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能源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2023年,平遥县能源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坚 持新发展理念,遵循能源安全新战略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 的要求,着力强基础、促改革、惠民生,为县域经济发展和 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提供了坚实的能源保障。现将我局2023 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一、2023年工作总结(一)稳住煤、保障能源供应能力1、推进煤矿智能化改造。根据市能源局的工作安排,我县 要于2023年底新建成1处智能化综采工作面、3处智能化综 掘工作面的智能化建设任务。截至目前,承担智能化建设任 务的煤矿均已按
2、照序时进度进行建设,其中,温家沟煤矿智 能化综采工作面已完成市级评定验收。温家沟、木家庄煤矿 智能化综掘工作面配套设备已基本完成安装工作,矿井井上 下环网、安全管控系统等验收评价要求的建设内容已完成建 设,力争11月底前完成市级验收。10月份温家沟煤矿智能 化集控仓已完成安装;木家庄煤矿除尘风机、集控室、智能 化控制系统安装完成;明子煤业矿井井上下环网已建设完成, 智能化综掘工作面所需智能掘进机配套设备正在议标当中。2、提升煤炭供给质量。聚焦能源安全保供,抓好能源运行 调度,强化煤炭稳定供应,2023年工:0月份完成原煤产量 226.42万吨,同比减少12%;洗煤产量382.36万吨,同比增
3、加20%,预计到年底我县可完成原煤产量300万吨,同比减 少6%;可完成洗煤产量420万吨,同比增加5%。同时,以 盘活存量资源为重点,在挖潜增效上下功夫,积极与省、市 能源局对接,加快推进峰岩明子煤业产能核增工作,尽快使 核增产能煤矿(明子煤业)获得批复,产能由60万吨/年增 加至90万吨/年。做好煤炭和电力、供热企业协同联动,协 调督促煤炭企业与本地电力、供热企业签订98万吨的2023 年度电煤中长期合同,最大程度保障辖区电力、供热企业煤 炭稳定供应的同时加强履约监管工作,逐笔逐月调度统计合 同履约数据,督促双方严格执行国家明确的价格机制,按照 合同条款履行合同,切实发挥好电煤中长期合同兜
4、底保障作 用。3、推行洗煤行业标准化。在全县洗煤行业推进标准化建设,截至目前,我县已有7座洗煤厂通过标准化三级验收,1座 洗煤厂通过标准化二级验收,1座洗煤厂通过了标准化一级 验收。(二)保供电、优化能源消费结构1、强化电力、油气领域安全监管。2023年年初制定了全年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并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计划对已认领 的电力、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开展检查,目前共计检查企业82 次,发现隐患68处,已整改68处。1-10月,我县电力企业 发电4.7亿千瓦时,其中新能源发电1.6亿千瓦时;油气长 输管道输气1.49亿立方。2、扩大新能源项目发展规模。推动已批复项目工程进展, 国电投平遥南山二期50
5、MW风电场项目已完成风机选型与 土地、环评、水保、电力接入等开工前手续办理,工程四个 标段中,入场道路已完成50%工程量。在推动已批复项目进 展的同时,进一步对我县境内可供开发的风力、太阳能资源 开展摸排,并根据摸排结果,加大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推进力 度。重点推动煤化集团、广东能源、国家电投开展集中式光 伏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截止目前,煤化集团已完成申报材料 准备,广东能源已完成前期勘测与各部门征求意见,正加紧 申报材料编制中。在推动集中式光伏项目的同时,积极推动 分散式风电光伏与独立储能项目开展前期准备,目前已有三 个项目开展了前期工作(晶科储能项目已完成土地初步选址、 晶科分散式风电项目已上报
6、市能源局;国科分散式风电已开 始前期勘测和可研编制工作)。3、完善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组织各乡镇、部门 对辖区和行业内充电桩开展摸底,根据实际情况牵头制定 平遥县2023年度电动车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 作方案,截止目前,我县已建设公用专用充电桩180座, 已接入省级平台充电桩143座,充电枪212支,年度建设总 任务已完成。(三)管好能、提升能源利用效率L加强日常调度监测。及时了解我县能耗双控指标变动情况, 组织县内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耗统计月报工作。1-10月规上 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62.55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5%,规上 工业能耗强度同比下降12.7%,预计到年底我县单位GD
7、P能 耗下降任务可完成。2 .实施重点领域节能技改行动。推动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配合省市对8户企业开展节能监察,组织二亩沟煤业、明子 煤业开展节能整改工作。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组织煤电行业 开展重点行业节能改造,目前耀光煤电已完成淘汰落后电机 39台,并调整优化了运行方式,进一步降低了发电煤耗,2023 年耀光煤电发电煤耗290.5 gce/kwh ,供电煤耗321.69 gce/kwh,达到国家标准要求。3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2023年,我局在2022年实现煤 炭消费负增长的基础上,继续加大煤炭消费管控力度,继续 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合理控制煤炭消费。2023年I-Io 月,规上
8、工业煤炭消费量59万吨,同比下降15%,预计到 年底,规上工业煤炭消费量80万吨,可实现同比减少。(四)促民生、开展清洁取暖改造L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工作。2023年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我 局及早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工作,首先开展清洁取暖改造调研 规划工作,根据我县热源、电网分布,组织住建、供电、各 乡镇开展煤改电、集中供热改造规划工作,最终结合我县实 际情况,制定平遥县2023年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方案,2023 年我县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为3693户、54.28万平方米,截止 目前已完成3693户、54.28万平方米。2.开展清洁煤配送管控工作。牵头拟订出台了平遥县2023 年度民用清洁煤管控实施方案、联
9、合市场局、环保局制定 了民用散煤、型煤煤质抽检办法,对清洁煤的煤质要求、 管控方式、抽检程序等进行明确,最大程度保障清洁煤煤质 达标、配送有序。同时联合市场局、环保局对南政、岳壁、 段村、卜宜、东泉、洪善、襄垣、朱坑、香乐、宁固、杜家 庄等11个乡镇按照取暖需求户数、需求量、供应点配送能 力等因素确定的39个清洁煤供应点进行了联合验收,并按 要求进行了公示。各乡镇陆续按照制定的供煤计划组织各清 洁煤供应点有序配送清洁煤。二、存在问题和困难(一)煤矿产量、产能核增空间有限。我县6座煤矿井田均 位于沁水煤田边缘地带,煤层厚度较薄,井下地质条件复杂, 断层发育较多,由于受限于地质条件影响,我县煤矿综
10、采工 作面走向长度较短,回收率低,搬家倒面现象频繁,煤矿整 体开采延续性较弱,导致产量核增空间有限;2009年煤矿兼 并重组后,我县煤矿矿井井田面积普遍较小,部分煤矿剩余 可采年限小于10年,煤炭资源的接续,进一步制约了我县 煤矿产能核增空间。(二)电煤保供压力较大,履约率还有待提高。我县煤矿煤 种以焦煤、配焦煤为主,炼焦煤作为稀缺煤炭资源,主要服 务于焦化企业,我县电煤产量有限;同时,今年电煤市场相 较于去年,整体呈现疲软态势,且震荡运行,部分发电、供 热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较大,市场观望情绪较浓,未能按照与 煤矿企业约定的月度供煤计划完成电煤中长期合同的履约 工作。(三)新能源发电项目进度低于
11、预期。一是国家电投平遥南 山二期50MW风电项目在去年获得省能源局指标后,虽然我 局积极协调项目单位办理各项手续,但因项目单位原因剩余 三个标段8月才确定风机选型导致项目进展停滞,对我县能 源消费结构和固投入统带来了不良影响。二是电动车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尽管年度建设总任务已完成,但 乡镇覆盖率与年度目标仍有不小的差距,需各乡镇全力配合, 加快建设提高覆盖率,确保年度任务完成。(四)能耗“双控”形势严峻。受焦化、铸造、炭素产能提 升和新入库企业以铸造、造纸等高能耗项目的影响和随着集 中供热面积的增加,供热煤炭消费与能源消费均会高于上年 同期,对全年的能耗“双控”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12、五)清洁取暖改造进度需进一步加快。尽管2023年清洁 取暖改造任务低于往年,目前各供热片区改造工程正在按时 推进,但距离10月底供热不到1个月,工期较紧,且工程 极易受汛期、秋收影响,需乡村两级和供热公司紧密配合, 严格按照倒排工期表,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期供热。三、2024年工作计划(一)实施煤矿智能化改造。对承担智能化建设任务的煤矿 加强督促指导和跟踪调度,同时严格落实倒逼机制,将煤矿 企业智能化建设任务情况作为煤矿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 许可证办理、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生产要素公示的必要条 件,对不能按照序时进度开展智能化建设工作的煤矿,联合 应急等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
13、倒逼煤矿企 业加快智能化建设进度。(二)全力保障煤炭稳定供应。坚决扛起保障能源安全政治 责任,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煤炭各项保供稳价措施,保 持煤炭充足稳定供应的同时,加强对地方煤矿企业、各有关 发电、供热企业的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监管工作,确 保民生用煤需求和经济平稳运行。(三)加强能耗管控力度1、继续加大能耗管控力度。坚持节能优先,强化日常监测, 组织各部门开展节能监察,扎实开展煤电、煤炭洗选行业节 能改造行动,有效降低能耗水平,推动能耗强度进一步下降, 确保完成年度任务。2、开展节能监察。根据省市能源局工作安排,对煤化集团、 汇在铸造、二亩沟煤业、明子煤业等已领取节能审查批复的 企业
14、项目做好节能审查意见初步验收工作,推动项目合规化, 并对已开工项目和部分能源企业开展节能监察,通过监察进 一步提高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意识与水平。(四)进一步优化电力生产结构。推动国家电投平遥南山风 电二期尽快实现全面开工,开工后科学合理安排工期,确保 项目及早并网发电。积极申报新能源发电项目,协调三项集 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两项分散式风电项目和一项独立储能项 目进一步完善手续,积极申报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指标。(五)全力以赴扎实推进清洁取暖。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 统筹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倒 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如期实现清洁取暖既定任务。对暂时无法实现清洁取暖的区域,开展清洁煤管控配送。平遥县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