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除臭剂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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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030.10P 53CJ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T 5162017生活垃圾除臭剂技术要求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deodorizer for municipal solid waste201771-27 发布2018-05-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 布目 次前言 I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分类和型号24.1 分类24.2 型号编码24.3 标记示例 25要求35.1 安全要求35.2 性能要求36试验方法66.1 环境安全性评价66.2 急性经口毒性测定66.3 急性吸入毒性测定66.4 急性皮肤

2、刺激性测定 66.5 闪点测定 66.6 气味的测定66.7 外观检验 66.8 色度测定66.9 活性炭水分测定66.10 活性炭强度测定66.11 活性炭四氯化碳吸附率测定 66.12 硫酸测定76.13 氢氧化钠测定76.14 次氯酸钠测定 76.15 有效活菌数测定76.16 杂菌率测定76.17 粪大肠菌群数测定76.18 酶活力保存率计算76.19 生物型除臭剂性能测定76.20 植物提取物测定86.21 植物型除臭剂性能测定87检验规则97.1 出厂检验 97.2 型式检验 9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108.1 标志108.2 包装108.3 运输108.4 贮存11-XX.a刖

3、S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宜昌市固废处置管理中心、上海野马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有限公司、江苏生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复振科技有 限公司、湖南普泰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云水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熊辉、任稚萍、张安杰、张倚马、陈化南、王玉靖、林杰、乔建明、胡峻、黄亚军、 刘美玲、毛社高、陈涌、陈立华。生活垃圾除臭剂技术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除臭剂(以下简称“除臭剂”)的

4、术语和定义、分类和型号、要求、试验方法、检 期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掩蔽或消减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过程所产生恶臭的除臭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09工业用氢氧化钠GB/T 534工业硫酸GB/T 7701.1煤质颗粒活性炭气相用煤质颗粒活性炭GB/T 7702.1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水分的测定GB/T7702.3 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强度的测定GB/T 7702.13煤

5、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 四氯化碳吸附率的测定GB/T 11742居住区大气中硫化氢卫生检验标准方法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GB/T 12496.4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水分含量的测定GB/T 12496.5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 四氯化碳吸附率(活性)的测定GB/T 12496.6木质活性炭试验方法强度的测定GB/T 14678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醴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 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T 19106次氯酸钠GB 19524.1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 20287农用微生物菌剂GB/T21603化学品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方法GB/T2160

6、4化学品急性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方法GB/T21605化学品急性吸入毒性试验方法GB/T21615危险品易燃液体闭杯闪点试验方法GB/T22731日用香精GB/T26900空气净化用竹炭GB/T27579精油高效液相色谱分析通用法HJ/T 415环保用微生物菌剂环境安全评价导则HJ 533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QB 1803工业酶制剂通用试验方法QB 1804工业酶制剂通用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QB/T 4956固体空气清新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生活垃圾除臭剂 deodorizer for municipal solid waste用于掩

7、蔽或消减生活垃圾产生的恶臭的产品,包括物理除臭剂、化学除臭剂、生物型除臭剂和植物 型除臭剂。3.2物理除臭剂 physical deodorizer不改变臭气组分的化学结构,掩蔽臭气或降低臭气组分浓度的产品,包括掩蔽型物理除臭剂和吸附 型物理除臭剂。3.3化学除臭剂 chemical deodorizer采用化工原料制得,可通过与臭气组分发生化学反应,降低臭气组分浓度的产品。3.4生物型除臭剂 biological deodorizer利用微生物对臭气组分的代谢或生物酶催化降解臭气组分,降低臭气组分浓度的产品。3.5植物型除臭剂 plant extract deodorizer天然植物萃取液或

8、提取物加工而成,可掩蔽臭气或通过与臭气组分反应,降低臭气组分浓度的 产品。4分类和型号4.1 分类常用的生活垃圾除臭剂根据其性质和作用原理,主要分为:物理除臭剂、化学除臭剂、生物型除臭剂 和植物型除臭剂。4.2 型号编码物理除臭剂(W),化学除臭剂(H),生物型除臭剂(S),植物型除臭剂(Z)-生活垃圾(SL).一除臭剂(CCj)4.3 标记示例物理除臭剂产品标记为:CCJ-SL-W05要求5.1 安全要求除臭剂的各项安全指标应满足下列要求:a)保证人畜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其中,生物型除臭剂生产厂商应对生物型除臭剂进行环境安全 性评价,提供环境安全性评价资料;b)避免诱发火灾、爆炸等危险;c)

9、对各类除臭剂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等问题制订相应的防范、应急、减缓或消除措施;d)用于空间雾化或喷淋的除臭剂其安全性应符合表1的规定,洗涤塔中所使用的液态除臭剂的 闪点应不低于60。表1空间雾化或喷淋用除臭剂安全性指标项目指标急性经口毒性LD5 O 5 0 0 0 mg/kg体重急性吸入毒性LCso2000 mg/m急性皮肤刺激性无闪点三60 除臭剂需要进行稀释使用的,其稀释后样品应满足以上安全指标。5.2 性能要求5. 2.1物理除臭剂物理除臭剂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固体掩蔽型除臭剂还应符合QB/T 4956的规定,煤质 颗粒活性炭的技术指标还应符合GB/T 7701.1中空气净化用煤

10、质颗粒活性炭的相关规定,竹炭的技术 指标还应符合GB/T 26900的规定。表2物理除臭剂技术指标项目指标掩蔽型气味无异味,符合规定香型外观液体产品无分层现象色度W30度成分香精成分应符合GB/T 22731的规定性能指标掩蔽臭气,增强人体感官舒适度吸附型(活性炭)水分5%强度90%性能指标四氯化碳吸附率三50%液体掩蔽型除臭剂需要进行稀释使用的,其稀释后的样品应满足以上气味、外观、色度、成分和性能指标。色度指标适用于液体掩蔽型除臭剂。1.2.2 化学除臭剂常用的化学除臭剂(包括硫酸、氢氧化钠和次氯酸钠)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化学除臭剂技术指标项目指标外观液体无分层现象固体无潮解现象

11、成分硫酸应符合GB/T 534的规定氢氧化钠应符合GB 209的规定次氯酸钠应符合GB 19106的规定性能指标浓硫酸H2SO4质量分数292. 5%氢氧化钠固体中NaOH质量分数72%;液体中NaOH质量分数N 30%次氯酸钠有效氯(以Cl计)质量分数三5%1.2.3 生物型除臭剂生物型除臭剂应符合下列要求:a)具备将生活垃圾相关恶臭污染物降解转化为无臭物质的能力;b)微生物菌剂不应采用诱变菌种,应明确其购买或采集来源、菌种(株)的组成、有效活菌数;c)酶制剂应明确其来源、组成和酶活力;d)来源于动物的酶制剂,其动物组织应符合肉类检疫要求;e)来源于植物的酶制剂,其植物组织不应霉变;D来源于

12、微生物的酶制剂,其生产菌种应进行分类学和(或)遗传学的鉴定,并应符合有关规定;g)生物型除臭剂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生物型除臭剂技术指标微生物菌剂项目粉剂颗粒液体外观松散无明显机械杂质,大小均匀沉淀W20%有效活菌数2 108CFUgIO8CFUZg2 IO8CFUZmL杂菌率20%30%10%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 1.5 mgm3 0.1 mg/n?和0. 1 mgm3oc 处理后的硫化氢、氨、甲硫醇或甲硫酸的浓度,单位为毫克每立方米(鸣/小)。6.20植物提取物测定按照GB/T 27579的规定进行。6. 21植物型除臭剂性能测定6.21. 1对硫化氢的去除效果测定常温(20

13、C)常压(1个标准大气压)条件下,将初始浓度为0.15 mgm3的1 5L硫化氢气体,以 1 L/min的流量,通过装有10 mL植物型除臭剂的大型气泡吸收管。采集处理后的气体,分析其硫化氢 浓度。硫化氢浓度按照GB/T 11742进行测定。1.1.1 21.2对氨的去除效果测定常温(20)常压(1个标准大气压)条件下,将初始浓度为L 5 mgm3的1 5L氨气,以1 L/min的 流量,通过装有10 mL植物型除臭剂的大型气泡吸收管。采集处理后的气体,分析其氨浓度。氨浓度 按照HJ 533进行测定。6.21.3 对甲硫醇的去除效果测定常温(20。C)常压(1个标准大气压)条件下,将初始浓度

14、为0.1 mgm3的15 L甲硫醇气体,以 1 L/min的流量,通过装有IOmL植物型除臭剂的大型气泡吸收管。采集处理后的气体,分析其甲硫醇 浓度。甲硫醇浓度按照GB/T 14678进行测定。6.21.4 对甲硫醴的去除效果测定常温(20。C)常压(1个标准大气压)条件下,将初始浓度为0.1 mgm3的15 L甲硫酸气体,以 1 L/min的流量,通过装有10 mL植物型除臭剂的大型气泡吸收管。采集处理后的气体,分析其甲硫酸 浓度。甲硫酸浓度按照GB/T 14678进行测定。6.21.5 除臭效率计算植物型除臭剂的除臭效率按式(1)计算。7检验规则7.1 出厂检验7.1.1 除臭剂经生产厂家

15、质量检验部门检验,保证各项指标符合要求,检验合格并填写产品合格证书 后才允许出厂。7.1.2 检验合格后应将合格检验项目及结果作为产品合格证书的附件。7.2 型式检验7. 2.1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生产的试验定型;b)产品停产两年及两年以上,恢复生产时;c)产品的结构、材料或制造工艺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性能时。7.2.2型式检验时,如果属于7. 2.1中a)、b)两种情况,应对相应的所有项目进行检验,如果属于7. 2. 1 中C)情况,可仅对受影响的项目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如表6所示。表6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出厂检验型式检验要求试验方法1环境安全性5. 16. 12急

16、性经口毒性5. 16.23急性吸人毒性5. 16.34急性皮肤刺激性5. 16.45液体闪点5. 16.56气味5. 2. 1、5. 2. 46. 67外观5.2.1、5.2.2、5.2.3、5. 2. 46.78色度5. 2. 1、5. 2. 46.89活性炭水分5.2. 16.910活性炭强度5.2. 16. 1011活性炭四氯化碳吸附率5. 2. 16. 1112硫酸5.2.26. 1213氢氧化钠5.2.26. 1314次氯酸钠5.2.26. 1415有效活菌数5.2.36. 1516杂菌率5.2.36. 1617粪大肠菌群数5.2.36. 17表6(续)序号检验项目出厂检验型式检验要

17、求试验方法18酶活力保存率5. 2.36. 1819生物型除臭剂性能5.2.36. 1920植物提取物5.2.46. 2021植物型除臭剂性能5.2.46.21注:“/ ”表示检验项目;“ ”表示不检项目。8盛屋、瑜口贮存8.1 标志应符合GBZT 191的规定,应在每个独立包装的除臭剂的醒目位置粘贴产品铭牌,并应至少标明下 列内容:a)制造商名称和商标;b)产品名称和规格;c)主要技术参数;d)出厂编号和制造日期;e)保质期;f)运输及储存注意事项。8.2 包装8. 2.1产品包装应符合下列要求:a)掩蔽型物理除臭剂的产品包装应符合GB/T 22731和QB/T 4956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

18、 规定;b)吸附型物理除臭剂的产品包装内层应密封防潮;c)化学除臭剂的产品包装应符合GB/T 209、GB/T 534和GB/T 19106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 规定;d)生物型除臭剂的产品包装应符合GB 20287和QB/T 1804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e)植物型除臭剂的产品包装所用材料不应与除臭剂发生物理或者化学作用。8.2.2产品包装中应包括下列文件:a)产品合格证;b)产品说明书,具有刺激性等危害性的产品应明确说明安全性信息和相应的操作防护救护措施, 液体产品应说明其有效成分浓度或者稀释比例;c)出厂检验报告。8.2.3应保证产品铭牌、文件在运输与贮存中不被损坏和丢失。8. 2.4废弃包装物应定点存放、安全处置。8.3 运输产品运输时应水平牢固放置,防止暴晒,运输状态的外形尺寸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在运输 和吊装过程中,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损伤产品引起泄漏。8.4 贮存产品应在适当的温度条件下贮存,应防雨、防潮、防日光直射、保持通风干燥,应避免引起火灾。属 于化学危险品的,贮存应符合GB 15603的规定;酶制剂的保藏应符合QB 180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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