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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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PGB 50421201 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 (征求意见稿) Code for waste dump design of nonferrous metal mines 201 年月日发布201 年月日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国 家质 量 监 督检 验 检 疫总 局 联合发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范 (征求意见稿) Code for waste dump design of nonferrous metal mines G

2、B50421-201 主编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_年_月_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北京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 标 2014 189 号)的要求,由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建 设的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修改与完善,形成本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规 范(征求意见稿) 。 本规范共分11 章和 3 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场

3、址选择、安全防护、排土 工艺及堆置要素、排土场病害防治、稳定性分析与评价、排土场复垦、环境保护、排土场关闭等。 1 增加了基本规定和排土场关闭章节。 2 增加了排土场设计内容要求。 3 修订了排土场等级控制标准。 4 修订了排土场防洪标准。 5 修订了安全防护距离部分规定,细化了限制条件。 6 原“病害防治与稳定性措施”一章拆分为“排土场病害防治”与“稳定性分析与评价”两个 章节,修订了稳定性分析部分内容。 7 调整了排土工艺和排土场分类的部分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工程建设标 准规

4、范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由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 范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雨花区木莲东路299 号,邮政编码:410014,传真: 0731-84397006) 。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 西安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 1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4 3.1设计原则 .4 3.2

5、设计内容 .4 3.3排土场等级 .5 3.4排土场防洪 .5 3.5设计基础资料.5 4场址选择 .7 4.1一般规定 .7 4.2外部排土场场址选择.7 4.3内部排土场场址选择.7 5安全防护 .9 6排土工艺及堆置要素. 11 6.1排土工艺 . 11 6.2堆置要素 . 11 6.3排土计划 .12 7排土场病害防治.13 8稳定性分析与评价.14 8.1一般规定 .14 8.2计算方法 .14 8.3计算模型与参数.14 8.4安全稳定性标准.15 9排土场复垦 .16 10环境保护 .17 11排土场关闭 .18 附录 A排土场分类表.19 附录 B排土工艺分类表 .20 2 附

6、录 C剥离物堆置台阶高度 .21 本规范用词说明.22 引用标准名录.23 附:条文说明 3 Contents 1 General principles 2 Terms 3 Basic reguirement 3.1 Design principles 3.2 Design contents 3.3 Grade of waste dumps 3.4 Flood prevention of waste dump 3.5 Fundamental requirements of design works 4 Site selection 4.1 General regulation 4.2 Site

7、 selection for external waste dump 4.3 Site selection for internal waste dump 5 Security protection 6 Dumping method and heaping element 6.1 Dumping method 6.2 Heaping element 6.3 Dumping plan 7 Preventions from waste dump risks 8 Analysis and evaluation of stability 8.1 General regulation 8.2 Calcu

8、lation method 8.3 Models and parameters of calculation 8.4 Standard for security and stability 9 Waste dump reclamation 10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11 Waste dump closure Appendix A Waste dump classification forms Appendix B Dumping method Classification forms 4 Appendix C Bench height of exfoliation

9、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Addit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 1总则 1.0.1为规范有色金属矿山排土场设计的技术要求,使其符合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达到安全堆存矿 山剥离物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有色金属露天开采矿山、地下开采矿山排土场设计。 1.0.3排土场设计应符合矿山建设的总体规划;拟建场址和排土工艺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 经济合理。 1.0.4排土场规划应满足服务年限的全部容量,排土场的设置应远近期结合,排

10、土场用地可根据排 土计划分期实施。 1.0.5排土场设计应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全面贯彻执行节约用地、环境保护、水土保 持、土地复垦的方针政策。 1.0.6排土场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术语 2.0.1排土场waste dump;spoil dump 集中堆放露天开采剥离物或地下开采废石的场所,也称废石场。 2.0.2内部排土场internal waste dump 剥离物堆放在露天采场内的排土场。 2.0.3外部排土场external waste dump 剥离物堆放在露天采场外的排土场。 2.0.4剥离物overburden 剥离出的覆盖岩土,

11、也称废石或岩土。 2.0.5排土waste disposal 将剥离物排入排土场的作业。 2.0.6排土场复垦reclamation of waste dump 将排土场恢复和改造到可利用状态的工作。 2.0.7排土计划dump plan 安排逐年排弃的剥离物数量、排土地点及排土方式等相关工作的总称。 2.0.8稳定性分析stability analysis 对排土场是否会发生过量变形及破坏而进行的综合分析。 2.0.9台阶bench 排土场内的剥离物,通常划分为一定高度分层进行排土堆置,也称阶段。 2.0.10台阶高度bench height 排土台阶坡顶线至坡底线间的垂直距离,也称阶段高。

12、 2.0.11堆置高度heap height 各台阶高度的总和。 2.0.12安全系数safety factor 边坡稳定性分析中,排土场堆积的剥离物沿某一滑面的抗滑力与滑动力之比值,或抗滑力矩与 滑动力矩之比值。 2.0.13排土场关闭closing waste dump 排土场服务年限结束后,根据实际堆排状况和相关资料进行关闭的行为。 3 2.0.14安全防护距离safety protective distance 排土场边界与被保护对象之间的距离。 4 3基本规定 3.1设计原则 3.1.1排土场设计应符合矿山开采设计总体要求,包括选址、排土工艺设计、排洪系统设计、安全 稳定性分析、安全

13、对策措施、安全防护距离、复垦规划、环境保护等。 3.1.2排土工艺设计应包括容积、服务年限、堆置方式、堆置要素、运输方式、运输系统、设备选 型、排土计划等。 3.1.3排土场设计应在选址与排土方式、堆排要素确定的前提下,结合排土场所在地地形地质、水 文条件进行安全稳定性计算分析。 3.1.4排土场设计应落实环境影响和水土保持责任范围,并根据主要安全影响因素、周边不同保护 对象所需安全储备、环境影响程度提出防范措施,包括地基处理、防排洪措施、拦挡坝等。 3.1.5排土场设计应在取得可靠地形、地质资料的基础上开展。 3.2设计内容 3.2.1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场址选择、剥离物的性质

14、、排土场等级、排土场容积估算、服务年限、排土工艺、堆置要 素、防排洪等级及方式、环境影响、复垦规划。 2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距离。 3工程量估算。 4含排土场的矿山总体布置图。 3.2.2初步设计阶段应包括下列内容: 1排土场等级、剥离物的性质、排土场容积计算、服务年限、台阶高度及坡比、平台宽度、 堆置高度、总体边坡角、排土场用地。 2排土工艺、排土计划、设备及劳动定员。 3防排洪等级及计算,防洪、排水设施。 4周边环境状况及相互影响、安全隐患及对策、排土场整体稳定性分析、安全防护措施、安 全防护距离。 5主要工程量表。 6排土场的矿山总体布置图、排土场平面图、纵剖面图、运输线路平面图、防排

15、洪平面图。 3.2.3施工图阶段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计说明,应包括排土场等级、剥离物的物理力学性质、排土场容积、服务年限、排土工 5 艺、排土计划、台阶高度及坡比、平台宽度、堆置高度、总体边坡角、运输线路等级及主要指标、 防排洪等级、防排洪设施主要参数、防护设施主要参数。 2排土场分期平面图及纵剖面图、排土场终了平面图及纵剖面图、运输线路设计图、防排洪 平面图、防排洪设施详图、防护设施详图、用地图。 3工程量表。 4其它应说明内容及附图。 3.3排土场等级 3.3.1排土场等级应根据排土场容积和堆置高度按照表3.3.1 的规定划分为四级。 表 3.3.1排土场等级分级 等级单个排土场总容积V

16、(104m3)堆置高度 H(m) 一V10000 H150 二2000V10000 100H150 三500V2000 50H100 四V500 H50 注:排土场容积和堆置高度两者的等级差为一级时,应采用高标准;两者的等级差大于一级时,应采用高标准 降低一级使用。 3.3.2当排土场场地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排土场的等级应提高一级。 1排土场地基原地面坡度大于24 。 2排土场基底存在大面积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不良地段。 3.3.3当剥离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排土场的等级应确定为一级。 1剥离物遇水软化或剥离物含泥率大,排水不良,稳定性较差且具备形成泥石流条件。 2可溶性剥离物具有危险、有害特性

17、。 3.4排土场防洪 3.4.1排土场必须设置完整的排水系统。 3.4.2排土场防洪设施设计洪水频率,一、二级排土场洪水重现期不应小于50 年,三、四级排土场 洪水重现期不应小于20 年。 3.5设计基础资料 3.5.1排土场设计应取得下列资料: 11:10001:2000 或与采矿场相同比例的现状地形图。 2采矿工艺,开拓运输方式,剥离物的物理力学性质、化学性质。 6 3地形地貌特征、气象条件、水文条件、地震设防烈度、环境现状。 4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5改扩建矿山现有排土场堆置要素、设施设备资料。 3.5.2排土场设计应按不同设计阶段进行相应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工作。 3.5.3可

18、行性研究阶段应调查场址的地形地貌及地质特征,应提出潜在的地质灾害类型和分布范围, 应对场地适宜性进行评价。 3.5.4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应包括以下内容: 1排土场场区自然地理特征、气象特征、水文地质特征、地形地貌特征、自然灾害特征。 2排土场场区地基土特征、软弱地基土分布范围及特征。 3排土场场区地下水、地表水系特征,补给、径流特征。 3.5.5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防排洪设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勘察,勘察深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详细勘察的有关规定。 7 4场址选择 4.1一般规定 4.1.1排土场应根据采掘顺序、剥离物分布位置、剥离量大小选址,场址宜靠近采矿场。 4

19、.1.2排土场与铁(公)路干线、航道、高压输电线路、居住区、村镇、工业场地等设施的距离应 符合本规范第5.0.1、5.0.2 条的规定。 4.1.3排土场不宜设在居民区或工业场地主导风向的上风侧,应远离要求空气清洁的场所。 4.1.4剥离物遇水软化或剥离物含泥率大,排水不良, 稳定性较差且具备形成泥石流条件的排土场, 不应布置在工业场地、村镇、居民区及交通干线的上游。 4.1.5排土场的容积应能容纳矿山服务年限内所排弃的全部岩土,排土场可为一个或多个。在占地 面积大时,宜一次规划,分期实施。 4.1.6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岩土或表土的排土场应分排、分堆,并应为其回收利用创造有利条件。 4.1.7排

20、土场场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的有关规定。 4.1.8含有酸性、酚类以及微量放射性、重金属和其它具有危险、有害特性可溶性排弃物的排土场 场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的有关规定。 4.1.9排土场场址的选择应经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4.2外部排土场场址选择 4.2.1严禁将水源保护区、江河、湖泊作为排土场;严禁侵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 4.2.2外部排土场宜利用沟谷、洼地、荒坡、劣地。 4.2.3外部排土场场址宜选择在水文地质条

21、件简单,原地形坡度平缓的沟谷;不宜设在汇水面积大, 沟谷纵坡陡的山谷中;不宜设在主要工业厂房、居住区及交通干线临近处。 4.2.4外部排土场宜利用山岗、山丘、竹木林地等有利地形地貌作为防护带。 4.3内部排土场场址选择 4.3.1内部排土场不应影响矿山的正常开采和边坡稳定。 4.3.2露天矿群和分区分段开采的矿山,宜采用内部排土场。 4.3.3一个采场内有两个不同标高底平面的矿山,宜采用内部排土场。 4.3.4露天转地下开采矿山,可利用闭坑的露天采场做为地下开采的排土场。 4.3.5分期开采的矿山,可在远期开采境界内设置临时的内部排土场,但应与外部排土场进行技术 8 经济比较后确定。 9 5安

22、全防护 5.0.1排土场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最终坡底线与相邻的铁路、道路、 航道、 高压输电线路、居住区、 村镇、工业场地等的安全防护距离: 1原始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条件。 2剥离物的物理力学性质、排土方式、堆置高度及边坡坡度。 3排土场整体稳定性。 4保护对象的性质。 5保护对象与排土场的相对高差。 6气象条件。 7防护工程措施。 5.0.2剥离物堆置整体稳定、排水良好、 基底原地面坡度小于24 、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良好, 且不设置防护工程措施的排土场,排土场最终坡底线与保护对象间的安全防护距离应按表5.0.2 确 定。 表 5.0.2排土场最终坡底线与保护对象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序号保护对

23、象名称 排土场等级 一二三四 1 国家铁(公)路干线、航道、高压输电线路铁塔等重 要设施 1.5H1.5H1.25H1.0H 2 矿山铁(道)路干线(不包括露天采矿场内部生产线 路) 0.75H0.75H0.75H0.75H 3 居住区、村镇、工业场地等2.0H2.0H2.0H2.0H 4 露天采矿场开采终了境界线 应根据边坡稳定状况及坡底线外地面坡度确定, 当地面坡度为逆坡时,最小安全距离30m;当地 面坡度为顺坡时,最小安全距离1.0H 注: 1 安全防护距离:航道由设计水位岸边线算起;铁路、公路、道路由其设施边缘算起;建、构筑物由其边 缘算起;工业场地由其边缘或围墙算起; 2 表中 H

24、值为排土场设计最终堆置高度。 5.0.3沟谷型排土场原地面坡度大于24 ,宜设制多级拦挡坝。 5.0.4剥离物易风化或含泥率较大的排土场,应设透水性拦挡坝,并应在最终坡脚线与拦挡坝间设 泥砂沉积带。 5.0.5排土场应对软弱基底进行处理。 5.0.6排土场应对场内渗水进行疏排。 5.0.7有夜间排土作业的排土场应设照明系统。 10 5.0.8汽车卸载的排土场卸载边缘应设置安全车挡,车挡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2,车挡顶部和 底部宽度应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1/4 和 3/4 倍。 11 6排土工艺及堆置要素 6.1排土工艺 6.1.1排土场可按设置地点、台阶数量、投资、堆置方式等特征按本规范附录

25、A 分类。 6.1.2排土工艺应根据矿山开拓运输方案、岩土性质、运输量、运输距离,并结合排土场地形、地 质、气象等因素比较后确定。排土工艺按本规范附录B 分类。 6.1.3人工排土宜采用单台阶排土。 6.1.4汽车或铁路运输的矿山宜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排土。 6.1.5铲运机可用于采剥、运输、排土,也可与松土机配合使用,平均运距宜为800 2000m。 6.1.6在自然条件和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较差的地点排土,可采用装载机排土。 6.1.7胶带 -排土机排土, 排土机距台阶坡顶线之间应设安全距离;工作场地和行走道路的坡度,应 符合排土机的技术要求;排土线长度宜满足23 个月的移设周期要求。 6.1.

26、8采用架空索道、斜坡道或胶带运输机排土的排土场,宜增大台阶高度。 6.1.9初始路堤宽度应满足排土工艺流程作业机械进行正常作业要求。采用汽车排土的单台阶排土 场,初始路堤可沿等高线方向开辟半壁路堑,平台大小应满足卸车和调车要求,排土工作面向坡顶 线方向应有2%5%的反坡。 6.1.10沟谷型排土场宜采用多台阶压坡脚式排土,下台阶的初始路堤可边排边筑,也可在上台阶的 排土边坡上修建,但应保证上台阶边坡稳定。 6.1.11排土场应控制单个作业面的排土强度,增大排土线长度,交替排土。 6.1.12平缓地形宜采用覆盖式多台阶排土,由下而上逐层堆置,或多台阶同时进行覆盖式排土;同 时作业时,排土场下部排

27、土台阶应与上部排土台阶保持超前堆置宽度。 6.1.13软弱地基排土场宜采用自下而上、由外向里分阶段后退覆盖式排土,并控制底部台阶的高度。 6.2堆置要素 6.2.1排土场主要设计堆置要素应包括排土场最终堆置标高、台阶高度、 单台阶边坡角、 平台宽度、 堆置总高度、总体边坡角、有效容积、占地面积等。 6.2.2堆置要素应根据剥离物的物理力学性质、排土工艺、地形、工程地质、气象及水文等条件, 通过稳定计算分析确定。 6.2.3软弱地基排土场应控制底部台阶高度,对地基堆载预压,提高地基承载力。台阶最大堆高可 按下式计算: 12 1 2 45tan cot10 tan2 4 e C H (6.2.3)

28、 式中H 第一台阶最大堆高(m) ; C 地基土黏聚力(kPa) ; 地基土内摩擦角() ; 剥离物容重( kN/m 3) 。 6.2.4当无工程地质资料时,剥离物堆置台阶高度可本规范按附录C 确定。 6.2.5山坡露天矿排土顺序宜根据采矿场出口标高采用多台阶排土方式。 6.2.6排土场有效容积应按下式计算,剥离物的松散系数宜按表6.2.6 选取。 KVV 0 (6.2.6) 式中V 有效容积( m3) ; V0 剥离物的实方量(m 3) ; K 剥离物经下沉后的松散系数。 表 6.2.6剥离物经下沉后的松散系数 类别松散系数 砂1.011.03 带夹石的黏土岩1.101.20 砂质黏土1.0

29、31.04 块度不大的岩石1.201.30 黏土1.041.07 大块岩石1.251.35 6.2.7排土场的用地应包括剥离物堆积体、排水设施、防护设施、泥砂沉积等工程用地,还应包括 滚石影响用地。 6.3排土计划 6.3.1排土计划应根据逐年剥离岩土量、排土方式、 运排设备能力、 排土场总容积、 排土顺序编制。 6.3.2排土计划编制应符合下列原则: 1应结合采剥计划安排岩土流向,避免出现短期排弃高峰、反向运输。 2基建期排土应与生产期排土衔接。 3排弃能力应满足岩土量增长需要,并留有余量。 4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岩土或表土应单独堆存。 6.3.3排土场应绘制分期平面图。 13 7排土场病害防治

30、 7.0.1排土场设计应根据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条件、剥离物的物理力学性质、排 土方式、台阶高度等因素,对可能导致滑坡、坍塌、泥石流、沉陷、裂缝、水土流失、污染环境等 病害分析,提出防治措施。 7.0.2排土场设计应配备病害监测所需的人员和设备。 7.0.3对存在滑坡、坍塌隐患的排土场,应采取下列防治措施: 1分析排土场原始地形与剥离物的堆积形态,确定主滑段和抗滑段的位置,对主滑段削方减载, 对抗滑段加载反压。 2对稳定性较差的土质山坡,宜将原地形处理成台阶状;对松软潮湿土,宜采用排渗处理,可 采用盲沟、泄流基底层等。 3宜将大块石堆置在底层。 4设置一级或多级拦挡坝。 5设置抗

31、滑支挡防护设施。 6减小台阶高度。 7.0.4排土场内的地下水和滞留水对排土场稳定不利时,应将地下水和滞留水引出场外,可采用盲 沟、透水管或涵洞等方式。 7.0.5排土场边坡坡面防护应根据剥离物性质、边坡坡度等条件,分别采取下列措施: 1对于剥离物不易风化的坡面,当粒径较大, 或粒径虽小但能自然固结、坡脚无水流淘刷的边 坡,可不加固。 2对于坡比小于1:1.5、土层较薄的土质或沙质坡面,可采取种草护坡,种草护坡前先平整坡 面,选用生长快的低矮匍伏型草种。 3对于坡比小于1:2、土层较厚的土质或沙质坡面,可采用造林护坡,造林护坡采用根深与根 浅相结合的乔灌混交方式,选用适合当地速生的乔灌树种。

32、4有景观要求的坡面,可采用圬工网格护坡、土工材料等护坡。 14 8稳定性分析与评价 8.1一般规定 8.1.1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排土场灾害可能性分析;初步设计阶段应进行排土场稳定性分析。改、 扩建矿山应对现状排土场进行稳定性论证。 8.1.2排土场稳定性分析应依据下列基础资料: 1场址及其影响范围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包括持力层分层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 报告。 2拟排弃物料的岩性组成特征、颗粒级配筛分及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报告。 3场址及其影响范围的原始地形地质图(比例尺大于1:2000 ) 、现状地形图(比例尺大于 1:2000) 。 4分期规划图及堆置要素。 8.1.3排土场稳定性分

33、析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场址及其影响范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分析。 2排弃物料主要组成及其物理力学性质分析。 3堆置要素与计算方案,包括典型剖面确定及其代表性。 4稳定性计算分析。 5安全稳定性对策措施。 6稳定性分析结论及建议。 8.1.4改、扩建矿山排土场安全稳定性论证应包括排土场堆置要素与排土工艺分析。 8.2计算方法 8.2.1排土场稳定性计算方法应根据排土工艺、堆置要素和潜在的破坏模式选取。 8.2.2计算方法应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计算。 8.2.3采用工程地质类比法时应结合排土场破坏机理、主要影响因素判别破坏模式。 8.2.4定量计算方法应包括极限平衡法或数值分析方法。采用极限平衡法计

34、算时,应根据破坏模式 选择计算方法;采用数值分析方法计算时,宜综合采取线性和非线性破坏准则对比分析。 8.2.5排土场稳定性论证应采取极限平衡法与数值分析法综合进行分析。 8.3计算模型与参数 8.3.1排土场稳定性计算模型应综合地形地貌、地基特征、水文地质特征、物料特征、排土场堆置 要素、堆积过程等因素确定。 15 8.3.2排土场稳定性计算参数选取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土场地基力学指标应按照排土场工程地质勘察试验成果,并应结合地层结构特征综合确 定。 2排弃物料力学指标宜根据筛分试验和三轴试验成果确定。 3新建矿山排土场,可根据岩体特征和开采工艺、排土工艺,通过工程类比选取。 8.3.3排

35、土场稳定性计算工况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土场稳定性计算工况应根据重力、降雨及地下水、地震或爆破振动影响确定为自然工况、 降雨及地下水工况、地震或爆破振动工况三种。 2当排土场影响范围内存在重要设施时,荷载应计算在内。 8.4安全稳定性标准 8.4.1安全稳定性标准应根据排土场等级和计算工况确定。 8.4.2自然工况条件下, 排土场整体安全稳定性标准应符合表8.4.2 规定。计算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 8.4.2。 表 8.4.2 排土场整体安全稳定性标准 排土场等级安全标准 一1.251.30 二1.201.25 三1.151.20 四1.15 注: 1 自然工况条件指重力、稳定地下水位、正常施工

36、荷载的组合。 2 排土场下游存在村庄、居民区、工业场地等设施时,相应区域排土场安全标准应取上限值。 8.4.3排土场整体安全稳定性应校核降雨工况。降雨工况下,排土场整体安全稳定性标准可在表 8.4.2 规定的基础上降低0.05,最低安全系数不得低于1.10。 8.4.4地震基本烈度为7 度及 7 度以上地区的排土场,排土场整体安全稳定性应校核地震工况。地 震工况下, 排土场整体安全稳定性标准可在表8.4.2 规定的基础上降低0.05 0.10,但最低安全系数 不得低于1.10。 8.4.5排土场台阶安全稳定性宜根据物料特性、地基条件、排土方式,通过控制阶段高度和排弃强 度保证。 16 9排土场

37、复垦 9.0.1排土场必须进行复垦。 9.0.2排土场复垦规划设计应与排土场规划设计同时进行,内容应包括复垦的基本原则、复垦目标、 复垦类型、复垦工艺、复垦率、复垦工作计划、复垦费用和组织机构等。 9.0.3排土场的复垦规划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复垦类型应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 2复垦规划设计宜满足复垦耕地与占用耕地的动态平衡。 3复垦后地形地貌应与当地自然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其植被的覆盖率不应低于原有覆盖率。 4排土场复垦应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因地制宜, 经济效益、 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5排土场复垦应贯穿于矿山开发的全过程,并应利用采矿及排土设备,推行采矿、

38、排土、 复垦 一体化。 6应设置配套的道路及排水设施。 9.0.4复垦工艺规划应包括工程复垦和生物复垦。 9.0.5复垦应在停排后3 年内完成,其中工程复垦1 年,生物复垦2 年。对排土场已到位的平台宜 在排土过程中进行复垦。 17 10环境保护 10.0.1排土场环境保护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 10.0.2排土场设计应防止或减少废渣、粉尘、水污染对环境的影响。 10.0.3排土场周边的原有植被应加以保护。 10.0.4排土作业区和进场道路应采用洒水或其他抑尘措施。 10.0.5有矽尘危害的排土场应设防止二次扬尘设施。 10.0.6在满足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宜进行废石的综合利用。 10

39、.0.7排土场作业宜选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 10.0.8排土场环境保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的有关规定。 10.0.9含有酸性、 酚类以及微量放射性、重金属和其它具有危险、有害特性可溶性排弃物的排土场 环境保护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的有关规定。 18 11排土场关闭 11.0.1排土场在服务年限结束后,应进行关闭设计。 11.0.2排土场关闭设计基础资料应包括: 1排土场设计文件、现状地形图和周边关系资料。 2有关排土场现

40、状安全检查评价资料。 3排土场相关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资料。 4排土场防护设施、排洪设施相关竣工资料。 5排土场土地复垦规划设计资料及实施方案。 6排土场排弃物的特征及力学性质试验报告。 7排土场现状稳定性评价及监测报告。 11.0.3排土场关闭设计应提出排土场关闭后的安全稳定性措施及管理方案。 11.0.4 排土场关闭设计应包含下列内容: 1排土场概况、防护设施、排洪设施、周边环境。 2排土场稳定性分析。 3排土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与对策。 4安全管理。 5排土场监测。 11.0.5对关闭后排土场进行开挖、综合利用应进行设计与安全论证。 11.0.6关闭后排土场重新启用或改作他用时,应进行可行

41、性论证。 19 附录 A排土场分类表 排土场分类特征适用条件 按设置 地点 划分 内部排土场 在露天采场或地下开采境 界内,不另征地,剥离物 运距较近 一个采场内有两个不同标高底平面的矿 山;露天矿群或分区开采的矿山,合理安 排开采顺序,可实现部分内部排弃 外部排土场 剥离物堆放在采场境界以 外 无采用内部排土场条件的矿山 按地形 划分 山坡排土场 初始沿山坡堆放,逐步向 外扩大堆放 地形起伏较大的山区和重丘区 山沟排土场剥离物在山沟堆放沟底平缓的沟谷 平地排土场 在平缓的地面修筑较低的 初始路堤,然后交替排弃 地形平缓的地区 按台阶 划分 单台阶 排土场 在同一场地单层排弃,有 利于尽早复垦

42、 剥离量少、采场出口仅一个、运距短的矿 山 多台阶 排土场 在同一场地有两层以上同 时排弃,能充分利用空间 多台阶同时剥离的山坡露天矿;需充分利 用排弃空间的矿山 按时间 划分 临时性排土场剥离物需要二次搬运 有综合利用的岩土;剥离物堆置在采场周 边或以后开采矿体上;可复垦的表土层 永久性排土场剥离物长期堆存排弃不再回收的岩土 按投资 划分 基建排土场 基建剥离期间堆置剥离物 的场地 堆置费用列入基建投资 生产排土场 矿山生产期间堆置剥离物 的场地 堆置费用计入生产成本 按排土 堆置方 式划分 1 单台阶排土场;单台阶由近向远一次性堆置,排土高度较大 2 多台阶压坡脚排土场;由高台阶向低台阶倾

43、斜,逐层降低标高反压上一台阶坡脚 3 多台阶覆盖式排土场;由低台阶向高台阶水平分层覆盖,台阶间留有安全平台 20 附录 B排土工艺分类表 序 号 工艺类别作业程序适用条件 1 窄轨运输 人工排土 窄轨铁路运输机车牵引(或 人力推或自溜),人工翻车, 平整,移道 1 单台阶排土场堆置高度高; 2 矿车容积小; 3 运输量小 2 窄轨运输 推土机排土 窄轨铁路运输推土机转排 1 排土宽度 25m ; 2 块度大于 0.5m 的岩石不超过1/3; 3 排土线有效长度一般为13 倍列车长 3 汽车运输 推土机排土 汽车运输、自卸与推土机配 合排土 1 工序简单,排放设备机动性大,各类型矿山都适用; 2

44、 岩土受雨水冲刷后能确保汽车安全正常作业或影响 作业时间不长 4 铲运机装载 工艺 铲运机装、运、排土 1 被剥离的岩土松散、厚,含水量20% ; 2 铲斗容积为 4.540m3,运距为 5002000m; 3 运行坡度:空车上坡18,重车上坡 11 5 铁路电铲 ( 或 推 土 犁)排土 铁路运输,电铲或推土犁排 土 1 排土场基底稳定,其平均原地面坡度24; 2 所排岩土力学性质较差; 3 排土段高:电铲 50m ,推土犁 30m ; 4 排土线有效长度 3倍列车长 6 铁路装载 机转排 铁路运输,装载机排土 1 排土场基底工程地质情况复杂,原地面坡度24 ; 2 所排岩土力学性质较差;

45、3 排土台阶高度大于50m; 4 排土线有效长度一般为13 倍列车长 7 公路汽车 破碎机胶 带机输送联 合开拓运输 排土机排 土工艺 胶带机运输,排土机转排 1 排土机自重大,投资大,排土效率高,排土平台要求 基底稳定,其平均原地面坡度 24 ; 2 所排岩土力学性质较好,排土工艺需有破碎胶带 机配合;运输废石最大块度不应大于350mm;胶带坡 度向上运输不大于15 ,向下运输不大于12 ; 3 适于排量巨大的大型露天矿山; 4 排土线的有效长度能使移道周期控制在23个月内 8 架空索道排 土 架空索道运输适用于小型露天矿或地下开采窄轨运输的矿山 9 斜坡道排土 1 斜坡道提升翻车架卸排;

46、2 转运仓箕斗提升,卸载架 排土 矿车沿斜坡道逐步向上排土形成锥形废石山,适于 1000t/d 以下废石排放 10 地下开采胶 带输送排土 胶带机运输推土机转排 运量小,需扩大容积而用地受限的排土场,胶带坡度 15 以内,适于中小型矿山 注:表中说明如下: 适合单台阶排土场和多台阶排土场下部台阶的地形坡度。 当推土犁作为电铲或装载机的辅助排土设备时,不受此限。 胶带坡度可根据具体选用的设备确定。 21 附录 C剥离物堆置台阶高度单位:m 排土方式 岩土类别 铁路运输汽车运输斜坡卷扬 人工 排土 推土机 排土 推土犁 排土 电铲 排土 装载机 排土 推土机 排土 废石山 坚硬块石 4060 (3

47、040) 4050 (2030) 2030 (1520) 4050 (2030) 200 200 150 混合土石 3040 (2030) 3040 (2030) 1520 (1015) 3040 (2030) 100 100 150 松散硬质黏土 1520 (1215) 1520 (1015) 1015 (1012) 1520 (1015) 1530 (1520) 1530 (1520) 7080 松散软质黏土 1215 (1012) 1215 (1012) 1012 (810) 1215 (1012) 1215 (1012) 1215 (1012) 5060 砂质土710 1015 注:

48、1括号内数值系工程地质及气象条件差时参考值。 2当采用窄轨铁路运输时,表列数值可略为提高。 3地基土壤(黏土类或淤泥类软土)含水量大,排土堆置后可能不稳定的排土场,初始台阶高度可适当 减少。 4排土场地基(原地面)坡度平缓,剥离物为坚硬岩石或利用狭窄山沟、谷地堆置的排土场,可不受此 表限制。 5剥离物运来时土石类别明显的,排土时的台阶高度可根据其不同的土石类别,分别采用各自不同的台 阶高度。当基底稳定,台阶高度可作如下估算:堆置坚硬岩石时宜为3060m(山坡型排土场高度不限); 堆置砂土时宜为1520m;堆置松软岩土时宜为1020m。 6多台阶排土的总高度可经过验算确定,在相邻台阶之间应留安全

49、平台。基底第一台阶的高度宜为10 25m。 22 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 必须 ” ,反面词采用“ 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 应” ,反面词采用“ 不应 ” 或“ 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 宜” ,反面词采用“ 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 执行”。 23 引用标准名录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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