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协议及其相关法律文书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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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代持协议甲方(委托人): 住所地:身份证号码:乙方(受托人): 住所地: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 % ,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第二条 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但不能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 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2、该权利仍由甲方代理乙方的名义行驶,特殊情况下,经甲方授权乙方才能行驶前述股东权利。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投资权益不享有收益权或处置权。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相应配合。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股权代持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单方决定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

3、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或者自己。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作为受托人,乙方仅仅是以自己的名誉代为持有甲方的股权,经甲方授权后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 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任何股东权益。3. 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及时全部转交给甲方。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5、乙方代持甲方股权期间,乙方必须书面授权甲方有权全权代表乙方行驶代持股权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并不限于对

4、外转让股权等。第五条 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第六条 委托持股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第七条 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5、起诉。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1、 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2、 授权委托书3、 一致认可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张 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事项:乙方将以自己名义持有的 公司的 %股权的股东一切权利授权给委托人行驶,包括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并有权代表乙方对外转让、处置该股权。委托期限:委托期限及于委托人在 公司持有股权的全部时间,若委托人

6、不再持有该公司股权,则本委托即行终止失效。不可撤销:本委托书为不可撤销、不可变更之委托,未经受委托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任意行使持有股权的公司的任何股东权益,也不得将该股东权利再委托给任何第三人行使。委托人: 受委托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一致认可协议书甲方: 张勇 住所地:身份证号码:乙方: 住所地:身份证号码:基于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 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 % ,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为了确保甲方实际股东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为公司的名义持股人,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属于为甲方代持股份,甲方才是公司的实际股

7、东。二、乙方同意将所代持股份授权甲方代为行使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 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该权利由甲方以乙方的名义行驶,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才能行驶前述股东权利。三、乙方对甲方以自己名义行驶的本协议第二项约定的股东权利表示认可,并不得干涉、阻扰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凡是甲方以乙方名义行使的任何股东权利包括行使股东表决权、收取股息、红利、转让股权,均视为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乙方不得反悔或更改。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持一份,作为双方签订的代持股权协议书的附件,与代持股权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

8、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限公司股东股东会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于2015年 月 日,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股东 提议召开,会议召开15日以前已经依法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 人,实际到会股东 人,会议由 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 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聘请 为公司新人法定代表人;二、同意股东 对外转让公司股权,将股东张勇变更为新股东: ;三、修改公司章程第x章第x条内容,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 四、公司于本决议作出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如涉及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先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公司将于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股东(签字): 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 月 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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