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共9篇)目录篇一、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2篇二、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11篇三、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8篇四、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22篇五、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31篇六、海关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40篇七、2024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43篇八、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篇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63篇一
2、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州消安委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力争通过三年行动,在夯实公共基础、强化自主管理、建立培训机制、开展系统治理、改进监管模式、拓展监管手段、提升全民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打基础,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二、主要任务(一)
3、着力推进“五大工程”,补齐短板,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1 .推进重大火灾风险防治工程。结合“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在城市,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改造升级、消防水源建设等工程治理,发动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安装联网型或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可燃气体报警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设施等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2026年城乡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老旧场所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在农村,依托乡村振兴,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2026年基本完成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和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2 .
4、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结合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等活动,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遒、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和占道停放车辆,并实施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清除,2026年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3 .推进消防站建设优化工程。按照“因地制宜、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的原则,采取新建、改建、配建、租赁等方式,加密城市、乡镇建成区消防队站布点。4 .推进消防救援力量扩充工程。进一步规范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管
5、理,并做好综合经费保障。加强城市、乡很专职消防队建设提档升级,统一纳入消防救援机构指挥调度体系,开展消防业务轮训。2024年,全市新增市政消火栓58具,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98舟渐增消防取水点1处,新增消防水池6个,增补政府专职消防员30人。2025年,全市15支专职消防队消防车辆、器材装备、人员配备、业务训练达标。5 .推进车辆装备物资综合保障工程。建设满足“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的应急救援装备集群,消防站超期服役和性能不达标消防车辆全部完成更新换代,所有消防站装备配备达标。(二)系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1 .聚焦重点整治。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等
6、大单位”,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崎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用火用电、占堵生命通道、消防设施停用等突出问题。紧盯剧本娱乐、电竞酒店等“新业态”,重点排查违规投入使用、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统筹推进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集中拆除、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专项整治行动,巩固电气焊“两违”专项整治成效,强化对工矿企业地上建筑监督检查。2 .提请挂牌督办。加大政府挂牌重大隐患整改督导力度,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交办重大火灾除患单位,持续推进历年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2024年起,每年提请政府挂牌一批影响大、整改难的重大火灾隐患,推动将土桥老街、圆梦庄、
7、民大周边、六角亭胜利街、唐井湾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经营性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纳入城市更新、创文创卫、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等工程统筹推进,实施综合治理,2026年底,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3 .严格执法查处。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二对单位未开展自查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对逾
8、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4 .发动舆论监督。每年组织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P急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强力推动除患整改。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拓展举报渠道,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三)健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提升社会单位自主管理能力1 .全面构建标准化管理体系。结合商业综合体、商场、学校、餐饮、宾馆、医院、福利院、公共娱乐等8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制定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积极宣贯养老机
9、构、仓储物流企业,以及校外培训机构、月子中心、电化学储能电站等新兴业态消防安全标准,引导行业标准化管理。2 .积极推进标准化管理创建。强化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2024年起,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开展1次消防检查,并向消防部门和主管行业部门报告情况。三年行动期间,推动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超高层公共建筑医院、养老院等重点单位,按照“管理团队健全、网格责任细化、教育培训务实、风险隐患上账”的标准化管理模式,建成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四)坚持抓大不放小,进一步改进消防监管模式,最大限度消除监管漏洞盲区1 .强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建立与行业监管相适应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
10、定标准,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主动申报,应报尽报,重点单位名单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对主管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否符合、是否遗漏进行核准。2024年起,每年3月底前,由消防部门发文确定。2 .明确“九小场所”消防监管责任。严格执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分级、分类调整界定“九小场所”,厘清属地、部门监管责任,严防失控漏管,坚决遏制“小场所出现大事故”。3 .建立关键致灾因素全链条监管机制。2024年,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围绕生产、销售、施工、使用等环节,建立健全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2025年,应急、市场监管、人社、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围绕培训、发
11、证、使用、管理等环节,建立健全电气焊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五)拓展消防监管手段,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 .加强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2024年起,由消防部门牵头,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提高消防物联感知能力,运用物联感知、图像识别、视频巡查等手段,对火灾高风险单位实行物联网监测管理,构建“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的消防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2 .提升消防智能监管水平。速立消防监管调度运行机制搭建州、市互联互通的消防监督管理调度平台,推动消防监督执法数字化转型。科学调整社会单位抽查
12、比例和检查频次,精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引导消防监管力量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场所单位聚焦,实现任务精细化、检查智能化、程序规范化、研判多维化。3 .改进行业监管方式方法。积极运用联合执法、专家检杳、交叉互查等方式,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杳质量。建立“行业+专家”联合检查机制,充分发挥专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能力,指导行业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本行业系统单位开展隐患排查。4 .强化基层监管体系建设。成立消防治理(勤务)中心,统筹乡镇防火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敕援等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务实、管用、能解决问题”的原则,推动建立多种形式乡镇消防队所。2024年底
13、完成消防治理(勤务)中心建设;2025年底,全面落实委托或授权执法;2026年底,乡镇(街道)消防队所基本实现辖区全覆盖。5 .健全完善信用监管机制。贯彻落实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严格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发改、科经、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业管理,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六)建强消防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推进社会单位消防明白人队伍速设1 .加强培训机制建设。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搭建消防
14、安全培训资料库。人社、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大消防培训机构、培训学校监管力度,积极培育、规范消防安全培训市场,满足社会面消防安全培训需求。消防部门开通“预约平台”,接受社会单位培训预约。将消防知识纳入党校“县干班、乡干班,科干班”等干部培训内容。2 .规范员工分岗培训。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I,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社会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3 .强化重点岗位
15、培训。人社、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电气焊作业安全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规范施工管理,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住建、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燃气消防安全培训,普及燃气安全常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科经、电力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电气安全培训I,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组织养老福利机构、特殊人群学校、物业服务企业、医疗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七)持续推进宣传教育,全力提升全民消防素质1 .深化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持续推进“消防安全进军训”、“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活动落实落地。每年组织全体师
16、生开展一次实景实操逃生疏散演练。加强寄宿制学校火灾探测能力,推动在学生宿舍设置火灾探测报警装置、应急广播设备,提升学生宿舍设防等级。2 .深化消防安全关爱行动。民政、住建、消防、残联、妇联等部门针对“老、幼、病、弱”等群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关爱力度,列支专项经费,安装火灾探测报警、一键报警装置等。乡镇(街道)发动社区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楼(院)长等基层力量,上门入户、进网入群,常态化开展消防关爱行动,靶向提示消防安全。3 .深化消防安全“三级讲”。持续开展“轻微火灾现场讲、一般火灾集中讲、典型火灾重点讲”活动,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定期剖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集中公布典型火灾案例,全生产责任
17、体系。2.深化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对项目的层级管理,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以及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总监、安全专监等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扎实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责任制考核奖惩机制。(二)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I.开展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培训教育。定期组织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培训+考核”制度,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并承担相应安全职责。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立项目安全关
18、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责动态监管机制。2.开展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程参建单位要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新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和“三类人员”安全培训等制度,通过剖析安全事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强化班前教育环节,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三违”行为。(三)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能力1 .持续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持续宣贯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在企业排查、部门检查中进行实施应用,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对重点检查事项清单进行完善。2 .推进企业开展隐患
19、自查自改。督促企业落实项目月检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班开展1次检查并组织专题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企业主要负贲人督办制度,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项目安全员规范填写安全日志,并如实记录施工现场每日安全生产情况,建立日管控机制;项目经理每周带班对项目开展安全大检交,并建立隐患清单,建立周排查机制;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每月带队对项目开展安全检查,并督促项目落实隐患整改,建立月调度机制。所有自查自纠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内容、方式、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与推进。3 .动态清零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
20、患数据库,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杳、整改、督办和销号的工作机制。对未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按规定整改的,实施挂牌督办。2024年底前,各县(市、区)住建局完成辖区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动态收集并建立台账,2026年底前,针对多发隐患和共性问题,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4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定期梳理上级部门开展的各类暗访检查发现的隐患情况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中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紧盯安全风险隐患,究。督促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通知到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3
21、强化水上交通领域安全治理。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全面扩容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事项和通报主体。全面运行检验超期和异常船舶信息通报机制,2025年底前实现与船舶监督管理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健全与中国海警局海上执法协作机制,加强重点水域区域性合作。深化“商渔共治”专项行动,聚焦商渔船高风险警示区、航行密集区开展联合巡航执法。加强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严格危险货物审批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保持对危险货物谎报瞒报严厉查处的高压态势。严格海运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报告管理和现场监督检查,加强货物适运状况和安全作业情况核查。加强注销未登记船舶治理,规范分类处置措施,严防船舶注
22、销后失管失控,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统一推进“三无”船舶治理。4 .强化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领域安全治理。督促指导道路客运接驳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接驳组织方案,规范开展接驳运输。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与公安、应急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制度,严防车辆带病”运行。依法严查客车非法营运、省内客车超越许可运营、省际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或未按备案路线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脱离动态监控等,以及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等行为。依托重载货车动态监控数据,联合
23、公安部门精准筛查并布控涉嫌严重疲劳驾驶货车和驾驶员,严肃查处疲劳驾驶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旅游包车审批管理,督促车辆所属企业及时排查治理旅游客运安全隐患。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系统运营安全管理。督促各地健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保护区协同管理机制,指导运营单位加强保护区巡交。5 .强化公路运营领域安全治理。严格落实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要求,坚持和优化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并大力推进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加强大件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强化大件运输通行监管智能化,进一步提高未经许可擅自上路行驶、车证不符、不按许可路线
24、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现查处能力。及时封闭尚未实施改造的技术状况评定为5类桥梁,及时关闭尚未实施整治的技术状况评定为5类隧道。对路侧计算净区宽度范围内有车辆可能驶入的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高压输电线塔、危险品储藏仓库等设施,跨越大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高速铁路的桥梁以及特大悬索桥、斜拉桥等缆索承重桥梁,严格按标准规范要求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6 .强化港口营运领域安全治理。指导地方督促港口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直装直取、限时限量堆存等要求,严禁超设计能力堆存危险货物集装笳;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船岸安全检查、装卸车安全检查,实施危险货物港口装卸作业全过程监控;有效运行
25、港口企业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安全责任制、安全风险公告、安全风险研判报告、专项检查督导等制度,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港口旅客实名制、滚装车辆和载运货物信息填报、查验等制度;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港口企业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强化教育培训、考核及岗位责任制,严格持证上岗和规范作业。2024年底前完成动火等特殊作业违规行为整治“回头看”,2026年底前推进港口企业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危险货物储罐有效使用雷电预警、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等“四个系统7 .强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治理。加大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查处力度。指导参建单位完善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
26、查治理。深化平安工地建设,积极开展平安工程冠名,加强施工现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推动现场管理网格化,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桥梁高处作业安全管控,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加强项目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强化临灾预警叫应。研究制定内河航道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及责任清单、质量安全问题清单和科技攻关清单,推动风险防控和科技攻关能力水平提升。加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应急相关标准建设力度,不断梃升安全应急标准化水平。(四)加强安全科技支撵和工程治理。1 .推动实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全覆盖,深化北斗定位技术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中应用,推进在车辆上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推进道路运
27、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使用,加大自动紧急制动系统(AEBS)筝主动安全技术在重型营运货车上的推广应用,鼓励营运车辆安装辅助自动驾驶技术装备。深入推进全国治超“一张网”工程。推进船舶检验领域数字化建设,优化船舶检验发证系统;在长三角地区试点应用船舶检验移动端小程序检验申请等股务,2025年底前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2 .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会同公安等部门推动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营运车辆退出运输市场。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效,推动健全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长效机制,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等超限运输车辆治理,推动提升货运装备本质安全水平
28、推进公路危旧桥梁(危隧)改造、长大桥梁隧道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建设等专3项工程实施,持续开展国家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推进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组织各地创建“公路安全精品路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防灾减灾能力。(五)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1 .各领域全面细化完善企业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严格事故多发、高危领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重要内容。完善危险货物道
29、路运输标准体系,修订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大纲、考试大纲。修订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2 .强化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提升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安全行为自律。高度关注“两客一危”、城市公共汽电车和客船等领域驾驶员的身体、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指导、监督,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聚焦从业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
30、事故多发、高危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强化交通参与者行前安全培训,让从业人员和交通参与者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掌握自救互救能力。加强“两客一危”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培训,推动提升在突发情形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能力。危险货物港口企业重点针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泄漏、爆炸、火灾、中毒等情形加强应急演练。(六)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1.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指导企业从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基础保障、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应急救援、安全文化等方面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按要求定期对制度适用性、有效
31、性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推广先进经验。加大航运公司和船舶体系审核及现场检查力度,严格不符合规定情况闭环管理,开展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限期整改试点工作。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1 .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联网+执法”等方式,加大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力度,聚焦重大风险隐患,深入推进精准执法,严厉“打非治违”。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广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加大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陵机”检查抽查工作机制。组织对事故多发、高危领域企业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
32、导帮扶。以安全生产法海上交通安全法以及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为重点内容,强化监管人员能力培训。2 .指导行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举报或报告重大风险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八)提升全民交通运输安全素质。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案例警示教育,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应急知识普及。鼓励各地开展安全生产体验馆和警示教育、实训教育、科普基地建设。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等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配合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统筹用好“两站两员”、农村公路护路员、乡
33、村农机安全监理员和协管员等力量,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提示。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部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加强治本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加强安全投入。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督促指导行业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三)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调查研究,采取明查暗访、考核评估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取得实在成效。(四)加强激励问责。用好正向激励手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弓I领。强化问责问效,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