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技术评审工作指导书 (2023 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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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指导书(2023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2023年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163号令,2021年4月2日修改)(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公告(2023年第21号)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认可处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专家委员会,通过重点调研、集中研讨、按类起草、分章审定等方式对2021年发布实施的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指导书(以下简称工作指导书)进行了修订,形成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指导书(2023版)(以下简称工作

2、指导书(2023版),确保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的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科学准确、公平公开、便利高效。一、修订目的(一)落实资质认定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将于2023年12月实施。作为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举措之一,评审准则第四条规定:”针对不同行业或者领域的特殊性,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和发布相关技术评审补充要求,评审补充要求与准则一并作为技术评审依据“,明确了评审准则和评审补充要求作为技术评审的依据。因此,此次修订着重落实评审准则的技术评审要求,对本市技术评审工作中使用的审查表、评审要点等进行了修

3、订完善,将现行有效的评审补充要求逐一列出,确保本市技术评审工作规范合规。(二)规范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技术评审的报告和结论是资质认定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重要依据,也是对检验检测机构实际的条件和技术能力最直观、真实的反映。工作指导力实施以来,在统一评审尺度、细化评审要求、帮助评审员全面了解技术评审过程及内容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此次修订更加注重可操作性,根据前期实践经验,对工作指导书的结构进行r调整,细化完善现场评审与书面评审流程;同时结合2023年6月实施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增加机动车领域般程序审查表,纳入现行的评审补充要求内容,进步规范般程序、加严特定领域评审。(三)持续优

4、化行业营商环境2023年6月,本市发布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出进步优化检验检测行业营商环境若干举措的通知(沪市监认检(2023)293号),通过压缩资质认定办理时限等8项举措,进一步降低检验检测机构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本市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流营商环境。为进一步提升机构办事便利度,本次修订增加了复查书面审查、采信CNAS认可结果、资质认定与CNAS联合评审等本市资质认定创新改革举措,明确相关工作适用范围及工作流程。同时,在资质认定能力表述方面,此次修订也纳入了2023年8月实施的DB311401202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表述规范,通过消除表述歧义,规范检验检测能力填写,提升技术

5、评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二、修订原则(一)统一评审尺度,规范自由裁量强化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维,依据不同申请类型,明确目的和依据、范围和类型、工作流程,理清权责边界,规范评审中的自由裁量;强调以客观事实及符合性证据为依据,突出对检验检测机构实际技术能力的考核,关注结果的准确可靠,明确评审关键点和一票否决项。(二)注重实操运用,贴合实际需要此次修订中,针对不同的工作指导书,配有对应附表与附件,便于评审组参考使用;其次,将资质认定改革创新的举措作为独立章节,对工作流程及内容进行统规范,确保在具体改革推进过程中有据可循,提升技术评审质效。三、实施要求检验检测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点支持

6、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在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产业升级、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本市检验检测行业整体保持较高的发展水平,资质认定工作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本市实习评审员要通过工作指导书(2023版),全面了解资质认定的技术评审工作,建立依法依规、按据评审、廉洁自律的工作思维:评审员及技术评审机构要通过对工作指导书(2023版)的学习掌握,规范自由裁量,提高主体责任意识,更加审慎的开展技术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结论的准确、真实、完整,进步提升资质认定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检测机构制度性交易成本,赋能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目录一、上海巾检验检机构贵质认定现场

7、押审工作指导书1I目的12他附和类型13实施部门24职的25工作流程56)关附表、附求和附件216.1 附表216.2 附录23附录A:评审祖上交评审资料览衣23附录B:现场评审资料提交方式览表246.3 附件25附件4-1检验检测机构赛质认定评审准则3-0程序审查表26附件4-1-1桧酸检测机构诲质认定食品检验机构评审补充瞿求46附件4-1-2枪验检测机构资场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讣充要求59附件4-1-3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72二、上务市检Ift检窝机构费廉认定书面评审工作指导书90IH的902范附和类型903实施部门904职黄9151:作流程926相关网表和附录956

8、1 附表956.2 附录96附录A:评审如上交书面审查评审资料一览表96附录B:发查换证评审书面审查资科提交方式一览表97附录C:变更书面审查资料提交方式一览表98三、上海市检验检,机构资阳认定采信CNAS认可结果工作指导书99I目的和依据992范附和类型994职责1005工作流程1005首次评审1005.2犷项、场地变更、标准变更评审1006应当提交的材料101网友:评审组上交评审费科一览表101四、上海市检验检机构责质认定与CNAS认可联合环审工作指导书.103I目的和依据1032范附和类型1034职贵1045工作流程1046应当提交的材料105附表I评审组上交评审资料一览表105一、上

9、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指导书1目的本评审工作指导书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163号令,2021年4月2日修改)(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要求制定,目的是为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规范有序;评审结果公正、准确。2范圉和类型本指导书适用于一般程序现场评审的具体实施,包括评审组在实施资质认定现场评审时开展的文件资料审查、现场评审前准备、现场评审、跟踪验证及结果报告的全过程。现场评审适用于首次评审、扩项评审、复查换证评审、发生变更事项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变更评审。首次评审:对未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

10、机构,在其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3个月后提出申请,资质认定部门对其机构主体、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扩项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增加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资质认定部门对其机构主体、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复查换证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中清办理证书延续,资质认定部门对其机构主体、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变更评审:对已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其工作场所、技术能力等依法需要办理变更的事项发生变化,资质认定

11、部门对其机构主体、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等方面是否符合资质认定要求的审查。3实施部门3.1 资质认定部门受理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申请后,委托技术评审机构实施评审。3.2 组建评审组技术评审机构,应根据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项目和专业类别,按照专业覆盖、随机选派原则组建评审组。评审组由1名组长、1名以上评审员或技术专家组成。评审组成员应在评审组组长的领导下,按照资质认定部门或其委托的技术评审机构下达的评审任务,独立开展资质认定评审活动,并对评审结论负责。4职责4.1 评审组组长4.1.1 带头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要求评审组成员的行为符合有关规定,对评审组成员进

12、行必要的指导,对评审组成员的现场评审表现做出评价;4.1.2 带领评审组开展文件资料审查、现场评审工作,并对文件资料审查、现场评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及评审结论的准确性、直实性、完整性负责;4.1.3 代表评审组与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沟通,协调、控制文件资料审查、现场评审的过程,裁决评审工作中的分歧和其他事宜;4.1.4 协调评审组与资质认定部门派出的监督人员的联系;4.1.5 负责接收评审任务,并在明确评审任务和要求(技术要求和时效要求)后,向评审组成员分配任务,明确分工要求和提供评审背景信息;4.1.6 负责通过“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专家机构评审系统”等途径获取资质认定部门现行有效的

13、工作文件和作业表格,并及时传递给评审组成员;4.1.7 负责现场评审前的策划,包括:审查文件、安排评审日程、向评审组成G分配任务、明确分工要求、提供评审背景信息、策划现场试验项目、准备现场评审记录表单、填写评审的前期准备记录以及评审前应当准备的其他事项等:4.1.8 在现场评审首次会议前,向评审组成员介绍评审的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负责对技术专家进行相应的培训;4.1.9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和管理现场评审工作,重点关注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结合评审组成员的意见,形成评审报告,提出现场评审结论:4.1.10 组织对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现场评审后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14、4.1.11 负责评审资料的汇总和整理,并按时向资质认定部门或其委托的技术评审机构报送评审资料。4.2 评审员421遵守评审组计划日程安排和评审组任务分工,完成相关内容的评审工作,服从评审组组长的安排和调度,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对其评审内容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宜接责任;4.2.1 当参加现场评审时,应按照评审组分工,做好评审前的信息收集。根据被评审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初步判定机构的技术能力,有效地策划和实施所承担的评审任务。经组长确认完成现场考核项目表(附表8);423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所承担的评审任务,确认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已获资质认定范围内的技术能力和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

15、记录评审活动信息,负责评审报告中相关记录的填写;424及时与评审组组长沟通,解决评审中发现的疑难问题;425协助评审组组长完成对检验检测机构推荐的授权签字人的评审考核;4.2.6 完成评审组组长安排的其他任务。4.3 技术专家职责4.3.1 遵守评审日程安排,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准则,服从评审组组长的安排和调度,对其评审内容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4.3.2 参加现场评审前,应按照评审组的分工,在评审组组长指导下确定现场试验考核项目,负责技术能力确认工作;4.3.3 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所承担的评审任务,确认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已获资质认定范围内的技术能力和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评审活

16、动信息,完成相应记录表单的填写;434及时与评审组组长沟通,解决评审中发现的疑难问题;4.3.5 协助评审组组长完成对检验检测机构推荐的授权签字人的评审考核:436技术专家作为评审员专业能力的补充或支持,不能单独从事评审活动。5工作流程5文件资料审查文件资料审查旨在确定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文件是否满足管理办法、评审准则及其相关领域的补充要求,判断其是否正确配备了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需的资源(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检测人员等),并通过查看相关资料信息,初步判断其质量活动和技术活动是否满足上述法规和技术文件要求,从而为后续资质认定评审活动的开展提供依据。I)评审组组长

17、接到认证资料审查通知单后,应依据评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对其管理体系的运行予以初步评价。2)对于涉及食品、机动车、生态环境、医疗器械、司法鉴定、刑事技术等领域的机构还应分别依据: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市监检测函(2022)I1.1.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通知(食药监科(20106号)、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食药监科(2015)249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专项要求(国人防2017

18、271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刑事技术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认实201671号)、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准入特别条件(国市监检测规20221.号)、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8)89号)、司法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司法鉴定资质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司规(2019)4号)、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和推进公安机关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公刑侦(2021)4329号)等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3)文件资料审查要点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及附件的审查要点:审查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的法人地位证明材料,审核其经营范围是否满足公正性检验

19、检测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是否有效:“申请资质认定检验检测能力表中的项目/参数及所依据的标准是否正确,是否属于资质认定范围:仪器设备(标准物质)配置的填写是否正确,所列仪器设备是否满足其申请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能力要求,并可独立调配使用: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及特定领域的检验检测人员的职称和工作经历是否符合规定:组织机构框图是否清晰:实验室成立时间和管理体系运行时间,实验室是否进行了有效的内部评审和管理评审:审查有多场所实验室的管理体系文件时,应注意体系文件应覆盖被评审方申请认可的所有场所,各场所实验室与总部的隶属关系及工作接口应描述清晰,沟通渠道应通畅,

20、各分场所内部的组织机构(需要时)及人员职责应明确。b)对质量手册的审查要点质量手册的条款应包括评审准则相关规定;质量方针明确,质量目标可测量、具有可操作性;质量职能明确:管理体系描述清楚,要素阐述筒明、切实,文件之间接口关系明确;质量活动处于受控状态;管理体系能有效运行并进行自我改进。C)对程序文件的审查要点需要有程序文件描述的要素,均被恰当地编制成了程序文件;程序文件结合检验检测机构的特点,具有可操作性;程序文件之间、程序与质量手册之间有清晰关联。d)对于涉及食品、机动车、生态环境、司法鉴定、刑事技术、医疗器械领域的机构,其管理体系文件还需要包含相应的补充要求。4)评审组组长应当在收到申请材

21、料后按时完成材料审查。文件资料审查的结果主要有:a)实施现场评审当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文件涵盖评审准则及相关要求的全部要素和所有场所且被充分描述,相关技术能力信息表述充分、正确,质量活动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能够接受现场评审时,评审组组长可建议实施现场评审。b)暂缓实施现场评审当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文件不符合要求时,或经确认暂时不具备进行现场评审的条件时,评审组组长可建议暂缓实施现场评审,由资质认定部门或其委托的技术评审机构通知申请机构更改。(般情况不做哲缓实施现场评审,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经资质认定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C)不实施现场评审当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文件不符合要

22、求且经修改仍不能满足资质认定要求,或经确认不具备申请资质认定的技术能力时,或申请的检验检测场所与实际不致时,应做出“不实施现场评审”的结论,建议不予许可或终止评审。5.2下发评审通知材料审查合格后,技术评审机构向评审组组长下发评审通知。评审组长根据技术评审的时效拟定评审时间。技术评审时效规定:评审组应当在资质认定部门受理申请接到任务分送后14个工作F1.内完成(自接到认证资料审查通知起,含提交评审结论)。5.3 现场评审前的准备I)评审组组长应保持与技术评审机构的良好沟通,获得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的相关的信息和资料:2)评审组组长应与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良好沟通,了解其基本状况以及可能对评审过

23、程产生影响的特殊情况等;3)评审组组长应与评审组成员联系,并组织策划现场评审方案和拟定现场考核项目表;涉及多场所时,应对每一个场所制定相应的现场评审方案;4)评审组组长应编制现场评审日程表,明确评审的日期、时间、评审范围(要素、技术能力)、评审组分工等;若有涉及多个检验检测活动场所,评审组分工应明确到各场所。5)评审组组长组织评审组成员按照DB311401-202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表述规范的要求对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表进行初步审核:6)评审组与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确定现场试验项目(现场试验项目应覆盖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的关键的仪器设备、检测方法的主要类型、主要试验人员、产品类型和

24、产品基质:现场试验方式应多样;涉及多场所的,现场试验应覆盖所有场所):7)评审组因特殊情况需变更评审计划时间或内容时,应在现场评审前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原因及变更方案通知技术评审机构,获得资质认定部门同意后还需在系统里上传评审计划变更表。原则上评审计划确定后,不作评审计划的变更。5.4 实施现场评审1)首次会议苜次会议由评审组组长主持召开,评审组全体成员,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中清项目相关的部门负责人应参加苜次会议。会议内容如下:a)评审组组长介绍评审组成员: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介绍与会人员;b)评审组组长宣读资质认定部门的评审通知,说明评审的目的、依据、范围,简要

25、介绍现场评审结论的种类和判定原则以及工作程序。并根据机构申请的评审类型明确评审将涉及的部门、人员和评审准则的要素:c)确认评审日程表;d)宣布评审组成员分工:e)强调公正客观原则,并向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做出保密的承诺;f)澄清有关问题,明确限制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如洁净区、危险区、限制交谈人员等):g)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为评审组配备陪同人员,确定评审组的工作场所及评审工作所需资源。评审组组长在主持首次会议时应注意以卜事项:a)表达要简明扼要、准确清楚,掌握好时间,一般控制在30分钟,完成所有议程,不要出现遗漏:b)被评审的检验检测机构主要负货人不能参加时,可指派代表参加;c)参加首次会议的评审

26、组成员和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人员应在首末次会议签到表上签到;d)存在多场所时,应召开统的首次会议。需要时,可在各分场所召开简短的评审分现场首次会议。2)现场观察首次会议结束,由陪同人员引领评审组进行现场观察,查看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的办公及检验检测场所。现场参观应在评审日程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可采用多种形式,既可统一进行,也可分组或分专业领域进行。评审组可根据现场观察的情况进一步完善评审日程表,调整技术能力考核方式(需要时)。3)现场试验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是否使用合适的方法和程序来进行检验检测应通过现场试验予以考核。通过现场试验,考核检验人员的操作能力以及环境、设备等保证能力。a)考核项目的选

27、择现场试验考核项目,原则上需覆盖申请范围内所有检测类别、检测技术与方法。b)现场试验考核的方式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现场试验考核,可采取盲样考核(有证标准物质)、现场加标、人员对比、仪器对比、样品复测、见证试验(操作演示)和报告验证的方式进行。c)现场试验结果的应用现场试验结果无须全部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可对应每个领域/大类分别出具一份检验检测报告,但除见证试验(操作演示)外均应出具检验检测原始记录;在现场操作考核中,如果盲样考核、人员对比、仪器对比、样品复测的结果数据不合格,或与已知数据明显偏离,应要求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分析原因。如属偶然原因,可安排重新试验:如属于系统偏差,则应认为该机构不具备该项

28、检验检测能力。d)电子记录当采用电子记录时,应关注电子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安全性,体系文件是否对电子数据收集、存储、传输、处理.、使用等有专门规定。4)现场提问现场提问是现场评审的一部分,是评价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工作人员是否经过相应的教育、培训,是否具有相应的经验和技能而进行资格确认的种形式。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各管理岗位人员以及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均应接受现场提问。现场提问可与现场观察、操作考核、查阅记录等活动结合进行,也可以在座谈等场合进行。现场提问的内容可以是基础性的问题:如就法律法规、评审准则、体系文件、检验检测标准、检验检测技术等方

29、面的提问。也可就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尚不清楚的问题作跟踪性或澄清性提问。5)查阅记录管理体系过程中产生的记录,以及检验检测过程中产生的记录是复现管理过程和检验检测过程的有力证据。评审组应通过对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质量记录的查证,评价其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以及技术操作的正确性。对质量记录的查阅应注重以下问题:a)文件资料的控制,以及档案管理是否适用、有效、符合受控的要求,并有相应的资源保证;b)管理体系运行记录是否齐全、科学,能否有效反映管理体系运行状况;C)原始记录、报告或证书格式内容应合理,并包含足够的信息:d)记录做到清晰、准确,是否包括影响校验检测结果的全部信息,如图表,全过程等;e)记录

30、的形成、修改、保管符合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6)填写现场评审记录对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评审的过程应记录在以下资质认定现场检查表中: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一般程序审查表(附件4-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机构评审补充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评审审查表(食品检验机构)(附件4-1-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评审审查表(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跑件4-1-2)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补充技术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现场评审审查表(机动车检验机构)解件4-1-3)评审组成员应详细记录基本符合和不符合条款及事实。基本符合项和不符合项应事实确凿,其描述应严格引用客观证据,如

31、具体的检验检测记录、检验检测报告、检验标准/方法及具体活动等,在保证可追溯的前提下,应尽可能简洁,不加修饰。基本符合项:依据评审准则、标准、规范和方法,其存在缺陷和部分不满足要求;不符合项:依据评审准则、标准、规范和方法,不能满足要求或完全缺失。基本符合项和不符合项均需做整改。7)现场座谈通过现场座谈,考核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基础知识、了解其人员对管理体系文件的理解、澄清现场观察中的些问题并统认识。座谈般由以下人员参加:评审组成员和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各级管理层人员、内审员、监督人员、主要抽样和检验检测人员、新增员工。现场座谈形式可由评审组根据评审的实际情况确定:采取单独的会议

32、形式,或与末次会议结合一起的形式。座谈中应该针对以下问题进行提问和讨论:a)对评审准则的理解;b)对管理办法的理解:C)对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系文件的理解;评审准则和管理体系文件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情况:C)各岗位人员对其职责的理解:f)各类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g)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以及需要与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澄清的问题。8)授权签字人考核a)考核由评审组组长主持,评审组成员参与。授权签字人考核的内容:具备相应的教育和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职货权利:熟悉或掌握检测技术及实验室体系管理程序;熟悉或掌握所承担签字领域的相应技术标准方法;熟悉检测报告审核签发程序:对检测结果做出相应评价的判断能力

33、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文件的要求。涉及食品、机动车、生态环保等相关领域,还应熟悉对授权签字人的特殊要求。b)对每个授权签字人填写一张授权签字人评价记录表,记录内容包括:被考核人的学历、工作经历、相关培训经历和具备的技术能力:主考人的评价意见。9)检验检测技术能力的确定确认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是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的核心环节,每一名评审组成员都应该严肃认真的核准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为资质认定的行政许可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结论。建议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对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能力所依据的法规、标准、规范和方法逐一评审确认有效性;b)设施

34、和环境须满足检验检测要求:C)检验检测全过程所需要的全部设备的量程、准确度必须满足预期使用要求或法律法规特定要求:d)所有的检验检测数据均应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C)所有的检验检测人员均能正确完成检验检测工作;f)能够通过现场试验等证明相应的检验检测能力。确定检验检测能力时应注意如下问题:a)检验检测能力是以现有的条件为依据,不能以许诺、推测作为依据;b)临时借用设备的项目不能作为检验检测能力;C)检验检测项目按申请的范围进行确认,评审员不得擅自增加项目:d)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不能提供有效版本的检验检测标准、检验检测人员不具备相应的技能、无检验检测设备、标准物质或检验检测设备配置不正确、环境条件

35、不满足检验检测要求、没有检验检测经历以及未开展方法验证,无法证明其技术能力的均按不具备检验检测能力处理:10)评审组确认的检测能力的填写应按照DB31/T1401-202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表述规范的要求,对确认的检测能力形成评审组确认的检测能力。涉及司法鉴定领域的应按照司法鉴定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能力申请表填报模板等要求进行填写。ID评审组内部会议在现场评审期间,需要时可安排召开评审组内部会议。会议由评审组组长主持,以交流当天评审情况,讨论评审发现的问题;评审组组长了解评审工作进度,组织、调控评审过程,并对评审员的一些疑难问题提出处理意见。12)与被评审机构沟通评审组组长对评审情况进行汇

36、总,确定评审通过的检验检测能力,提出基本符合项、不符合项和评审结论。评审组组长与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和相关人员进行沟通,通报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情况和评审结论,听取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的意见,最终确定基本符合和不符合项汇总表。13)形成评审意见评审意见由评审组组长起草,评审组组长对评审意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评审意见应清晰明了、准确真实、客观公正,如实反映评审工作的过程和结果。意见主要内容包括:a)开展现场评审文件依据(如资质认定部门的评审通知巾);b)评审组人数;C)现场评审时间、评审范雨、评审的基本过程:d)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是否符合资质认定的基本条件的评价及概况描述,包括:对该机构

37、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和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的评价、对人员素质、仪器设备、环境条件和检验报告的评价、对现场试验操作考核的评价;e)建议批准的授权签字人数量及不予推荐的数量的说明;f)建议批准的资质认定项目及数量及不予推荐的数量的说明;g)基本符合和不符合项、整改建议:h)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4)确定评审结论评审组根据评审意见确定评审结论。评审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15)完成评审报告以上评审内容完成后形成评审报告,评审组成员和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有关人员分别在形成的评审报告相应栏目内签字确认。16)末次会议末次会议是现场评审的最后一项活动,评审组应对已完成的评审工作进行总结,并向被

38、评审检验检测机构通报评审结果。末次会议由评审组组长主持召开,评审组成员全部参加,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末次会议内容如下:a)出席人员签到;b)重申评审目的、范阳和依据,C)评审情况和评审中发现的问题;d)宣读评审意见和评审结论;e)对“不符合项、基本符合项”提出整改要求,明确纠正措施所需的时间,说明将要采取的跟踪评审方法;。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对评审结论发表意见;g)商定其他未尽事宜;h)重申保密承诺:告知检验检测机构投诉的权利和程序;i)宣布现场评审工作结束。末次会议应注意的事项:a)评审组组长应控制末次会议的时间,表达要简明扼要、准确清楚,一般不超过1小时。b)存在多场所时

39、可统一召开末次会议;也可根据需要由评审组长指派评审员负责先在各分场所进行简单的结论沟通,然后再召开统一的末次会议。c)评审组的评审结论应事先与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沟通,避免在未次会议上,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的激烈情绪与纠纷。17)整改项目的跟踪验证现场评审结束后,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在商定的时间内对评审组提出的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内容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形成材料报评审组确认,评审组组长在收到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的整改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组织评审组完成跟踪验证,通过“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专家机构评审系统”,向资质认定部门或其委托的技术评审机构上传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的整改报告和整改材料。整改时间不

40、超过30个工作日。a)对评审结论为“基本符合”的检验检测机构,可采取文件评审的方式进行跟踪验证: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提交电子版整改报告和相应见证材料;评审组根据见证材料对整改是否有效、符合要求进行验收:评审组组长对评审组验收结果进行确认。整改符合要求的,由评审组组长填写整改完成记录、评审组长确认及审批意见,上报审批。b)对评审结论为“基本符合”的检验检测机构,根据实际整改情况,必要时,也可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跟踪验证: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提交整改报告和相关见证材料:评审组组长组织相关评审人员,对需整改的不符合项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整改是否有效;整改有效、符合要求的,由评审组组长填写整改完成记录、评

41、审组长确认及审批意见,上报审批。18)评审材料汇总上报评审结束,整改材料验证完成后,评审组组长向资质认定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技术评审机构上报评审的相关材料。上报材料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录A。19)不予许可的情况当发现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出现如下严重情况,则现场评审结论为“不符合”,被评审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不予许可:a)无合法的法律地位:b)人员严重不足;b)场所严重不符合检验检测活动的要求:C)缺乏必备的仪器、设备、标准物质;d)管理体系严重失控;e)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f)不配合致使评审无法进行:g)对评审组提出的基本符合和不符合内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20)终止评审的情况a)管理体系文件

42、不满足资质认定要求b)申请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能力不满足技术要求c)申请的检验检测场所与实际不一致5.5 针对不同评审类型应关注的事项5.5.1 扩项评审I)评审组在首次会议上应明确评审范围只涉及被评审机构提出的相关扩项的内容;2)管理体系评审的主要内容是检查管理体系运行记录是否涉及了扩项的内容。552复查换证评审1)现场考核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减少,重点关注涉及检测人员、检测仪器设备发生变化的项目以及扩项、变更的项目。2)评审的主要内容和关注点包括:a)是否正确使用资质认定标识、证巾;b)管理体系运作的情况,尤其是内审和管理评审情况,以及查证人员、方法、环境、设备等是否发生了重大变更;C)技术能

43、力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要求;d)适用时,关注参加能力验证的表现及必要时的纠正措施实施情况:e)遵守评审准则要求的情况;f)关注上一许可周期所有评审信息,重点关注投诉及处理等情况。3)评审报告中应包括机构的重要变化情况(如新增实验地点、新增能力、新增授权签字人、其他重要变更等);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频次和结果的情况:遵守评审准则要求的情况:有关投诉处理等情况(如有)553对已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未及时申请办理证书延续,资质认定部门对此类机构视为首次评审。但此类机构的首次评审不同于真正意义上的首次评审,现场评审的重点仍然是围绕机构上许可周期所获得技术能力的维持和

44、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评审报告中应有机构未按要求提前申请办理证H延续而按首次评审进行的内容说明。554上一许可周期内有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行为(包括机构分场所对应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或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机构,无论其机构主体、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体系、实际技术能力等有否发生变化,应采取现场评审的方式对其资质是否持续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评审。现场评审时应重点关注机构受处罚后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整改及改进预防措施,并落实实施。评审报告中应包含机构针对处罚展开的一系列整改及确认情况。555变更评审I)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安排现场试验。(当对机构是否继续具备变更后的能力有合理怀疑时,应考虑安排

45、现场考核。)2)评审的主要内容和关注点包括:a)变更后的检验检测工作场所,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是否有效;b)变更后对环境条件变化的确认、仪器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行;C)管理体系是否已覆盖变更的场所并有效运行,必要时,是否补充开展了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6相关附表、附录和附件6.1附表附表1:首末次会议签到表附表2:授权签字人及评价识别表附表3:现场评审日程表附表4:评审员工作纪律情况反馈表附表5:评审通知书附表6:整改完成记录、评审组长确认及审批意见附表7: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资料汇总表附表8:现场考核项目表附表9:基本符合和不符合项汇总表附表10:评审组确认的检测能力附表11:认证资料审查通知单备注:以上多项附表详见评审员操作系统。22附录A:评审组上交评审资料览表序号名称首次评审复查换证评审9评审变更评审标准变更(*3UHf*)场所1评审通知书VVV2认证资料审查通知单VQIVV3首末次会议签到表VV4评审报告VV5掖改报告6评审组确认的检测能力7建议批准的授权签字人8授权签字人及评价识别表9标准/方法变更申请/审批表IO场所变更申请/审批表I1.评审用工作纪律情况反馈表12现场评审资料汇总表13评审计划变更表(如有)14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有)附录B:现场评审资料提交方式一览表序号表格名称提交方式备注评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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