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权责任法讲稿一范本案例一。一天夜晚,钟某在回家途中看见曹某纠缠女青年孟某,于是上前劝阻,却遭到曹某殴打,下腹部被曹某随身所带尖刀刺伤。钟某为此支付医疗费_万元。案发后,曹某支付了赔偿费_万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又判决曹某赔偿钟某医药费等费用_万元(已执行)。其后,钟某觉得自己受伤是因为见义勇为所致,受益人也就是孟某应该给予适当的补偿,于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孟某赔偿_万元。法院是否会支持钟某的诉讼请求呢。(不予支持,侵权责任法_条)第二十三条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案件二
2、吴某携带现金到银行办理汇款业务,当他在营业厅写字台填写汇款单时,一男子紧随其后窥视。填单完毕来带三号台办理手续。银行柜台前设置一米线等候区,但是窥视吴某的男子却进入一米线区域并且站在吴某身侧,此行为并没有引起保安注意和制止。就在吴某将钱款交给工作人员时,此人从左侧抢夺现金并逃跑,吴某抓紧钱袋反抗被刺数刀。吴某因此受了伤,携带的现金也没有了。请问吴某可以要求银行赔偿吗。(可以,_条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_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_者未尽到安全保障
3、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案件三。王某驾驶登记车主为刘某的厢式货车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季某发生碰撞,致季某重伤,双方车辆受损。交警作出事故认定,王某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季某负有次要责任。季某出院后,起诉驾驶员王某、车主刘某、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请问车主刘某要承担责任吗。(_条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案件四。某日,陈某
4、经过一栋七层高的住宅楼,突然被一扔出的酒瓶砸中头部,造成头部_不止。但陈某始终不知道是哪户居民扔出的酒瓶砸中自己,于是将整栋楼的住户都告上法庭,要求_个住户(除一楼外)共同赔偿自己的损失。陈某有依据吗。(有,_条)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侵权责任法讲稿一范本(二)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大家好,很高兴能在这里跟大家一起交流和_侵权责任法方面的一些知识。对于今天的讲座,第一、力求不要花拳绣腿,尽量的避免法律专业术语,而是用简单的语言来把我对侵权责任法的理解讲出来;第二
5、希望通过今天的讲座能达到一个目的,在你们听完之后,能够对侵权方面的事情,说出三点:一、要不要赔;二、怎么赔;三、赔哪些。好,下面我们开始讲了。侵权责任法主要解决的问题,也就是这三方面的问题,第一、要不要赔的问题;第二、怎么赔的问题;第三、赔哪些的问题。首先,我们看看要不要赔的问题。只要具备了四个点,就应该要赔。一、有加害行为,二、因加害行为产生了损失,三、加害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四、加害人有过错。那么,什么是加害行为呢。一拳头把人打伤了,这是显而易见的加害行为,但有些情况,比如说公路上的下水道井盖被人偷了,公路局的没有及时的去修好,导致有人不小心踩进去骨折了,那么,这个公路局没有及时盖
6、井盖的行为是不是加害行为呢。一个成年人带着邻居家的_岁小孩去玩,结果,邻居家_岁的小孩自己走失了,那么,这个成年人对小孩走失是不是加害行为呢。其实这些都是加害行为,一拳头把人打伤了,这是你不该做的事情;公路局没有及时的盖井盖导致人受伤,这是该他做的他没有做。带邻居家的小孩出去玩,就应该照看好小孩,结果没有照看好,这也是该做的没有做,导致小孩走失,这些都是加害行为。所以,我们判断是否是加害行为,总结成两句话,就是,不该做的做了,该做的没有做。接下来是因加害行为产生的损失。损失不仅包括财产损失、还包括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财产损失很简单,一拳把人打伤了,别人花了_元的医疗费,这就是财产损失。人身损害
7、比如井盖没有盖导致别人腿骨折了。精神损害,比如邻居家的小孩走失了,给小孩的家长带来的精神上的折磨。如果没有损失存在,也就不构成侵权了。然后是加害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大家做简单的理解,就是,我的损失是因为你的行为而引起的,没有你的行为就不会有我的损失。刚才的例子,_元的医疗费是因为你打我一拳而引起的,没有你打我的行为,我不会支付医疗费。我腿骨折了,是你公路局没有及时的盖井盖,盖上了我就不会骨折了。因为因果关系在学理上,是个存在很多争议的问题。但我们在判断因果关系的时候,就按照这个窍门,我的损失是因为你的行为而引起的,没有你的行为就不会有我的损失,这个窍门不是完全对,但很管用。最后
8、一个要不要赔的认定点是加害人有过错。过错包括两种,一是故意,还有一种是过失。过失的意思是作为一个正常人来讲,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一定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过于自信二没有预见导致发生了损失,很典型的过失,就是交通肇事。过失我们换句自己的话讲就是不小心。到这里,我们就把该不该赔讲完了,我们总结一下,什么情况该赔什么情况不该赔,两句话:不该做的你做了,给别人造成了损失;该做的你没有做,给别人造成了损失。然后,我们来看看怎么赔的问题。我们讲了赔不赔的问题,接下来应该怎么赔,这里的法律术语就是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主要是三点,一过错责任原则,二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三是无过错责任原则。首先,过
9、错责任原则。即按照侵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来认定应该承担责任的大小。过错大,承担的赔偿责任大,过错小,承担的赔偿责任就小。比如说,一拳把别人打伤了,但_会打别人一拳,可能被打的人也有错,如果他有错的话,那么他也要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责任。还有典型的事例就是交通事故,交警进行责任认定就是对事故双方过错的划分,如果是各自承担_%的责任,那么损失也就按照各自_%来进行承担。所以,对于怎么赔,一个大的原则就是有多大的错就承担多大的责。但对于错大错小,也没有一个区分的标准呢,就算是法官在处理这类案件中,也是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一般都是法官按照一般的日常行为准则来进行判断。其次就是过错推定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也是过
10、错原则的一种,但我这里把它单独的列出来讲。过错推定就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哪几种情况下,只要发生了损害,就直接推定存在过错,除非能够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才能免责。举个例子:a在经过一栋楼的时候,被上面扔下来的烟灰缸砸到了,那么,这种情况,法律就直接规定了,整栋楼的人,对a的伤害都有过错,都要对a承担赔偿责任,除非你能够证明到自己不存在过错。像这种情况主要有:1.地面(公共场所)施工致人损害,像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维修_地下设施等;2.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致人损害,像在楼上往下仍东西砸伤人、阳台上的花盆掉下去砸伤人,阳台上的天花板脱落砸伤人等;3.堆放物品倒塌致人损害,像堆放
11、的木材滑下来砸伤人了;4.树木、林木致人损害,像在公园的树下乘凉,结果被树上的芒果掉下来砸伤了。主要就是这几种情况。然后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这种情况也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哪几种情况下,只要有人产生了损失,不管对方有没有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些情况主要有: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产品质量存在缺陷致人损害等。最后一种是公平责任原则,简单说一下,就是对损害的发生,谁都没过错,但如果对伤者不进行一定的补偿的话,显示公平,所以从公平的角度给予一定的补偿。最后,我们说说赔那些的问题。侵权责任法讲稿一范本(三)侵权责任法学习心得_侵权责任法(简称侵权责任法)于_年_月_日开
12、始施行。通过医院举行的专人专门讲座以及网上在线学习,我对该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也有了一些自己的体会和看法。侵权责任法与医务工作者密切相关的有两部分,即第五章产品责任法和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在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前,医疗纠纷的处理执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医疗机构如果不能举证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就得败诉,就得赔偿。为了避免风险,许多医生看病首先考虑的是如何保存证据,而不是病情需要,因此就出现了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及推诿重症患者的现象,造成了医疗环境的混乱和医患关系紧张,使医患矛盾日益激化。社会上甚至出现专门的医闹_。侵权责任法则坚持的是过错原则,也就是在发生医
13、疗纠纷时,患方必须提供医疗行为有过错才能获得赔偿,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医院的压力。这是对医疗机构有利的一面。另一方面,侵权责任法的出台对医务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医务工作者在日常的诊疗活动中,必须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依法执业,要有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平等意识,要树立人本观念、责任观念,认真履行诊疗义务。比如说,过去药品消费中的开大处方、开贵药、开好药、搭车开药、重复用药等不规范用药行为只是存在着道德风险,但是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这些都是侵权行为,一旦患者起诉,医生、护士和药剂人员都有连带责任。因此,这也就对药学人员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大家在日常调配处方时必须严格审方,坚持“四查十对”的操作规程,并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品和综合素质。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侵权责任法有关医疗责任部分的,加强自律,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防止一不小心陷入侵权的纠纷中,同时也找到为自己_的依据。第7页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