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文】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范文[1].docx

上传人:小小飞 文档编号:45141 上传时间:2018-11-06 格式:DOCX 页数:38 大小:30.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范文】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范文[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合同范文】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范文[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合同范文】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范文[1].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合同范文】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范文[1].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合同范文】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范文[1].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范文】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范文[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范文】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范文[1].docx(3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文库上搜索。

1、第 1 页 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范文1 特征码 kRIQzMkElARqUSxWdmiA 这篇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范文是为大家整理的,希望 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制定 上海连锁经营协会 二五年印制 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商业 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其合 第 2 页 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采 用。 二、商业特许经营涉及的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 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慎重, 力求

2、具体、全面、严密。 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中有 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 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本示范文本中涉及到 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作删除。 三、本合同所称“商业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 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授予被特许人使用; 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 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的行为。 四、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系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第 3 页 2拥有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的权力; 3具备向被特

3、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4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 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5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 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6具有良好信誉,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五、被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系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拥有与特许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固定场所、人员等。 六、本合同所称“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 4 页 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 七、本合同所称“专利“是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发明、

4、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八、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 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 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九、本合同所称“专有技术“是指未公开过、未取得工业产 权法律保护的制造某种产品或者应用某种工艺以及产品设计、 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 十、在正式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已提前 20 日以书面 形式向对方提供了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及有关经营能力的资料。 双方可在提供上述资料前先签订保密协议 。 合同编号: 第 5 页 甲方(特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经营范围: 乙方(被

5、特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经营范围: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 好协商,签订本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定义 第 6 页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 述的含义如下: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 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 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 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

6、包括 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 ,特有的外部与内 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 ,制服 服,广告等。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 第 7 页 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 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 、 店务操作手册 、 产品制作手册 、 营业手册 、 员工培训手册等。 “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 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 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

7、,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 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复合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 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 也可在特许区域内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 的住所。 第 8 页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 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 ,甲方依照本 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 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 直接特许 区域特许 复合区域特许 三

8、、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 具有 独占性 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 期限 第 9 页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双方 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 前提前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 同。 三、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续期条件为 。 第四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 省(市) 县(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区域。 (见附 件 2:特许区域附图 ) 。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 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本合

9、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 为 。 第 10 页 三、加盟店的面积为 。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 元,该笔款项应在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 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 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在每月/每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 元; 按照加盟店当月/当年营业额的 ,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 用费。 第 11 页 三、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保证金, 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2甲、乙双方约定,保证金由

10、: 上海连锁经营协会保管; 。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 要求从保证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五、本条所述之特许经营费采用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 现金; 第 12 页 支票; 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业秘密保护 第六条 信息披露 一、双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 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二、

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 乙方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 第 13 页 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乙方 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 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 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 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 费、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 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 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被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

12、规定致使 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 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 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 第 14 页 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 资料。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 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部分 加盟店的开业 第八条 设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义经营加盟店的,加盟店视为乙方本身, 享有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承担本合同载明的义务。加盟店作 为独立的法律

13、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二、除以乙方名义经营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经济组织 形式设立加盟店的,必须在加盟店开业前的 日内,由乙方向甲 方出具经加盖公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字的承诺函,承诺 乙方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 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乙方如未出具 第 15 页 本承诺函的,甲方有权不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第九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 注册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 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书面授权文件,以配合乙方进行 加盟店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

14、营资格的强制性 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许可证 、 环保许可证 、 食品卫 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 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十一条 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 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和指导。 第十二条 加盟店的开业培训 第 16 页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 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以确保乙方能够独 立运营加盟店。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 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 门

15、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 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已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加盟店 的运营。乙方应予书面签收。 第十四条 加盟店开业时间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 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条 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 17 页 一、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特许人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四部分 特许产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条 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 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

16、供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 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 但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货物供应;双方另有约定的除 外。 第十七条 加盟店经营所需之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 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属甲方或其指定供应 商供应的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 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或自行制造。 第 18 页 第十八条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产品,须 提前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 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 便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条 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

17、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 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 日内进行维修。维修 累计 次不能排除设备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负责为乙 方更换新设备。 第二十条 甲方应对所提供的特许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 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 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 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加盟店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统 一零售价,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 19 页 第五部分 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 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 行监

18、督。 第二十三条 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 每月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加盟店正常营业的前提下, 定期或不定期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 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 建议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加盟店的 交易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 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 次的统一培训。 第二十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加盟店 第 20 页 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 加盟店提供必

19、要的协助。 第六部分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 识产权: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名称: , 商标注册证编号: ,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 。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 的从合同,并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 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专利。 专利名称: , 专利证编号: , 第 21 页 专利内容: 。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 的从合同,并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 由甲方/ 乙方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

20、确保注册商标的 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第三十条 乙方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和 经营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 何形式和方法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 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在相 同类别注册与甲方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 第三十二条 特许标识或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 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第 22 页 第三十三条 乙方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 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注册商 标或特许标识。 第

21、七部分 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三十四条 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 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 合同约定和经营手册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 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 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监督电 话。 第 23 页 第三十七条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 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八条 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 对确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2、。 第九部分 广告宣传与促销 第三十九条 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 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 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 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 作适当准备。 第四十一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 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 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 24 页 第十部分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条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相关 条款。 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经乙方事先书面同 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但应书面通知乙方,且应保证

23、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 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 第四十四条 乙方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 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保证第三方无条 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 在转让之日起 年内,甲、乙双方在特许区域内须遵守本合 同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的约定。 第四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 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 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 效: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 第 25 页 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

24、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 训、技术指导义务; 三、强行要求乙方接受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 的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供应; 四、累计 次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或因延迟配送 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造成乙方重大损失; 五、因生产或销售的特许产品存在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 被质监部门处罚; 六、 。 第四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 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 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第 26 页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按 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

25、 受经济损失的; 三、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注册商 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 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第四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 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 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 效: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 服务; 第 27 页 四、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扩大注册商标或特 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或

26、擅自变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 五、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或后续的培训; 六、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 评,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业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陈述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十、 。 第十一部分 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 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 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第 28 页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 日,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 责任 (可多选): 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 元

27、;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第四十九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 每天逾期款项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 除本合同, 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五十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 务,甲方有 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 第 29 页 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 日,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 责任 (可多选): 要求乙方赔偿人民 币 元;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第五十一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 经济损失, 则乙方应当自行

28、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 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 30 页 第五十二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 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 损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 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四条 乙方获准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作为加盟店商号 的,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日内向原登记部门申请名称变更或者注 销登记。 第五十五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返还甲方为 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复制 品。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应按甲 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 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注册商标、特许 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合同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1800153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