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8福田区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服务协议书(范本)甲方:街道办事处名称乙方:定点服务机构名称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根据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市管理办法)和福田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和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区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成为福田区居家养老消费券定点服务机构,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可在(填区域范围,例如:街道、社区名称)内为社区居家养老受助人提供下列服务(勾选):口生活照料口家政服务康复护理服务日托服务口心理咨询口精神慰藉口临终关怀其它(自行补充)二、乙方为社区居家养老受
2、助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时,可以接受深圳市居家养老消费券作为结算凭证,并根据规定进行结算。三、甲方权利(一)对乙方业务上进行指导,根据需要自行或由区统一组织对乙方进行评估考核,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乙方在定点服务机构中服务质量情况。(二)要求乙方如实提供公开名册有关内容,并按上述内容提供服务。(三)甲方可按照市管理办法和区实施细则的规定自行或提请有关部门对乙方实施追回已结算消费券金额、督促整改、暂停消费券结算或解除服务协议等处理。四、甲方义务(一)保证乙方正常的服务活动不受街道办事处、社区的限制和干扰。(二)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规定将乙方作为定点服务机构的信息向区民政局的备案,定期向社会公布。(三)
3、协助乙方在其服务覆盖范围内,按照市管理办法和区实施细则的要求,按规定结算。(四)按照市管理办法和区实施细则的规定,协助对乙方提出的异议调处进行调查处理。(五)接受和落实市、区民政局对乙方提出的异议调处进行调查处理的结论和意见。五、乙方享有的权利(一)乙方合法自主经营权不受干涉。(二)乙方有权在公开名册中如实披露有关信息。(三)乙方就下列事项有向民政部门要求进行异议调处的权利:1 .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干扰、限制在其覆盖范围内开展正常服务。2 .街道办事处无理拒绝结算。3 .对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认定其违反市管理办法和区实施细则作出处理不服的。六、乙方应承担的义务(一)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
4、协议。(二)遵守市管理办法和区实施细则,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三)应当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四)认可街道办事处的服务结算方式,与甲方进行服务费结算。乙方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结算票据。(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六)乙方应当约束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政府部门的名义强行提供服务。(七)口其它(双方协商补充)七、因下列任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即时单方解除本协议:(一)因乙方违反市管理办法和区实施细则及本协议的规定。(二)因乙方不再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且已经妥善安排原有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并经甲方同意。(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执行。(四)因政府政策发生变化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即行解除本协议。八、乙方未能尽到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对损失给予赔偿。九、本协议有效期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十、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十一、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年 月日年月曰注:本协议供参考,可根据实际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