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毕业论文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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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论文评审表论文题目: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准考证号:015510111336姓 名:_陈 露_专业:_工 程 管 理_办 学 点:湖北工业大学学生类型: 独 立 本 科 段2012年 2 月 17日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印制摘 要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经济。在工程建设领域中,首先要加强建筑市场法制建设,健全建筑市场法规体系,以保证建设市场的繁荣和建筑业的发达。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加强对工程建设合同的法律调整和管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以保证工

2、程建设合同订立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严格的履行合同,并强化承发包双发及有关第三方的合同意识,认真做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建筑业要好的稳步发展,充分实现工程产品的价值,就必须参与市场交换与竞争,严格遵循建筑市场规则,而工程建设合同则是工程产品交换的法律形式。有关工程建设合同的法律、法规则是规范建筑市场主体间设定权利、义务等法律行为的法律依据。因此建筑企业通过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以方面从法律角度对工程承包活动作出预测,提出避免法律风险的方案,增加企业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合同管理,提高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从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作出贡献。本论文就建

3、设工程中合同的管理作了比较详尽的解说,关键词:建设工程 合同管理 合同订立 合同分析与实施 合同信息管理指导教师 单位职称评语:成绩: 评阅教师签名:年月日职成学院自考办意见:盖章:年月日目录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32.建设工程管理合同的目的32.1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32.2建立现代建筑企业制度32.3规范建设市场主体、市场价格和市场交易32.4加强管理,提高工程建设合同履约率3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43.1加强工程建设同管理师建立法制经济的需要43.2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需求43.3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有利于进入国际建筑市场43.4有利于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4、、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54.国家政府机关对建设合同的管理54.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合同的管理54.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合同的管理64.3公证机关对建设合同的管理64.4金融机构对建设合同的管理65.企业自身对建设合同的管理75.1签约前的建设合同管理75.2努力提高企业自身对建设合同的管理水平86发包人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86.1发包人管理,包括签订管理、履行管理和档案管理86.2发包人的履行管理96.3发包人的档案管理97承包人对建设合同的管理107.1勘察、设计人对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107.2施工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107.3施工企业的档案管理118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合同

5、的管理128.1工期管理128.2质量管理128.3其他一般职责138.4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的依据139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管理139.1对发包人的管理139.2对勘察、设计人的管理149.3对施工人的管理1410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1510.1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设置1510.2项目经理部内部承包责任制1510.3合同管理的文件1611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管理1712建设合同的分析与实施1812.1合同分析的意义及要求1812.2合同详细分析2012.3合同实施控制2013建设合同信息管理2013.1管理信息2013.2项目管理信息系统2113.3计算机在信息管理中的应用22后

6、记23参考文献24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概念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合同的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自身的职责,对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从管理主体的角度来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可以分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等行政机关进行的管理,以及业主、施工单位自身对合同的管理。从管理类容的角度来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主要分为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工程造价的管理、工程质量的管理和工程工期的管理等。2.建设工程管理合同的目的2.1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经济。在工程建设领域中,首

7、先要加强建筑市场法制建设,健全建筑市场法规体系,以保证建设市场的繁荣和建筑业的发达。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加强对工程建设合同的法律调整和管理,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以保证工程建设合同订立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严格的履行合同,并强化承发包双发及有关第三方的合同意识,认真做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2.2建立现代建筑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特点是: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科学管理、规范运作等法律关系。其根本特征是企业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围观基础和利益主体。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对企业提出来新的要求:企业必须遵循:“自主经营、自负亏盈

8、、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原则。这就促使企业必须认真地、更多地考虑市场的需求变化,调整工程承包经营方式,通过工程招标投标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来实现与其他企业、经济组织在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的协作与竞争,工程建设合同,是建筑企业进行工程承包的主要法律形式,是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订立和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直接关系到建筑企业的根本利益和信誉。因此,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已成为推行现代建筑企业制度的重要内。2.3规范建设市场主体、市场价格和市场交易 建立完善的建筑市场体系,是一项经济法制工程。他要求对建筑市场主体、市场价格和市场交易等方面加以法律调整。2.4加强管理,提高工程建设合同履

9、约率 牢固树立合同法制观念,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必须从项目法人做起,坚决执行工程建设合同法规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翻番至资金不足,论证不足、“欺骗工程”和“首长工程”等合同的出现,步步为营地履行合同文本的各项条款,就可以大大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履约率。 在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文本中,对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明确、完善的规定,可操作性强,从而防止外来因素的干扰,有利于合同的正常履行,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建成。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3.1加强工程建设同管理师建立法制经济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建筑业要好的稳步发展,充分实现工程产品的价值,就必须参

10、与市场交换与竞争,严格遵循建筑市场规则,而工程建设合同则是工程产品交换的法律形式。有关工程建设合同的法律、法规则是规范建筑市场主体间设定权利、义务等法律行为的法律依据。因此建筑企业通过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以方面从法律角度对工程承包活动作出预测,提出避免法律风险的方案,增加企业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合同管理,提高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从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作出贡献。 随着政企分开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经营活动,企业行为敬爱那个主要依据合同关系加以约束,市场主体之间也将主要依靠合同规范加以确定和调整,市场主体的权益,也将主要依靠合同得到法律保护。因此,对合同的管理

11、必将成为管理建筑市场的一项主要内容,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就能保证建筑市场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保证建筑市场能够依法和有序的正常运行。 3.2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师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需求建筑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中,要不断地创造利润,提高经济效益,其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加强合同管理,这是因为合同管理涉及企业管理的各个方面,他既是基础管理,又是实效管理。所谓基础管理,是指企业在开拓工程建设项目承包时,市场信息的先导、计划制定的依据等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失当,企业对内,对外的一切工程建设合同就是去了基础,所谓实效管理,就是对建设企业的一系列经济活动进行有效地组织、监督、检查,保证企业正常施工和正常

12、结算的管理过程。这一过程就是企业权益和利润具体实现的过程,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合同管理。可以说企业合同实效管理的过程就是企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过程。因此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就必须加强对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提高履约率。通过合同管理,降低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费用,以最少的消耗获取最大的利益。事件证明,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的科学管理,对提高建筑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3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有利于进入国际建筑市场 当今时代,国际工程市场日益扩大,建筑业达到蓬勃和迅猛的发展,各国承包商都在密切注视和分析跨国工程承包的动态信息,因此形成了国际工程建筑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局面。此外,

13、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银行贷款成为我国吸引外资进行国家经济建设的一条重要建设资金渠道。由于世界银行贷款的某些规定和国际惯例与我国传统运作方式有很大的区别,从而是我国建筑业进入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和开放国内工程发包市场面临许多新德课题。在开拓和开放国际工程承发包活动中,我们坚持贯彻“平等互利,形式多样,讲求实效,共同发展”的经济合作方针和守约、保质、薄利、重义“的经营原则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树立了信誉,并学习了先进的工程管理经验。3.4有利于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即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

14、社会市场主义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对于实现我国跨世纪的经济建设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在实行“两个转变”过程中,振兴能和发展我国建筑业,加强现代工程建设事业的科学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势在必行。现代工程管理中的“四制”,是实现建筑业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的有效手段。4.国家政府机关对建设合同的管理4.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合同的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管理。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

15、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这条规定中所指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讲,就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1998年颁发的三定方案内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对有关合同管理有如下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管理经济合同;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欺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建设合同的主要职责有:4.1.1制定有关建设合同管理的制度、规章、依靠和推动业务主管部门管理好本系统内的建设合同,建立健全建设合同管理制度,并对建设合同进行统一的指导、检查、协调和监督。4.1.2进行广泛尚未合同法制

16、宣传、普及、监督、指导和检查建设合同,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增强合同法制观念,促使当事人做好建设合同的自我管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履约率。4.1.3查处违法的建设合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订立假建设合同、倒卖建设合同、利用建设合同进行买空卖空、转包渔利、行贿受贿、投机倒把等利用建设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依照职权予以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处理措施包括:警告、通告批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财务、责令停止营业或停止整顿、扣缴或吊销营业执照、责令赔偿损失、扣押自私投机倒把物品、销售有害无价值物品等,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1.4对建设合同签证。在签订建设合

17、同时,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及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这既是合同的签证。这项制度对于指导建设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防止和减少合同纠纷,提高建设合同履约率,发现和制止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都有着重要作用。4.1.5推行建设合同示范文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负责建设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印刷、分发领取和组织管理协调工作。4.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合同的管理建设工程合同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密不可分,所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一般主要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来进行的对建设工程工程合同草案进

18、行审查,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当事人双方在建设工程合同正式签订之前,须将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草案,送建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合同草案之日起10天内予以审查,提出意见,当事人双方应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重新报送,待合同符合要求后,正式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10天内不作答复,可视为该合同符合要求,双方可正式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将合同文本报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和开户有银行等有关单位备案。4.3公证机关对建设合同的管理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建设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和签证都是证明合同的真实

19、性和合法性,但二者在性质上是不同的。签证是合同管理机关的一种行政执法监督活动,而公证则是国家对建设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实施监督的法律制度,同时,公证机关还是国家专设的证明机关,其活动是司法行政活动的一部分。公证机关通过审查建设合同当事人的资格及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双方当事人是否平等自愿,建设合同条款是否清楚、完善等方面来确定建设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它一般经过审请和受理、审查、发证三个步骤。4.4金融机构对建设合同的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既不是建设合同的统一管理机关,也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在日常业务活动中,他们主要是通过信贷管理和结算管理监督建设合同的履行。4.4.1信贷

20、管理金融机构根据“区别对待、择优扶植”的原则发放贷款,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要审查借款方的借款理由和资信情况,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及认真履行合同的企业,优先给予支持,反之,对违反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项目、无资信能力的企业,金融机构则有权不予贷款。4.4.2结算管理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开户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依法可以使用现金的以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金融机构在结算领域对建设合同的管理师多方面的。如禁止签发无商品交易的发票,在结算中,收款银行对当事人如期履行合同进行审查,付款银行应如期办理承付手续。4.4.3协助执行建设合同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益的判决书、裁定书、仲裁裁定书以及

21、其他法律文书,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经申请人申请可以向有关金融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金融机构应当协助执行。5.企业自身对建设合同的管理5.1签约前的建设合同管理签订建设合同仍然要经过要约承诺过程。一般而言,在正式签订建设合同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合同管理工作:1.招标文件的审查分析招标文件是业主发出的邀请要约,是承包商制定项目工程实施方案、估价、做标、投标的依据。承包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并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对方案的实施和报价承担责任。因此,必须认真审查分析招标文件。通过审查招标文件,为制定实施方案、工程估价、投标报价、合同谈判、签约决策提供依据和资料。2.谈判工作承包商和业

22、主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许多次商谈,这种商谈称为谈判。主要包括:(1) 标前会议承包商将招标文件审查分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标前会议向业主提出,以获得解释,澄清或补充。(2) 澄清会议在开标后,业主对初选合格的几家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分析,将出现的问题和不清楚的地方特别是报价和实施中的问题,向有关投标人作澄清或进一步补充、详细解释和说明。(3) 合同谈判尽管一般招标文件都要求投标人完全承诺,即完全按业主要求投标,不许修改招标条件和合同条件,但是,通常情况下,在中标之后业主与中标人还要进行谈判,双方根据可接受的条件,对价格、合同条件再次商讨,承包商应充分利用这个机会解决招标文件审查分析发现的问题,进一步

23、完善合同。3.战略指标和决策工作承包商的投标和合同谈判中的所有工作都应服从企业的经营总战略和总方针,这阶段的战略指导的决策工作主要包括:(1)投标决策在获得招标信息到投标截止期为止的这期间,承包商应审时度势,可能采用不同的策略参与投标或放弃投标竞争,这是,应主要考虑能否发挥自己的优势、竞争能力、中标的可能性、中标后的获利情况。(2)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和利润的确定及报价策略的制定其依据是,在审查分析招标文件发现合同风险的大小,发生的可能性、风险发生后造成承包损失的大小、合同条件的苛刻程度;竞争激烈程度;企业的经营战略等因素。(4) 合同谈判策略、方案的制订和合同签订的最终决策总的来讲,在中标后

24、,进行合同谈判的主动权在业主,谈与不谈、商谈结果通常是由业主确定的。因此,在市场激烈竞争条件下,要签订一个对承包商有利的合同通常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在签约前包括投标前,承包商明确了解所签订的合同有什么风险和问题,承包商对这些问题已有相应的准备和措施仍是十分重要的。5.2努力提高企业自身对建设合同的管理水平5.21建立建设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使建设合同管理专业化。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本企业各类建设合同的订立、履行情况;宣传贯彻有关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合同业务人员;审查合同,防止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参与解决合同纠纷;总结推广合同管理经验等。

25、合同管理人员的组成应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购销人员组成,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工作。并受管理合同的国家行政机关指导。5.2.2建立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是搞好企业合同管理的保证,这些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机构名称、职责、审查的内容、程序等;委托代理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档案制度。同时,将这些合同管理制度与建设合同投标报价和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有机联系起来,贯穿于整个项目的终始。5.2.3培养建设合同管理高级人才建设合同管理是高精确度的、技术性很强、极为复杂的工作。因此,建设合同管理需要现代化管理知识结构,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施

26、工过程,有丰富的经验与经历的高级法律人才,这是企业健全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方面,也是市场经济与国际接轨的需要。5.2.4加强建设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搞好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监督检查,可以发现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完善企业各项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履约率,保证合同的全面贯彻执行。6发包人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6.1发包人管理,包括签订管理、履行管理和档案管理1签订前管理在发包人具备了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前提条件情况下,发包人主要是对承包人的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进行预审。预审的内容主要:(1)必须有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并签发的,具有承担施工合同内规定的建设资

27、格的资质等级证书;(2)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审查注册、发给法人营业执照,实现独立核算的施工企业(3)具有对拟发包的建设工程施工的实际能力,包括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素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4)财务情况,包括资金情况,特别是流动资金情况,以及近几年经济效益(5)社会信誉,包括已承接的施工任务及完成情况,承担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近几年承包的主要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情况,合同履约情况。2谈判签订管理施工合同谈判和签订是谈判管理的两个程序。谈判是发包人经过对承包人资格预审后,认为可以将建设工程委托其施工,就可以与其签订合同的谈判。发包人在谈判前,提出施工合同的各项条款;招标工程应将

28、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在招标文件内,作为要约。不论是直接委托还是招标中标,发包人对承包人都要对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和应负责任,具体谈判。6.2发包人的履行管理发包人在合同履行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1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管理规定,履行应尽的义务施工合同内规定应由发包人负责的工作,是使合同最终实现的基础,如提高施工场地“三通一平”、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施工图纸、材料与设备等,都是为承包人开工、施工创造的先决条件。发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有关要求履行应尽的义务,才能有权要求承包方履行合同。2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工程竣工验收权和履行工程竣工决算义务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供完善的工程竣工

29、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后,应按合同规定的程序,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验收不合格,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由承包人修改后,在组织验收。有保修期的施工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包人还要进行施工合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合同履行的重要步骤,也是施工合同履行管理的最后阶段。在工程办理完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人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施工合同内规定的结算程序办理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结算拨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和拨款完毕后,施工合同即履行完毕,终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保修期的施工合同,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在保修条款内存在权利

30、义务关系。6.3发包人的档案管理发包人的施工合同档案管理,是指在工程项目全部竣工之后,发包人应将全部合同文件,包括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说明、工程结算和决算等,加以系统整理,按照国家档案法及有关规定,建档保管,应该由档案馆保管的,应按有关规定,向档案馆办理移交手续。为了保证施工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发包人对合同文件及履行中与承包人之间的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电报、电传等都应系统地妥善保管,认真整理。发包人为了做好施工合同的全部管理工作,应该从施工合同签订到归档,每个环节都有专人管理。由于发包人往往不具备有建设工程管理必要地技术力量或者技术力量薄弱,而建设工程又往

31、往专业技术复杂、工期长,为保证建设合同顺利履行,保证按期、按质完成建设工程,发包人可以委托工程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进行管理。7承包人对建设合同的管理承包人也就是承包建设工程的施工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是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在激烈竞争中,要不断提高社会信誉,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加强企业自身的施工合同管理7.1勘察、设计人对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勘察、设计人是勘察、设计合同大部分义务的承担者,合同的内容主要规定的是勘察、设计人的义务,因此对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更应充分重视。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合同的管理:7.1.1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一般设计单位均十分

32、重视工程技术(设计)部门的设置与管理,而而忽视合同管理部门及人员。但事实却证明,好的合同管理所获得的效益要远比仅靠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法或技术设备所获收益要高得多。因此设计单位应专门设计经营及合同管理部门,专门负责设计任务的投标、标价策略确定,起草并签署合同及对合同的实施控制等工作。7.1.2研究合同条款及对合同的控制勘察、设计单位一般忽视合同条款的拟定和具体文字表述,往往只注重勘察、设计本身的技术要求,往往不注重合同文件本身的研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市场需要用法律规范。而勘察、设计合同就是勘察、设计工作的依据,勘察设计的广度、深度和质量要求、付款条件及违约责任都构成了看勘察设计

33、合同执行过程中至关重要的问题,任何一项条款的执行失误或不执行,都将严重影响合同双方的经济效益,也可能给国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注重合同条款和合同文件的研究,有助于勘察、设计单位履行合同以及实现经济效益。勘察、设计单位作为合同的承包人应该控制合同履行。即应该在合同规定的条件下,控制设计进度在合同工期内;保证设计人员按照合同要求进行符合规范的设计;并将设计所需要的费用控制在合同价款之内。7.2施工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施工人泛指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坚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是使施工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之一。7.2.1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订立前的管理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管理主要是对工程

34、发包人的了解,对施工合同可行性的研究,其研究了解的主要内容是:(1)初步设计已经审批,有持有合格资质等级证书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有能满足计算工程造价要求的设计文件;(2)已正式列入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3)施工所需资金、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已经全部落实;(4)工程建设用地已经批准,征用、拆迁已经落实,施工用水源、电源和交通等条件能满足施工需要;(5)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7.2.2施工企业施工合同的谈判签订管理施工企业施工合同谈判和签订是和发包人对应的两个程序,因为施工企业谈判对象是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对象也是发包人。 施工企业施工合同谈判是经过对发包人的了解后,任务

35、可以承担该项工程时,才与发包人进行合同实质性谈判。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约,逐条进行研究,做出是否能够全部承诺的。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太多,大多数情况下,对发包人提出的合同条款,需要进行谈判。在使用示范文本时,同样要依据通用条款,结合协议书和专用条款,逐条与发包人谈判,特别是需要承包人承担义务的条款,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分包工程的意见等,都要提出具体意见,对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和意见,要一一研究,做出明确和肯定的答复。在投标书内做出承诺,也是一种谈判方式。经过谈判,双方就施工合同各项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即可正式签订合同文件。7.2.3施工企业在施工合同履行中的管理由于施工合同管理

36、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须涉及企业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合同一经生效,企业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范围,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力,履行应尽义务,保证施工合同圆满实现,具体履行中的管理,主要有如下内容:(1)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总工期,编制施工进度总计划及季、月度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工程有延误可能时,采取积极赶工措施,确保合同工期。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应及时办理签证,以便修订合同工期。(2)参加施工图交底,贯彻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自检工程质量,接受发包人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根据设计变更,办理变更签证。(3)根据施工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如其供应应

37、由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及时检查、验收、保管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如按施工合同约定有延误的,应办理延误签证,以便延长合同竣工日期。(4)及时组织施工所需劳动力,确保施工力量,保证合同工期。(5)按工程进度计划,安排施工所需机械、动力设备,保证施工需要。(6)按照合同约定提高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对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验收不合格部位,负责返工修理。(7)根据设计变更签证,及时提出增减预算;按合同约定和有关政策,及时调整工程造价;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结清工程款。(8)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德各项义务(9)有分包工程的,负责

38、组织发包企业,按分包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分包工程任务(10)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担保和保险,及时提出索赔。7.3施工企业的档案管理根据国家档案法及有关规定,施工企业应设档案室,在施工合同履行完毕,应将施工合同及有关资料认真整理后,移交档案馆保管。由于施工企业要经常承揽工程任务,经常谈判和签订施工合同,长期处于履行施工合同活动之后,为了使施工合同的谈判、签订、履行各环节实现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就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主要有如下内容:7.3.1工作岗位责任制度这是施工企业一项基本管理制度。它具体规定企业内部具有施工合同管理任务的部门和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范围,履行合同中应负

39、的责任,以及拥有的职权。这一制度有利于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工作分工协作,责任明确,任务落实,逐级负责,人人负责。从而调动企业合同管理人员,以及合同履行中涉及的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保证合同圆满完成。7.3.2施工合同企业内部会签制度由于施工合同涉及施工企业各个部门的管理工作,为了保证合同签订后得以全面履行,在施工合同未正式签订之前,由办理合同的业务部门会同施工企业、技术、材料、劳动、机械动力和财务等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对合同条款的具体意见,进行会签。在施工企业内部实施施工合同会签制度,有利于调动企业各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部门管理职能作用。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以保证施工合同的

40、可行性,并促使施工企业各部门之间的相互衔接和协调,确保施工合同的全面及实际履行。7.3.3审查批准制度为了使施工合同签订后、合法、有效,必须在签订前履行审查、批准手续。审查是指将准备签订的施工合同在部门之间会签后,送给企业主管合同的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审查;批准是由企业主管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同意对外正式签订施工合同。通过严格的审查批准手续,可以使企业合同的签订建立在可靠地基础上,尽量防止施工合同纠纷的发生,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当前有较大的施工企业设立法律顾问室,对准备签订的施工合同从合法性、严密性两方面进行审查,这种做法是非常可取的。8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合同的管理在建设合同中,甲方可视情况委

41、托建立单位对项目实施社会监理。实行社监理的项目,监理工程师单位一般派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甲方代表,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8.1工期管理为了使工程如期竣工,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采取如下措施:1按施工合同规定,要求乙方在工程开工前提出包括分月、分段进度计划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加以审核、批准。2按照分月、分段进度计划,进行实际检查;3对影响进度计划的因素进行分析,属于甲方的原因,应及时主动解决;属于乙方的原因,应督促其迅速解决;4在同意乙方修改进度计划时,审批乙方修改的进度计划。8.2质量管理为了使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监理工程师应行使如下质量检验权:1检验过程使用的材料、设备质量;

42、2检验工程使用的半成品及构建质量;3按合同规定的规范、规程。监督检验施工质量;4按合同规定的程序,验收隐蔽工程和需要中间验收的工程质量;5验收单项竣工工程和全部竣工工程质量。8.3其他一般职责监理工程师作为施工合同中的甲方代表,他还具有下列一般职责或权力: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2. 监督乙方严格按合同中规定采用的规范、标准和管理程序施工,控制工程质量、进度;3. 审查主要建筑材料和主要设备订货并核对其性能是否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4. 核定和会签设计变更和进行工地洽商;5. 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与处理;6. 认定工程质量和进度,依照合同进行计量,并签署付款凭证;7. 验收隐蔽工程;

43、8. 审查工程价款和工程价款结算;9. 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参与工程竣工结算。监理工程师的上述职责应根据协议条款或甲方对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委托合同来确定,并通知乙方。8.4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的依据建立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阶段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项目招标文件。9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管理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包括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管理。9.1对发包人的管理1. 发包人开始建设工程的条件发包人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认领施工许可证,申请认领施工许可证,申请认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已经办理该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44、;(2)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 已经确定建设施工企业;(5) 有满足施工要求的图纸及技术资料;(6)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 建设资金已落实;(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列情况下,发包人可以不申请施工许可证:(1) 建设工程为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2)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度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9.2对勘察、设计人的管理对勘察、设计人的管理包括: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对勘察、设计人资格管理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对勘察、设计人的登记管理。勘察、设计人的资格由工程勘察、

45、设计资格审定委员会负责审批。凡是从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申请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并取得工程勘察证书或工程设计证书后,方可承担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工程勘察资格分为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四个专业。工程设计资格分为:电力行业、煤炭行业、核工业行业、机械电子行业、兵器工业行业、船舶工业行业、航天航空行业、冶金行业、有色冶金行业、化工行业、石油化工行业、轻工行业、纺织行业、铁道行业、交通行业、邮电行业、水利行业、农业、林业、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商业、广播电影电视业、民用航空行业、建材行业、医药行业、人防工程行业、物资行业、黄金行业共计30个。9.3对施工人

46、的管理施工人与发包人订立施工合同或施工发包合同,应该严格按照其资质等级了订立。行政机关对施工人的管理,亦体现在对施工人资质等级的管理。施工人资质是指企业的建设业绩、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技术装备。施工人分为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和专项分包企业三类。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是指从事工程施工阶段总承包的企业,应当具备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材料订货、工程技术开发应用、配合生产使用部门进行生产准备直到竣工投产等能力。从事工程勘察和设计,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勘察和设计资格证书。施工承包企业是指从事工程施工承包活动的企业。专业分包企业是指从事工程施工专项分包活动和承包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活动的企业。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级;施工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和施工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及承包工程范围可以分为参见建设部1989年5月30日发布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企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级以下企业,属于地方企业,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新设立的企业,其资质等级应由最低等级定起。已经设立的施工企业申请资质的,应向资质管理部门提供下列材料:(1) 建筑企业资质申请表;(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 企业章程;(4) 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技术、财务、营业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件;(5) 企业所有工程技术、经济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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