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场核查工作要点(2024年版)》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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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L湖北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 场核查工作要点(2024年版)docx2.湖北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docx湖北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场核查工作要点(2024年版)为深入贯彻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 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证现场核查工作,制定本工作要点。一、适用范围适用于省固防中心承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换) 证项目现场技术核查工作,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可参照执行。二 工作目标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换)证项目现场核查工作, 提升技术核查工作

2、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制定依据依据最新的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 指南等,主要依据如下:1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3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 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 体废物污染控制标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等;5 .废氯化汞触媒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废烟 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水泥窑协同 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废铅蓄电池危 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等。四、现场核查重点内容

3、通用版)(一)技术人员情况核查技术人员是否符合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 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情况,以 及全职在岗情况。要点:重点核实技术人员是否全职在岗,查阅相关专业 技术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职称证书;具有3年以上 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间社保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现场组织对技术 人员进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情况测试。(二)贮存设施、设备情况核查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 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以及经验收合格。要点:核实是否配备包装工具;现场查看中转和临时存 放设施、设备,关注防渗、分区及标识

4、情况,查阅防渗施工 照片、监理报告等。核实贮存库容积是否满足环评要求,是 否满足至少15天临时贮存要求。(三)利用处置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3.1环保制度落实情况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文件,建 设过程中的环评变动及相应手续履行情况。换证项目的竣工 环保验收情况。要点: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生态环境部门环评批 复、环评变动及生态环境部门意见;竣工环保验收报告。3. 2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情况对照环评和批复,核实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地点,主 要生产工艺、产品及产量、原辅材料消耗,项目主体工程、 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依托工程内容及规模等情 况。(四)利用处置技术和工艺

5、情况危险废物预处理和处置工艺,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 号、设计能力、数量等技术参数,以及相对应的废物名称、 类别、形态和危险特性等。要点:对照项目环评和批复,核实与现有工艺技术、设 施设备的一致性。对照环评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核实企 业申请的废物名称、类别、规模等,明显不适用的类别应删 除。重点关注利用处置后产物的管理和去向,需要对照固 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和环评进 行研判;涉及利用后产品的,重点关注产品质量标准。3.3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按照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和地下水的顺 序,逐项核查环评和批复中的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建成情 况。要点:废水处理设施类别、规模、

6、工艺及主要技术参数, 排放口数量及位置;废气处理设施类别、处理能力、工艺及 主要技术参数,排气筒数量、位置及高度;废水、废气在线 监测;新产生固体废物的属性、数量、去向等。厂区分区防 渗情况等。3. 4其他情况核实排污许可证申领、环境风险防范(初期雨水池和事 故应急池)、地下水监测井布设、防护距离敏感点、环境信访、 实验室建设等情况。视频监控建设及联网情况。要点:对照环评、排污许可证,结合现场检查,核实排 污许可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落实情况。核查前通过物联 网视频系统查看视频联网情况和点位情况,现场核查时要进 一步核实,要求企业及时解决视频掉线、点位设置不合理等 问题。(五)规章制度和事故应

7、急情况核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相关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 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要点:查阅危险废物分析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备案、应急演练和应急救援措施,安保管理制度,人员培训 制度,新产生危险废物的管理计划,其他内部监督管理措施 和制度等资料。(六)持证期间经营情况(换证项目)要点:关注持证期间,企业实际经营量,主要废物类别 的经营量,贮存量;次生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去向。研判总 体和类别是否超规模经营,是否超一年贮存。(七)竣工环保验收和环境监测情况(换证项目)核实是否及时按要求对废水、废气、噪声、土壤、地下 水开展日常环境监测,是否规范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要点:对照排污许可证、环

8、评等,查阅企业环境监测方 案、监测报告、验收报告,核实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环境质量 情况。关注环境质量前后变化趋势。(八)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换证项目)贮存仓库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核实停产期 间企业用电情况);废气及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情况。五、重点行业核查要点危险废物焚烧、填埋、金属再生等行业的核查,除了关 注上述通用版核查要点,还应关注其他重点事项(详见附件)。六、其他特殊种类废铅蓄电池、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废氯化汞触媒、水泥 窑协同处置等特殊种类的技术核查,优先执行废烟气脱硝 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水泥窑协同处置危 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试行)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 经营单位审查

9、和许可指南(试行)废氯化汞触媒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有关规定。附件1危险废物填埋项目现场核查工作要点一、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 各项要求。二 核查重点内容L土地使用权要点:查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 土地权利证书。2 .填埋场选址要点:对照环评,核实填埋场选址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及相关法定规划要求.关注填埋场选址标高应位于重 现期不小于100年一遇的洪水位之上,并在长远规划中的水 库等人工蓄水设施淹没和保护区之外。3 .施工质量要点:查阅填埋场有关施工质量保证书、施工和监理情 况的报告;以及地下水监测井设计方案的依据(如地

10、下水的 流向和速率等)。查阅防渗层完整性检测报告。4 .填埋废物种类4 . 1医疗废物、与衬层具有不相容性反应的废物、液态 废物不得填埋;5 .2满足下列条件或经预处理满足下列条件的废物,可 进入柔性填埋场:a)根据HJ/T 299制备的浸出液中有害成 分浓度不超过表1中允许填埋控制限值的废物;b)根据GB/T 15555. 12测得浸出液PH值在7. 0-12. O之间的废物;c)含 水率低于60%的废物;d)水溶性盐总量小于10%的废物,测 定方法按照NY/T 1121. 16执行,待国家发布固体废物中水 溶性盐总量的测定方法后执行新的监测方法标准;e)有机质 含量小于5%的废物,测定方法

11、按照HJ 761执行;f)不再具 有反应性、易燃性的废物。6 . 3种含量大于5%的废物,应进入刚性填埋场处置。7 . 4关注危险废物允许填埋的控制限值。8 .安全性能评估填埋场应根据渗滤液水位、渗滤液产生量、渗滤液组分 和浓度、渗漏检测层渗漏量、地下水监测结果等数据,定期 对填埋场环境安全性能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 对填埋场后续运行计划进行修订以及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 措施。要点:填埋场运行期间,评估频次不得低于两年一次; 封场至设计寿命期,评估频次不得低于三年一次;设计寿命 期后,评估频次不得低于一年一次。9 .地下水监测填埋场投入使用之前,企业应监测地下水本底水平。地 下水监测井

12、的布置要求:,a)在填埋场上游应设置1个监测井,在填埋场两侧各 布置不少于1个的监测井,在填埋场下游至少设置3个监 测井;b)填埋场设置有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的,应在填埋场地 下水主管出口处至少设置取样井一眼,用以监测地下水收集 导排系统的水质;C)监测井应设置在地下水上下游相同水力坡度上;d)监测井深度应足以采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要点:至少应设置6 口地下水监测井。关注地下水相关 因子本底值水平。换证项目的,对照本底值查看监督性监测 报告,分析监测因子变化趋势。10 污染物排放和监测要点:重点关注渗滤液处理情况,达标排放情况及去向。 关注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监测执行危险废 物填埋污

13、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有关规定。涉及废水零排放的,要重点关注可行性。11 其他管理要求1.1 1柔性填埋场运行过程中,应严格禁止外部雨水的进 入。每日工作结束时,以及填埋完毕后的区域必须采用人工 材料覆盖。除非设有完备的雨棚,雨天不宜开展填埋作业。1.2 填埋场运行记录应包括设备工艺控制参数,入场废 物来源、种类、数量,废物填埋位置等信息,柔性填埋场还 应当记录渗滤液产生量和渗漏检测层流出量等。1.3 运行期间,企业应对渗漏检测层每天产生的液体进 行收集和计量,监测通过主防渗层的渗滤液渗漏速率计算, 频率至少一星期一次。封场后,应继续对渗漏检测层每天产 生的液体进行收集和计量,

14、监测通过主防渗层的渗滤液渗漏 速率,频率至少一月一次;发现渗漏检测层集水池水位高于 排水泵的运行水位时,监测频率需提高至一星期一次;当到 达设计寿命期后,监测频率需提高至一星期一次。附件2危险废物焚烧项目现场核查工作要点一、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 有关要求。二、核查重点内容1 .焚烧能力要点:新建项目焚烧能力不小于3万吨/年。2 .废物种类要点: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核实焚烧废物种类。 易爆废物、废盐等危险废物不能入炉焚烧,利用价值高的不 宜入炉,关注环评的危险废物负面清单。.3 .焚烧炉性能关注关于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包括焚烧炉温度、烟 气停

15、留时间、燃烧效率、焚毁去除率、焚烧残渣的热灼减率 等)、焚烧炉出口烟气中的氧气含量等。要点:焚烧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应进行技术性能 测试,测试方法按照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 施性能测试技术规范(HJ 561)执行,性能测试合格后方可 通过验收。查阅焚烧炉性能测试报告。焚烧炉主要性能指标 如下:3. 1焚烧危险废物(不包括多氯联苯)的焚烧炉高温段温度应21100C;焚烧多氯联苯的焚烧炉温度应2120(TC4. 2烟气停留时间应22s。5. 3危险废物的焚毁去除率应三99. 99%;多氯联苯的焚 毁去除率应299. 9999% o6. 4焚烧残渣热灼减率(应每周监测)5%。7. 5焚

16、烧炉出口烟气中的氧气含量应为6%15% (干 气)。8. 贮存库管理要点:涉及甲类库的,重点关注与周边设施的安全距离 情况,仓库内是否设置防爆、报警等设施设备。9. 进料方式要点:进料系统应处于负压状态,防止有害气体逸出。 输送液体废物时应充分考虑废液的腐蚀性及废液中的固体 颗粒物堵塞喷嘴问题,液态废物进料设施应与固态废物分离。10. 烧后固体废物焚烧设施产生的焚烧残余物及其他固体废物,应根据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等进 行属性判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其贮存和利用处置应符合国 家和地方危险废物有关规定。要点:重点关注炉渣、飞灰、废盐、焚烧后废金属等危 险废物的管理。高度关注

17、焚烧后废金属的豁免管理情况。附件3危险废物金属再生项目现场核查工作要点一、总体要求重点关注废物来源、利用过程、利用后产物的管理,关 注闭环管理。二、核查重点内容1 .重金属要点:对照项目环评和批复,核实项目是否需要重金属 总量,总量是否已经取得。2 .废物来源要点:对照项目环评和批复,核实危险废物来源是省内 还是外省;危险废物类别是否设置负面清单,废物类别是否 合理。关注环评对废物入场分析的要求。.3 .利用后产物要点:严格依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 201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 7-2019),对 照项目环评和产品质量标准等资料,核定利用后废渣、中间

18、 产物等产物的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属性,据此规范去向管理。 重点关注利用后产品的质量标准及去向。4 .设施安全要点:涉及冶炼炉、氢气等可燃气体等项目的,关注设 施安全和采取的措施。5 .污染排放要点:涉及废水零排放的,要重点关注。涉及重金属的, 重点关注废水、废气、土壤和地下水重金属环境监测情况。湖北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评审专 家的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评审中的决 策支撑作用,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规范,依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家参与公共决策行为监督管理 的指导意见

19、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 防治中心负责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 “专家库”)的建设、管理,以及专家入库、抽取、使用、 出库等日常管理活动。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可自行制定专家 管理办法,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省固防中心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建立专家 库并定期更新,结合项目特点、专家擅长领域、专业类别、 工作履历等对专家实施精细化管理。第二章专家入库遴选第四条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危险废物管理或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有较深造诣,熟悉国内外本领域发展现状及重要技术发展趋势;(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

20、公正、廉 洁地履行职责;(三)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评审程序、技术规范和有关要求;(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环评工程师、环 保工程师,或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并已参加省固防中心组织的 5次以上评审的;均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五)能够定期参加省固防中心组织的相关评估、培训 和交流研讨等活动;(六)5年内无因本办法第十六条情形有各级专家库出 库记录的。第六条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一 次,出现严重问题应及时移出专家库,原则上专家库规模保 持在150人左右,根据行业领域、专业领域、区域、流域和 工作需要适时调整规模。第七条 专家入选专家库,

21、采取个人申请或者单位推荐 方式向专家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特殊情形下可由行业组织、 专业机构或资深专家等进行推荐。采取个人申请方式的,应 取得所在单位的确认;采取单位或其他组织推荐方式的,应 当征得被推荐人同意。退休人员可由本人申请。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1)和推荐书应当附有符合本办 法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交专家承诺书(附件2)。第八条 省固防中心应坚持竞争择优、公开遴选、按时公示的原则,选取入选专家。第三章专家的权利与义务第九条 专家参与项目评审享有以下权利:(一)对所评审的项目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二)对所评审的项目独立发表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 者个人的干预;(三)完成评审后按照规定获

22、得相应的专家劳务咨询费;(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条专家应承担以下义务:(一)对参加的评审工作应认真对待,提前阅研评审项 目的相关材料,及时提供客观、公正、具体、明确的书面意 见,并对所提意见负责;(二)严格遵守廉政制度。不得收受影响客观、公正参 与评审工作的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三)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外界泄露在评审过程 中知悉的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含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不宜 公开的信息;(四)严格遵守回避制度。对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评审工 作,出现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情况时,应主动提出回避;(五)接受专家库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六)能够定期参加省固防中心的相关评审、

23、复核和行 业咨询等活动;(七)专家个人应真实记录并反馈个人意见(附件3) o第四章专家抽取与评审第十一条原则上从专家库中按照专业、数量等随机抽 选专家,组成专家组。省固防中心应根据项目特点等信息, 设置专家抽取专业、数量等条件。专家组构成须满足如下条 件:(一)原则上不少于3名专家,一般为5名;(二)专家组成员应包括环境工程、环境管理等专业; 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项目还应包括环境监测专业;危 险废物填埋、金属冶炼等项目应包括地下水或有色金属冶炼 等专业。(三)专家不能来自相同的单位(同一个评审项目中专 家组成员不得含有两个及以上相同单位的专家)。(四)重大、环境敏感的项目,可采取库外特邀专

24、家方 式,特邀专家不得超过两名。必要时及时纳入专家库。第十二条专家的抽取或选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家应主动提出回避请求:(一)专家近3年内受聘于项目单位或正在其关联关系 单位任职的;(二)专家及其直系亲属以及专家所在单位与项目存在 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验收等咨询服务关系的;(三)专家及其直系亲属以及专家所在单位与项目单位 存在股权、债务、知识产权等经济利益或法律纠纷关系,或 担任项目单位高管等其他利益关联的;(四)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回避 的情形,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评价情况的。第十三条项目评审专家应通过专家抽选系统抽取确定, 具体抽取方法另行规定

25、第十四条 在项目咨询开始前,省固防中心应对到场专 家提出廉政、信息保密等方面的要求,并请专家签定廉政承 诺书,承诺在项目咨询中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第十五条 专家组推荐1名专家作为专家组组长。组长 为专家组第一责任人,应组织专家进行分工协作,依据危 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 场核查工作要点等进行评审,负责牵头形成专家组意见并 组织专家签字确认。第五章专家考核与管理第十六条 每次评审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项 目负责人和固防中心负责人在专家库系统对专家进行日常 考核。主要包括业务水平和工作态度两个方面,专家日常考 核量化赋分表见附件4。第十七条 以自然年统计,

26、参加项目评审年度平均考核 分数达90分及以上的,评为优秀专家。第十八条入选专家库的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 消专家资格并移出专家库,且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一)存在1次日常考核分数为“差”的;(二)累计被记录三次以上负面行为的;(三)本人申请不再担任专家或因超龄等原因不符合本 办法有关规定的;(四)以专家库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公信力活动的;(五)泄露相关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 信息的;(六)徇私舞弊、接受或者索取相关单位或个人的馈赠、 宴请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七)被举报不符合专家资格,经核查属实的;(A)其他不适宜担任专家情形的。第十九条加强专家库痕迹管理,对专家个人信

27、息更新、 出入库、选取结果、考核等进行全程留痕,做到相关记录可 查询、可追溯。第二十条 省固防中心负责加强专家库的使用管理,保 障专家库专家信息安全,严禁私自复制、下载、泄露、转让 或出售专家库的信息和资料。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湖北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 防治中心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24年月I日起实施,有效 期5年。湖北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评审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健康状况(照片)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职级 /行政职务、职级工作单位(详至部门)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传真身份证号电子信箱专业领域从事本专业时间个人简介(500字以 内)

28、代表性成 果序 号成果名称成果(论文、著 作、研究报告等) 名称及出版(发 表)时间本人贡献其他需要 说明的事 项(相关 工作经验 等)申请人(签字):年 月曰所在单位意见单位盖章年 月曰注:表格填报内容可依据实际情况扩展,可另外提供附件等补充材料。专家承诺书入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评审专家库,我将严格遵守并认真 执行专家库各项规章制度,并作出如下承诺:(一)严禁泄露被核查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以及利用这些 信息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二)严禁利用核查工作职权和影响向被核查单位借车、借 款、借物,或接受宴请、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土特产等;(三)严禁收取被核查单位给予的咨询费、劳务费以及以任 何名

29、义给予的报酬;(四)严禁在核查工作期间饮酒和参加与核查工作无关的活 动;(五)严禁利用核查工作职权和影响以任何形式向被核查单 位推荐环保设备、设施,招揽管理服务或技术服务业务;(六)严禁插手、干预被核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向被核 查单位推荐或指定环评单位、环保验收监测及技术调查评估单位 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运输单位;(七)严禁在被核查单位投资、持股,或报销任何应由中心 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八)严禁擅自改变核查要求和标准,隐瞒不报核查发现的 问题,或随意扩大、缩小核查发现的问题;(九)严禁携带任何与核查工作无关的人员参加现场核查工 作。签名:年 月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专家评审意见被评单位

30、 时间:序号评审情况总体评价是口 否口同意通过审查存在的问题其他专家所在单位: 专家签名:专家日常考核量化赋分表考核 项目项目 总分主要内容赋分标准业务 水平30提出的意见充 分结合项目特 点,能关注到 重点问题,对 项目有宏观 性、整体性把 握27-30分(优)充分结合项目特点,按照危 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评审指南等进行评审,能关 注到重点问题,对项目有宏观性、整体性把握。 18-26分(良) 对细节把控及关注太多,没 关注到重点问题,宏观性、整体性不足。0-17分(差)提出的意见“放之四海而皆 准”。30提出的问题和 意见具有可操 作性27-30分(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中肯、非 常实用、可行

31、18-26分(良) 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有一定依 据和可操作性。0-17分(差)提出的问题意见不实用、不可行。工作态度20坚持专业原 贝L维护评审 科学性18-20分(优)发表的意见有理有据,具体明 确,能够坚持立场,客观、公正、审慎独立进 行评审。12-17分(良)发表意见,仅附和他人情况, 仍能坚持立场。0-分(差)无独立意见,缺少明确立场。20提前阅读企业 申报材料,按 时提出个人审 查意见情况18-20分(优)评审之前提前审阅并按时提交 个人意见,意见科学、客观,为审查提供很好 技术支撑。12-17分(良)按时提交个人意见,为审查提 供一定程度的技术支撑。0-11分(差) 提交个人意见拖沓,提出意见 对审查技术支撑性不强。总分10090-100 分(优)60-89 分(良) 0-59 分(差)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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