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式半挂车车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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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宝京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一体式半挂车车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 录1、概述61.1 项目由来61.2 项目特点7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81.4 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91.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92、总则102.1 编写依据102.2 评价目的142.3 评价重点及评价工作等级152.4 环境功能区划和评价标准232.5相关规划282.6 环境保护目标35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373.1建设项目概况373.2 厂区总平面布置393.3 厂界周围状况393.4公用工程403.5项目原辅材料453.6项目生产设备463.7项目职工人数及生产制度503.8建设进度513.9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节

2、点513.10项目污染源分析563.11 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703.12 清洁生产分析714、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784.1自然环境概况784.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814.3环境空气质量814.4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874.5地下水、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904.5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924.6 区域污染源调查与评价935、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98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985.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985.3环境风险评价1195.4风险识别1245.5 评价内容和重点的确定1265.6 源项分析1266、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1316.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评述1316.2 废水污染防

3、治措施评述1396.3 噪声防治措施评述1456.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456.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486.6 绿化1496.7 环境风险防范和事故应急措施1496.7.3小结1556.8污染治理工程投资1566.9建设项目生产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156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587.1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587.2社会效益分析1597.3 循环经济1597.4小结160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618.1环境管理1618.2环境管理机构与职能1618.3环境管理体系1628.4环境管理和保护计划1628.5环境监测1638.6排污口规范化管理1658.7总量控制1679、结论与建议17

4、09.1项目概况1709.2 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1709.3建设项目与各类规划规划相符1709.3.4与环境规划的相容性1729.4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1739.5环境质量现状达标1739.6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739.7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1749.8环境风险评价结论1769.9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1769.10公众参与结论1779.11综合结论1779.12建议178附件附件1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2 外协协议附件3危废处理合同附件4危废经营许可证附件5土地规划许可证1、概述1.1 项目由来江苏宝京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一体式半挂车车轴项目,计划总投资5539.1万元,项目建设地

5、点为镇江京口工业园区,具体厂址位于镇江市西陶路以北,京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以南,金鼎大道以西,友谊路以东。项目租用镇江市宝华半挂车配件有限公司现有7#厂房,厂房面积7344平方米。本项目拟建设一体式半挂车BB轴的设计、制造和装配中心以及相关配套公辅设施,负责一体式半挂车轴管的热挤压成形、热处理调质、喷丸、喷漆、焊接、机加工、附件装配等工序,直至完成一体式半挂车BB轴的组装,并保有一定的整轴装配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中华人民共境影响评价法中有关规定,江苏宝京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环球嘉惠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

6、司承担江苏宝京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一体式半挂车车轴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组织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并通过对有关资料的调研、整理、计算、分析,编制完成了江苏宝京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一体式半挂车车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镇江市宝华半挂车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公司占地面积约80000 m2,建筑面积30966 m2,现有员工400余人,注册资本3000万元,企业性质为民营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镇江市京口区管辖。江苏宝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由童财宝、佘新华分别出资95%、5%设立,经营范围主要为生产、销售半挂车牵引座、牵引销、车桥、支

7、承装置、汽车悬架等半挂车、专用汽车配件等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要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同时兼营金属结构件制造、销售。于2009年7月25日通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镇江宝华半挂车配件有限公司一体式半挂车车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1.2 项目特点江苏宝京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一体式半挂车车轴项目建设地点为镇江京口工业园区,镇江京口工业园区的功能定位:是镇江工业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科技、服务、生态、交流”为主题,建成有色金属加工及通讯元器件、组件行业相结合的现代科技工业园区,形成具有校园文化

8、氛围的京口区高级生产服务中心。其规划主导产业: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业、轻型机械装备及制造、电器设备制造等产业,其中有色金属仅为压延加工,不含冶炼。本项目的特点为汽车零部件加工,符合园区产业规划和功能定位。1731.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的要求,本项目环评的工作程序见图1。其程序即为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评文件的类型,现状调查与评价分析,编写环评报告书三个阶段。在报告书第三阶段明确提出环保措施和经济技术论证,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和环评的结论。1.4 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有:(1)生产车间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烟尘、二氧化硫、

9、氮氧化物,抛丸产生的金属粉尘,涂装工序产生的含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及VOCs废气;(2)工件表面处理产生的脱脂废水、喷漆废水等生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3)各类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4)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废物。1.5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在采用设计和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2、总则2.1 编写依据2.1.1 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自2003

10、年9月1日起施行);(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自1997年3月1日起实施);(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2008年6月1日起施行);(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1年1月8日修订);(8)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修正);(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11

1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令,1998);(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33号令,2015年3月19日;(13)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14日);(14)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15)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16) 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2013年5月1日起实施);(17)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修订有关条款的决定,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

12、2013年5月1日起实施);(18)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19)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20)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1 199号);(2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07);(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l5562.2-1995);(23)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24)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2007年7月1 日实施);(25) 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6年11号);(2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13、-2001);(27)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28) 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9) 关于印发“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环发2012123号)(30)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31)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32)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33) 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34) 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

14、012130号);(35)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36)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37)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38) 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2.1.2 地方法律法规、行政技术文件(39) 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修订);(40) 江苏省节约能源条列(2010年修订);(41) 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列(2012年修订);(42) 江苏省湖泊保护条列(2012年修正);(43) 江

15、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2004年修正);(44) 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正)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13号),于2012年1月12日修正通过;(45)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月29日发布,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2013年3月15日调整);(46) 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00329号,2003年3月;(47) 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1998年6月;(48)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2年修正)(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12号);

16、(49)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苏环办2014148号);(50)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9号);(51)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0年1月1日起施行);(52) 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苏环规20122号); (53)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苏环办2013283号);(54) 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开发区环境保护与建设水平的意见(苏环管20051号);(55) 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政府(1994)49号令);(56)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江

17、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11)22号);(57) 江苏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苏政发201224号);(58) 江苏省政府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0692号;(59)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苏发200616号);(60) 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0698号;(61)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763号);(62)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63) 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

18、20092号);(64)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2012修改);(65)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号);(66) 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控1997122号);(67) 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68)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管理的通知,江苏省环保厅,(苏环办201315号);(69) 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小区环境保护的通知(苏环委1997122号);2.1.3 评价技术导则及标准(70) 环

19、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国家环境保护部;(7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国家环境保护部;(7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国家环境保护部;(7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国家环境保护部;(7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国家环境保护部;(7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国家环境保护部;(76)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国家环境保护部;(77) 环境风险评价实用技术和方法中国

20、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年;(78)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事业单位版)(苏环办2009161号);(79) 江苏省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编制要求(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管2005148号)。2.1.4 项目有关文件、资料(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 宝京公司一体式半挂车车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 废水初步设计方案(4) 建设项目能评报告;(5) 建设项目备案通知书;(6) 建设方提供的其他资料。2.2 评价目的(1)监测、调查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掌握评价区域环境特征;(2)通过工程和污染源分析,了解项目的工程特点及污染物排放特征;

21、(3)根据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特点和污染物排放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设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及环境质量可能发生的变化;(4)根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要求,论述本项目建设清洁生产水平,提出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并推荐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5)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产业政策和选址建设的可行性,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策参考,为建设项目提供科学的依据,并最终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2.3 评价重点及评价工作等级2.3.1 评价重点根据本工程项目特点和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特征,本次评价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论证、总量控制分析为评价重点。2

22、.3.2 评价等级(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量为6948 t/a,主要污染物为COD、SS、氨氮、TP、动植物油类等,水质复杂程度属简单,因本项目所在地属谏壁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且当地的污水管网已建成。因此,本项目废水处理依托镇江宝华厂区内已建废水处理站,不另设废水处理装置,在厂区内设置一处废水中间存储缓冲池,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谏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京杭运河。根据谏壁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价结论,污水厂总规模污水(4万t/d)正常排放时,对京杭运河COD水质指标影响较小,对NH3-N有较大影响。经过河水

23、的稀释扩散,排放口下游3500 m水质已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因此污水处理厂尾水正常排放不会对排污口下游京杭运河水环境功能产生影响。因此,本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从简,只对本项目污水进入谏壁污水处理厂的接管可行性进行评述。(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依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周围环境敏感程度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定,本项目为半挂车配件制造业,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燃气废气、粉尘、涂装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以抛丸粉尘、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漆雾、VOCS为主,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采用污染物的最大地面占标率Pi

24、(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进行计算。其中Pi定义如下:100%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0i第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表2-1 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分级判据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80%,且D10%5km二级其他三级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表2-2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统计 污染源污染源形式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mg/m3)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Pmax(%)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m建议评价等级底漆点源甲

25、苯1.972E-50272三级二甲苯0.00017330.06272三级非甲烷总烃0.00013150.01272三级NOx0.00045210.3200三级SO28.289E-50.02200三级面漆点源甲苯2.689E-50272三级二甲苯0.00023310.08272三级非甲烷总烃0.00016730.01272三级NOx0.00045210.3200三级SO28.289E-50.02200三级淬火炉1#点源NOx5.379E-70272三级SO22.391E-70272三级烟尘4.184 E-70272三级淬火炉2#点源NOx5.379E-70272三级SO22.391E-70272

26、三级烟尘4.184 E-70272三级注: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表2-3 估算模式计算参数统计污染源污染源形式污染物源强t/a风量m3/h排气筒高度m内径m排气温度底漆点源甲苯0.03330000150.430二甲苯0.29非甲烷总烃0.22NOx0.44SO20.002烟尘0.036面漆点源甲苯0.04541451150.430二甲苯0.39非甲烷总烃0.28NOx0.44SO20.002烟尘0.036淬火炉1#点源NOx0.0093000150.460SO20.0004烟尘0.0007淬火炉2#点源NOx0.009SO20.0004烟尘0.0007车间面源

27、面源VOCs0.79排放参数排放高度8米,面积7344平方米二甲苯0.39非甲烷总烃0.28表2-4底漆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二甲苯非甲烷总烃NO2SO2烟尘浓度(mg/m3)占标率(%)浓度(mg/m3)占标率(%)浓度(mg/m3)占标率(%)浓度(mg/m3)占标率(%)浓度(mg/m3)占标率(%)101.32E-1202.53E-0803.65E-1206.75E-1303.05E-130920.0026770.890.0001690.010.0057832.410.0010710.210.0004840.051000.0026410.880.0001560.01

28、0.0056992.370.0010550.210.0004770.052000.0019880.660.000230.010.0025131.050.0004650.090.000210.023000.0011710.390.0002430.010.0022680.940.000420.080.000190.025000.0009240.310.0002430.010.0019850.830.0003680.070.0001660.028000.0005780.190.0001960.010.0012390.520.000230.050.0001040.0110000.0004410.150

29、.0001610.010.0009450.390.0001750.037.92E-050.0113000.0003160.110.0001220.010.0006770.280.0001250.035.67E-050.0115000.0002620.090.0001040.010.0005620.230.0001040.024.71E-050.0118000.0002070.078.42E-0500.0004440.188.21E-050.023.71E-05020000.0001810.067.44E-0500.0003870.167.17E-050.013.24E-05023000.000

30、1510.056.30E-0500.0003230.135.99E-050.012.71E-05025000.0001360.055.70E-0500.0002910.125.38E-050.012.43E-050最近敏感点200 m0.0019880.060.0001560.010.0042741.780.00079150.160.00035790.04下风向最大浓度(mg/m3)0.0026770.090.0002430.010.0057832.410.0010710.210.0004840.05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m)92表2-5面漆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二甲苯非

31、甲烷总烃NO2SO2烟尘浓度(mg/m3)占标率(%)浓度(mg/m3)占标率(%)浓度(mg/m3)占标率(%)浓度(mg/m3)占标率(%)浓度(mg/m3)占标率(%)101.41E-1301.17E-1303.65E-1206.75E-1303.05E-130910.0002240.070.0001860.010.0057832.410.0010710.210.0004840.051000.000220.070.0001840.010.0056992.370.0010550.210.0004770.053009.71E-050.038.09E-0500.0025131.050.0004

32、650.090.000210.024008.76E-050.037.30E-0500.0022680.940.000420.080.000190.025007.67E-050.036.39E-0500.0019850.830.0003680.070.0001660.028004.79E-050.023.99E-0500.0012390.520.000230.050.0001040.0110003.65E-050.013.04E-0500.0009450.390.0001750.037.92E-050.0113002.62E-050.012.18E-0500.0006770.280.000125

33、0.035.67E-050.0115002.17E-050.011.81E-0500.0005620.230.0001040.024.71E-050.0118001.71E-050.011.43E-0500.0004440.188.21E-050.023.71E-05020001.50E-0501.25E-0500.0003870.167.17E-050.013.24E-05023001.25E-0501.04E-0500.0003230.135.99E-050.012.71E-05025001.12E-0509.36E-0600.0002910.125.38E-050.012.43E-050

34、最近敏感点204 m0.00016520.060.00013770.010.0042741.780.00079150.160.00035790.04下风向最大浓度(mg/m3)0.0002240.070.0001860.010.0057832.410.0010710.210.0004840.05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m)100表2-6 面源估算结果一览表距源中心下风向距离D(m)污染因子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浓度(mg/m3)占标率(%)浓度(mg/m3)占标率(%)100.005231.740.0040040.201000.0095653.190.0094430.472000.012594.20

35、0.007460.373000.010283.430.0047090.245000.0055141.840.002310.128000.0027840.930.0011450.0610000.0020020.670.000820.0413000.0013650.460.0005580.0315000.0011130.370.001030.0218000.0008610.290.0004540.0220000.0007440.250.0003030.0223000.0006150.210.000250.0125000.0005510.180.0002240.01最近敏感点200 m0.01259

36、4.200.007460.37下风向最大浓度(mg/m3)0.012594.200.007460.37下风向最大浓度出现距离(m)200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4.2 %10%。因此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3)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建设项目位于镇江市京口工业园区,具体厂址位于镇江市西陶路以北,京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以南,金鼎大道以西,友谊路以东,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集中地区,声环境功能区为3类区,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噪声级增高量均小于3 dB(A)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

37、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的要求,拟定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表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属于“K机械电子73 汽车摩托车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零部件生产”,本项目属于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III类。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根据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特征,项目不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补给径流区、热水温泉矿泉水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等敏感区,敏感程度为不敏感。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情况根据表2-7表2-8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

38、为三级,评价范围为项目所在地为中心周围6km2范围。表2-7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敏感程度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较敏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

39、。不敏感上述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表2-8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环境敏感程度类项目类项目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5)生态环境等级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344平方米,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的分级判断,该项目工程影响范围小于2km2;另外,初步调查所评价用地内无野生动植物保护物种或成片原生植被,不涉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或风景名胜区,不涉及荒漠化地区、大中型湖泊、水库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等生态敏感点,根据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本项目所在地不涉及江苏省重要

40、生态功能区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故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取为三级。表2-9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工程占地(水域)范围面积20km2或长度100km面积2km220km2或长度50km100km面积2km2或长度50km特殊生态敏感区一级一级一级重要生态敏感区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区域二级三级三级(6)风险评价工作等级项目所在地位于镇江市京口工业园区,具体厂址位于镇江市西陶路以北,京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以南,金鼎大道以西,友谊路以东,不属于环境敏感地区。项目用到的矿物油、油漆用量、贮存量较小,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附录A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

41、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辨别方法,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按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评价工作级别划分,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定为二级。2.3.3 评价范围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2-10、图2-1。表2-10 评价范围表环境要素评价范围大气以建设项目为中心半径2.5平方公里的圆形区域地表水谏壁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至下游1000m噪声建设项目边界外200m范围地下水项目周边6km2范围生态项目周边200m范围风险项目为圆心以3km为半径的范围2.3.4评价因子根据区域环境状况、本工程特点及其原辅材料使用和相应的排污特征,并结合环保要求,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识别见表2-11。表2-11 评价因子一览表项目现状评价因子影响评价因子总量控制因子大气环境SO2、NO2、PM10、TSP、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SO2、NO2、烟尘、TSP、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控制因子:SO2、NOx考核因子:烟尘、TSP、二甲苯、非甲烷总烃、VO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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