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财产保险(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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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财产保险(一),本章知识点,1.团体火灾保险和家庭财产保险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2.机动车保险的基本内容 3.近年来对机动车保险的调整 4.交强险 5.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 6.水险中的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比较,船舶保险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免赔额 船舶战争、罢工险条款 飞机机身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 飞机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范围 飞机旅客责任险保险限额的确定,本章要点,返回目录,第一节 财产保险的概念与业务体系,一、财产保险概念的界定 (一)广义财产保险 凡是以物质财产或其他相关利益作为标的的各种保险。 (二)狭义的财产保险 是指以物质财产为标的的各种保险。,广义财产

2、保险业务体系表,续上表,二、财产保险的特征,(一)保险标的为各种财产物资及有关责任 (二)保险业务的性质是组织经济补偿 (三)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 1.投保对象与承保标的的复杂 2.承保过程与承保技术复杂 3.危险管理复杂 (四)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等性,第二节 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保险,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保险承保火灾以及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 在我国,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保险按照适用范围分为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涉外财产保险等。,火灾保险的基本特点:,第一,保险标的是陆上处于相对静止状态条件下的各种财产物资,动态条件下或处于运输中的财产物资不能作为投保标的; 第二,承保财

3、产的存放地址是固定的,如被保险人随意变动财产的存放地址或处所,保险人可以拒赔; 第三,保险危险相当广泛,可以进行基本险和附加险的组合。,一、企业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简称企财险)包括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两个险别,主要承保火灾以及其他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 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适用范围很广,一切工商、建筑、交通运输、饮食服务行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存货)、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均可投保该险种。,案例1:雪灾与雪崩是否为财产险保险责任范围,2007年3月30日,超裕彩印厂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签订一份财产险保险单,约定:超裕彩印厂对其位于上

4、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超裕路7号、8号的建筑物、机器设备、仓储物向中国人民保险上海分公司投保,保险期限自2007年4月18日至2008年4月17日,所列保险项目的总保险金额为人民币605万元,被保险人应支付给保险人人民币10890元保险费;,所附财产险条款规定了中国人民保险上海分公司的责任范围,其中包含“雪崩”。后超裕彩印厂依约支付了保险费。2008年2月,因上海发生雪灾,超裕彩印厂厂房、机器设备及仓储物受到损坏。经上海天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评估后确认损失金额为人民币120292.07元,后超裕彩印厂向中国人民保险上海分公司理赔遭拒绝。 问:中国人民保险上海分公司是否应该赔偿?,本案的争议焦点:“

5、雪灾”是否属于“雪崩”。当合同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歧义时,所作解释确应有利于非格式条款的制订方。但确认合同格式条款的理解是否存有歧义,应当是科学严谨的,而非率性随意的,只有当合同格式条款的理解客观上存在歧义时,歧义解释的规则才能予以适用。依据百科大辞典等对“雪崩”的解释, “雪崩” 为“山巅或山坡积雪过多,崩塌的现象”。该词的词义清晰明确,且百科大辞典等的解释应当具有权威性。,可以确定,超裕彩印厂对“雪崩”一词的解释是随意的,对 “雪崩”的解释及将其扩大解释为“雪灾”的观点难以认同。故不能认定本案中对“雪崩”的理解存在歧义,超裕彩印厂诉称的损失不属本保险合同事故责任赔偿的范围。对此,超裕彩印厂要

6、求中国人民保险上海分公司赔偿不能予以支持。,(一)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的基本内容,1.保险标的范围 (1)可承保财产 (2)经特约承保财产 (3)不承保财产 2.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的保险责任 (1)综合险的保险责任 (2)基本险的保险责任 3.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的责任免除,4.财产基本险和综合险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财产遭受损失时负责赔偿的最高限额。 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照账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数确定,也可按照重置价值或其他方式确定。 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按出险时重置价值确定。,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账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

7、险人自行确定。 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账面余额。 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5.赔偿处理 (1)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全部损失 (2)固定资产(或流动资产)部分损失 (3)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上述规定处理,(二)企业财产保险的特点,第一,企业财产保险承保的是固定地点内的财产。 第二,特约可保财产中的各项财产,可以根据企业的特点,进行特别约定,通过附加险予以承保。 第三,企业财产保险不承保地震造成的损失。 第四,对于堆在露天或罩棚下的财产,可以通过附加险予以承保。 第五,企业财产险采取比例赔偿方式。 第六,发生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施

8、救费用的赔偿金额以另一个保额为限,若受损标的按比例赔偿,则费用也按相同比例赔偿。,(二)财产保险投保单(略) (三)企业财产保险费率表(略),二、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按照缴费方式分为普通家庭财产(简称普通险)和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简称“定期还本险”)两种。,(一)家庭财产保险的基本内容,1.保险标的范围 (1)可保财产 (2)特约可保财产 (3)不保财产 2.保险责任 3.责任免除 4.保险金额的确定 5.赔偿处理规定,(二)家庭财产保险的附加险,1.附加盗抢保险 2.附加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险 3.附加管道及水渍保险 4.附加现金、首饰盗抢保险 5.附加自行车盗窃保险 6.附加第三者责

9、任保险,(三)家庭财产保险的特点,第一,家庭财产保险承保的是固定地点内的财产。 第二,家庭财产(普通)险的主险保险责任不包含盗窃责任,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责任中本身包含盗窃责任。 第三,家庭财产(普通)险中投保人所缴纳的是保险费,而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投保人所缴纳的不是保险费,而是保险储金,储金的利息才是保险费。 第四,家庭财产保险在赔偿处理时,采取第一损失赔偿方式。,第五,家庭财产险发生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的赔偿金额以另一个保额为限。 第六,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若在保险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七,家庭财产保

10、险若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各保险人仅负比例分摊责任。,(四)家庭财产保险投保单(略) (五)家庭财产保险费率(略),补充:房屋保险与家庭财产保险的区别,1.保障范围不同。房屋保险的保障范围是房屋的建筑结构;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室内财产,包括装修、家俱、衣物等。 2.保险标的面临的风险不同。房屋建筑结构面临的主要风险是火灾、爆炸以及在保险范围内的自然灾害等;家庭财产除房屋建筑结构面临的风险外,还存在很大的盗抢风险、水管爆裂后的自身家庭财产损失和赔偿责任等风险。,3.赔偿处理不同。房屋保险的保险标的的价值容易确定,且保险标的一般不会变动,因此在投保时要尽可能足额投保,以获得充分的保险保障

11、,对不足额投保的,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将按比例赔偿;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事先约定。保险损失发生后,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实际损失金额赔付。家庭财产保险赔付时一般不适用比例分摊制。,返回目录,一、机动车辆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变化 (一)2003年1月1日前 1999年中国保监会统一颁布并实施,2000年修订。 问题: 第一,费率统一,不能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调整; 第二,保险公司并不重视数据积累和风险管理; 第三,助长保险公司的违规行为。,第三节 机动车辆保险,(二)2001年广东省车险费率改革,成效: 第一,市场费率下降; 第二,投保人得到实惠; 第三,中介手续费支出由暗转明,并

12、有所下降; 第四,保险公司开始重视统计数据的积累; 第五,保险公司更加注重成本核算,风险意识提高,问题: 第一,代理人手续费支付仍然混乱; 第二,保费收入下降,承保利润出现亏损; 第三,公司之间的竞争加剧。,(三)2003年1月1日改革,1.初步实现费率个性化 2.初步实现产品多样化 3.大力推进服务优质化,(四)2006年至2007年改革,2006年由中国保险业协会制定了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统一的基本条款,2007年再次修订并获得中国保监会的批准,于2007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保险行业产品分为A、B、C三套。,(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为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我国于2004

13、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规定了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和原则。2006年3月,国务院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确立交强险制度,于当年7月1日起施行。,二、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主要内容,(一)保险责任 1.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 (1)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2)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2.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保险

14、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二)责任免除,1.车辆损失险的责任免除 以下损失,无论何种原因,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 地震; (2)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 (3) 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4) 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 (5) 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6)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7) 驾驶人有下列情

15、形之一者: 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 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8)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9)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 (10) 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被保险机动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 自然磨损、朽蚀、腐蚀、故障; (2) 玻璃单独破碎,车轮单

16、独损坏; (3)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4) 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5) 自燃以及不明原因火灾造成的损失;,(6) 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7)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8) 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9) 标准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10) 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 (11) 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12) 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13)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

17、为造成的损失; (14) 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2.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免除,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2)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 地震; (2)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 (3) 竞赛、测试、教练,在营业

18、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4) 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 (5) 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6)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7) 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被保险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牵引挂车;,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

19、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 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8)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9) 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 (10) 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11) 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下

20、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2) 精神损害赔偿; (3) 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4) 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5)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6) 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7) 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三)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1.车辆损失

21、险的保险金额 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协商确定: (1)按新车购置价确定 (2)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 (3)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2.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 (1)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 (2)摩托车、拖拉机分这4个档次,其他车辆分为6个档次。 (3)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四)保险费计算,1.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费计算 费率主要依据车辆的使用性质、车辆种类、A类或B类三个因素。 车辆损失险保险费基本保费保险金额费率,2.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采取的是

22、固定保费。,(五)无赔款优待的规定,保险车辆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减收保险费优待(10%)。,(六)赔偿处理,1.车辆损失险按以下规定赔偿: (1)全部损失 保险金额出险时实际价值: 赔款= 保险金额出险时实际价值: 赔款=,(2)部分损失 以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的: 赔偿=(实际修复费用-残值) 保险金额低于新车购置价的车辆的: 赔偿=(实际修复费用-残值),补充:免赔率,所谓免赔率,是指不赔金额与损失金额的比率。 免赔率分为相对免赔率与绝对免赔率两种。现行的车辆保险采用的是绝对免赔率,其做法是:保险公司对超出免赔率部分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包含免赔金额。,

23、(一)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变幻无常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二)单方肇事事故免赔率为20%。 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三)保险车辆发生第四条(一)、(二)、(三)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20%。 (四)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培计5%;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

24、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例如:2002年12月,在AB两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辆保险的甲乙两辆汽车相撞。甲车车辆损失5000元,车上货物损失10000元,乙车车辆损失4000元,车上货物损失5000元。交管部门裁定,在事故中,甲车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的70%;乙车负次要责任,负担经济损失的30%。甲乙两车都投保了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限额分别为5万元和10万元。对这个案件,AB两公司各自如何理赔呢?,赔款数额具

25、体计算过程如下 第一:A公司的赔款计算 =5000元70% =3500元 甲车应赔乙车损失=(乙车车损+乙车车上货损)甲车应付的经济损失比例 =(4000+5000) 70% =3500元 A保险公司负责甲车车损和甲车的第三者责任赔款 =(甲车自负车损+甲车应赔乙车损失)(1-免赔率) =(3500+6300) (1-15%)=8330元,第二: B公司的赔款计算 乙车自负车损= 乙车车损乙车应付的经济损失比例 =400030% =1200元 乙车应赔甲车=(甲车车损+甲车车上货损)乙车应付的经济损失比例 =(5000元+10000元) 30% =4500元 B保险公司负责乙车车损和第三者责任

26、赔款 =(乙车自负车损+乙车应赔甲车)(1-免赔率) =(1200+4500)(1-5%)=5415元,(3)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保险的财产,应按本保险合同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占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2.第三者责任事故的赔偿限额是以每次事故计算的,一次赔偿后,无论赔偿金额是否达到保险金额,保险责任都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3.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4.保险车辆发生基本险条款第一条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 5.保险车辆发生基本险条款第一条列

27、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保险人予以赔偿,但在符合赔偿规定的范围内实行5%的绝对免赔率。,(七)附加险,1.全车盗抢险 2.车上责任险 3.无过失责任险 4.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5.玻璃单独破碎险 6.车辆停驶损失险 7.自燃损失险 8.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9.不计免赔特约险,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交强险的特点 1.是强制保险 2.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利益 3.不以赢利为目的 4.只有中资公司可以经营,外资公司不得经营 5.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6.责任限额较低,采用分项责任限额,投保人不能选择 7.条款和费率统一制定和公

28、布,各保险公司统一使用 8.建立了相应的配套制度: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先行行垫付再向被保险人追偿的制度。,(三)交强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 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四)交强险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29、;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四)垫付与追偿,被保险机动车在下列(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

30、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

31、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五)除外责任,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六)责任限额和保险费率,1.责任限额 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32、。总责任限额122000元。 2.保险费率 浮动机制,(七)保险期限,一般为1年。4种短期交强险。,(八)赔偿处理,“互碰自赔”,简单说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同时满足4个条件: 1.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 2.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金额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 3.由交通警察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 4

33、.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第四节 船舶保险,一、船舶保险的定义与特点 (一)船舶保险的定义 船舶保险是以各种类型的船舶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船舶保险的种类主要有国内船舶保险和远洋船舶保险两大类。,(二)船舶保险的特点,与货物运输保险比较,船舶保险有以下特点: 1.运输货物保险一般只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危险,而船舶保险可以承保从船舶建造下水开始,直到船舶营运以至停泊和最后报废拆船为止的整个过程的危险。 2.船舶保险比运输货物保险的保障范围要广泛得多。,3.船舶保险涉及一个危险单位的价值比运输货物保险相对集中,船舶发生损失往往会出现巨额赔款。 4.货主对运输途中的货物安全是无法控制的,

34、而船舶所有人对于船舶无论在航行途中或停泊期间,始终是在其雇佣的经理人员和船长、船员的操纵下,这些雇佣人员又是受船东直接支配和掌握的。,二、船舶保险的保障内容,1.船舶的物质损失 2.船舶的有关利益 3.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三、船舶保险的保险责任,(一)全损险的保险责任 1.海上风险,一般是指由海上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构成的海上灾难。 2.火灾或爆炸。 3.来自船外的暴力盗窃或海盗行为。 4.抛弃货物。 5.核装置或核反应堆发生的故障或意外事故。 6.船员疏忽行为所致的损失。,(二)一切险的保险责任,1.碰撞责任。 2.共同海损和救助。 3.施救费用。,四、船舶保险的责任免除,(一)船舶不适航 (

35、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疏忽或故意行为,(三)被保险人克尽职责应予发现的正常磨损、锈蚀、腐烂或保养不周或材料缺陷,包括不良状态部件的更换和修理 (四)保险公司承保的战争险、罢工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清除障碍物、残骸及清除航道费用,五、船舶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远洋船舶保险的保险期限 1.定期保险的保险期限。 定期保险期限一般为1年,最短不能少于3个月。 2.航次保险的保险期限 分载货船和不载货船分别确定。,(二)国内船舶保险的保险期限,国内船舶保险为定期保险,保险期限一般为1年,起止时间以保险单上注明的日期为准。,六、船舶保险的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免赔额,(一)保险金额的确定 船舶保险的

36、保险金额是根据船舶的保险价值确定。船舶保险一般是定值保险,船舶的保险价值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由双方商定,并载明在保险单上。,(二)保险费率的制定 船舶保险费率通常根据船龄、船型、船籍、船舶种类、航行范围、船舶承载的货物、船级、船舶状况、船队规模大小、保险金额、船壳和机器市价、承保条件、免赔额、被保险人经营管理状况和以往事故损失记录等因素来制订。 (三)免赔额,七、船舶战争、罢工险条款,该保险是船舶保险的一个附加保险,是承保各种带有政治因素、背景或目的的武力或暴力行为而造成的损失。 (一)保险责任 (二)责任免除 (三)保险终止 (四)承保原则,返回目录,第五节 飞机保险,一、飞机机身保险 (一)责

37、任范围 (二)保险金额 机身险原来是按不定值保险方式承保,现根据国际市场的要求,采用定值保险的方式承保。在实务中考虑新、旧飞机价格悬殊,一般采用以下方法调整: 1.零部件条款 2.70%分成法,(三)保险费率,我国涉外机身险的保险费率是根据其以往损失纪录制定的,并对不同型号的飞机使用不同的费率。在国际市场上,制定机身险费率要考虑多种因素,除了以往赔付率外,还要考虑航空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训练制度、飞行员的经验、机场条件、飞机用途、型号,以及保险责任范围、免赔额等。,二、飞机第三者责任保险,承保投保人依法应负的有关飞机对地面、空中或机外的人员造成意外伤害或死亡事故或财物损毁的损失赔偿责任。 1.

38、保险责任 2.除外责任 3.赔款限额与保险费,三、旅客责任保险,承保旅客在乘坐或上下保险飞机时发生意外事故使旅客受到人身伤害,或随身携带和已经交运登记的行李、物件的损失以及对旅客行李或物件在运输过程中因延迟而造成的损失;根据法律或合同应由被保险人负担的赔偿责任;旅客是指购买飞机票的旅客或被保险人同意免费搭载的旅客,但不包括为完成被保险人的任务而免费搭载的人员。,四、飞机保险实务,1.承保实务 2.理赔实务,五、飞机保险的其他规定,1.停航退费 2.安全奖励 3.声明价值附加费 4.免赔额的规定,返回目录,第六节 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承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遭受的损失

39、。,案例:货运险向谁追偿?,戴锦灿是涉案船舶“梧州白云308”(下称308)船所有人和实际经营人,其挂靠被告白云运输队经营。2006年2月6日,水运公司通过其下属机构运输服务部联系,与托运人广西梧州新华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华公司)达成水上货物运输协议,新华公司提供电池14560箱共计364吨给水运公司承运,自梧州港至广州黄埔港。当日,水运公司将上述货物交由308船承运,并于当日装载起航。2月7日,船舶航行至西江原扶典航道站对开水域时,船舶触礁进水倾斜,经抢救后靠岸边座沉,船载货物大部分被水浸湿受损。经梧州海事局调查处理,该局作出308船水上交通事故调查结论书,认定上述事故发生的原因是船舶未

40、合理配载,以及当班驾驶员在船舶吃水超过航道水深的情况下,未做到谨慎驾驶造成,该船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另查明,2005年3月28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蝶山支公司与新华公司签订进出口货物预约保险协议书,约定自2005年3月29日起至2006年3月28日止一年内,凡是新华公司出口销售的电池需办理保险的,均属于蝶山支公司预约保险范围,并约定保险总金额为60000000元,总保费60000元,分两期交付,每一保单最高责任限额为人民币3000000元,保险免赔率为每次事故损失金额的10%。根据上述约定,新华公司于2006年2月6日为涉案货物投保,蝶山支公司为其出具PYIE2006450

41、400023004号水路运输货物保险单,该保险单记载:被保险人为新华公司,保险货物为新华牌电池14560箱,364吨,保险金额为2934621.63元,载货船舶为308船,启运日期为2006年2月6日,运输线路自梧州港经广州黄埔港至香港。,308船发生事故后,蝶山支公司和新华公司以及戴锦灿等采取措施抢救遇险货物,经新华公司和蝶山支公司及戴锦灿等三方确认,船载货物经施救有2760箱未受损或轻微受损,其余获救货物严重受损,经处理货物残值得款228469.92元,新华公司支付了有关施救费、检验费、耗材费、运杂费等费用共41447.49元,新华公司货损总额为2173269.879元,减去10%免赔额度

42、,应赔保险金1975699.89元,蝶山支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10月16日和10月19日分三次共赔付了1975699.89元保险金给新华公司。新华公司出具权益转让书将债权转让给原告。 问:蝶山支公司应向谁追偿?,一、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一)保险责任 1.基本险 2.综合险,(二)保险责任起讫期,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为准)。,(

43、三)除外责任,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全程是公路货物运输的,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6.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四)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五)赔偿处理,1.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2.如果被保险人投保不足,保险金额低于货价时,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货价的

44、比例计算赔偿。,3.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六)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第一,保险标的具有较大的流动性。 第二,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责任起讫时间是以保险标的的实际所需的运输时间为准。 第三,货物运输保险中的保险标的保障范围广。 第四,货物运输保险的货物一经起运,被保险人根本无法控制其财产。 第五,保险合同可以背书转让。,(七)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单常见格式(

45、略) (八)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费率常见格式(略),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Marine Cargo Insurance),简称“水险”,是指保险人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外来原因而导致的损失负赔偿责任一种保险。,(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及其保险责任,1.基本险 (1)平安险 (2)水渍险 (3)一切险,2.附加险 (1)一般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s),亦称“普通附加险”,承保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货物损失。 (2)特别附加险 特别附加险与一般附加险不同之处有两点:一是特别附加险不包括在一切险责任范围以内;二是导致

46、特别附加险的货物损失原因往往同政治、国家行政管理以及一些特殊的风险相关连。,(3)特殊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与特别附加险一样,不属于一切险责任范畴。特殊附加险承保的风险主要是战争和罢工这两种风险。,(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除外责任,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造成的损失或费用; 5.属于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的货损。,(三)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均采用“仓至仓条款”,即从货物

47、运离保险单所载明起运港发货人的仓库时开始,一直到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起讫分为正常运输和非正常运输: 1.在正常运输情况下的保险责任起讫 保险责任从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直至该项货物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时为止。 2.非正常运输情况下保险责任的起讫 在非正常运输情况下,保险公司要求被保险人在获知货物被迫卸货、重装或转运等情况时,及时通知保险人,并酌情收取部分费用后,原保险单继续有效。,(四)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1.CIF价格条件下保险金额的计算 保险金额CIF价格(1+加成率) 2

48、.CFR价格条件下保险金额的计算 保险金额 3.FOB价格条件下保险金额的计算 保险金额,(1+加成率),(1+加成率),(五)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费,1.CIF价格条件下保险费的计算 保险费CIF(1+加成率)费率 2.CFR价格改为CIF价格的保险费的计算 保险费 3.FOB价格改为CIF价格的保险费的计算 保险费,(六)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赔偿,1.全部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 在货物发生全部损失的情况下,不论是实际全损还是推定全损,其赔偿金额都是被保险货物的全部保险金额。,2.部分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 (1)货物数量损失的计算方法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 (2)货物质量损失的计算方法 赔偿金额保险金

49、额,(3)扣除免赔率的计算办法 免赔数量已损货物件数每件货物原装数量免赔率 赔偿数量损失数量-免赔数量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 (4)加成投保的计算方法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3.费用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 (1)施救费用损失的赔偿金额计算 (2)特别费用损失的赔偿金额计算 (3)救助费用损失的赔偿金额计算,返回目录,本章小结,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保险承保火灾以及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 运输工具保险承保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运输工具本身的损失,采取施救、保护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对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 2000年的车险条款分为两部分:基本险部分和附加险部分。其中基本险由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构成。 为进一步推进车险市场化进程,解决车险市场的深层次问题,中国保监会决定我国机动车辆保险从2003年1月1日起实行全面改革,由各保险公司自主制定条款和费率改革方案。,船舶保险是以各种类型船舶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主要包括国内船舶保险和远洋船舶保险两大类。 船舶保险保障的内容包括船舶的物质损失、船舶的有关利益和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 船舶一切险项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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