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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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特征码 zUsdrNXdLsSDCGqmeQgN 为了加强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贴息资金(以下简称 贴息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省高新技术产业化 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顺利实施,根据#省高新技术产 业化重点项目认定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贴息资金支持的原则 省贴息资金优先支持以下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 1、经济效益较好、市场前景广阔、对当地经济有明显带动 作用的项目; 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管理规范的企业承担的项目; 3、企业化转制科研院所承担的项目; 4、科技型中小企业承担的项目; 5、产品大部分出口

2、创汇或替代进口的项目; 6、当地财政已确定予以贴息支持的项目。 二、贴息资金申请及审核 1、经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 新办)验收合格的项目具有申请贴息资金的资格。同一项目的 贷款不得从省多渠道重复申请贴息资金支持。 第 2 页 2、申请贴息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填写“#省高新技术产业化 重点项目贴息申请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 ,报所在省辖市高新 办和财政部门审核。填写内容要准确属实。 3、省高新办组织项目验收委员会验收前,由省高新办、财 政厅选派技术、财务专家分别对生产能力、财务情况和“申请 表”的内容进行测试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附有关证明材 料复印件)提交验收委员会。

3、 4、省高新办在必要时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效益和财务情况 进行专项审核。 5、省高新办对申请贴息项目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 定贴息意见。 三、贴息资金核定 1、贷款额的核定:贷款包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实际发生的 购买项目专用固定资产、专用技术和专利及必要的流动资金贷 款;贷款行应是具有国家批准的贷款业务资格的银行或非银行 金融机构。 2、贴息期限: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的按贷款期限计算,贷 款期限超过两年的按两年计算。 3、贴息利率:实际贷款年利率低于 6%的,按实际利率计 算,实际贷款年利率高于 6%的按 6%计算。 4、贴息额的核定:贴息额按经核定的贷款额、贷款利率和 贷款期限计算,贴息额=贷

4、款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 第 3 页 5、单个项目贴息资金不超过 500 万元。 四、贴息资金下达 1、贴息资金文件由省高新办和省财政厅联合下达有关省辖 市和省直主管部门。 2、项目承担单位收到贴息资金文件后,到省财政厅办理拨 款,省财政厅将贴息资金直接拨到项目承担单位。 五、其他 1、项目承担单位收到贴息资金,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帐 务处理。 2、对弄虚作假套取贴息资金的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 由省高新办进行通报批评,财政部门全额收回贴息资金,并取 消其今后申请贴息的资格。 3、对工作中不坚持原则、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致使企业骗 取贴息资金的中介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省高新办和省财政厅负责对项目贴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配合监督检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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