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秦一统选择法家的必然性 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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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秦一统选择法家的必然性摘 要:秦统一六国,建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王朝!由一个边陲小国,一跃成为六国之首,靠的是什么?是什么力量竟能使一个危在旦夕的小国逐渐兵强将猛,最后成为一个统一的王朝?处在百家争鸣、诸侯杀伐的时代,法家思想主张革新立国、务实求用,恰好契合君主对于创立帝业的恒定目标和执着追求,因此,法家思想自然成为秦国的主导思想。在法家思想的影响下,秦国变法图强,追求政治经济的实效,不断发展壮大,最终消灭六国,实现统一。法家无疑是这个时代统一的必然选择。关键词:秦一统;法家;必然性。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民不聊生,各种思想也在这一时期竞相开放。思想的火花也在这一时期显得格外耀眼,最后

2、形成百家争鸣的时代。儒墨道法等各家各抒己见,都希望自己的思想得到诸侯国采纳,占据思想主流。在诸侯杀伐的时代,法家思想主张革新立国、务实求用,恰好契合秦国君主对于创立帝业的恒定目标和执着追求,因此,法家思想自然成为秦国的主导思想,法家的“依法治国”理念无疑成为秦帝国梦想实现一统天下的必然选择! 一、法家思想产生的背景和条件春秋战国时代,是一个大动荡、大变革的时代。这一时期统一的西周分裂成许多相对独立的诸侯国,“周王室衰微,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1。此时,盘根错节的宗法制开始分解,井田制瓦解,礼制在破坏,社会在发生巨大变化。这个时期最根本的是生产力的显著提高。春秋末战国初,铁器

3、已广泛应用于生产领域。这在管子孟子中都有提及,根据以后考古发掘的材料来看,也证实了这一事实。铁器的使用增强了开荒的能力。人民开始弃耒废耜,利用铁农具大量开垦荒田。这批新开垦出的田地相对于公田(即井田)来讲称为“私田”。对于这些“私田”,开垦的人们(我们称之为私田主,其实想对于后来出现的军功地主或商人地主等大私田主来讲,他们只是暂时的自耕农而已,他们的前途有上升为大私田主和下降为佣耕者两种)即私有田主,他们拥有大小不一的自主权,收获的物品由自己支配,同时还可以用来交换。因此春秋时代的中原各国出现了老百姓不肯尽力耕种公田的现象,公田上野草丛生,“维莠骄骄”“维莠桀桀”2,“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

4、,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3,一派破败景象。“公田”上农业生产的逐渐没落即“公田不治”是井田制瓦解的外在现象。而井田制瓦解的深层实质是各国相继进行了赋税制度的改革。随着“私田”的发展和“公田”的没落,原来只向公田主(即分封的各级贵族如诸侯、卿大夫们)征收赋税的国君日益感到其收入不能满足他的奢侈生活的挥霍,于是就把私田主作为新的征税目标,但这首先要承认私田主的私有田的合法性。春秋时期赋税制度的改革,如管仲“相地而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和“作丘甲”,郑国子产“作封洫”“作丘赋”等,都是对私田合法性的公开确认。战国时期,西部的秦国先是“初租禾”,后是商鞅“废井田,开阡陌”,从法律制度上涤荡

5、了井田制的残垢。这样,井田制由“公田不治”的生产没落现象到赋税制度变革的实质,最终完成了它的瓦解过程,永远退出了历史舞台。政治关系是经济关系的最集中的体现,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导致政治关系的变化,与井田制密切相关并以井田制为基础的宗法分封制此时也出现了动摇。宗法制源于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历史悠久,但分封制开始于武王克商之后。宗法制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共同维持西周统治阶级的政治生命,因此我们将它们合称为宗法分封制。周天子的宗法分封制主要是以血缘为基础的亲属网络结构政权,即使是异姓贵族或功臣,也必先结成联姻关系再分封到地方做诸侯。“礼治”的两大基本原则“亲亲”和“尊尊”就是对应宗法和分封制的。“亲亲

6、父为首”,说的是宗法关系,“尊尊君为首”,指的是分封关系。武王克商以后,为了加强对广大地区的统治,将自己的亲属和功臣及异姓贵族分封到各地去做诸侯,将那里的土地和人民分给他们建立诸侯国,“封建亲戚,以藩屏周”4。在宗法分封制下,周天子既是天下的大宗,掌握祭祀权;又为天下的共主,掌握征伐权,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所分封的诸侯相对周天子而言是为小宗,而在其封国内又为大宗。其下的卿、大夫、士等各级贵族也如此建制。这样,就形成了“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5的局面。诸侯有“夹辅周室”6的义务,藉此巩固西周的政治。在春秋以前,西周的宗法分封制还有很强

7、的政治生命力,因为井田制仍然顽强存在。“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周天子在此基础上对地方诸侯握有很大权威,“天下共主”的称号名副其实。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进入春秋战国以来,周天子和原先分封的诸侯子弟一代一代的往下世袭,血缘关系越来越疏远,“亲亲”的原则已成空中楼阁;同时,作为经济基础的井田制已摇摇欲坠,以期掌握土地的所有权来控制诸侯的希望也将落空,“尊尊”原则成了镜花水月,宗法分封制就越来越失去了再存在的理由。井田制瓦解,分封制动摇,礼制的经济基础和血缘亲属遭到严重削弱,这几点合成促成了“礼乐崩坏”的局面。这样一来,自西周时期的“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到春秋前期变为“礼乐征伐自

8、诸侯出”到了春秋后期诸侯大权旁落,卿大夫势力兴起就变为“礼乐征伐自卿大夫出”了。这个时候各国统治阶级内部,政局混乱,“臣弑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然而,西周时期的“礼制”却已不能改变这种局面的的产生了。综上情况下新兴的掌权阶级只有寻求另一种方式途径来改变这种局面了,于是法家在这个时候应运而生。二、从法家的思想主张看秦国的一统法家的产生是基于当时的环境。因此,法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则围绕着一个主题,那就是使国家强大,有足够的力量去打败敌国。我们可从法家的经济、政治等方面看秦朝的一统与选择法家的必然性。(一)从法家的经济思想主张看秦国的一统法家的经济思想,在春秋战国时期,并不是放在发展

9、商业。这并不是说法家不重视发展经济。与之相反,法家是非常重视经济活动的。然而法家重视经济的直接目的则是,增强武力、富国强兵。法家早期的改革家,商鞅的主要经济政策是“重农抑商”。商鞅第一次变法时便突出这一点。最先颁布的是“垦草令”。他为垦草令拟就的方案垦令篇,提出了二十多种方法和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广泛领域。我们可以看一下:1、对行政机构的要求:效率高、号令统一、实施有利于农业生产措施。(1)效率高。“无宿治”,即处理公事不过夜。这样好处有三:一是民役不会旷日持久,使“农有余日”;二是不利于农民的弊政可以得到及时清除;三是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措施可以得到迅速贯彻。(2)号令统一。“百县

10、之治异性,即从”。即号令统一,人人容易遵守。奸邪的官吏不能弄虚作假;新来的官吏不敢另搞一套;失职的官员也隐瞒不了过错;还有,由于号令统一,可以简政官员,使农民的赋税徭役负担得以减轻。(3)一切有利于农业发展生产出发。全篇20条,条条都以为农业的兴利除弊为出发点,有几条的内容已达到细致入微的地步。如规定送运公粮给官府者,不准收取运费,回来时也不准许揽载私人的货物,以使“往速来及”,则“不败农”,“草必垦”。2、人口政策:“使民无得徙”。(1)农业人口不得离开土地。(2)促使闲散人口无人雇佣;“爱子不能吃闲饭”;“废逆旅”,“逆旅人民无以食物”;“无得为罪人请于吏而饷食之”。堵塞一切可以堵塞的漏洞

11、,是一切可能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固守土地。3、税收政策:重商税轻农税。(1)“禄厚而税多”的贵族之家,吃闲饭的人口多,政府按闲散人口数收税,并多派公差,时期“无所于食则必农”。(2)贵族的“余子”(即非嫡长子),只能获得标准口粮,不得逃徭役,也无做大官的希望,使其“必农”。(3)“重关市之赋”,则“农恶商,商疑惰”,“草必垦矣”。(4)按粮食产量收税,政府法令要统一,农民的负担公平,政府有信用,官吏不敢搞鬼,使农民安心生产而不思迁。4、市场政策:限制商品交换。(1)禁止粮食买卖。勤劳的农民不买粮食,不种地的懒汉无粮食吃。商人不做粮食生意,丰年不能囤积,荒年不可居齐。于是,商人、懒汉均“欲农”。(

12、2)政府统一管理山林湖泊的资源,以免厌恶农业或贪财的农民,抛弃农业到山林湖泊中去找活路。(3)“贵酒肉之价”,并“重其租”。这样不会因酿酒过多而浪费粮食,大臣不会因饮酒过多而积压公事,则“草必垦矣”。(4)禁“军市”特别禁止私运军粮和私盗军粮贩卖。“盗粮者无所售,送粮者不私稽,轻惰之民不游军市,则农民不淫,国栗不劳,则草必垦矣”。5、奖惩政策:利农则奖,害农则惩。6、文化政策:非学、崇简、尚愚民。(1)“民不贵学则愚, 愚则无外交,无外交,则国安不殆。” 民愚则“勉农而不偷”。(2)音乐歌唱和各种装饰品不准在各县流通,这样,农民在劳动和闲暇时就看不到,听不到这些,从而能“意一气而不淫”地从事农

13、业生产。从以上垦令的政策中可以清楚的看到法家对农业的重视。总结垦令的内涵是,建立一个效率高的集权政府、执行一系列农业政策,建立一个不流动的社会体制。这其实就是法家的“耕战”思想7。什么是耕战呢?韩非在韩非子八说中说:“当今争于力”。力在这指的有两方面,一方面指武力,另一方面则是指财力。在农耕社会中财力无疑指的就是农业了。武力与财力二者不可分割,财力是武力的基础,武力是财力的保障。所以只有农业发展了,军队有了粮草,国家才有可能富强。所以这才是法家重视经济的直接目的为战争服务。法家是重视经济的。然而,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思想界自由的时代。除了法家,还有很多思想派系,秦国统治者为什么最终选择法家而放

14、弃其他思想派系呢?其他各家对经济又持什么态度呢?以对我国影响最大的儒家为例,我们来比较一下。应该说,儒家对经济是不感兴趣的。儒家社会活动的目标是实现一个“仁”的社会、“道义”的社会。儒家“道义”社会这种目标,并不倾于向物质上的强大。孔孟提出的政治口号是复“礼”和归 “仁”。从未打出过“富国强兵”的旗帜。对于 “道义”社会来说,首要的基础是道德建设,而不是经济建设。孔孟历来强调的是以德取天下、以德治天下。而这种道义的“强大”并不依赖雄厚的经济实力。孟子说:“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悠假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百里”(孟子公孙丑上)这是说只有追求 “霸业”的人才去建设强大的国家,追求“

15、王业”的人并不依靠国家的强大,如商汤王的国家只有方圆七十里,周文王的国家也只有方圆百里。因此,经济建设在国家建设中的地位与道德建设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孔孟的许多言论都反映出这种取向。孔子曾将“足食、足兵、民信之”作为治理国家的三大要素,但德的树立是决定性的。“在必不可得而去”时,他认为首先可以“去兵”,其次可以“去食”,但绝不可以失信于民,即“去德”。(论语颜渊)孟子也说过:“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灾也;田野不辟,货财不聚,非国之害也。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丧无日矣。”(孟子离娄上)孟子对法家的富国强兵政策极为反感,这种反感不仅指向“战”,也指向“垦”。他曾说:“今日事君者日:我能为君辟

16、土地,充府库。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孟子告子下) 他把“祸国”的罪人分为三等:“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辞草菜,任土地者次之。”(孟子离娄上)其中第三等指的就是为君王筹划开荒辟野,扩大耕地的大臣。如此,孟子才有“王何必日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之说。认为不但个人,就是国家也不应去追求物质性功利。在这种心态之下,先秦儒家的言论中充满着对道德建设的论述而很少论及经济建设也就不足为奇了。所以对于想富国强兵,进而统一六国的各个君主来说,比较各家的思想利弊,最能满足自己霸业想法的当然是法家了。那么,选择法家无疑是必然的了。(二)从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看秦国的一统经济上重视强国,

17、政治上当然不会软弱。法家的政治系想,可以说是秦国统一六国的主要支柱。“法”“术”“势”思想是法家的政治思想主体。早期的法家代表各有所侧重,因此对政治也各有各的理解。但直接的受益者则是君主,因此秦统治者,对于有利自己的法家思想,当然要加以采用。早期法家代表慎到的政治思想有两个特点:一是他较全面地看到了刑、术、势在治国中的作用,因而他的论述中全面涉及到法家学说的这三个基本范畴,不过在这三者之中,他更为突出了“势”,更强调势的作用。二是为了得到“势”,他在提倡尊君的同时,看到了法的制约作用和民力的作用,这是后期法家所没有的。慎到认为,在刑、术、势诸多因素中,势至为重要。所谓“势”,就是地位、权势,因

18、而有了势,就能指挥一切,失去势,则只能听命于人。对此,他说:“贤而屈于不肖者,权轻也,不肖而服于贤者,位尊也。”譬如,当尧还是老百姓的时候,对其左邻右舍也难于调动,而称帝以后,就能在全国令行禁止,“由此现之,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以屈贤矣。”(慎子威德)有了权势,缺德少才的人就能支配贤德智能之士,可见权势决定一切。因此,他认为君主所以成为君主,主要是因为他掌握了权势,而不是由于他的道德才能多么超众。正为此,“势”对国君是至为重要的。关于术,顾名思义,即指权术。术与刑不同,用法的对象是民众,所以法要公之于众,使人人皆知,而用术的对象是群臣,只能由君主藏于胸中,一人操纵。为什么君主要用术来驾驭臣

19、下?申不害完全是为君主的利益考虑的,他认为,对君主的致命威胁主要是来自群臣。他说,国君所以要修筑牢固而高大的城墙和严实的门闾,就是为了防止盗贼敌寇的强盗入侵。然而,“今夫弑君而取国政,非必愈城郭之险而犯门间之闭也。”(大体)即那些杀掉国君、夺取政权的,不一定是那些越城人户的贼寇。往往是君主左右的近臣。因此,君主首先应该防犯的是大臣,这些人最有篡国弑君的可能。所以,申不害提醒君主们,对于臣下要有清醒的认识,任何大臣都是靠不住的,君主为了维持自己的地位,必须使臣下慑服,其关键在于运用术来驾驭臣下。关于法,商鞅认为,国家应该实行“法治”即“以法治国”。商鞅指出,“法者,国之权衡也”。他将法律视同称轻

20、重的权衡,量长短的尺度,判断是非功过和行使赏罚的公平标准。他一向反对“刑不上大夫”的旧传统,否定奴隶主贵族的特权,主张法律的统一性和平等性。他说:“所谓一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商鞅强调在行赏施罚上应当做到“不失疏远,不违(避)亲近”,即不分亲疏远近,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商鞅关于法律面前贵贱平等的观点,表述得很明确。但是商鞅强调“法治”的前提是树立君主的绝对权威、维护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他主张,“权者,君之所独制”,“权制独断于君则威”,认为统治的大权必须统揽于君主,只有君主才是治

21、国的主体。据史记商君列传记载:“于是太子犯法。卫鞅(即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由此可见他的“法治”是大打折扣的,只是君主的统治人民的工具。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兼采三家学说之长,加以融会贯通。他认为“法”和“术”都必须以“势”作为前提,“法” 结合“术”与“势”的运用,三者相互结合,不可偏废:主张从生产实际出发改良生产的工具和方法,以增强国力;要求集权国家的最高政府或首脑,以武力统一纷争不已的诸侯,以安定社会:形成了“法、术、势”完整的法治理论。韩非认为法包括“赏”“罚”两个方面的内容即:“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

22、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所谓“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也就是说,术是隐蔽的,是君主藏于心中而不能公布的,君主利用种种手段考察大臣是否能忠于君主,能力是否和官职相称等等。所谓“势”,指权势即政权,“于钧得船则浮,锱铢失船则沉,非干钧轻,锱铢重也,有势之与无势也”。势是君主手中的权势,是统治人民、控制群臣的最有力的工具。应该看到,韩非的法家思想是对当时社会现状深刻的认识和思考,他的“以法治国”的法家思想体系,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其实从这几位法家的代表的主张我们可以得到,法家思想确立了君主绝

23、对的权威,皇权至上思想贯穿于法家思想各方面,难怪法家可以从众多思想派中脱颖而出,得到秦的青睐,成为秦统一的主导思想。(三)从法家的功利思想主张看秦国的一统法家的“功利”思想是很重的。他们认为人们之间就是赤裸裸的利益关系。韩非子六反中记载“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而况无父子之泽乎!”对于君主之间,也只是围绕着一个“利”字打转。韩非子爱臣中说:“爱臣太深,必危其身,人臣大贵,必易主位”韩非子孤愤中说,君臣共事的原因是:“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主利在有劳而爵禄,臣利在无功

24、而富贵;主利在豪杰使能,臣利在朋党用私”。这就是法家的“功利”思想。然而,就是这种“功利”思想,使秦国走向了富强,进而统一了六国。商鞅就是用这种“功利”使秦兵强的。君臣篇中说:“民之利也,若水至于下,四旁无择”。意思说人民只要可以从中得到利益,就肯去干8。在算地篇中说:“名利之所凑,则民道之”“民之性,饥而求食、劳而求逸、苦则索乐、辱则求荣”“民之性,度而取长,称而取重,权而索利”。从这一系列文字中可以看出商鞅认为人的自然本性是“好逸恶劳”“追逐名利”的9。正是基于此论断,商鞅在变法中提出了“奖励军功”建立军功授爵制。在境内中说:“能得甲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倾,益宅九亩。”而且废除世卿世禄

25、制,规定凡宗室贵族没有军功的人不得列入宗室的属籍;一般的老百姓立军功也可以授予不同的爵位官位,无地和服劳役的“庶子”等。军功授爵制的推行,提高了士兵的作战积极性,加强了秦国的军事实力。保证了士兵作战的质量,为统一六国奠定了强厚的武力基础。综上所述,法家对秦的统一是做了很大贡献的。可以说法家在先秦时期是众多思想派中最有成绩的了。毛泽东就曾说:“历代政治家有成就的,在封建社会前期有建树的都是法家”10。法家是功利主义者、现实主义者,然而对于生活在先秦时期的法家来说,这种思想主张是求得生存的一种方法,一种有效的途径。虽然法家的许多措施有些过度,然而法家对秦的统一是功不可没的。贾谊在过秦论中说“秦孝公

26、据崤函之固,拥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窥周室,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当是时也,商君佐之,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具,外连衡而斗诸侯。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商君的思想并没有随商鞅一起进入坟墓。而被后来的秦人所继承 ,并被接纳为秦主流统治思想。正如学者们所说的:秦国守商鞅之业,有鲜明的政治目标,有坚定的政治理念,有可以计功的效果,以此对付经常处在混乱中的各个国家,则商鞅死后经117年秦统一天下并建立专制体制,无宁是当然之事。始皇传承并光大先王功业,将法家精神推向顶峰,使得秦全社会进发了极大的历史潜能和社会效率,最终实现大一统,缔造了统一的秦帝国。不难看出,法家思想对

27、秦的一统及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总的来说,处在春秋战国这个文明巨变、政局动荡、兵戈不休、竞争激烈的纷繁的复杂时代,法家以其重实效、重现实、重功利、尊君卑臣至“霸王之功”等主张取赢得了君主的青睐,成为秦的主导思想,进而变法图强,消灭六国实现大一统,建立一个强大秦帝国。取得这些功绩无疑是法家深刻分析社会现实的结果,当然得到统治者的重视,所以秦选择法家不是历史的偶然,而是历史的必然。参考文献: 1 据史记周本纪载2 中国古典名著文库整理组,四书五经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1823 秦峰.译著国语M.南昌:江西出版社,1999.674 中国古典名著文库整理组,四书五经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4525 中国古典名著文库整理组,四书五经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3976 中国古典名著文库整理组,四书五经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6.4337 谢天佑.秦汉经济政策与经济思想史稿兼评自然经济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3-58 赖长洪:商鞅成败说,北京:金城出版社,2001.2439 赖长洪:商鞅成败说,北京:金城出版社,2001.24310 冷成金.毛泽东读史有学问,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2007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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