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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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20XX 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 实施方案 特征码 DDyVufTPQXynYwEPVPaK 20XX 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实施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 济工作会议、李克强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家九部委召开的 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 神,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 问题,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结合我 县实际,县政府决定从 20XX 年 6 月 10 日至 10 月 30 日,在全 县范围内开展 20XX 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 行动(以下

2、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 ,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 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和重金属污染防治为目标,通过环保专项 行动,进一步加大环境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 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任 第 2 页 务,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全力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1、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针对近年来重 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对涉及重金属(汞、铅、锰、锑、锌、 铬、砷等)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重金属企业名单见附 表 1) 。重点检

3、查企业是否取得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是否 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或排放含重 金属的污染物、是否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等。进一步加 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对在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要立即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将污染隐患消灭在萌芽 状态,确保群众健康安全。 2、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振兴规划, 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 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违法建设的环 境违法行动,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 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 的,一律停产整顿;对

4、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 限期整改;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企业,一 律取缔。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导致 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许可,并予以处 罚,造成县城排水设施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严格禁止将含 第 3 页 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3、进一步规范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金属排放企业 建立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和日常监测制度,定期报告监测结 果,并向社会公布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督促企 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原料、产品、废弃物堆放场和排放 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重点防控 企业

5、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不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或者虽然审核 但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责令限期改正。 (二)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严格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陕西省城 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坚持把保障饮用 水水质作为环境监管的首要任务,加强检查频次,定期进行水 质监测,对在近几年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坚 决取缔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类排污点,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 全。 (详细项目见附表 2) (三)全力做好污染减排工作 巩固污染减排成果,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突出抓好县城市 污水处理厂规范化运营的检查,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 的监督性监测。规范污水处理厂污泥处

6、置,杜绝随意丢弃或直 接排放,同时要确保满负荷日常稳定运行。加快生活垃圾卫生 填埋场的建设进度,确保 6 月 30 日前建成运营;加强重点排污 企业及涉水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 第 4 页 同时为确保“十一五”期间减排任务的圆满完成,加强省控、 国控企业减排设施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增加 突击检查的频次,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坚决实施挂牌 督办,依法高限处罚,限期治理,切实提高减排效果。 (四)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 1、开展对果汁、化工、化肥等重点排污企业的整治工作。加强 监管,确保果汁、化工、化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 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实现

7、 cod 在线监测联网,制定污染防治 长效措施。对世纪明大果业有限公司、山川果蔬汁有限公司两 家果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咸阳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果汁企业 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确保运行过程中稳定达标排 放,在线监测装置联网正常,对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 实施挂牌督办。 2、加强对“两高一资”企业的监管。严格审批程序,坚决按照 “五个不批”要求,杜绝“两高一资”企业进入本县;同时加 强对现有企业的监管,促使“两高一资”企业逐步淘汰退出。 重点加大对秦威水泥有限公司、富雄焦化有限公司的关停力度, 确保按时关闭到位;加强对昌鑫钢铁、型材厂等钢铁企业的监 管力度,落实“三同时” 制度,确保环保项目

8、顺利实施并实现 达标排放。对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企业,不得批准生产运 行。 3、开展对植化以及乳品等涉水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植化 第 5 页 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提升环境排放标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对 已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的植化及乳制品企业要确保稳定达 标排放,对未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的企业要求 8 月底完成 治理任务并通过“三同时”竣工验收工作。对不能按照要求完 成治理任务的,必须停产治理并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4、督促各医院对含菌废水进行治理,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贮存 并缴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严格落实医疗废物转移联 单制度。 5、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

9、采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 生产工艺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永成铝业有限公司采用淘汰 落后的生产工艺进行违法生产,在专项行动期间,依法对其实 施关闭。 (县级挂牌督办企业名单见附表 4) (五)集中开展矿产开发环境污染整治 对辖区内公路沿线和旅游景点周围的采用落后工艺,影响大气 环境质量和我县对外形象的白灰窑、粉灰厂、堆煤场进行全面 清理整顿,重点对市级挂牌督办的瓦头坡一带涉及大程镇、西 阳镇的粉灰厂粉尘污染问题进行限期集中规范整治,于 6 月 30 日前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坚决予以拆除;对沿山周围公路两旁 的采石场要采取限批、限建措施,规范开采,有效遏制乱开滥 第 6 页 采;做好对水泥粉磨站的环境治

10、理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在 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未按环评要求落 实“三同时”制度,擅自投入运行的,责令立即停产,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就上限处罚。逾期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开产。对 违反环评法未办理环评手续且已投产的企业,依法进行上 限处罚并予以关闭。同时,加大对建筑噪声、扬尘整治力度, 规范建筑工地环境管理工作。 (市级挂牌督办企业名单见附表 3) (六)开展环保“三同时”执法管理专项检查 对“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符 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成投产 的企业;不符合有关环保规定、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拒不 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使用

11、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的企 业。严厉打击已经被取缔关闭后又死灰复燃的企业。对“环评” 、 “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按照既查事又查 人的原则,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三 同时”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违 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 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 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七)加大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按照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的农村环保目 第 7 页 标要求,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积极实施农村环保“双十工程” , 有效解决农村环境突出问题。加强对农村饮用

12、水源地的执法检 查,督促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完善保护措施。强化对化肥、 农药的使用管理,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按照“人畜分离,集中 养殖,污染物再利用”的思路,抓好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 利用。 (八)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工作 进一步规范全县放射源管理,在专项行动期间,开展环境安全 联合大排查活动。建立放射源档案,健全涉源单位环境应急机 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企业将已停用的射线及放 射源装置进行规范处置。 (九)集中查处各类环境信访案件 按照环境保护信访办法内容要求,进一步畅通环境投诉渠 道,认真受理广大群众的环境污染信访和上访案件,加强调查 和调处,妥善处理环境纠纷,促进群众关系和谐。

13、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组 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县 20XX 年整 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 称“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县纪检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第 8 页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县环保局局长 成员: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县工业发展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卫生局局长 县电力局局长 县水利局局长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许 文

14、斌同志兼任,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督查上报等日常工 作。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 月 10 日-6 月 20 日) 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工 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 月 21 日-10 月 10 日) 对重点行业、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植化、乳制品等 涉水企业以及工业集中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第 9 页 查处一批违法案件,追究一批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高阶段(10 月 11 日-10 月 30 日)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 管理的措施,提交20XX 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

15、结 ,于 10 月 15 日前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职责 县环保局负责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大执法 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负责陕西方圆汽车 标准件有限公司、飞鹏氧化锌有限公司和陕西医疗仪器厂等重 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 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监督检查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 品,并提请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县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环保执法情 况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 行政责任;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做法,坚 决予以纠正。 县司法局、县广播

16、电视台负责组织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和 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环境 维权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县安监局负责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促使企业完善生产 第 10 页 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企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及运营工作,确保 6 月 30 日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县水利局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与管理工作,确保运营正常且 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负责冯村水库水源地的打桩、拉网以 及巡查保护工作;负责高渠西秦水源地以及鲁桥供水站的保护 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县工业发展局负责煤炭经营仓储行业于 6 月 30 日前完成规范整 治工作

17、;在专项行动期间负责完成秦威水泥有限公司 1 号窑、 富雄焦化有限公司 50 孔焦炉生产线的拆除关闭工作,同时协调 解决企业改制及职工安置问题。 县工商局负责对下达关闭或取缔措施的违法企业,依法吊销营 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负责依法取缔。 县电力局负责配合环保专项行动,对被政府明令关闭、取缔的 违法企业停止供电,拆除相应的供电设备。 大程镇政府、西阳镇政府和独李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粉灰厂于 6 月 30 日前完成规范整治工作。 渠岸乡政府负责在专项行动期间完成永成铝业加工有限公司的 关闭和取缔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本方案 的要求制定各自的工

18、作方案,并于 6 月 20 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 第 11 页 方案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认真组织开 展环保专项行动。 (二)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等 单位对专项行动以及国控、省控、市、县挂牌督办项目进行全 面督查督办。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 工作,要及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县政府及市专项行动办 公室,不得隐瞒或迟报。 (三)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加强部门 之间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协同处理,凡涉及其他部门管理权限的 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予以协调解决。 (四)各新闻单位要分阶段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认 真做好专项行动宣传报道工作。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 室要积极联系协调,及时在县内新闻媒体上公布典型环境违法 案件的查处情况,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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