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文+文字+图片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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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应急2024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应急管理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 部所属有关单位: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已经 2024年10月8日应急管理部第2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2024年10月11日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提升社会应急力量整体建设发展质量, 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以下简称测评工作), 遴选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队伍管理严格、救援能力精湛、 装备配备良好、行动

2、规范有序的社会应急力量,助力提高社 会应急力量救援效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推 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以应 急管理部门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行业管理部门,从事防灾减 灾救灾社会组织的分类分级测评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测评工作,是指应急管理部门依照 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社会应急力量日常管理、装备配备、 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作出测评等级结论并进行管 理的有关工作。第四条测评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属地负责,自愿参 与、客观公正,厉行节约、安全有序,以评促建、注重实效” 的原则。第五条测评专业类别包括建筑物倒塌搜救、

3、山地搜救、 水上搜救、潜水救援、应急医疗救护等。每个专业类别按照 能力由高到低分为1级、2级、3级。第六条应急管理部负责测评工作的统筹指导,建立、 完善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标准和内容,建立应急管理 部测评工作专家库,复核1级队伍测评工作相关结果。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本行政区域1级、2级和3 级队伍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保障等,加强测评工作安全管 理,建立省级测评工作专家库;必要时,可以委托市级应急 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2级和3级队伍的测评工作。第七条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内容包括公共科目 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测评通过线上方式对申请参与测评的 队伍(以下简称测评队伍)日常管理情况进

4、行审核,专业科 目测评通过现场实操方式对测评队伍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第八条年度测评工作根据各地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原 则上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依托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 统”分类分级测评”模块(以下简称测评系统)对测评工作 进行全流程管理。第二章测评程序和方法第九条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程序组织开展测评:(一)公共科目测评1 .发布公告。发布测评通知或者公告,告知测评队伍提 交公共科目审核所需的材料和测评工作相关事宜。2 .线上申报。组织测评队伍通过测评系统提交公共科目 审核所需的材料。3 .材料审核。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统一审核,视情组织现 场核查。审核结果在申报截止后20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 通

5、过的测评队伍方可进行专业科目测评。(二)专业科目测评1 .方案编制。告知测评队伍现场测评地点。组织测评队 伍根据测评场地实际情况编制现场测评行动方案,并通过测 评系统提交。2 .方案审核。对行动方案进行统一审核,审核结果在方 案提交截止后20个工作日内告知。对审核通过的测评队伍, 告知其现场测评时间。3 .专家确定。从测评工作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不少于5名 专家(须为单数)组成测评专家组;组织1级队伍测评时, 需从应急管理部测评工作专家库中随机抽选。4 .现场测评。组织测评专家组对测评队伍进行专业科目 现场考核。现场测评时间一般控制在12小时内(从模拟灾 害发生到测评队伍撤离),全部过程原则上不超

6、过24小时 (从现场测评相关方入驻到离开测评场地)。5.等级评定。现场测评结束后初步确认测评队伍测评等 级,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应急管理部 门评定测评队伍测评等级,予以颁发证书。第十条组织1级队伍测评时,在材料审核、方案审核 以及等级评定程序中,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相关 结果应当报应急管理部复核。第十一条在材料审核、方案审核程序中,相关材料不 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要求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 测评队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相关材料审核不合格的,应 急管理部门应当取消该测评队伍本次测评资格,并在测评系 统中留档备查。第十二条专业科目设置不同考核项,考核结果全部“合 格

7、的,测评予以通过。第三章复测、升级和管理第十三条测评等级有效期为5年。获得测评等级的社 会应急力量应当于有效期届满当年,通过测评系统提交复测 申请,复测程序与首次测评程序一致。第十四条获得测评等级满2年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应 急力量,可根据自身实际,通过测评系统提出升级测评申请, 升级测评程序与首次测评程序一致。第十五条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获得测评等级 的社会应急力量的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公示5 个工作日后,办理测评等级注销手续,在测评系统留档备查:(一)期满复测未通过或者未参加复测的;(二)在测评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作弊获得 测评等级的;(三)在灾害救援中引发重大舆情

8、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 响的;(四)在灾害救援中违规操作造成人员重伤或者致人死 亡的;(五)被登记管理机关(单位)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 证书的;(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的。其中,注销1级队伍测评等级,应当报应急管理部复核。第十六条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发现测评队伍在测评过程 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作弊的,应当取消其测评资格, 三年内不得接受其测评申请。第十七条测评专家在测评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或者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其测评专家资格。第四章结果应用第十八条获得测评等级的社会应急力量在开展对外活 动和宣传时,可以将测评等级证书作为能力证明。第十九条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获得测评等级 的社会

9、应急力量的指导,促进其可持续发展。第二十条测评等级可以作为社会应急力量参加相关灾 害抢险救援的辅助参考。第二十一条应急管理部视情组织1级队伍参与联合国 相关专业领域的测评认证。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 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标准参照社 会应急力量建设基础规范执行。第二十三条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测评期间无需缴纳任何 费用。第二十四条测评等级证书样式及制作标准要求由应急 管理部制定。第二十五条省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人民团体、群 众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对其指导管理并从事防灾减灾救灾活 动的组织开展分类分级测评工作的,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 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10、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文字解读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 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1月1 日起实施。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 就办法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一、出台办法的背景和必要性是什么?答:出台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 理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务实举措。党中央、 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关心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 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22年2月14日,国务院印发的“十 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中提出,要对社会应急力量“组 织实施分级分类测评”。出台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

11、论述的实际举措,是适应应急管理 体制改革、推动应急管理社会动员相关政策措施创新的现实 需要,是打造社会应急力量救援梯队、助力提升整体救援效 能的有效途径,为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出台办法是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的迫切需求。社 会应急力量作为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管理不够 科学、救援能力参差不齐、装备配备标准不高、自我保障能力有限等问题,亟需进一步规范指导。出台办法,旨在 建立科学规范、流程顺畅、操作性强的测评工作体系,通过 对社会应急力量日常管理、装备配备、专业能力等方面的综 合评定,带动提升社会应急力量规范化管理、专

12、业化救援能 力水平,实现“以评促建”的目的。出台办法是指导应急管理部门科学引导社会应急力 量参与救援救助的实际需要。从现实情况看,部分应急管理 部门对社会应急力量能力水平不够了解,导致灾害来临时不 能科学有效组织协调其参与应对处置工作。办法有助于 应急管理部门客观、准确地评价社会应急力量能力水平,遴 选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队伍管理严格、救援能力精湛、装 备配备良好、行动规范有序的社会应急力量,为合理、高效 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救援救助任务提供辅助参考。二、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答:办法共分为总则,测评程序和方法,复测、升 级和管理,结果应用,附则,共5章27条。其中:总则部 分明确了测评

13、目的,适用范围等测评要求,规定了测评专业 类别,确定了测评工作的职责分工;测评程序和方法部分规 定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测评流程,提出了测评方案编制 与审核、专家选择与确定、评定内容与要求等开展测评工作 的方式方法;复测、升级和管理部分规定了复测和升级测评 的程序,以及注销测评等级的情形和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理措 施;结果应用部分明确了测评等级证书可以作为队伍能力证 明等内容;附则部分明确了开展测评工作的执行标准等内容。三、测评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答:办法规定,测评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属地负 责,自愿参与、客观公正,厉行节约、安全有序,以评促建、 注重实效”的原则。“统一领导、属地负责”,是指

14、应急管理部负责统筹指 导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建立完善测评工作体系。 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自主审 核申请参与测评的队伍(以下简称测评队伍)的申报材料, 组织现场测评、等级评定等工作。“自愿参与、客观公正”,是指社会应急力量可以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自愿参与测评。测评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 序和方法进行,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测评结果按照规定进行 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测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厉行节约、安全有序”,是指组织测评工作要注重节 约资源,避免浪费。在测评过程中,应急管理部门合理安排 时间、场地、人员等资源,确保高效有序开展测评工作;测 评队伍必须严格

15、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以评促建、注重实效”,是测评工作的根本目的。应 急管理部门通过测评准确掌握测评队伍的整体能力水平和 短板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队伍建设、提升救援能力, 促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四、测评专业类别包括哪些?级别如何划分?每年组织 几次测评?每支队伍每次是否可以申请多个专业类别的测 评?答:办法规定,测评专业类别包括建筑物倒塌搜救、 山地搜救、水上搜救、潜水救援和应急医疗救护等5个。每 个专业类别按照能力由高到低分为1级、2级、3级。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测评,10 月底前完成,具体次数根据各地实际具体安排。办法未对测评队伍每次申请测评的

16、专业类别作出限 制,即测评队伍一次可以申请多个专业类别的测评。考虑到 测评队伍参与测评需做大量准备工作,我们建议测评队伍量 力而行,科学选择专业类别和等级。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应 当结合本地灾害风险特点和工作实际,按需组织开展相关专 业类别的测评工作。五、测评内容、程序和方法是什么?答:办法规定,测评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测评的程序和方法:包括发布公告、线上申报、 材料审核等环节。应急管理部门发布测评通知或公告,告知 测评队伍提交公共科目审核所需的材料和测评工作相关事 宜。测评队伍通过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分类分级测 评模块”(以下简称测评系统)提交材料,应急管理部门进 行统一审

17、核,并告知审核结果。专业科目测评的程序和方法:包括方案编制、方案审核、 专家确定、现场测评、等级评定等环节。测评队伍根据测评 场地实际情况编制现场测评行动方案,并通过测评系统提交。 应急管理部门对行动方案进行统一审核,并告知审核通过的 测评队伍现场测评时间。从测评工作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 组成测评专家组,对测评队伍进行专业科目现场考核。现场 测评结束后,初步确认测评队伍测评等级,经公示无异议后 颁发证书。六、测评工作具体由哪一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测 评费用由谁承担?测评队伍是否需要缴纳相关费用?答:办法规定,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1 级、2级、3级队伍的测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委托市

18、级 应急管理部门组织2级和3级队伍的测评,但测评队伍等级评定、颁发证书仍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另外,考虑到 测评结果的权威性,1级队伍测评相关结果由应急管理部复 核确认。办法规定,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测评工作的保障, 即测评费用由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承担。测评队伍参与测评期 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测评过程中发生的队伍机动、人员食 宿、装备损耗等费用,由测评队伍自行承担。七、社会应急力量申请参与测评时,是否需要选择并确 定申请测评的等级?答:是的。由于每个专业类别按照专业能力由高到低分 为1级、2级、3级,因此社会应急力量需要明确选定所申 请测评的专业类别及其等级。需要明确的是,在测评过程中 可能存

19、在测评队伍未达到所申请的测评等级能力要求,但满 足了低一级的要求,根据办法规定,此种情况仍将被视 为测评未通过,更不允许降级评定该队伍的测评等级。八、测评等级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答:办法规定,测评等级有效期为5年。获得测评 等级的社会应急力量应当于有效期届满当年,通过测评系统 提交复测申请,复测程序与首次测评程序一致。例如,某社 会应急力量获得测评等级的时间(以证书所示时间为准)为2025年9月1日,据此推算,该测评等级将于2030年9月1日失效,所以其应当参加2030年所属省份组织开展的测评。九、测评等级注销的情形有哪些?答:办法规定,测评等级注销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 几种:一是期满复测未通过

20、或者未参加复测的。社会应急力量 在测评等级有效期届满后,如果未能通过复测或者未参加复 测,其测评等级将被注销。二是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作弊的。在测评过程中,如 果发现社会应急力量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作弊获得 测评等级,一旦查实,其测评等级将被注销。三是在灾害救援中引发重大舆情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 响的。如果社会应急力量在参与灾害救援时,由于不当行为 等引发重大舆情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其测评等级将被 注销。四是在灾害救援中违规操作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在灾害救援中,如果社会应急力量因违规操作导致人员重伤 或者死亡等严重后果,其测评等级将被注销。五是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

21、的。如 果社会应急力量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其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 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其测评等级将被注销。六是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除以上几种情形外,如 果社会应急力量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其测评 等级将被注销。十、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以及红十字、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主管的社会力量是否可以参加分类分级测评?答:办法规定,测评工作适用于在各级民政部门依 法登记,以应急管理部门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行业管理部门, 从事防灾减灾救灾的社会组织。考虑到其他相关人民团体、 群众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指导管理并从事防灾减灾救灾活动 的组织,也有开展测评工作的需求,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可以 会同上述单位参照本办法组织开展

22、测评工作。具体操作建议 以当地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者公告为准。十一、测评队伍或者专家在测评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行 为的,应当如何处理?答:为确保测评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办法对测 评队伍或测评专家的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措施进行了明确。测评队伍在测评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作弊的,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取消其测评资格,三年内不得接受其测评 申请。测评专家在测评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或者存在弄虚 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取消其测评专 家资格。十二、办法印发后,如何贯彻落实?答:一是强化宣传培训。采取专家解读、媒体报道、座 谈交流等方式,加大对办法的宣传力度,针对政策目的、 测评流程

23、等相关具体内容和组织实施要求等方面进行宣贯, 引导具备相应资质能力的社会应急力量积极参与测评工作。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加强对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培训 指导,精心组织开展测评工作试点,印发测评工作指南,在 专家选派、系统运用、保险保障上予以支持,帮助各有关方 面了解测评程序、掌握测评方法、解决问题困难,”以点带 面”加快在全国推广铺开。三是推动“以评促建”。以落实办法为契机,科学 引导、分类指导社会应急力量加强党组织建设,完善管理制 度,培养救援能力,提升保障水平,进一步推动社会应急力 量健康发展。图片解读(一国读懂愈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技(试行)总则、为推动提升社会应急力量整体建设发

24、展质量,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 工作(以下简称测评工作),遴选出一批 政治立场坚定、队伍管理严格、救援能力 精湛、装备配备良好、行动规范有序的社 会应急力量,助力提高社会应急力量救援 效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 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政 策文件,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在各级民政部门依法登 记,以应急管理部门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 行业管理部门,从事防灾减灾救灾社会组 织的分类分级测评工作。测评工作本办法所称测评工作,是指应急管理 部门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社会应急 力量日常管理、装备配备、专业能力等方 面进行综合评定,作出测评等级结论并进 行管理的有关工作。遵循原则统一

25、领导、属地负责,自愿参与、客观公正厉行节约、安全有序,以评促建、注重实效潜水救援 水上搜救女匚应急医疗救护专业类别-JL山地搜救 建筑物倒塌搜救每个专业类别按照能力由高到低分为1级、2级、3级。组织指导应急管理部负责测评工作的统筹指导, 建立、完善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标准 和内容,建立应急管理部测评工作专家库, 复核1级队伍测评工作相关结果。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本行政区域 1级、2级和3级队伍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 保障等,加强测评工作安全管理,建立省级 测评工作专家库;必要时,可以委托市级应 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2级和3级队 伍的测评工作。测评内容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通过线上方式对

26、测评队伍通过现场实操方式对日常管理情况进行审核测评队伍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依托社会应急力量救援协调系统分 类分级测评”模块(以下简称测评系统)对 测评工作进行全流程管理。测评程序和方法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程序组织开展测评公共科目测评专业科目测评发布公告审核通过的测评队伍方案编制线上申报方可进行专业科目测评方案审核专家确定材料审核现场测评等级评定专业科目设置不同考核项考核结果全部“合格”的测评予以通过测评管理和应用、测评等级有效期为5年获得测评等级的社会应急力员应当于有效期届满当年 通过测评系统提交复测申请复测程序与首次测评程序一致获得测评等级;靖2年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应急力 可根据自身实际,通过测评系统提出升级测评申请社会应急力员参与测评期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省对促级获进应得其管评持 急测可理等续门的展部级发应社当会加应强急测评等级可以作为社会应急力母参加相关灾害抢险救援的辅助参考参照情形省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相关人民团体、 群众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对其指导管理并从 事防灾减灾救灾活动的组织开展分类分级测 评工作的,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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