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票据业务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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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票据业务培训,兴业银行银行合作中心,主要依据,1995年,八届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1997年,国务院批准发布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1997年以来,人民银行制定的票据规章 支付结算办法 商业银行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等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票据法简介,票据业务,票据种类简介,票据业务受理,贴现业务,第一章:总则,一、本法所称票据,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二、票据行为具有四个特征:1、要式性;2、无因性;3、文义性;4、独立性 三、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四种; 四、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

2、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五、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六、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法的规定。 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七、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第十七条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3、(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年; (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个月; (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个月; (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个月。,第一章:总则,一、出票 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2、 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4、 (七)出票人签章。 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第一章:汇票,一、出票,1、 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2、付款日期可以按照下列形式之一记载: (一)见票即付; (二)定日付款; (三)出票后定期付款; (四)见票后定期付款。 前款规定的付款日期为汇票到期日。,二、背 书,1、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 2、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

5、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 3、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4、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5、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三、承 兑,1、 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

6、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 4、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日内承兑或者拒绝承兑。 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兑的汇票时,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 5、 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四、 保 证,1、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 2、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

7、保证”的字样; (二)保证人名称和住所; (三)被保证人的名称; (四)保证日期; (五)保证人签章。 3、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五、付 款,1、 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2、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 3、汇票金额为外币的,按照付款日的市场汇价,以人民币支付。 汇票当事人对汇票支付的货币种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六、追索权,1、汇票

8、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2、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汇票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第三章 本票,1、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 2、本票

9、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本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三)确定的金额; (四)收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本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 3、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个月。 4、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第四章 支票,1、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

10、)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3、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4、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第五章 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1、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票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1、有下列票据欺诈行为之一的,依

11、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变造票据的; (二)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的; (三)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四)签发无可靠资金来源的汇票、本票,骗取资金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六)冒用他人的票据,或者故意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票据,骗取财物的; (七)付款人同出票人、持票人恶意串通,实施前六项所列行为之一的。,第七章 附则,1、票据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本法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2、本法自年月日起施行。,票据法简介,票据业务,票据简介,票据种类,票据简介,汇票,本票,支票,银

12、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转账支票,普通支票,现金支票,票据简介-新版票据简介,人行【2011】2号公告,自2011年3月1日起一律使用新版票据(2010版)。 新版票据主要变化: (一)2010版银行票据以中国元素“梅、兰、竹、菊”,此方案花中四君子代表中国文化中的“信”字。,票据简介-新版票据简介,(二)2010版银行票据的主要优化 1、票据凭证不再按行别分色设计底纹,而是将三种票据的29种底纹颜色,按票据种类分别整合为统一的底纹颜色和四种花卉图案。 2、对票据印刷标准进行了部分调整,将所有票据的号码由8位调整为16位。 3、对票据格式、要素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减少了现行

13、票据中实用性不强的要素,同时为适应票据电子化处理的趋势,调整了密押、行号等要素。 4、采用了纸张防伪、油墨防伪、印刷技术防伪、票面要素整合信息防伪等多种高科技防伪。,票据简介-新版票据简介,票据简介-新版票据简介,票据简介-新版票据简介,票据简介-新版票据简介,票据简介-新版票据简介,票据简介-新版票据简介,所有票据的号码调整为16位,分上下两排。 上排8位数字所赋信息相对固定,其中前3位为银行机构代码(如:人行001、工行102、信用社402),第4位为预留号(暂定为0),第5、6位为省别地区代码(采用全国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如11北京),第7位为票据种类(1为现金支票,2为转账支票,3为清

14、分机支票,4为银行汇票,5为银行承兑汇票,6为商业承兑汇票,7为非清分机本票,8为清分机本票),第8位为印制识别码(如:1为上海证券印制印制、2为西证证券印制、3为保定、4为天津、5为海南、6为扬州、0为其他); 下排8位数字为流水号,采用现有的渗透性油墨印刷。,票据简介-支票,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不能转账,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普通支票-即能支取现金又能转账 (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必须在银行先开立支

15、票存款帐户和领用支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禁止签发空头支票)。出票人:存款人(企业或个人)(有效期最长10天),票据简介-支票票样,票据简介-支票票样,票据简介-支票票样,新版转账 支票背面,票据简介-本票,本票,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金融机构 ,本票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开办之前需向当地人行报批, 申请本票及刻制本票专用章、本票印鉴,票据简介-汇票,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出票人:金融机构(银行汇

16、票)、银行以外的企业和其他组织(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根据使用范围不同又分全国汇票(大汇票)、华三汇票(小汇票:皖、浙、苏、上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根据承兑(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目前流通使用范围最广的就是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可信度高、风险小。 银行承兑汇票是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经承兑银行承兑,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承兑银行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承兑申请人在汇票到期前应将

17、票款足额交存承兑银行。,票据简介-汇票,票据简介-银行汇票票样,开办之前需向当地人行报批, 申请汇票及刻制汇票专用章,老版票样,票据简介-银行汇票新版,票据简介,银行银行承兑汇票票样,票据简介,银行承兑汇票票样,票据简介,银行承兑汇票票样,票据简介,新版(2010版)银行承兑汇票票样,票据法简介,票据业务,票据种类简介,票据业务受理,贴现业务,银行承兑汇票流程图,买方,开票行(承兑人),卖方,申请、并存入保证金,承兑、开出银行承兑汇票,交付汇票,交付货物,其它企业,持票人开户行或贴现行,背书,贴现或委托收款,贴现或委托收款,收到托收或贴现款,收到托收或贴现款,发出托收,收到托收款,银行承兑汇票

18、,票据简介,银行买卖银行承兑汇票流程,持票人,本 行,其他银行,人民银行,承兑银行,受理贴现,买入汇票,卖出汇票,转贴现,卖出汇票,再贴现,买入汇票,转贴现,委托收款,银行承兑汇票,一、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一)柜员收到客户提交的空白凭证领用单,应先使用 (2410-凭证出售) 交易出售银行承兑汇票,并收取工本费。 会计分录为: 付:表外科目628101重要空白凭证(银行承兑汇票) 收取工本费的会计分录: 借:210101单位活期存款 贷:550108业务及管理费-凭证工本费收入,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二)客户提交转账支票及一式三联进账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开户(定期或活期),柜员按

19、出票人客户号开立保证金存款户,根据下柜凭证,保证金协议规定的比例,使用(2600单位定期存款开户)交易存入定期保证金。在“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中填写保证金账号,金额及到账日期,并加盖业务公章和记账员私章。客户经理凭到账通知书至相关审批部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下柜手续。,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三)柜员接到客户经理提交的承兑协议(正、副本),下柜通知书,下柜凭证,及一式三联已填制好的银行承兑汇票,应审查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汇票上记载事项是否与承兑协议中所附清单相符,日期是否为大写,汇票是否统一规定印刷的凭证。使用1661交易签发银承汇票,业务流程处理完成后打印表

20、外科目收入凭证作记账凭证。,银行承兑汇票,(四)按承兑金额的万分之五计收承兑手续费,使用(1117收费)交易,选择510241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收入科目,提交系统处理成功打印一式二联收费通知.一联收费通知作客户回单,一联加盖转讫章和记账员章作为记账凭证参与日结。(注意:若手续费比例为0,请审核相关免除手续费审批表。),银行承兑汇票,收费的会计分录为: 借:210101单位活期存款 贷:510241中间业务收入-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收入 柜员使用(1661-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交易输入凭证要素,联动登记银行承兑汇票登记簿。 会计分录为: 收:表外科目 624101开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

21、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五)柜员在第二联汇票“承兑人签章”处加盖汇票专用章并由授权的经办人签章后,第二、三联银行承兑汇票连同银行承兑协议正本交承兑申请人保管,并签收“已签发重要单证客户签收登记簿”。第一联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协议副本专夹保管,对银行承兑汇票的余额要经常与保存的第一联汇票卡片进行核对,以保证账卡相符。,银行承兑汇票,二、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向承兑申请人收款 1、 柜员抽出专夹保管的第一联银行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协议,审核汇票是否已经到期。应于到期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向出票人收取票款。 2、系统在到期日作自动批处理扣款,若系统批处理失败,需要柜员使用1662交易作人工扣款处理。,银行承

22、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3、人工扣款:填制特种转账借贷方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批后,柜员使用(1662-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交易输入凭证要素,提交系统处理。 会计分录为: 借:210101单位活期存款 或 220431银行承兑汇票活期保证金 贷:220320应解汇款,银行承兑汇票,银承保证金自动扣款顺序及规则 1、保证金若是定期,则从保证金定期账户自动支取银承相应的金额,并对支取金额进行结息,本息金额转入活期结算账户,系统自动对定期保证金户进行销户。 2、保证金若是活期,直接从保证金账户支取银承相应的金额,多余款及利息转入活期账户。,银行承兑汇票,三、银行承兑汇票结清 (一)柜员接到持票人开户行寄来的

23、托收凭证三、四、五联及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登记“收到托收结算凭证登记簿”,抽出专夹保管的汇票卡片和承兑协议副本,并认真审查: 1、该汇票是否为本行承兑,与汇票卡片的号码和记载事项是否相符; 2、是否作成收款背书,背书转让的汇票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银行承兑汇票,3、托收凭证的记载事项是否与汇票记载的事项相符; 4、超过提示付款期限(10天)应作出说明。 经审核无误后使用(1652-通知承付)交易输入凭证要素,提交系统处理,系统自动登记“托收承付登记簿”。 (二)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后的见票当日按照委托收款付款的手续处理。柜员使用(1664-银

24、行承兑汇票结清)交易输入凭证要素,提交系统处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1、跨系统的托收款项,会计分录为: 借:2203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 贷:3131同城票据清算 或 1101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或 1111存放银行同业 付:表外科目6241开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2、系统内托收款项,邮路选“系统内”,柜员使用(1664-银行承兑汇票结清)交易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220320应解汇款(发报行) 贷:224732其他应付款资金汇划挂账款 (收报行) 付:表外科目6241开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3、收款人(持票人)在本机构开户或在分行辖内他网点开户,柜员使用(1664-银

25、行承兑汇票结清)交易,邮路选择“0无关”,提交系统处理,资金自动清算,会计分录为: 借:220320应解汇款 贷:210101单位活期存款/220310临时存款 付:表外科目6241开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四、银行承兑汇票未用退回 银行承兑汇票签发人要求注销银行承兑汇票,可由签发人备函说明原因,交回第二联银行承兑汇票,向承兑银行申请注销。承兑银行应认真鉴别交回汇票的真伪,与留存的第一联汇票,承兑协议副本、合同复印件、不可撤销的承诺函等核对相符后,分别注明“未用注销”字样,将汇票第二联代银行承兑汇票表外科目付出凭证。柜员使用(1663银行承兑汇票退票)交易,会计分录为: 付:表外科目 6

26、241开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五、银行承兑汇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 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未获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在票据时效内请求付款时,汇票的持票人应向承兑银行出具正式公函说明原因,并提交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抽出专夹保管的汇票卡片和承兑协议副本,并认真审查: 1、出具的公函是否真实可信; 2、该汇票是否为本行承兑,与汇票卡片的号码和记载事项是否相符;,银行承兑汇票,3、背书转让的汇票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后手背书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 六、银行承兑汇票挂失的处理 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丧失,失票人到承兑银行挂失时,应当提

27、交三联挂失止付通知书。承兑银行审查挂失通知书记载的下列事项是否齐全:,银行承兑汇票,(一)票据丧失的时间、地点、原因; (二)票据的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 (三)挂失止付人姓名、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式。 欠缺上述记载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承兑银行接到挂失止付通知书,应从专夹保管中抽出汇票卡片和承兑协议副本、合同复印件,核对确未付款的方可受理。,银行承兑汇票,在第一联挂失止付通知书上加盖业务公章作为受理回单,第二、三联于登记汇票挂失登记簿后,与第一联汇票卡片一并另行保管,凭以控制付款。 七、丧失银行承兑汇票付款的处理 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丧失,

28、失票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承兑行请求付款时,承兑银行经审查确未支付的,应根据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抽出原专夹保管的汇票卡片核对无误,在汇票提示付款期满后,将票款付给失票人。,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业务分为系统内银行汇票、跨系统银行汇票及代理签发他行汇票。系统内银行汇票由本行兑付,出票时应填明代理兑付行名称,不得跨区转让;跨系统银行汇票不能填明代理兑付行,根据协议由中国工商银行代

29、理兑付,可跨区转让;代理签发他行汇票是指根据本行与被代理行的汇票代签协议,签发他行银行汇票并办理汇票资金移存,汇票由被代理行兑付。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银行汇票,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客户申请书若是填明“现金”字样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均应为个人。 柜员接到客户提交的汇票申请书,审核无误后用(1641汇票/本票签发)交易输入凭证要素并提交。 如果打印错误,可使用(1646汇票(本票)打印/注销重打)交易重新打印。,银行汇票,银行汇票解付 柜员接到持票人提交的银行汇票、解讫通知和进账单,认真审核,核对印鉴无误后,若持票人为本行客户,使用(1642-汇票兑付)

30、交易;若持票人为他行客户,使用(1647-汇票兑付(提出/提回)交易。 客户持现金银行汇票支取现金时,须提供身份证件,填制支款凭证,留存身份证。,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支付,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2个月。,票据法简介,票据业务,票据种类简介,票据业务受理,贴现业务,银行买卖银行承兑汇票流程,持票人,本 行,其他银行,人民银行,承兑银行,受理贴现,买入汇票,卖出汇票,转贴现,卖出汇票,再贴现,买入汇票,转贴现,委托收款,贴现,开办票据业务需要的基本条件: 1、专

31、业人员储备 2、人行报批(备)、申请刻 制汇票专章和结算专用章。,银行承兑汇票买卖,票据买入,贴现,买断式转贴现,回售式转贴现,票据卖出,回购式转(再)贴现,卖断式转(再)贴现,下柜资料: 贴现凭证、贴现合同、批量标识单等其它资料;,记账交易:1561(子屏幕01),汇票交易管理系统介绍,贴现核心记账,汇票交易管理系统介绍,同业买断式转贴现核心记账,下柜资料: 贴现凭证、贴现合同、批量标识单等其它资料;,记账交易:1561(子屏幕02),汇票交易管理系统介绍,同业回售式转贴现核心记账,下柜资料: 贴现凭证、贴现合同、批量标识单等其它资料;,记账交易:1561(子屏幕04),汇票交易管理系统介绍

32、,卖断式转(再)贴现-核心记账,汇票交易管理系统介绍,卖断式转(再)贴现-核心记账,汇票交易管理系统介绍,发出委托收款,汇票交易管理系统介绍,收到款项,汇票交易管理系统介绍,收到款项,贴现,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收款人或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而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行为。票据到期时,贴现银行持票直接向承兑人提示付款。,贴现,一、贴现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凡申请办理贴现的企业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行开设有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提供与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4、汇

33、票是真实合法的且要素齐全,背书连续,符合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要求。,贴现,二、申请贴现的商业汇票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办理贴现 1、由出票人或承兑人申请人在商业汇票正面、背面填明“不得转让”字样的; 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内容被拒绝或被退票的; 3、转让给两人以上,即两个以上被背书人各获部分转让款的; 4、背书转让不连续的;,贴现,5、加附的粘单未盖骑缝章或签章不规范的; 6、背书人签章日期有误、被背书人名称填错或多次转让中有背书不符合要求等情况; 7、票面审核不符合付款条件的; 8、商业汇票有挂失止付通知或被法院冻结的; 9、有疑问或不符合规定以及无法核实真伪的商业汇票等。,贴现,三

34、、对贴现申请人提交的商业汇票要进行如下审核: 1、必须是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凭证,各种记载事项准确无误; 2、汇票专用章正确无误; 3、单位和银行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4、汇票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贴现,5、汇票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票据无效,银行不予受理; 6、汇票上出票人的签章为该单位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7、正面或背面未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商业汇票等。,贴现,贴现业务办理 (一)受理贴现业务 持票人持未到期的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根据汇票填制一式五联贴现凭证,在第一联上按照规定签章后,连同

35、汇票一并送交贴现银行。贴现银行信贷部门按照信贷管理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审查是否符合贴现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在贴现凭证“银行审批”栏签注“同意”字样,并经有权人签章后送交会计部门。,贴现,柜员接到作成转让背书的汇票和贴现凭证后,按照支付结算办法和本行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票面金额在500万以上的,应双人实地查询。 经审查无误,贴现凭证的填写与汇票核对相符后,按照支付结算办法有关贴现期限以及贴现利息计算的规定和约定的贴现利率计算出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贴现,贴现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

36、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其计算方法是: 贴现利息=汇票金额*贴现天数*(月贴现率/30天) 实付贴现金额=汇票金额-贴现利息,贴现,在贴现凭证有关栏填写贴现利率、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第一联贴现凭证作“1231票据贴现”科目凭证,第二联作存款科目凭证,第三联作“5101利息收入”科目凭证,第四联加盖转讫章作收账通知交给持票人,第五联注明贴现账号,按汇票按到期日顺序排列,并专夹保管。汇票须入库保管(3008)。,贴现,贴现票据时,柜员使用(1561-商业汇票买入)交易操作选项为“01-贴现”。 会计分录为: 借:1231贴现 贷:2101单位活期存款 贷: 12314

37、0票据贴现利息调整 收:表外科目627102买入有价单证,贴现,票据到期时,贴现行收回票款 贴现银行作为持票人,在汇票背面背书栏加盖结算专用章并由授权的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在委托收款凭证名称栏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及其汇票号码连同汇票向付款人办理收款。对付款人在异地的,应在汇票到期前,匡算至付款人所在地邮程,提前办理委托收款。,贴现,贴现银行在收到款项划回时,按照委托收款的款项划回的有关手续处理,柜员使用(1564-商业汇票到期偿还或返售)交易,操作选择“02-汇票托收入账”。,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一)基本规定 1、买方付息票据贴现指卖方

38、企业在销售商品后,持买方企业交付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到本行办理贴现,票据贴现利息由买方企业承担。 2、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与卖方票据贴现业务除贴现利息承担人不同外,其他条件基本相同,票据的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行为,均受现行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不影响其流通。,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二)买方付息票据贴现的业务处理 持票人持未到期的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应根据汇票填制一式五联买方付息贴现凭证(同贴现凭证),在第一联上按照规定签章后,连同汇票一并送交贴现银行。贴现银行信贷部门按照信贷管理办法和本行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查是否符合贴现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在贴现凭

39、证“银行审批”栏签注“同意”字样,并经有权人签章后送交会计部门。,买方付息票据贴现,柜员使用(1561-商业汇票买入)交易。 会计分录为: 借:1231贴现 贷:存款(卖方)(金额同贴现票据) 柜员同时填制两联特种转账借方传票,一联加盖转讫章作扣款通知给买方,一联作买方存款科目付出凭证。贴现凭证第三联作“2271票据转让递延收益”科目凭证。,买方付息票据贴现,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 (买方)(贴现利息) 贷:123140票据贴现利息调整 收:表外科目627102买入有价单证,买方付息票据贴现,票据到期时,贴现行收回票款 贴现银行同时作为持票人,在汇票背面背书栏加盖结算专用章并由授权的经办人员签

40、名或盖章,注明“委托收款”字样;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在委托收款凭证名称栏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及其汇票号码连同汇票办理收款。将第五联贴现凭证作第二联委托收款凭证的附件,其余手续比照发出委托收款凭证的手续处理。,买方付息票据贴现,贴现银行在收到款项划回时,按照委托收款的款项划回的有关手续处理,柜员使用(1564-商业汇票到期偿还或返售)交易,操作选择“02-汇票托收入账”。,票据转出贴现,(一)本行向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转出贴现后,经约定到期由本行回购后提示付款的。 1、办理转出贴现时,柜员使用(1562-商业汇票卖出)交易,操作选项为“03-同业回购式转贴现”或“04-系统内回购式转贴现”。 2、到期回购时,本行将票款划付其他商业银行,填制借贷方传票,柜员使用(1563-商业汇票卖出票据回购)交易进行账务处理。,票据转出贴现,(二)本行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贴现后,经约定到期由其他金融机构直接提示付款的。 柜员使用(1562-商业汇票卖出)交易,操作选项为“01-同业卖断式转贴现”或“02-系统内卖断式转贴现”。 对于核销原买入贴现账户,系统提供两种处理模式,一是根据系统打印的卖断式票据到期清单,在票据到期日,柜员使用(1102-单笔传票记账)交易,销记贴现账户;二是在卖出日批处理时由系统自动处理。,Thank You!,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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