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加快我市老年助餐点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老龄办关于加快我市老年助餐点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为加快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逐步满足本市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老年人体弱多病、属疾病易感人群的特点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目标任务 社区老年人助餐点是指以社区为主导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集中用餐等服务的场所(以下简称“助餐点”)。通过鼓励社区设立老年人助餐点重点帮助解决本市高龄、独居、纯老家庭以及生活需要照料的老年群体的日常用餐难问题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重点鼓励助餐需求较为集中的中心城区推进助餐服务点的设立
2、到2021年城乡社区建有助餐点580家其中中心城区75家可以利用日间照料中心、社会饭店、食堂等场所配设以利切实提高我市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 二、建设标准 1、建设规模。按助餐点的服务能力分设三类标准: (1)综合型助餐服务示范点:建筑面积不低于150集膳食加工配制、外送及集中用餐等功能为一体配送餐能力在250客/餐以上最少能容纳20名以上老年人同时就餐同时承担2个以上助餐点膳食配送任务。 (2)综合型助餐服务点:建筑面积不低于100集膳食加工配制、外送及集中用餐等功能为一体配送餐能力在150客/餐以上最少能容纳20名以上老年人同时就餐。 (3)单一型助餐服务点:建筑面积不低于50具备膳食加工配
3、制、外送、集中用餐(最少能容纳10名以上老年人同时就餐)等功能之一或之二供餐能力不低于50客/餐。 2、设立要求: (1)助餐服务点选址应距离粪坑、厕所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等扩散性污染源影响范围之外。 (2)综合型助餐点应配备1-2名管理、服务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3)应符合消防、环保、食品安全等有关部门规定配备消防安全设施并提供无障碍设施。 三、服务管理 1、管理要求:每个助餐点必需在醒目处公开以下内容: (1)助餐服务点的铜牌; (2)每周菜谱和收费标准; (3)规章制度和监督电话; (4)_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综合型助餐点)。 2、饮食要求: (1)每周有食谱两周食
4、谱不重样荤素搭配合理; (2)根据老年人健康提供符合老年人身体状况的饮食; (3)饮食符合卫生要求严防食物中毒。内设厨房的助餐点每天对膳食进行留样并保留24小时;凡由社会机构提供膳食的应由服务提供方对每日的膳食进行留样。 3、堂吃服务 (1)餐厅内要保持室内外空气流通无异味; (2)餐厅内有适合老年人就餐桌椅和餐具有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备; (3)单一助餐点应该设有独立的分餐区分餐人员要带帽子和手套; (4)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定期消毒餐具和桌椅等物具。 4、送餐服务 (1)送餐人员必须使用专用封闭式外送车辆送餐车上有统一的居家养老标识按照指定路线及时送餐; (2)外送车辆要有良好的保温性能确保老
5、年人用餐时候饭菜中心温度能够达到65以上; (3)每条送餐路线应控制在1.5个小时内(膳食从烧熟至食用时间应该控制在2个小时内;超过2个小时的应该及时冷藏食用前彻底再加热); (4)送餐人员留心观察老年人用餐情况并及时提醒老年人当餐用完。 四、日常管理 1、各市、区老龄办根据助餐服务点的功能、规模及所能提供的服务质量分别以“综合型助餐服务示范点”、“综合型助餐服务点”、“助餐服务点”命名认定悬挂全市统一的助餐服务点标识并报市老龄办备案。 2、各市、区老龄办根据本区内老年人助餐需求的实际变动情况负责协调设置助餐服务点制定本辖区助餐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决策机构、管理机构和经营机构的职责制定每个助餐点的规章制度明确所有工作人员的职责定期对每个助餐点的运作情况进行检查。 3、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有助餐需求老年人的管理及时对老年人进行身体状况评估、就近安排助餐服务点;合理安排和调整外送的路线。 4、各助餐服务点要保持环境整洁营造老年食堂氛围制订合理餐饮收费标准做好成本核算保本微利。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遵守药监部门的食品卫生相关要求。服务人员应持证上岗每年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对老年人用餐情况要有详细记录对用餐满意度进行统计和分析每月按时上报老年人助餐情况。 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