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课件.ppt

上传人:哈尼dd 文档编号:3832595 上传时间:2019-09-27 格式:PPT 页数:33 大小:128.0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廉政建设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廉政建设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廉政建设课件.ppt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廉政建设课件.ppt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廉政建设课件.ppt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廉政建设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廉政建设课件.ppt(3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廉政建设课件,中交集团第一公路工程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内容,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

2、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内容,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五条 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

3、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六条 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地区、

4、部门、系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第三章 责任考核,第七条 党委(党组)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各级党委(党组)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报上级党委、纪委。 第八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

5、、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第九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

6、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

7、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其他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

8、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施工准备: (一)人员机械准备: 技术负责人:黄利全 现场施工负责人:张进发 现场技术人员:刘彬、王文波、罗小刚 现场试验人员:王建飞 现场安检人员:许长河 机械:挖掘机2台、装载机一台、发电机一台,输送泵一台。 (二)材料、试验准备: 在配合比设计中采用双掺技术,即加入粉煤灰和高效外加剂,其中水泥采用冀东“盾石”的P.O 32.5水泥 ,中砂产自于神木盘唐,石子产自于山西兴县,外加剂采用山西黄腾生产的HT-HPC高效泵送减水剂。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为:水泥:砂:碎石:粉煤灰:外加剂:水300:678

9、:1087:110:3.28:188kg。,第十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十五条 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内容,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10、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开拓创新、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第二章 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第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下列行为: (一)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违反规定办理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资产评估、产权交易

11、等事项; (三)违反规定投资、融资、担保、拆借资金、委托理财、为他人代开信用证、购销商品和服务、招标投标等; (四)未经批准或者经批准后未办理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以个人或者其他名义用企业资产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投资入股、购买金融产品、购置不动产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五)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进行违反国家财经纪律、企业财务制度的活动; (六)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批准,决定本级领导人员的薪酬和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七)未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捐赠、赞助事项,或者虽经企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但未经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决定大额捐赠、赞助事项; (

12、八)其他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行为。 第五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 (一)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二)在职或者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 (三)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四)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

13、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五)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六)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七)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奖励的财物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八)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第六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不得有下列

14、行为: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二)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 (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六)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七)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

15、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勤俭节约,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职务消费。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的预算进行职务消费; (二)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 (三)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四)不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六)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公务包机、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设备等; (七)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

16、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八)其他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以及奢侈浪费行为。 第八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自身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二)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三)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活动; (四)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 (五)在有正常办公和居住场所的情况下用公款长期包租宾馆; (六)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七)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第九条国

17、有企业应当依据本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将本规定的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为本企业实施本规定的主要责任人。 第十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将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明确决策原则和程序,在规定期限内将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的决策情况报告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需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18、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并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制度,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并将职务消费情况作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向职工公开。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按年度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兼职、投资入股、国(境)外存款和购置不动产情况,配偶、子女从业和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以及本人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事项,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结合本规定建立领导人员从业承诺制度,规范领导人员从业行为以及离职和退休后的相关行为。 第十六

19、条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人事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实际,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和监督。 第十八条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审计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各项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的协调运行机制。,第十九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纪检监察机构,应当对所管辖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应当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对所

20、管辖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出评估,向企业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有关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提出处理建议。 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检举和控告符合函询条件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函询。 对检举、控告违反本规定行为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将廉洁从业情况作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的重要依据。,第二十一条国有企业的监事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 按照本规定第十一条至第十四条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

21、职责的机构报告、备案的事项,应当同时抄报本企业监事会。 第四章 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行为规范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 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除适用前款规定外,视情节轻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分。 对于其中的共产党员,视情节轻重,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受到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的,应当减发或者全部扣发当年的绩效薪金、奖金。,第二十四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当

22、责令清退;给国有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据国家或者企业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受到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因违反国家法律,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五年内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 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国有企业的领导职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国有企业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国有参股企业(含国有参股金融企业)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参照本规定执

23、行。,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所称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包括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尚未实行政资分开代行出资人职责的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机构以及授权经营的母公司。 本规定所称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近亲属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第二十八条国务院国资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报中央纪委、监察部备案。 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央管理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可以结合金融行业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的补充规定,并报中央纪委、监察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中央纪委商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

24、之日起施行。2004年发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现行的其他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内容、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内容)对此项工作的认识:,2010年,我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及地区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理念,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加大防治腐败的力度,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努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 (二)加强领导,督促落实实施规定的监督检查工

25、作 (三)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全项目干部职工要在思想上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平常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所起的重要作用。同时项目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贯彻落实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二)加强领导,督促落实实施规定的监督检查工作,项目部党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带头执行各项规定,要不定期的进行调查,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项目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遵守规定中的各项内容,充分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监督检查,

26、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实施规定提出的十条内容,每月办理一期廉政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干部职工对遵守规定的自觉性和警惕性,始终做到脚踏实地,清清白白的做人和做事。,三、现实中容易发生违法违纪的环节和如何处理,1、材料部门: 材料供应商在供应材料期间贿赂收料人员,收料人员在进料数量上手脚,徇私舞弊,或以次充好坑占集本利益。 2、机械租赁方面,篡改机械台班,多领台班费用。 3、合同部门;收受贿赂,暗地里为不具备条件的个人变相介绍工程等等。 针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项目制定了详

27、细的部门规章制度和相关措施,并严格执行,定期和不定情进行检查,对于有敢迈雷池者,情节较轻者收回不正当所得,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全体职工大会做检讨,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四、社会大环境和公司小环境对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会上讲话精神。项目部党组高度重视落实局公司开展的各种廉政活动,及时组织全项目上干部职工认真传达学习。国家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加大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权钱交易案件的查处力度,对我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

28、识。,五、本单位项目采取怎样的方法帮助干部职工抵制诱惑,对抗诱惑,1、严格执行廉正工作学习会方式,每月组织一次各部门参加的廉政工作会,由项目书记宣讲,各部门汇报这一个月来的廉政工作情况,严格自查自纠。 2、选取近来社会上典型的廉正正面和反面事件,分析案例中的个人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 3、广泛设置廉正工作监督员,请项目上一线职工,同时也请社会上的材料运输司机担任监督员,在各个关键场所设置廉洁公示牌,设置了举报箱,欢迎广大职工进行举报投诉,并及时认真地处理每一笔投诉让群众满意。,六、2004年发生在叶信项目的一起内外勾结在进库柴油的舞弊事件,2004年在我河南叶集至信了高速13标施工过程中,当时在

29、库房收料员XX(已于当时开除),利用项目施工紧张经常需要夜间进库柴油的可乘之机与供油方私下勾结多次在入库的柴油数量上虚开入库数量,收受他人好处达8000多元,项目上在当月盘点时发现此疑点并暗中关注此事,一举将正在交易的双方当场抓获,给不法者以当头痛击,也给观望者警钟长鸣。,七、其它廉政工作的内容和突出特色:,各部门收受的礼品上交制度,将上交的礼品做为办公室招待使用。,八、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廉洁方面应注意的事项,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落实到项目部各项工作之中,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今年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1、以严明政治纪律为重点,确保把廉政建设贯彻落实。 2、以贯彻执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内容为重点,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结合局公司组织的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3、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为重点,打造廉政工程,进一步做好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和重点抽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完美规章制度。 4、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建立制约机制,推进决策、执行、监督“三权”既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既互为一体、又互为监督。 5、及时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定期向上给级领导汇报,重要事项随时报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