一定进行全部项目。

15、对具有手动阻风门的化油器, 不检查 6 . 8 项。 8 . 3 , 3 定期检查的样品应从当批合格产品中抽取, 有关定期检查的次数、 抽样等事项按 G B / T 2 8 2 9 - 1 9 8 1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的规定。 8 . 3 . 4 定期检查中如 5 . 1 -5 . 4 项有不合格者, 应加倍复验, 如复验合格 , 则此批产品除不合格者外均为 合格; 如复验不合格, 则此批产品为不合格。 8 . 3 . 5 需方有权按8 . 3 . 4 项进行验收, 亦可根据供需双方协定的方法进行, 验收的时间、 地点、 方式及费 用由双方商定。 9 化 油器 标准样品 9 .

16、1 化油器标准样品是指用来获得在本标准第8 章中的有关检查项 目的标准值的化油器。 标准样品与被 检查的化油器应属同一型号。 9 . 2 标准样品应由供需双方按商定的程序和方法在产品化油器中选定, 标准样品共选定两只, 供需双方 各保存一只。标准样品一经选定后, 未经双方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予以更换或对其现状作任何改变 9 . 3 供需双方都可以根据标准样品复制的副样品进行产品化油器的各项检查, 当任何一方对副样品的检 4 27 QC/ T 2 8 5 - 1 9 9 9 查结 果提出异议时 , 应以标准样品对副样 品或产 品进行校 验。 1 0 保 证 在用户遵守保管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 从

17、制造厂发货给用户起的一年以内, 且汽车行驶里程不超过 2 5 0 0 0 k m, 化油器因制造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 制造厂应无偿修理或更换零部件直至化油 器总成 。 1 1 标 志 在每个化油器产品上应标明: 。 )制造厂名称或厂标; b )产品型号; c )出厂年月。 包装 化油器的包装应保证产品在正常运输中不受潮、 不被腐蚀、 不被污染和损伤 每个化油器应单独用一个硬纸盒包装, 每个纸盒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说明书各一份, 但供应主机 12121侧 厂配套的产品可每箱附产品合格证一份, 不附说明书。 1 2 . 3 纸盒应装人木制或纸制的包装箱内。 纸 盒在箱内不得晃动。 每

18、箱质量不超过5 0 k g , 每个箱内 都应 附有装箱单 。 1 2 . 4 包装箱外应标明: 。 ) 收货单位及地址; b ) 制造厂名称或厂标; c )化油器型号; d)质量 ; e )数量 ; 约装箱年月; 9 ) “ 小心轻放” 、 “ 勿受潮湿” 、 “ 向上” 等字样或标记。 如需方同意, 也可以采用其它简易包装及装箱办法出厂。 贮存 乙勺d d月 化油 器应存放在有遮盖 、 温度和湿度正 常、 通风 良好的库房 内。 附加说 明: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 北京汽车附件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 人 : 梁其 昌。 4 2 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