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交流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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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交流解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解读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条例的修订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答: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坚持党管农村工作、重视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1999年2月颁布实施的条例,作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法规,为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近20年来,农村经济社会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

2、党中央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在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上取得重大进展,积累了重要经验。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党的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明确提出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对这些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需要修订完善。 按照党中央要求,中央组织部认真做好条例修订工作。2017年以来,我们先后到21个省区市调研,同时委托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调研,广泛听取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同志,特别是县乡村党组织书记和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梳理汇总修改建议1000多条。在此基础上对条例逐章逐条修改,并征

3、求30家中央单位和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的意见。条例稿先后报经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2018年11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稿。12月28日,党中央印发条例。 新修订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问:修订后的条例有

4、哪些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条例的改动量还是比较大的,增写了“乡村治理”和“领导和保障”两章,对其它各章都作了修改,由8章34条增加到10章48条、3654字增加到7750字。条例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6个方面:一是强调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二是规范了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三是规定了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四是明确了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的重点任务。五是提出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明确要求。六是强化了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主体责任。 修订后的条例既体现方向性、原则性,又突出实践性、针对性,有以下几个

5、显著特点:一是贯彻党中央最新精神和要求。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特别是农村党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等,予以深入贯彻、充分体现。二是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按照党中央关于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就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党员、群众完成中心任务中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提高威信、提升影响,进行制度设计,提出明确要求。三是突出问

6、题导向。针对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带头人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农村基层党建主体责任不落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四是汲取成功经验。系统梳理各地抓农村基层党建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性要求,用基层经验指导基层实践,增强工作的规范性、稳定性。 问: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请问条例是如何体现和落实这一要求,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的?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总体上看,党的

7、十八大以来,各地各单位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越来越重视,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断巩固,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保证。同时也要看到,还有少数地方和单位对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发挥领导作用,认识上存在偏差,实践中没有完全落地,导致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针对这些问题,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鲜明提出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并以此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作出一系列规定,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在总的定位上,明确规定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二是在组织设置上,明确规定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县

8、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党组织除党中央另有规定的以外受乡镇党委领导,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成立的党组织一般由所在村党组织或者乡镇党委领导。三是在职责任务上,明确规定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讨论决定本乡镇本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基层治理。四是在体制机制上,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五是在议事决策上,明确规定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加强村务监督。六是

9、在保障支持上,明确规定乡镇党委委员按照乡镇领导职务配备,投放农村的公共服务资源以乡镇、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等等。通过这些制度设计和具体措施,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实在的而不是空泛的。 问:随着农村改革深入发展,农村社会结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等出现许多新变化,请问条例对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作了哪些规定? 答:科学合理设置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基础。条例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对党组织设置作出全面规范。一是明确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农村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实践证明,以行政村为基本

10、单元的治理架构总体是稳定的,沿着这个架构设置党组织,有利于强化村党组织的领导地位,有利于加强乡村治理。二是适应农村改革发展新变化及时跟进建立党组织,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规定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具备单独成立党组织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组织;村改社区应当同步调整或者成立党组织。三是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特别是对跨村跨乡镇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成立党组织这类比较复杂的情形,明确由批准其成立的上级党组织或者县级党委组织部门确定隶属关系。规定村及以下成立或者撤销党组织,必须经乡镇党委或者以上党组织批准。四是规范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的委员人数及主要构成,规定乡镇党的委员会和村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

11、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问:党中央作出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请问条例对农村基层党组织落实这些重大任务有哪些要求? 答:基层党组织组织能力强不强,抓重大任务落实是试金石,也是磨刀石。当前,农村正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农村基层党组织就要在这些重大任务落实中发挥领导作用。条例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的要求,着眼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对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集中体现在:农村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农村经济工作的6项具体任务、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并巩固发展脱

12、贫攻坚成果、因地制宜推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方面。同时,条例明确要求农村党员要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投身乡村振兴,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各地各单位要推动这些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团结带领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 问:条例对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精神文明建设有哪些规定? 答: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的必然要求。条例明确了农村基层党组织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和要求,集中体现在:一是要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主要是组织广大群众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13、想,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党组织影响力凝聚力。二是要开展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主要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普及义务教育,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推进移风易俗。三是对突出矛盾和问题要敢于斗争。主要是引导党员、群众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涉农村公共事务,坚决抵御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旗帜鲜明反对各种错误观点,同一切歪风邪气、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问:前面您提到“乡村治理”是条例新增写的一章,请问有什么考虑,主要有哪

14、些内容? 答:条例增写乡村治理一章,应该说是一个突破和亮点。一方面,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总要求之一,党章规定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条例要体现和落实这些重大要求。另一方面,乡村治理也是一个重大课题,究竟有哪些重点任务,有什么具体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怎么加强领导,需要作出回答、提供指导。条例在系统梳理、总结提炼近年来各地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目标、机制、任务等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在目标上,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二是在机制上,加强农村基层党

15、组织对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村民自治机制、民主监督机制。三是在任务上,主要是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村霸,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等。这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的主要内容,还会随着实践发展不断完善。 问:打铁必须自身硬,条例就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有哪些规定? 答:办好农村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带头人。条例对

16、乡镇、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农村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二是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格管理监督。三是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贯彻党的思想路线、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党的群众路线。四是强调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要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五是规定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 条例突出强调选优配强乡镇、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分别对选拔标准、来源渠道作出规定。强调乡镇党委书记

17、要带头实干、敢抓敢管,注重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强调村党组织书记要甘于奉献、敢闯敢拼,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培养选拔,每个村应当储备村级后备力量。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向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 问: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请问条例对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有哪些要求? 答:现在农村有3500万名党员,超过全国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是我们党在农村的基本队伍。条例对农村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发挥作用和农村发展党

18、员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县、乡两级党委要加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乡镇党委每年至少对全体党员分期分批集中培训1次。二是严格管理监督,要求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村党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党支部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推进党务公开,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等。三是推动发挥作用,提出组织开展党员联系农户、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等活动,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四是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强调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注重从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

19、中发展党员,注意吸收妇女入党。同时,根据近年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不断流动的实际情况,对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问:“领导和保障”也是条例新增写的一章,请您介绍一下有哪些内容和要求? 答:抓基层、强基础不能只靠基层自身,需要各级党委把责任扛在肩上,坚持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形成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条例增写“领导和保障”这一章,总结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础保障的经验做法,形成制度保证。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主体责任、乡镇党委抓村级组织建设

20、的直接责任,提出考核、巡视巡察、问责追责等措施。二是强化抓乡促村,提出保证乡镇工作力量,配强乡镇党务力量,持续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乡推进、整县提升。三是强化基础保障,规定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经费、党员活动经费、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建好管好用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四是强化关心激励,提出各级党组织要满怀热情关心关爱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宣传表彰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先进典型,彰显榜样力量,激励新担当新作为。 问:请问

21、中央组织部对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有什么具体部署? 答:党中央在印发条例的通知中,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即将召开的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也将对学习贯彻工作进行部署。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落实,特别是县乡村党组织要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要加强学习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网络等媒介,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尤其要宣传到每一个农村党支部,使其全面掌握条例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真正贯彻落实好条例。要组织开展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对县乡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专题轮训

22、,提高做农村基层工作、抓农村党支部建设的本领。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条例贯彻落实中的有关问题。中央组织部将举办学习贯彻条例示范培训班,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目录,CONTENTS,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背景和过程,一,二,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3,一 CHAPTER,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背景和过程,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完善干部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制度。,(一)有关重要论述和规定,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背景和过程,2002年,党的十六届四中会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

23、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完善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2004年,实施公务员法,确立了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管理框架,明确公务员实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2006年,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待遇挂钧制度。,2009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2013年,实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中,采取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方式,(二

24、)探索和实践,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背景和过程,2006年,提出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总体思路和具体办法,2009年,印发关于开展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2013年,印发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2015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试点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开展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二)探索和实践,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背景和过程,2016年,印发关于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试点意见,在教育部、原质检总局、国务院台办、国家统计局和天津、山东、湖北、四川开展试点。,20

25、17年,公布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等有关规定。,2018年,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2019年,一是党中央高度重视; 二是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 三是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四是一次改革只是有限目标; 五是必须广泛凝聚共识。,(三)启 示,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背景和过程,8,二CHAPTER,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9,并行规定共7章34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务与职级序列,第三章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第四章职级确定与升降,第五章职级与待遇,第六章管理与监督,第七章附则。 主要遵循5条原则: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二是坚

26、持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四是坚持向基层倾斜。五是坚持正向持续激励。,(一)总体框架和遵循的原则,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10,第一章总则 关于立法目的和依据:第一条 立法目的:一是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二是健全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三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制定依据:主要是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11,第一章总则 关于职级概念:第二条 职级是公务员的等级序列,是与领导职务并行的晋升通道。 职级综合体现公务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资历贡献。 职级与生活待遇挂

27、钩,不涉及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 职级不具有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依据隶属关系接受领导指挥,履行职责。,(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12,第一章总则 关于制度主旨和目的:第三条 一是“着眼点”或者“为什么” 二是“突破点”或者“怎么办” 三是“落脚点”或者“什么用”,(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13,第一章总则 关于指导思想和管理原则:第四条 指导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管理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

28、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坚持向基层倾斜,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14,第二章职务与职级序列 关于领导职务层次:第六条 从乡科级副职到国家级正职。 关于职级序列:第七条 综合管理类:一级、二级巡视员,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一级、二级科员。,(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15,第二章职务与职级序列 关于领导职务、职级、级别对应关系:第八条和第九条 第八条规定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第九条规定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最低职级。 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宽幅对应关系:从领导职务而

29、言,意味着依据所对应的最低职级,符合条件的可以晋升较高的职级,提高待遇;从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而言,意味着可以依据对应关系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或者兼任下级领导职务。,(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16,第三章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 关于职级设置规格:第十条 两个显著特点:突破机构规格限制、向基层倾斜。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副省级城市设置一级巡视员以下职级。 市地领导班子设置一级巡视员,所属机关设置二级巡视员以下职级。 县级领导班子设置三级调研员至二级巡视员,所属机关和乡镇机关设置二级调研员以下职级。,(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

30、解读,17,第三章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 关于职数比例:第十条和第十二条 第十条分两款。第一款明确职级职数以各类别公务员行政编制数量为基数核定,改变了非领导职务职数以领导职务为基数核定的办法。第二款明确对个别情况特殊的机关,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可以调整职级比例。 第十二条规定一些特殊情况的职级设置和职数核定。,(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18,第三章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 关于职数统筹使用:第十三条 职级职数一般按照各机关分别核定。职数较少或者难以按照各机关分别核定的职级,由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及其公务员主管部门分级统筹核定和使用。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统筹使用若干名

31、一级巡视员职数,用于激励少数特别优秀的县(市、区、旗)党委书记。,(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19,第四章职级确定与升降 关于职数统筹使用:第十六条 公务员的职级依据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首次确定职级按照有关规定套转。新录用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的职级。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调任的人员,按照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确定职级。机关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确定职级。,(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20,第四章职级确定与升降 关于职级晋升资格和条件:第

32、十七、十八、二十条 第十七条规定职级晋升的基本条件,重点突出政治标准和实绩导向。 第十八条规定职级晋升的基本资格,分两款。第一款规定晋升年限;第二款规定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 防范“满年限、必晋级,熬年头、自然有”等错误思想和对职级晋升的过高期待,发挥职级晋升的正向激励作用。,(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21,第四章职级确定与升降 关于职级晋升资格和条件:第十七、十八、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规定不得晋升职级的情形。一是不符合职级晋升的基本条件、基本资格的。二是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有影响的。三是涉嫌违纪违

33、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四是影响晋升职级的其他情形。,(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22,公务员可以根据职级晋升领导职务,应具备的任职年限条件为: 晋升厅局级正职,应当任二级巡视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 晋升厅局级副职,应当任一级、二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3年以上,或者任二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 晋升县处级正职,应当任三级、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 晋升县处级副职,应当任一级、二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3年以上,或者任二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 前述规定的任职年限条件,是晋升

34、领导职务必须达到的最低任职年限要求,不是达到后就必须晋升。,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其他相关政策,23,第四章职级确定与升降 关于考核结果运用:第十九条 突出考核的奖优罚劣作用,明确晋升职级在所要求任职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年度考核优秀的任职年限可以缩短半年,基本称职或者不定等次的,任职年限延长1年。 从2019年年度考核开始。,(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24,第四章职级确定与升降 关于职级晋升程序:第二十条 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筒便的原则,对职级晋升程序和审批权限进行适当简化。 中央机关审批本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只对晋升二级巡视员以上的进行考

35、察。省级以下机关公务员晋升职级的考察了解方式和审批权限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确定。,(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25,二级调研员以上及相当层次的职级公务员,三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的职级公务员担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并纳入随机抽查范围。其他职级公务员不填报。 公务员晋升一级、二级巡视员及相当层次职级,应当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晋升其他职级不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和其他要求,26,职级公务员拟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应当查核个人有关事项,不在上述填报范围的要在查核前填报。 公务员晋升职级需要进行考察的,应当征求

36、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审查干部人事档案、查核信访举报,对发现有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晋升职级,防止“带病提拔”。 公务员晋升职级,可以按照简便易行的原则进行纪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和其他要求,27,第四章职级确定与升降 关于职级能上能下:第二十二条 “下”的4种情形:一是不能胜任职位职责要求的。二是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三是受到降职处理或者撤职处分的。四是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授权中央机关和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细化公务员职级升降的条件和情形。,(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28,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施

37、行日期2019年6月1日为时间节点,确定列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的人员、进行职级套转和计算有关任职年限。 同时,停止晋升非领导职务职级。 分平级套转、首次晋升、正常晋升3个阶段,12月底前按中组部要求全部完成。,实施阶段,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29,根据中组部实施方案规定,2019年12月31日前首次晋升职级后继续晋升上一职级的,可结合实际适当简化程序。建议在第二步首次晋升时已经核查过个人事项、被考察过的人员,在第三步正常晋升时可不再核查个人事项和开展考察,其他程序不得简化。 正常晋升后,之前的任职年限“抹平”不再计算。,实施阶段,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30,一、非领导

38、职务套转和晋升职级后任职年限计算 非领导职务人员原职务层次任职年限与套转后职级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县处级、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套转后符合晋升上一职级条件的,晋升职级后的任职年限按照下列办法计算: 1.二级调研员晋升一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正职任职年限超出3年部分、二级调研员任职年限与一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2.四级调研员晋升三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副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四级调研员任职年限与三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职级套转和晋升后任职年限计算,31,一、非领导职务套转和晋升职级后任职年限计算 3.二级主任科员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后的任职年限:原乡科级正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

39、分、二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与一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4.四级主任科员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后的任职年限:原乡科级副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四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与三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上述任职年限计算办法,仅适用于现有非领导职务人员职级套转和首次晋升后职级任职年限的计算。,职级套转和晋升后任职年限计算,32,二、县处级领导职务晋升职级后任职年限计算 1.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晋升一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正职任职年限超出3年部分与一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2.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晋升三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副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与三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上述任职年限

40、计算办法,仅适用于现有领导职务人员首次晋升职级后任职年限的计算。,职级套转和晋升后任职年限计算,33,举例说明 (一)“一次套转两次累计”。 对非领导职务任职年限较长、也就是套转后符合晋升上一职级条件的人员,实行“一次套转两次累计”。 例:第一步套转,副调研员10年=四级调研员10年(第1次累计); 第二步首次晋升,四级调研员10年-晋升所需的2年=三级调研员8年(第2次累计); 第三步正常晋升,三级调研员晋升二级调研员后,任职年限重新起算。,职级套转和晋升后任职年限计算,34,举例说明 (二)“一次套转一次累计”。 对非领导职务任职年限较短、套转后不符合晋升上一职级条件的人员,实行“一次套转

41、一次累计”。 例:2018年6月任副调研员,2019年6月套转四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任职1年)。 情形A:假如2020年6月晋升三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任职年限从2020年6月起算。 情形B:假如2021年6月晋升三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任职年限从2021年6月起算。,职级套转和晋升后任职年限计算,35,第五章职级与待遇 关于职级待遇的内涵: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四条规定职级是确定待遇的重要依据,分两款。第一款明确职级待遇包括工资、住房、医疗、交通补贴、社会保险等(公务员从职级套转、晋升的次月起执行)。第二款规定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按照就高原则享受有关待遇。 第二十六条规定不与

42、职级挂钩的工作待遇,包括因公出国出差的交通、住宿标准以及办公用房标准等。,(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36,第五章职级与待遇 关于职级与领导职务的待遇区别:第二十五条 公务员晋升职级,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 因不胜任、不适宜担任现职免去领导职务的,按照其职级确定有关待遇,原政治待遇、工作待遇不再保留。,(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37,第五章职级与待遇 关于保留待遇的特殊情形:第二十七条 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成员因换届不再提名、机构改革等原因免去领导职务转任职级的,保留原待遇,不改变干部管理权

43、限。 中央机关巡视员、副巡视员和市地以上党委管理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套转后不改变干部管理权限,保留相应政治待遇、工作待遇、生活待遇。,(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38,第六章管理与监督 关于领导职务与职级的日常管理:第二十八条 担任领导职务且兼任职级的公务员,主要按照领导职务进行管理。 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一般由所在机关进行日常管理。 公务员晋升至所在机关领导成员职务对应的职级,不作为该机关领导成员管理。,(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39,第六章管理与监督 关于领导职务与职级的转任、兼任:第二十九条 职级与领导职务是

44、宽幅对应关系,领导职务可以在对应的最低职级基础上晋升职级。 职级公务员可以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或者兼任下级领导职务,这只是资格,还需要具备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职级公务员晋升、转任、兼任领导职务,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40,第六章管理与监督 关于不同类别公务员交流:第三十条 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不同职位类别公务员,可以根据职级的对应关系进行交流。,(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41,第六章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一条 不得违反规定设置职级。 不得超职数配备职级。

45、不得随意放宽职级任职资格条件。 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职级待遇标准。,(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42,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规定参照执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范围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三十三条规定解释权限。 第三十四条规定施行时间。,(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43,由非领导职务调整为职级的变与不变 变了什么?一是定位属性变了。二是名称变了。三是台阶变了。四是设置规格变了。五是晋升的年限变了。六是程序变了。七是权限变了。八是待遇变了。 什么不变?一是党管干部的原则。二是从严管理的标准和要求

46、。三是坚持正向激励和科学管理的初衷。,(二)政策的具体内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内容解读,44,三CHAPTER,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45,第一条 为了合理确定新录用公务员职级和级别,规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职数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或者相当层次职级范围内,按照拟任职级及其对应的级别进行。 第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30日内,应当根据其拟任职级的要求,按照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纪律要求进行任职考核。,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46,第四条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

47、职定级: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没有工作经历的: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二级科员、二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四级主管、四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二级主任科员、二级主管、二级主办或者相当层次职级,定为

48、二十二级。,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47,第四条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 (二)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作年限,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与级别。 (三)国家对法官、检察官等的任职定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48,第五条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人对试用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总结; (二)所在机关对拟任职定级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拟任职级和拟定级别的意见; (三)任免机关审批,下发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决定。 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

49、登记。,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49,第六条 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第七条 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子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一)超职数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二)不按招考职位类别、规定条件、程序进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的; (三)把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50,第八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新录用人员的任职定级工作,参照本规定挑行。 第九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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