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规章制度汇编(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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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部分 职责篇- 1 -第一章 学院党政领导工作职责- 1 -党委职责范围- 1 -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2 -院长工作职责- 2 -纪委职责范围- 3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4 -教学副院长工作职责- 4 -学管副院长工作职责- 5 -后勤副院长工作职责- 6 -第二章 党群部门工作职责- 7 -党委办公室职责范围- 7 -党委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7 -党委组织部职责范围- 8 -党委组织部(统战部)部长工作职责- 8 -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9 -党委宣传部部长工作职责- 9 -基层部门党总支委员会职责范围- 10 -基层部门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10 -基层单位党总

2、支(直属支部)委员会职责范围- 11 -基层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1 -系学生工作副书记工作职责范围- 12 -党总支、党支部 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职责- 13 -工会、离退休办公室职责范围- 14 -工会主席、离退休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5 -团委职责范围- 16 -团委书记工作职责- 16 -团总支委员会职责范围- 17 -系团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17 -第三章 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18 -院长办公室、外事办公室职责范围- 18 -院长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8 -纪检、监察、审计处职责范围- 19 -纪检、监察、审计处处长工作职责- 20 -人事处职责范围

3、- 20 -人事处处长工作职责- 21 -财务处职责范围- 21 -财务处处长工作职责- 22 -教务处职责范围- 22 -教务处处长工作职责- 23 -教务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23 -教育教学督导室职责范围- 24 -教育教学督导室主任工作职责- 24 -教育教学督导室副主任工作职责- 25 -科技产业处职责范围- 25 -科技产业处处长工作职责- 26 -学生工作处(部)职责范围- 26 -学生工作处(部)长工作职责- 27 -招生就业处职责范围- 27 -招生就业处处长工作职责- 28 -保卫处职责范围- 28 -保卫处处长工作职责- 29 -校产管理处职责范围- 30 -校产管理处处长

4、工作职责- 30 -新校区建设办公室职责范围- 31 -新校区建设与管理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31 -第四章 系部与教学附属部门工作职责- 32 -教学系(部)职责范围- 32 -系主任工作职责- 32 -系教学副主任工作职责- 32 -继续教育学院职责范围- 33 -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工作职责- 33 -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工作职责- 34 -高教研究所职责范围- 34 -高教研究所所长工作职责- 34 -高教研究所副所长工作职责- 35 -图书馆职责范围- 35 -图书馆馆长工作职责- 36 -体育部职责范围- 36 -体育部主任工作职责- 36 -江苏省废橡胶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职责

5、范围- 37 -江苏省废橡胶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副主任工作职责- 37 -第五章 经营服务部门工作职责- 38 -后勤服务总公司职责- 38 -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工作职责- 38 -后勤服务总公司副总经理工作职责- 39 -后勤服务总公司办公室职责范围及岗位职责- 39 -饮食服务中心职责范围及岗位职责- 39 -物业管理中心职责范围及岗位职责- 40 -工程修建中心职责范围及岗位职责- 41 -公寓管理中心主管岗位职责- 41 -经营服务中心经理岗位职责- 42 -第二部分 制度篇- 43 -第一章 党群系统制度- 43 -职业技术学院党务、政务会议制度(试行)- 43 -中共职业

6、技术学院委员会制度和议事规则- 45 -关于我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 47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50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的规定(暂行)- 51 -关于选拔培养后备干部工作的意见- 55 -发展党员工作的暂行规定- 57 -关于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补充规定- 63 -进一步加强学生党员教育与管理的意见- 65 -党校工作规章制度- 67 -党校工作暂行条例- 70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72 -第二章 行政管理制度- 73 -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73 -职业技术学院系级党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75 -院领导联系系(部)制度- 76 -关于实施

7、院系两级管理的原则意见- 77 -师德规范- 79 -教师行为准则- 80 -中层干部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82 -管理人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84 -管理人员月考核实施办法- 85 -关于实施教职员聘用合同制的暂行办法- 87 -关于人事调配工作的有关规定- 90 -关于实行人事代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92 -重申引进人员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 94 -关于录用毕业生和人员调入工作的暂行规定- 95 -关于引进紧缺教师的实施意见- 96 -关于引进优秀教师的暂行规定- 97 -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度暂行办法- 98 -新教师(含调入人员)试用期管理考核的规定- 100 -新教师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考核的

8、办法- 101 -新教师综合培养实施办法- 106 -关于选拔骨干教师的暂行规定- 111 -关于选拔专业带头人的暂行规定- 113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方案- 115 -关于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117 -关于重申实训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 118 -关于我院聘任客座教授的暂行办法- 119 -在职进修、培训的若干规定- 120 -在职教职工报考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123 -关于专业课教师去企业实习、取得职业证书的有关规定- 125 -关于中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的实施办法(试行)- 126 -关于实施教职员聘用合同制的暂行办法- 127 -雇员制试行办法- 13

9、0 -关于外聘教师的聘用及管理办法- 131 -关于重申外聘教师的聘用及管理的通知- 131 -关于表彰奖励的有关规定- 132 -新一轮院内岗位津贴实施方案- 134 -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制度- 141 -代办费管理办法- 145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46 -会计电算化管理规定- 147 -现金管理办法- 150 -学生缴费管理办法- 151 -银行结算管理办法- 152 -暂付款管理办法- 153 -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154 -财务报销管理规定- 157 -关于成立院学术委员会的通知- 160 -学术委员会条例(试行)- 161 -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试行办法- 163 -教育科学

10、研究管理办法- 165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168 -科技进步奖评奖办法- 170 -学术交流方案- 174 -学术论文、论著登记管理办法- 175 -科研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 176 -专利管理办法- 178 -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181 -对外技术创收活动管理办法- 183 -外事工作制度- 185 -公文办理规则- 187 -印章管理规定- 191 -接待管理办法- 193 -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194 -物资集中采购工作若干规定- 195 -办公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198 -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99 -新校区建设办公室工作制度- 204 -新校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廉政公约- 205

11、 -新校区建设工程治安管理制度- 206 -新校区建设工程评标工作纪律- 207 -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208 -第三章 教学管理制度- 209 -关于制订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 209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210 -考试工作管理规定- 215 -考试巡视员制度- 219 -校历、教学进程表、教学任务书的制定与管理- 220 -课程表管理制度- 221 -关于排课、停课、调课、补课的暂行规定- 222 -学期授课计划的编写要求及管理规范- 223 -教案编写规范- 224 -学分制实施细则( 试行 )- 225 -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暂行规定- 227 -公共选修课管理

12、暂行规定- 228 -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的实施意见- 229 -听课制度- 233 -教学检查制度- 234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 235 -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 241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细则- 244 -学生实验守则- 247 -实验室安全工作制度- 248 -实验室工作管理办法- 249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252 -优秀实验室评比办法- 254 -课程设计工作规范- 256 -实习工作规范- 262 -学生顶岗实习规定(试 行)- 268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275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 290 -教材建设管理办法- 293

13、-精品课程建设规划- 296 -精品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298 -精品课程评选办法- 300 -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303 -教师年度考核办法- 304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307 -第四章 纪检监察审计制度- 310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 310 -党政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 313 -关于处职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 315 -关于领导干部任职廉政谈话和询问、质询、诫勉谈话的规定- 316 -信访举报工作实施办法- 317 -关于实行信访监督谈话教育的暂行办法- 321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责任制- 322 -关

14、于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在校内外公务活动中- 324 -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 324 -党风建设廉政勤政特邀联络监督员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325 -审计工作规定(试行)- 327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 330 -行政监察工作条例- 335 -关于试行重大招投标项目过程管理要点控制的意见- 338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 339 -关于校内基建、维修修缮项目审计的暂行规定- 345 -第五章 学生管理制度- 347 -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347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351 -系学生工作考评办法(试行)- 352

15、 -班主任工作条例- 353 -班主任工作学期考核条例(试行)- 356 -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条例(试行)- 357 -学生政治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360 -外聘专职班主任的聘用及管理办法- 362 -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试行)- 364 -学生奖励及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366 -学生单项奖学金评比办法- 368 -贫困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369 -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372 -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 375 -关于申请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通知- 377 -贫困生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379 -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 38

16、1 -学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383 -学生违纪处理实施细则(试行)- 384 -违纪学生试读办法(试行)- 390 -学生申诉管理规定- 391 -学风建设实施方案- 393 -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395 -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397 -学生宿舍文化建设标准(试行)- 399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暂行规定- 401 -校外实习学生管理规定(试行)- 402 -学生请假制度- 403 -学生军训制度- 404 -学生文明礼仪规范- 405 -学生证管理规定- 406 -教室文化建设标准(试行)- 407 -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408 -毕业生文明离校规定- 409 -第六章 后勤

17、管理制度- 410 -学院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 410 -后勤服务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办法- 413 -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414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417 -食品采购索证制度- 418 -食品留样制度- 419 -财务安全责任制度- 420 -教室卫生清洁制度- 421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422 -服务总公司门面房管理规定- 4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24 -临时用电管理办法- 425 -工程维修中心内部管理办法- 426 -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427 -第七章 其它- 428 -爱国卫生委员会章程- 428 -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章程- 429 -第一部分 职

18、责篇第一章 学院党政领导工作职责党委职责范围 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先进文化的弘扬者和最广大人民利益的维护者。二、统一领导学院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支持院长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三、认真学习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19、、“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牢把握发展是学院的第一要务,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依靠、团结和带领广大党员及全院师生员工,积极推进学院的改革与发展,保证学院的稳定。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认真制订党的自身建设的规划、制度和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建工作目标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抓好党的先进性教育,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努力提高党员的自身素质。在学院的改革与发展中,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总支的政治中坚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

20、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五、贯彻办学思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研究制订学院建设规划,讨论决定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学院改革和发展及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六、全面领导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以教育为中心的方针,切实加强学院政工队伍和马列主义理论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持学院稳定,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立足本职,多作贡献。七、全面领导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依法治教,规范管理,坚持务实、公正、清廉,以改革统揽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着力构建体现时代特征,适应学校发展要求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良好的廉政氛围、和谐环境和

21、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八、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副科级以上干部的选拔、任免、教育、考核和监督,负责院系两级后备干部队伍的选拔与培养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老干部工作。九、以党校为阵地,有计划地对广大党员、干部、中青年骨干教师和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抓好思想政治研究会工作。十、统一领导统战工作。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统战工作政策,对民主党派组织实行政治领导,帮助他们加强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在学院改革和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十一、领导学院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

22、职工代表大会,支持他们按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十二、执行全院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定期向党员代表大会报告情况。讨论决定召开党委换届、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十三、讨论决定其他必须由党委决定的重大问题。党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党委书记是党委一班人的“班长”,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主持党委的全面工作。二、负责召集全院党员大会和党委会,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及省教育工委决议、决定、批示及有关文件精神等,讨论贯彻意见。三、主持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决定学院改革与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落实相关措施,认真贯彻职业教育办学思路。四、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经常

23、与党委委员、院长及其他行政领导沟通情况,支持他们各司其职,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协调学院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五、抓好党委和院行政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建立党委例会、院党政联席会议、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坚持制度,按时召开,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六、按照党委分工,具体领导党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会等部门工作,经常督促检查他们开展工作。七、负责中层领导干部及院系两级后备干部的选拔、任免、考察、培养与教育等工作。八、掌握党员和群众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征求意

24、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全面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九、负责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学院活动。制订相关文件,规范相关制度,落实教育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质量。十、分管党校工作,抓好党员和领导干部理论和业务培训。十一、分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抓好“两课”教育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三进”工作和廉洁教育进校园工作;抓好全院宣传工作,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正确的舆论引导人,营造积极向上、团结活泼的校园氛围,为学院改革、发展鼓劲。十二、负责统一战线工作,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

25、民主党派组织领导班子的培养与教育,积极支持其开展活动,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向他们通报学院情况,经常走访征求意见,充分调动其参与学院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十三、负责审批、签发以党委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下发的决定、通知等文件。十四、定期向上级党委和全体党员报告工作。院长工作职责一、作为学院的法定代表人,院长在省教育厅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对外代表学院,对内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院的重大问题,独立负责学院日常工作。二、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院,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功能,服务于“科教兴国”战略

26、,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贯彻办学思路,负责主持制定学院长期和中短期发展规划。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政府行政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审计等。审时度势,勇于开拓,抓住机遇,自我发展,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牢牢把握发展是学院第一要务,坚持改革,坚持科学发展;突出学院办学优势,逐步形成多功能办学格局。四、院长要坚持依法治校,认真贯彻党委决议,坚持集体讨论学院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充分发扬民主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订学院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提出专业建

27、设、教学改革所应采取的重大措施;审定重点专业、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实验室建设及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选拔与培养;负责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聘任和解聘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审定招生计划,抓好学生教育与管理,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五、拟定内部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院长人选;按照规定程序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加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努力创造条件,提高学院教职工队伍的构成结构和综合素质。六、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院的合法权益。领导创收工作,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七、积极参与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全院

28、教职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活动,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个领域中去;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八、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涉及学院全局的工作,如学院行政中层领导干部人选的选聘,专业设置方案,科研布局的确定及重大调整,教职工队伍建设总体方案,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学院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经费的使用,重要基建项目及学院土地和其他重要办学设施的租售和征用,住房、医疗及分配政策的制订和重大调整,与国内外高校及其他学术机构的重大合作项目等,院长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研、论证,听取职代会意见,制订初步方案并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

29、后,负责组织实施。九、按照有关规定政策,代表学院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个人)和境外机构签署有关合作协议,代表学院接受各种捐赠。十、分管院办、外事办、人事处、财务处、离退休工作办公室等部门的工作;十一、完成上级教育部门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纪委职责范围中共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学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完成党章赋予的“三大任务”和中纪委规定的“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其主要职责是: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的纪律。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党纪党规的情况,保证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上、政治

30、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 二、制订纪律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学院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反腐败斗争。开展党风廉政状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三、查处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初核、立案、调查和审理,并依据有关规定程序,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指导和督促各党总支纪检委员查处一般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对重大和复杂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要及时报告学院党委、省教育厅纪工委。四、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对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

31、反党纪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支持党员和群众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和党内不正之风作斗争。五、开展党风党纪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协同组织、宣传等部门,结合学院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党纪教育。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拒腐防变的能力。六、协同学院党委组织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参与学院对干部的考察、考核和评议工作,就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提出意见,建立学院中层干部廉政档案。七、培训全院纪检干部。组织全院纪检干部的理论、政策学习和业务学习,并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培训,提高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

32、和业务水平。负责召开纪委、监察和审计等监督部门的联席会议,协调有关工作。八、进行纪律检查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向纪委领导和学院领导反映有关情况。九、承办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党风党纪工作事宜。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作职责 一、按照党委工作分工,协助书记抓好所分管的工作;书记不在校期间,受托主持党委的工作。二、积极参与学院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参与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的考评以及任免、调整、奖惩等重大问题的决定。三、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格局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

33、系,不断推动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党章对纪委提出的主要任务,协助党委整顿党风,加强党风党纪、勤政廉政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纪委“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当好党委的助手和参谋。四、主持纪委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纪委会、兼职纪检委员会、监察工作会议、审计工作会议、纪检办公会议及其他有关会议。传达上级文件、指示,安排布置工作,研究、讨论、决定重要问题和有关事项,检查计划、决议执行情况。五、组织、领导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及党纪申诉案件的复查工作。组织有关同志深入调查、了解群众对党组织、党政干部和党员违纪问题的控告和举报。并按组织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通过组织进行处理。六、

34、积极参与学院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参与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的考评以及任免、调整、奖惩等重大问题的决定。七、会同党委组织部门做好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党内民主生活会的检查落实工作。八、围绕纪委工作重点、难点,负责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情况。督促、检查、指导基层纪检工作。九、领导和指导纪监审计处等部门开展工作,经常督促和检查他们开展工作的情况。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干部对党建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抓好纪检、监察、审计队伍自身建设。十、定期或不定期的向院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审计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十一、协助党委书记完成其他方面工作。教学副院长工作职责 一、

35、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管理工作。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制定学院专业建设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教学改革及专业建设,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营造学院的办学特色。二、根据院行政领导班子的分工,分管教务处、科技与产业处、高教研究所、教育教学督导室、省废旧橡胶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图书馆、继续教学学院、体育部,对这些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对这些部门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培养、考察与教育,对工作中一些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三、抓好学生的学籍管理;组织各系、部和有关部门制定专科以及各种形式办班的教学计划、大纲、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每

36、学期期中、期末检查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加强课程建设,开展教学研究,制订相关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四、向各系、教学部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协助院长搞好教师聘任工作;督促教学系部检查各教研室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抓好各个教学环节,确保教学任务完成;组织全院性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工作。五、负责实验室、实训基地的建设;积极制定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建设、教育实习、社会调查等计划,经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审定本院教材(包括多媒体教材在内)的建设计划;组织检查本院各种教材的选用情况,确保选用教材的质量。六、组织全院性教学经验交流会,抓好教学评优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优良教风、学风

37、,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研究水平。七、负责学术、专业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养工作,负责全院教师外出培训、进修计划的制订和落实,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八、定期召开教务会议,及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九、负责审定教学仪器设备添置计划,并提交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十、负责学院科研工作并兼任江苏省废橡胶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主任,主持制订学院科研工作发展计划、目标和相关制度,落实相应措施,有效地安排科研经费,促进学院科研事业的发展,加强院企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为“科教兴国”和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十一、完成学院党委和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学管副院长工作职责一、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

38、线和教育方针,负责全院的学生管理工作。要对学生不断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创新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分管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团委等部门的工作,对这些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对这些部门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培养、考察与教育,对工作中一些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三、按照上级和学院党委的要求,负责制订和落实学院招生计划,加强就业指导工作。四、认真贯彻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学院实际,制订学生教育与管理、全面提高

39、学生素质的规划,规范制度、加强教育、严格管理。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以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六、负责布置检查团代会的筹备与召开工作。七、完成学院党委和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后勤副院长工作职责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后勤管理工作。二、抓好后勤干部和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后勤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服务,努力做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为推进学院改革与发展、保持学院的稳定作贡献。三、具体分工领导和指导新校区建设办

40、、校产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方面工作。对这些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对这些部门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培养、考察与教育,对工作中一些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四、负责审查新校区建设工程、及其它基建、维修工程项目预决算的编制、执行及全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及管理。五、落实后勤社会化实施方案,强化管理,严格监督,为学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证。六、贯彻有关后勤社会化改革的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并认真落实学院后勤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后勤社会化改革顺利进行。七、完成学院党委和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二章 党群部门工作职责党委办公室职责范围一、负责组织安排全院

41、性的党务活动;二、组织安排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总支书记会议及党委其他会议。负责会议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三、负责掌握、督促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委决议情况及进程,做好协调工作。四、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指示、决定;根据党委的指示,负责组织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信函以及各种文件;五、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遵照党委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开展调查研究,尤其是调查各项重点工作的实际情况,汇编有关资料,分析研究,提出改革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六、负责收集学院各种信息,围绕深化学院改革、加快学院事业发展、加强党的建设等重大课题,搞好调查研究工作,为党委决策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七、负责管理党的机要文件,遵照上

42、级有关规定,组织党内文件阅读、传达工作。做好机要文件的保密工作;做好党委文件管理、归档等工作。八、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转达、催办信访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负责网上“书记信箱”的回复工作。九、做好上级和外单位党组织和领导的接待工作。十、认真完成党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党委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一、党委办公室主任在党委书记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办公室工作。二、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认真领会党委工作意图,领导全室人员,发挥党委的助手和参谋作用。三、组织、检查、落实党委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四、协调党委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及时传达党委(或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检查、了解各党

43、总支(直属支部)贯彻执行党委决议的情况,并及时向党委汇报。对于发现问题要提出解决的措施及意见。五、负责组织草拟党委文件、简报和函件,一般文件要认真审核订稿,重要文件亲自执笔。六、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深入基层,进行专题或综合调查,根据调查的情况提出建议。七、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处置情况。八、负责组织完成上级单位布置或交办的任务。九、检查、批阅信访的函件和处理意见,亲自处理信访工作中比较重要的问题。对于政策性强,影响大的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十、检查指导机要工作、保密工作;做好党委及党委办公室的文件、资料的立案归档工作。十一、关心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

44、十二、完成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党委委员交办的其它工作。党委组织部职责范围 一、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和院党委的要求,联系实际,制订组织部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措施,当好党委的助手和参谋。二、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做好副科级以上干部的管理工作。1.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标准,认真做好中层党政领导干部的培养、考评、选拔等工作,及时向党委提出调整、充实意见;2.调查研究,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 3.督促、检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4.有计划地培训、轮岗锻炼干部;5.建立健全院、系(部处)两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制度。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与管理

45、,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1.及时调整组织设置,督促各党总支、支部按期做好换届改选工作;2.坚持党日活动,积极推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健全“三会一课”等规范化管理制度;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4.抓好党员教育,配合纪委抓好党风党纪教育;5.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工作。四、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五、根据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认真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六、做好党内统计年报、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和中层以上干部来信来访、指导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七、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党委组织部(统战部)部长工作职责一、全面负责组织部(统战部)工作,努力学习、熟悉干部工作、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知识分子工作和民主集中制等组织工作的基本政策和业务知识。二、负责组织制定组织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协助党委抓好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四、负责组织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五、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组织、干部工作中的情况和倾向性问题,帮助基层组织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准确向党委反映情况。六、负责抓好党校工作,开展党建理论研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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