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GF 30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pdf

上传人:西安人 文档编号:3751672 上传时间:2019-09-22 格式:PDF 页数:7 大小:184.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CCGF 30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pdf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CCGF 30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pdf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CCGF 30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pdf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CCGF 30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pdf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CCGF 30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pdf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CCGF 30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CCGF 30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pdf(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30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 2008-7-22 发布 2008-10-1 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CCGF 30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他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铝合金建筑 型材阳极氧化着色型材、电泳涂漆型材、粉末喷涂型材、隔热型材(门窗、幕墙类) 。本规范内容 包括产品分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复检。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

2、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3 01 / 分类名称 建材 铝合金建筑型材 / 2.2 产品种类 根据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标准,将产品分为以下五个种类: 阳极氧化着色型材 GB5237.2-2004 电泳涂漆型材 GB5237.3-2004 粉末喷涂型材 GB5237.4-2004 氟碳漆喷涂型材 GB5237.5-2004 隔热型材 GB5237.6-2004 3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年销售额为标 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下表: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80000 15000

3、且80000 15000 4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明日期 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5237.1-2004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 1 部分 基材 1 CCGF 3012008 GB5237.2-2004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 2 部分 阳极氧化着色型材 GB5237.3-2004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 3 部分 电泳涂漆型材 GB5237.4-2004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 4 部分 粉末喷涂型材 GB5237.5-2004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 5 部分 氟碳漆喷涂型材 GB5237.6-2004 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 6 部分

4、隔热型材 GB/T6987.16987.32 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4957 非磁性金属基体上非导电覆盖层厚度测量涡流方法 GB/T14952.1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 阳极氧化膜的封孔质量评定 磷-铬酸法 GB/T6462 金属和氧化物覆盖层 横断面厚度显微镜测量方法 GB/T6739 涂膜硬度铅笔测定法 GB/T9286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9275 色漆和清漆 巴克霍尔兹压痕试验 GB/T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国家质检总局第 13 号令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

5、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5 抽样 5.1 抽样产品 抽查产品应是产品标准规定的门窗、幕墙类。 5.2 抽样基数、方法及数量 在企业成品库内或市场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随机抽取同一规格、同一批次、同一牌号、同一状态的 20 根型材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 50 根。 5.3 现场质量检查 被抽查企业应提供所抽查产品的图纸。检验人员依据被抽查产品标准及图纸,在抽样现场对抽 取的 20 根型材进行尺寸偏差、外观质量检查并填写现场检验记录表。 5.4 截取化学成分、力学性能、表面性能和纵向剪切特征值检验样品及样品处置。 5.4.1 从抽取的 20 根型材中,任选 5 根型材截取

6、化学成分、力学性能、表面性能检验样品。截取方 法为:在每根型材上从距离型材端部 1000mm 处截取 3 段样品,每段长 300mm,共计 15 段。同一根 上截取的每段样品一一对应编号。将其中 3 根型材上截取的样品(共 9 段)为一包,签封标明为检 验样品;其余截取的 2 根共 6 段样品为一包,标明为备用样品。 2 CCGF 3012008 5.4.2 对于隔热型材产品,从抽取的 20 根型材中任选 3 根型材截取化学成分、力学性能、表面性能 和室温纵向剪切特征值的检验样品。截取方法为: 化学成分、力学性能、表面性能的检验样品 在每根型材上从距离型材端部 500mm 处截取 5 段样品(

7、每段样品上应标记相应编号) ,每段长 300mm,共 15 段。将其中 2 根型材上截取的共 10 段样品为一包,签封标明为检验样品;其余截取的 1 根共 5 段样品为一包,签封标明为备用样品。 室温纵向剪切特征值检验样品 在每根型材上截取 15 段样品(每根型材中部截取 5 段,两端各截取 5 段,每段样品上应标记表 明取样部位) ,每段长 100mm1mm。将 3 根型材上截取的共 45 段样品为一包,签封标明为检验样品。 5.4.3 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由企业寄送至检验机构。截取的样品应小心包装,每段样品表面均应覆 保护材料。将封样单展开粘贴于已包装样品封口处,由封样人在封样单和样品包装上

8、骑缝签名。为 防拆封,可使用多张封样单。封取好的样品必须保存在干燥、室温、无腐蚀性气氛的环境中。样品 运送时应防止剧烈碰撞损坏样品。 5.5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 生产的铝合金建筑型材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 若企业上一年度未生产, 则记录本年度实际销售额, 并加以注明。 6 检验要求 6.1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 1、表 2) 表 1.检验项目及不合格分类表 重要程 度分类检验项目 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 性 检测方法 A 类 B 类 1 Si GB5237.1 强制性 GB/

9、T6897 2 Fe GB5237.1 强制性 GB/T6897 3 Cu GB5237.1 强制性 GB/T6897 4 Mn GB5237.1 强制性 GB/T6897 5 Mg GB5237.1 强制性 GB/T6897 6 Cr GB5237.1 强制性 GB/T6897 7 Zn GB5237.1 强制性 GB/T6897 化学成分 8 Ti GB5237.1 强制性 GB/T6897 9 抗拉强度 RmGB5237.1 强制性 GB/T228 力学性能 10 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 Rp0.2 GB5237.1 强制性 GB/T228 3 CCGF 3012008 重要程 度分类检验项

10、目 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法律法规 或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 性 检测方法 A 类 B 类 力学性能 11 断后伸长率 A50GB5237.1 强制性 GB/T228 外观质量 12 外观质量 GB5237.1 推荐性 GB5237 强制性 (壁厚)GB5237.1 尺寸偏差 13 尺寸偏差 GB5237.1 推荐性 GB5237.1 14 单件局部膜厚 GB5237.2 强制性 GB/T4957 GB/T6462 15 单件平均膜厚 GB5237.2 强制性 GB/T4957 GB/T6462 16 封孔质量 GB5237.2 强制性 GB/T14952.1 表面性能 17 复合膜局部厚

11、度 GB5237.3 强制性 GB/T4957 GB/T6462 18 铅笔硬度(电) GB5237.3 推荐性 GB/T6739 19 附着力 GB5237.3.5 强制性 GB/T9286 20 涂层最大局部厚度 GB5237.4 推荐性 GB/T4957 GB/T6462 21 涂层最小局部厚度 GB5237.4 强制性 GB/T4957 GB/T6462 22 涂层压痕硬度 GB5237.4 推荐性 GB/T9275 23 涂层平均膜厚 GB5237.5 强制性 GB/T4957 GB/T6462 24 最小局部膜厚 GB5237.5 强制性 GB/T4957 GB/T6462 25

12、铅笔硬度(氟) GB5237.5 推荐性 GB/T6739 26 耐碱性(电) GB5237.3 推荐性 GB5237.3 表面性能 27 CASS 试验 GB5237.25 推荐性 GB/T10125 纵向抗剪 特征值 (室 温) 28 纵向抗剪特征值(室 温) GB5237.6 推荐性 GB5237.6 表 2 产品种类与检验项目对照表 检验项目 序号 产品种类 共有项目 其他项目 1 阳极氧化着色型材 表 1 中序号 14 至 16 的检验 项目 2 电泳涂漆型材 表1中序号17至19以及14、 15、26 的检验项目 3 粉末喷涂型材 表 1 中序号 1 至 13 及 27 的 检验项

13、目 表 1 中序号 19 至 22 的检验 项目 4 CCGF 3012008 检验项目 序号 产品种类 共有项目 其他项目 4 氟碳漆喷涂型材 表 1 中序号 23 至 25 以及 19 的检验项目 5 隔热型材 表 1 中序号 1 至 13 及 27 的 检验项目 表1中序号28的检验项目以 及对应表面处理产品(见本 表序号 1、2、3、4)的检验 项目 注:A 类极重要质量项目,B 类重要质量项目。 6.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1)检验机构在接收样品时,必须认真检查样品的封样单是否完整、样品是否完好。 (2)表 1 中第 14、15、17、20、21、23、24 项检验项目,优先采用 G

14、B/T4957 标准方法。当有 异议时,采用 GB/T6462 标准方法。 (3)需要进行力学性能复验的,应根据 GB5237.1-2004 相应条款的要求进行加倍试验,加倍试 验的 4 段试样中应有 1 段从原不合格的同根产品上制取。 (4)应根据 GB5237.6-2004 相应条款的要求对隔热型材进行室温纵向剪切特征值试验,试样选 用部位为中部取 4 段,两端各取 3 段。 7 判定原则 7.1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判定原则 对抽取的 20 根型材依据相应标准及图纸规定进行尺寸偏差、外观质量的现场检验,在同一根型 材上出现一个或多个不允许缺陷时,判定此根型材不合格。所检 20 根型材中合格

15、型材的数量大于等 于 18 根,判定该批产品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外观质量、尺寸偏差不合格。 7.2 化学成分、力学性能、表面性能和纵向抗剪特征值(室温)判定原则 经检验,样品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表面性能和纵向抗剪特征值(室温)任一项或一项以上 指标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并按标准中规定的复验要求进行检验后仍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的(见本 规范第 6.1 条) ,判定该批产品该项目为不合格。 7.3 产品检验结果综合判定原则 经检验,按本规范 6.1 条中所规定的检验项目均合格时,综合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反之,判定 该批产品不合格。如不合格项目中含有 A 类不合格项的,则判为严重不合

16、格;如仅有 B 类不合格项 的,则判为较严重不合格。 8 复检 对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5 CCGF 3012008 8.1 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 、检验后缺陷特征样 品、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方认可的,作出维持原检 验结论的复检结论。 8.2 对不合格项目复检时,可以在原样上进行的,应采用原样检验。不可以在原样上进行的,应采 用备用样品进行检验。 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 8.3 不进行复检情况 室温纵向抗剪特征值(表 1 中的第 28 项)不进行复检。 6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