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统论文:谈农信社岗位责任贷款中的担保问题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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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系统论文:谈农信社岗位责任贷款中的担保问题 【本文摘要】 在实际操作中,贷款人没有对担保人就担保合同中的条款尽提示义务,也没有对担保人就担保的债务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解释、说明员工岗位责任贷款在农村信用社推行已有好几年,就宜丰县农村信用社来说,总的来说还是推行得比较成功的。这种贷款营销办法一来为信用社增加了经济效益,二来进一步加强了信用社员工的工作责任心。本文拟就岗位责任贷款中的担保问题,作一粗浅的探讨。一、保证担保的优劣比较担保法第2条规定了5种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从目前各信用社提供的担保格式合同来看,大多数只采用了负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一种担保方式。担保法第3条规定:

2、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下面就保证担保(连带责任保证)优劣作一比较:A、优:(1) 保证合同的效力主要取决于主合同的效力和保证人意思是否真实。因此,在担保的效力问题上,保证合同使贷款人面临的担保无效的风险相对效小。(2) 保证担保不受使用、消耗、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影响到预期收益,贷款人可以对债务人、保证人双方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任意选择,请求法院进行扣划、拍卖等,使债权全部得以实现。(3) 保证担保的程序相对简单,手续又较为简便、快捷,费用较低。B、劣:(1) 对保证人的资格作了严格的限定。担保法第八条、九条、十条

3、,对此作了严格规定(条文附后),需要贷款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并对保证人的保证主体资格作严格审查。如公益单位绝对不能成为保证担保的主体,而国家机关绝对不能成为抵押保证的保证主体。(2) 要求债权人不仅要对保证人现实的资信状况进行严格的全面审查,而且还要对其在保证期限内的资信状况是否会发生重大变化进行详细的调研、分析、预测。(3) 在保证期限内,如保证人对其他债权人提供财产抵押(或质押),或者其资信状况因某种原因而急剧发生变化,则会导致其实际担保能力大大地降低。从而对债权的实现构成威胁。如债务人、保证人均资不抵债,则只能按债权所占其全部债务比例受偿,而无优先受偿权,从而使债权有可能不能全部实现。二

4、、实际操作中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1、 未严格按法律规定,对保证人的主体是否适格作严格的审查。片面认为单位作保证人更好,有偿还的保证,从而出现法律规定不能作为保证人而作保证人的现象。如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为个人债务担保,使得保证无效,构成潜在的风险。2、 未对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及是否已对外进行担保和担保的债务总额是否超过其担保能力进行严格的全面审查,也没有对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的资信状况是否会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担保能力,进行科学的分析、预测、评估,从而使担保流于形式,形成潜在的风险。3、 债权人对担保没有正确的认识,没有真正地把它当成是一种降低贷款风险的有效手段,只把它当成是一种贷款过程中必走

5、的形式,纯粹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已。于是出现了丈夫贷款,妻子作为保证人的不正常现象,象这样的担保等于没有担保,其潜在的风险也不容低估。4、 在实际操作中,贷款人没有对担保人就担保合同中的条款尽提示义务,也没有对担保人就担保的债务所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解释、说明。只是单纯地要求保证人签字而已。要知道,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绝大部分都是农村人,文化素质、法律知识极其有限,很多人根本不知保证人签字以后,将要承担的是什么责任,借款人也未必会对保证人作真实详尽的说明,如果债权人也不说清楚,这样就会给保证人形成对债权的抗辩理由。5、 在债务期届满后,在债务人不能按时清偿的情况下,未对保证人提出清偿要求,使保证

6、人的保证责任在一定时间后得以免除,或者提出要求后在保证人拒绝清偿的情况下,未及时寻求司法救助,导致贷款超过诉讼时效,失去对保证人的胜诉权。三、解决的方法及其建议1、 加强业务培训针对上述问题,应该加强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主要是加强员工的信贷业务培训和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我国金融担保法律规范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城市房产管理法关天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等。2、 贷前严格审查,贷后严密追踪要求贷款人在贷前严格审查保证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

7、法,资信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有代偿能力,保证是否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明白自己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贷后应严密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保证人的资信状况是否有重大变化,以便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如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出现问题,应及时提醒保证人;当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出现重大变化时,应要求借款人重新提供担保,否则,应提前收回贷款。3、 应适当增加担保方式,在这里可考虑增加权利质押和不动产抵押两种担保方式,以利于 扩大优质客户资源的开发,但要注意一些法律上的相关问题,如登记制度。4、 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联社可以为各信用社统一聘用熟悉金融法律的律师做法律顾问,利用律师的专业知识及时完善贷款制度和贷款担保措施,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法律顾问来协助解决。附:1、担保法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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