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研究学年论文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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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研究李艳捧燕山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摘要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深受各方关注,为解决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采取了许多措施,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尚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为了社会能够稳定发展,应当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立场上,看到当下所呈现出的问题,并通过多方努力,妥善解决这一问题,保障农民工子女受教育的权利,完善缺失的福利项目,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福利的水平。本文通过分析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的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探究其原因,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现状;对策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在不

2、断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的同时,保障全体公民的福利权,提高福利水平。在我国市场化改革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农民工问题,是一个关系到社会稳定与社会公正的大问题。 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应该看作是农民工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农民工子女”这个称谓,本身是因为”农民工”而得来。正是由于存在”农民工”这个特定的身份群体,才会有”农民工:子女”这个特定的群体。 着眼于农民工子女本身,其教育问题是关系到其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也关系到其成年以后的生活道路和生活品质的问题,将来能从事什么样的职业甚至能获得什么样的人生,都与其年少时是否受教育、受什么样的教育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着眼于其父母,也就是农民工这一特殊群

3、体,子女上学读书、接受义务教育,也是他们社会权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其本身受教育权的一种延伸,并且,这是关系到农民工个人和家庭生活的一个重要内容,子女的成长和未来是关系到他们生活幸福度的重要指标。着眼于整个社会,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是社会公平、和谐的需要,也是现实和发展的需要。毫无疑问,农民工在城市社会中是身处底层的弱势群体和边缘人群,他们辛苦劳作,却无法真正融入城市,跟随而来的子女往往也作为”二等公民”被歧视或漠视,享受不到应有的社会权利。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他们就会参照城市居民发现自身权益的不平等,很有可能通过放纵堕落消极报复社会,甚至违法犯罪向这个社会施以积极的报复行为。这样的结果,是不

4、利于社会稳定的,也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基于以上方面,研究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是十分必要的,这既与公民个体的国民待遇和自身权利有关,也与社会整体的公平正义有关。一、我国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近年来,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早在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就转发了教育部、中央编办、公安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的指导思想。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再次提出,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家庭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保障进城务

5、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200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又进一步强调要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2010年教育工作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落实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入地为主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全面取消借读费。研究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办法,推动逐步实现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城镇届民享有同等待遇。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推动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除此以外,各地政府尤其是农民工输入地省份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政府和社会各

6、界确实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必须看到,距离问题的真正彻底解决还有很远。目前仍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农民工子女入学难我国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都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外出打工的农民子女如果在户口所在地失学,是当地政府的责任。但是在父母打工地区失学,却无人过问。国家提出的农民工子女人学应实行两个为主:当地政府为主,公办中小学为主。这是解决农民工子女人学问题的根本途径,但当地政府义务教育经费仅够维持本地区儿童入学,若再接收外来农民工子女,政府又不增加教育经费,公办学校是难以承受的。于是有些公办学校只好向农民工子女家长收取学费,这又违背了义务教育免收学费的规定。因此公

7、办学校只好找出种种理由,拒招农民工子女。据了解,大多数公办中小学不愿招收民工子女,经费紧缺是原因之一。另外,不少民工子女学习基础较差,基本素质较差,教学难度大,学校生怕拖了教学质量的后腿。与此同时,不少农民工及其子女也不愿进城市公办学校,一是因为基础差怕跟不上,二是怕受到城市孩子的歧视。他们只能在条件极差的民工子弟学校上学,由此彰显了教育的不公平。 (二)农民工子女辍学现象严重据安徽省全国人大代表华岩调查,目前,我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有200万人左右。在这些流动孩子中,小学入学率为85,初中入学率仅为20,也就是说,约有100万农民工子女处于失学、辍学状态,不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这着

8、实让人吃惊,同为中国儿女,本应享受公平的教育,而因为他们是农民工的子女,在起点上就失去了受教育的起跑时机。早在1948年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就把受教育权确定为一项基本人权,规定“无论什么阶层,不论经济条件,也不论父母的居住地,一切儿童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我国1986年颁行的义务教育法也明确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上学。”我国农民工子女失学现象的存在,既不符合国际人权法则,也不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所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这在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成为一道极不和谐风景。(三)城乡差异使农民工群体的子女

9、心理压力大。由于农民工子女家庭处于城市的边缘地位,他们的心理也开始边缘化。一项调查显示,年龄较小的孩子由于不懂事,受影响较小,而年龄稍大的孩子与城市同龄人相比,显得早熟、自卑和失落。与城里同龄人相比,农民工子女总是自觉地把自己划为城市中地位较低的群体,并有这样的群体认同感,在这群体中自我封闭。这一点在初中孩子心理上特别明显。对他们来说,从家乡突然来到一个如此陌生和冷漠的地方,心理落差极大,加上农民工聚居区相对滞后的卫生及治安状况,使其内心变得十分敏感。深层次的自卑感在受到歧视后,反而暴发出强烈的自尊心,因此他们把同一群体内友情看得很重,渴望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接受。又由于他们所处环境往往是人口高

10、流动区,各色人等皆有,在这样一个环境下,非常容易误入歧途,一旦陷人这样环境下的社会小团体内,就难以自拔。现实中客观存在的边缘地位,使得他们内心建立起自我防卫墙,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他们的边缘意识。(四)教学实践的不公平一些教育权利如农民工子女不能参加学校或者当地各级政府举办的各种活动,不能参评“三好学生”等有些学校领导和教师歧视农民工子女,无情地剥夺了农民工子女和城市子女同等的评优项目,不能人队入团,甚至不能参加体育比赛等。事实上的歧视无形地伤害并影响着这一代本应健康成长的心灵和孩童之间人格的平等和友谊。农民工子女因被嘲笑而习惯了自我封闭,因被剥夺、被隔离感而更显自卑。身处种种矛盾冲突之中,加强了

11、他们的边缘意识,稍不留心孩子便误人歧途。因此公平教育对其身心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二、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成因城乡分割二元体制和二元经济社会结构是根本原因。 计划经济体制下确立的户籍制度作为一种”社会屏蔽”工具,长期以来限制了人口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严格限制农民进入城市,限制城市间人口流动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构筑一道高墙,城乡分离的”二元经济模式”在中国根深蒂固。但是,农业劳动力向非农劳动力的转移是必然过程,在改革开放的30年里,农民工潮是绕不过去的中国特色,然而这一入口流动是以无数外来务工人员”两栖身份”的委曲求全为代价的。他们可以来到城市”立业”,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做出贡献

12、,却无法在城市社会中真正”安家”。二元结构的背后,隐藏的是长期以来行政控制对国民财富的分配不均,对社会资源占有的不平等,这些集中体现在从养老保障到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几乎所有社会福利的差异上,户口作为一种利益载体,其意义已远超其本身,户口制度的辐射力量是惊人的,其造成的全方位的不平等,无疑也将人划分了等级。当前几乎所有的社会福利项目都是基于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建立和运行的,农民工以及他们的子女由于没有城镇户口而无法获得和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权利,农民工子女”就学难”现象的出现是必然的。(二)教育制度的制约首先,流动儿童教育面临的财政困境与义务教育投资体制相关。中国义务教育投资体制有两个显著特点:

13、第一、教育财政的过度分权;第二,中央和省级政府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限。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颁布加速了我国义务教育财政分权化趋势。此后,中国基础教育形成了县、乡两级政府办学,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由于各级财政实力不同,特别是乡镇财政,是最薄弱的一环,由此导致城乡教育投入存在较大差距。同时,从教育转移支付看,中国教育转移支付制度也存在较大问题。现行的中央财政教育转移支付项目主要有灾后校舍修复补助、师范教育补助、职业教育补助,以及1995年实施的“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这些专项补助规模很小,且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项目,对消除城乡间、地区间教育差距作用有限。教育转移支付制度不

14、完善与分权式教育财政体制结合所产生的后果是:越是高一级的政府,其所承担的教育投资责任反而越小。城乡义务教育投资的巨大差异以及中央和省级政府负担教育投资比例极低的现实带来两种后果:第一,城乡差异悬殊的义务教育服务质量诱使农村适龄儿童流向城市,从而对城市义务教育体系带来较大的冲击(我们称之为“需求效应”);第二,义务教育过度分权的特征也让中央和省级政府回避了教育投资责任。在财政教育转移支付力度有限的背景下,城市地区依靠自身的财力也难以满足本区域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我们称之为“供给效应”),以上两种效应共同强化了城市地区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投资负担。同时,目前我国的教育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服从于人口户籍制

15、度。武汉武昌区抽样分析表明,武昌外来人口中“双证”不全的占599,这部分外来人口的子女流失、辍学的可能性最大。21这些都给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解决带来相当大的困难。原国家教委对6个试点区进行的流动人口就学情况的调查显示,未入学的适龄儿童中,因成绩太差中途辍学的占679。1997年北京市外来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北京市3213流动儿童少年的学生在达到初中毕业年龄后,就完全放弃了学业。旧。作为出身于农村家庭的流动人口子女,他们完成学业的机会都很困难,学业成功更为不易。 (三)地方政府的城市本位主义及短视行为尽管目前越来越多的城市地方政府逐渐重视起农民工问题,但是不可否认,许多地方依然存在着城市本位主义

16、,实质上依然排斥农民工这一群体,把外来人口儿童入学问题看成包袱。他们对于农民工有着极其矛盾的心态,一方面希望能够以如此低廉的价格获得大量劳动力,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又希望在城市公共资源分配方面尽量减少给农民工的份额。非缴费性的社会福利项目一定程度上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保障支出造成压力,为了防止此消彼长,往往就会保持排他性,以限制支出。并且,当下农民工为城市发展做出贡献,等到他们的子女成年进入劳动力市场已是若干年之后的事情,对眼前的状况没有什么影响,流入地政府可能因此忽视了那些外来务工者家庭中儿童的就学问题,制定政策时将这一方面遗漏在视野之外。加上政策议程设立的途径较少,设立过程缓慢,农民工

17、子女无法有效表达其利益诉求,政策的实施和监督不力,这些都可能导致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方面的政策失灵。(四)农民工自身的原因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群体,自身存在着与城市生活相互抵触的一些特征。农民工子女拥有的教育环境及家庭环境,与城市儿童相比,有很大区别,突出表现为精神与物质方面的匮乏。第一,家庭经济困难。据一份研究显示,我国当前流动人口家庭中有四分之一家庭月收入在500元以下,当因贫困难以维持子女正常学习开支时,子女就不得不被迫失去教育机会。在这种情况下,家庭的经济条件成为阻碍低收入农民工子女就学的重要原因。其次表现为素质低。父母的文化素质是影响子女教育与否的一个因素。父母的文化程度较高,则其对子女

18、接受教育的要求也较高,反之,则较低。农民工阶层虽然是流出地区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的群体,但文化素质绝对值并不高。他们仍大多集中在一些劳动密集、技术含量低的重体力行业,他们不断为生活奔波,极少有精力关心子女教育,加上生活上不容乐观的境遇,他们甚至放弃子女接受教育的机会。文化素质低,观念的相对落后是导致农民工子女公平教育的主观原因。第三,家庭的流动性大,社会交往面窄。一方面,随同父母一起流动给适龄儿童少年的正常读书带来困难,使孩子学习缺乏系统性和稳定性,不利于他们接受完整的学校教育。而且,农民工居住条件较差,居住空间狭窄,孩子不太可能获得获得安静的学习空间。另一方面,农民工家庭生活与交往范围的局限性也

19、影响其子女。农民工子女尽管生活在广阔的城市空间,他们实际却只拥有狭隘的生活空间,这与乡村社会中频繁的互动行为形成鲜明对比。社会交往层面的相对封闭性,闲暇时间利用的单一性,与人交往的局限性等,都妨碍农民工子女对城市文明的认同,影响他们社会认知的形成。三、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对策如何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这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问题,也是全社会的问题。2003年教师节,温家宝总理在视察北京市接受务工农民子弟学校时写下“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这句话,表达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农民工子女的无限关怀。农民工子女和城市儿童少年本应得到同等的尊重,享有同等的受教育的权益。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深化改革,

20、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一)逐步改革现行户籍制度在我们看来,要解决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问题进而解决农民工问题,一大关键就是要彻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壁垒,消除城乡差别。要消除根深蒂固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壁垒,必须加快现行户籍制度的改革。近年来,各地政府虽然在这个方面都有所突破,但总的来说,城乡差别不是一纸法令简单取消农村户口就可以的。全面放开城市的户籍,让农民无限制、大规模地涌入城市,表面上看似解决了这一问题,实际上则是造成了更大的对立,甚至可能造成更多的城市贫民,扩大了城市的阶层分化。所以消除二元体制的制度壁垒不能一步到位,必须逐步改进,修正缺陷,如取消暂住证制度,制

21、定相关法令,使农民工及其子女在达到一定的标准之后,可获得城市户籍。或者建立所有适龄少年儿童的义务教育登记卡制度,登记卡随着人口流动在经有关部门检查后,即可作为随时入学的凭证。循序渐进,最终革除体制弊端,落实国民待遇。(二)大力发动社会力量,扶持兴办农民工子弟学校,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农村税费改革和第三次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后,农村教育经费由县级政府为主,各级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然而,在现实中,农民工子女离开农村时,并没有相应的教育经费随之流转,其就业所在地也没有相应的教育经费预算。这样,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就没有了保障。就我国国情而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需要社会多方参与,形成多元有效的办学体制,拓宽

22、农民工子女的入学渠道。今后,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兴办农民工子弟学校。更为重要的是,在大力扶持兴办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以保证和提高教育质量。(3) 对农民工及其子女加强教育第一,要改变农民工的教育观念。当前,由于农民工子女入学较难,部分农民工产生“畏难”情绪,送子女人学不积极。对此,在努力改善农民工子女人学环境的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农民工千方百计增加收人,依法送子女人学,切实维护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_71改变农民工的教育观念,对农民工进行家庭教育培训,给他们提供正确

23、教育子女的方法,提供家庭教育方面的咨询服务,介绍儿童身心发展的主要特点,并具体讲解科学教子的基本知识与方法。帮助农民工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有效地进行家庭教育的方式,更好地与孩子沟通、交流,促进农民工家庭教育的科学化和合理化。第二,要加强农民工子女的心理教育。英国哲学家洛克说过,人的心灵如白板,从小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心理教育对其一生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而对于农民工子女这个特殊群体的心理教育更不容忽视。我认为可从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进行关注。首先,农民工家长应定期抽出时间关注子女。可就近来孩子的某种行为同孩子展开交流,进行深层次的精神沟通。当孩子们遭遇挫折和失败时,不是一味的责怪,同孩子一起探究失

24、败的根源才是最重要的。多陪孩子出外看看,多同孩子聊聊天是最简单的也是最有效的释放孩子心中压抑思想的办法。其次,学校应及时开展一些小范围的集体活动,让他们更多接触周围事物,多认识一些好伙伴,学校的心理教育工作更要加强对农民工子女的心理辅导,了解他们最近的想法及一些疑惑,针对孩子们的心理健康问题采取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辅导方式,促进他们的心理健康发展,走出自卑的深渊,积极向上的生活和学习。而我们社会只有在呼吁更快更妥善的从根源上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公平教育问题,才是给农民工子女心理的最好良方。(四)加快政府管理理念的转变各级政府应当加快政府职能和理念的转变,推进管理和服务的制度创新,建立系统的服务网络,

25、提供必要的服务与指导,改变管理”越位”、服务”缺位”的现状,要为农民工和他们的子女努力营造一个平等、友善、和睦的氛围,感谢他们的父母对于城市发展的辛勤付出,使他们能够享受社会尊重,保持人格尊严,从根本上祛除内心的自卑,以良好的心态成长和接受教育。四、结语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是社会流动结构不断变化、农民流动模式发生变迁而衍生出的一个社会问题。在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适应社会人口流动的接纳性教育体系的背景下,正视和解决好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工子女自身的成长和个人价值的实现,而且关系到国家的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可持续发展。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我国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具有长期性

26、、复杂性和全局性的特点。在大力建设和谐社会主义的今天,各级政府必须认真对待,提倡一种趋向公正的全民教育,主动出击,积极而为,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要求,给每个农民工子女提供应有的平等教育,使他们得以健康茁壮地成长,从而实现公平教育,最终实现和谐社会的理想。参考文献1陈文成,曾永强.农民工子女教育的边缘化:一个资本分析的视角.J 教育科学文摘,2010,29(01):37-39.2李慧.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探析.J吉林教育:综合,2010,(04):37-38.3张倩茜.论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权保障.J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2010,24(01):33-34.4王小章等著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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