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校教师XXX,男,身份证号:513432xx013,在喜德县教体科局跟岗学习期满,根据喜德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喜教体科发2023198号文件通知要求,已于2023年12月25日返回学校,并担任我校语文、体育教学工作。特此证明喜德县XX小学校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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