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销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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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务报销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合理控制费用,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省里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各项费用开支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取得或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虚假列支。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员工。第二章 审批权限和程序第四条 费用支出部门部长、财务部长、分管主任、主任为财务报销的审批人员,根据不同标准和费用项目进行审核签批。第五条 5000元以下(含5000元)费用报销审批程序为:经办人部门部长审核分管主任审核财务部审核出纳报销。第六条 超过5000元的费用报销审批程序为:经办人部门部长审核分管主任审核财务部审核主任签批出纳报

2、销。第七条 差旅费报销审批程序为:经办人部门部长审核分管主任审核财务部审核出纳报销。第八条 会议(培训)费由举办会议(培训)的部门负责报销,审批程序为:经办人部门部长审核分管主任审核财务部审核出纳报销。第九条 彩票资金的解缴、划拨以及奖金兑付等业务由财务部按有关规定直接办理。各票种退机返款、代付投注机款、投注卡押金、拨付即开票配管站代销费等非费用类业务审批程序为:经办人部门部长审核分管主任审核财务部审核出纳付款。第十条 超过5万元的费用报销须由部长办理。第十一条 经办人应充分了解报销事项的相关信息,报销时能够解释清楚,对所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并审核单据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第十二

3、条 支出部门负责人和分管主任负责审核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和必要性。第十三条 财务部长审核前,由财务部稽核员对报销单据的合法性、合规性、数字的准确性、审批手续的完备性等进行审核。出纳人员根据手续完备的报销凭证办理现金或转账支付。第十四条 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需集体决策的原则,凡重大经济决策、基建工程、大型设备购置、资产处置、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投资借款、重要合同签订等重大经济事项以及大额资金使用,都要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后,方可办理支出,必要时进行专家论证。 第三章 因公借款第十五条 员工因公借款需填写现金借款条或支票领用单,注明借款人、借款部门、用途和金额。现金借款审批程序为:经办人部门部长审核分管主

4、任审核财务部审核出纳付款,借款金额超过3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第十六条 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支票领用程序为:经办人部门部长审核分管主任审核财务部审核出纳开具支票。第十七条 10万元以上支票领用程序为:经办人部门部长审核分管主任审核财务部审核主任审批出纳开具支票。第十八条 借款人取得相关费用的报销凭证后应及时办理核销手续。存在借款未结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款。借款超过一个月不核销的,经主任批准,按其借款数额从借款人员工资中扣回。第十九条 除因公出差等情况,一般不予现金借款;不允许因私借款。第四章 报销标准及开支范围第二十条 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是指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招

5、待费、交通费、维修费等各项费用支出。(一)各项日常公用支出在发生后应由经办人及时整理粘贴发票等原始单据,填写费用报销单,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报销。(二)报销会议费应严格按照山东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1.中心组织的各类会议参照三类会议管理,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一天,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超过一天。2、会议实行计划管理,计划外安排的需报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或主任审批。3、会议地点选择在政府采购定点饭店或山东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召开。在济南召开的参会人数在50人以内的会议,原则上在中心内部会议室召开。4.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5.会议费开

6、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费用定额标准上限为400元/人天,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6.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上不得列支高档菜肴、烟酒、花草、背景板、水果等与会议费开支范围无关的其他费用。7.会议费实行一会一结算。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提供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正规发票、会议(培训)申报单、会议通知、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及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加盖公章)。8.会议费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三)报销培训费应严格按照山东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1.培训实行计划管理,计划外安排的需报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或主任审批。2.培训费

7、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现场教学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聘用授课老师讲课费及其交通食宿费等。3.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上不得列支高档菜肴、烟酒等与培训开支范围无关的其他费用。7日之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4.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上限是400元/人天,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5.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6.培训需支付讲课费的,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8、:(1)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2)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3)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7.培训费实行一训一结算。培训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应当提供提供培训服务单位提供的正规发票、会议(培训)申报单、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加盖公章)。8.培训费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四)报销差旅费应严格按照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1.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济南市区(不包括济南各县、市)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2.严格出差审批制度

9、,出差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部长以下人员出差需经分管主任审批,部长、副主任出差需经主任审批。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无出差审批单不予报销差旅费。3.出差人员应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按规定等级标准报销,超出部分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4.住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同地区、不同级别住宿限额标准执行。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原则上也不得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5.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省外出差除西藏、青海、新疆三省按照120元/人天执行外,其余均为每人每天100元。6.市内交通费按照

10、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乘坐本单位公务用车出差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7.当天往返济南地区且符合差旅费报销标准的,按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照规定报销。 8.出差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五)报销招待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厅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1.严格执行公函制度和接待清单制度。无论是外出就餐还是在职工食堂就餐,均应填写公务接待申请

11、单并由相关领导签批,公务活动结束后,应当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公务接待必须提供对方单位的公函。2.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3.报销招待费时,应提供结算发票、消费明细、对方单位的接待公函、公务接待方案或公务接待申请单、公务接待清单等。原则上没有公函不接待,没有清单不结算。公务接待费实行一单一结算。第二十一条 业务费用和项目支出:主要是指广告宣传费、技术开发支持费、系统运行维护费、专线通讯费、物流管理费、彩票打印纸等各项费用支出。对签有合同、协议的费用支出,经办人须提供相关合同、协议,填写费用报销单办理报销手续,并注明付款批次。财务部对发票、合同或协议进行稽核,由稽核人员查阅支出

12、是否合理,是否按照合同支付,支付的金额是否正确,加盖稽核章并予以登记,核对无误后付款。第二十二条 各项支出都应列入预算,无预算的项目支出原则上不予以报销。第二十三条 每月10日前发放员工工资。若存在人员或金额变动,凭综合部通知单调整发放。没有变动直接由财务部审核发放,并及时办理公积金及社会保险缴交。第二十四条 中心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履行固定资产购建手续,由后勤部统一购买,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固定资产应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中心使用的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后勤部统一购置。第二十五条 后勤部应严格出入库制度,认真做好入库和领用登记工作,各部室根据需要到后勤部领用

13、。严禁各部室自行购买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第五章 报销及借款时间第二十六条 财务报销坚持日清月结,所有费用应于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报销。第二十七条 每周二、五上午为中心内部报销和借款时间。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第二十八条 除报销日外,如遇急事可特事特办。 第六章 报销单据第二十九条 所有原始单据必须是合法的正式发票,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具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商品种类、数量较多者须附明细单。第三十条 原始单据不得涂改、挖补,如有错写内容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要加盖出具单位财务专用章,金额大

14、小写不能更正。发票单位名称要与合同单位名称一致。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相符、假发票以及非行政部门开具的收款收据一律不予报销。违章罚款单据不予报销。第三十一条 原始单据必须分门别类逐张整齐地黏贴在报销黏贴纸上(A4纸,左边空1寸)。费用支出项目清晰,不同类别、不同人员支出的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第三十二条 不符合要求的报销单据,财务部有权退回,要求经办人重新整理。 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附件:财务报销相关单据费 用 报 销 审 批 单 报销部门: 年 月 日填 单据及附件共 张用 途金额(元)备 注主 任合 计分管主任金额大写:

15、会计主管: 复核: 出纳: 报销部门负责人: 报销人:现 金 借 款 条借款部门: 年 月 日借 款 人部门审核借款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用 途还款时间年 月 日财务审核领导审批支 票 领 用 单领用部门: 年 月 日 领 用 人部门审核用 途财务审核所需金额大写:主任审批分管主任 汇 款 申 请 单 申请部门: 年 月 日 申 请 人 部门负责人汇款用途 汇给单位汇付金额领导审批 财务审核差 旅 费 报 销 单 年 月 日工作部门出差事由附单据张姓 名 出 发 到 达天数 车船费旅馆费邮电费住勤费市 内交通费日期时间地点日期时间地点时分时分时分时分时分时分合 计共计金额(大写):领导 会计 审 出门 报 差主 销 审批 主管 核 部管 人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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