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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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3.120CCSA00DB4403深圳市地方标准DB4403/T6572025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formanagementofimportandexportcommodityinspectionandtestbodies2025-07-01实施2025-06-27发布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要求15 管理体系要求26资源要求27运作要求38特殊要求49监督检查5附录A(资料性)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范检查表6参考文献H*-,Z_J刖百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2、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泰科实验室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海关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深标智能检测与评定技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广东斯富特检测有限公司、深圳市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质量检验协会、深圳市产品检测行业协会、深圳市跨境贸易检验认证联盟。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许、李乐琴、邢军、张伟亚、张强、薛亚、索彦彦、邹丽恒、陈宏中、张虹敏、张廷峰、孔蕾、部玉杰、宋保靓、吴丰臣、刘东明、麦宝华、苏润德、朱海波。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进出口商品

3、检验检测机构规范管理的要求,包括基本要求、管理体系要求、资源要求、运作要求、特殊要求和监督检查等。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工作的开展。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7020合格评定各类检验机构的运作要求GB/T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1 1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importandexportcommodityinspectionan

4、dtestbodies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或者国内外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委托,开展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业务的机构。4基本要求1.2 1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实施检验检测活动。1.3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涉及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应取得相应的资质,并符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鼓励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向国内外权威组织申请与业务相关的资质。1.4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其实施的检验检

5、测活动的风险水平进行评估,必要时采用风险储备金等保障措施,以防范检验检测活动出现的责任风险。风险保障措施应与其检验检测活动的责任风险程度相适宜。1.5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公正地实施检验检测活动,从组织结构和管理上保证公正性,对其检验检测行为的公正性以公开的方式作出承诺。1.6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公正准确、可追溯。当存在公正性影响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消除影响或者将影响降至最低。4. 6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

6、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4.7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当发现被检验检测对象不符合法定要求、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存在严重危害环境或者公共安全情形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5管理体系要求5. 1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结合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业务范围,按照GB/T27020、GB/T27025等相关标准的要求,建立和实施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并确保该管理体系能够持续有效、可控、稳定实施。5. 2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文件,可包括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作业

7、指导书等。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应符合自身实际情况,并保留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相应记录,包括但不限于:a)管理体系文件标识、批准、发布、变更和废止控制记录;b)投诉和申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处理和服务客户记录;c)不符合工作的处理记录;d)采取的纠正措施、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和改进记录;e)内部审核记录;f)管理评审记录;g)其他相关运行记录。5. 3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检验检测工作的要求。6资源要求6. 1人员要求6.1.1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

8、论内部或外部人员,应行为公正、有能力,并按照其管理体系要求工作。6.1.2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规定对检验检测活动结果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或验证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6.1.3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当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人员执业资格或者禁止从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6.1.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背景和工作经历、资质资格、技术能力应符合工作需要。6.1.5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人员的选择、培训、监督、能力确认、授权、能力监控等满足检验检测工作的要求。6. 2设施和环境要求6.2.1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与其检验检

9、测活动相适应的设施,包括固定设施、临时或移动设施、客户的设施。检验检测活动场所应符合客户要求及开展检验检测相应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6.2.2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检验检测活动需要,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以便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6.2.3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以安全的方式实施检验检测活动,应有效识别检验检测活动所涉及的安全和危害环境的因素,选择有效的防护措施。6.3设备要求6.3.1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设备,包括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辅助设备或相应组合装置。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设备性能持续适宜并符合

10、工作要求。6.3.2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准确性或者有效性有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辅助测量设备)实施检定、校准或核查,保证数据、结果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设备用于预期用途时的持续适用性,可通过核查、检定、校准等方式进行确认。6.3.3当设备出现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已显示有缺陷或不满足规定要求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停止使用这些设备,通过隔离或加贴标签/标记等方式,以防误用,直至经过验证表明其能正常工作。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核查设备缺陷对以前检验检测结果的影响。7运作要求7. 1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7. 1.1进出

11、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充分评审客户提出的要求,并向负责实施的人员下达明确的指令。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在其专业能力范围内从事工作,确保有充分的资源来满足相关要求。7. 1.2当认为客户建议的检验检测方法不合适或是过期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通知客户。7. 1.3在实施检验检测活动过程中,如果对相关要求、标书、合同有任何的偏离、变更,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7. 1.4当客户要求针对检验检测作出与规范或标准符合性的声明时(如通过/未通过,在允许限内/超出允许限),应明确规定规范或标准以及判定规则。选择的判定规则应通知客户并得到同意,当规范或标准本身已包含判定规则时

12、除外。7. 1.5当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使用任何其他方提供的信息作为其做出符合性决定的一部分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验证该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并在检验检测报告中予以明确说明。7.2 检验检测方法管理7.2.1 1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正确使用有效的方法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和非标准方法,应优先使用标准方法。使用标准方法的,应预先开展方法验证,确保其能够正确地应用于具体检验检测中;使用非标准方法的,应经方法确认其有效性和可靠性后再开展方法验证。7.2.2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使用有效版本的方法,当其不合适时除外。7.2.3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以确保检验检测

13、活动实施的一致性和结果有效性为原则,根据需要补充制定作业指导书,如设备操作规程、样品的制备程序、补充的检验检测细则等。7.3 样品管理7.3.1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抽样、制样、标识、传递、保存和处置等整个过程中得到有效管理,避免样品发生混淆、变化、丢失、损坏或危害环境,确保样品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并保留相关记录。7.3.2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抽样时,应制定抽样计划和方法,明确需要控制的要素,保证样品的代表性,以确保后续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7.4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有以下情形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提供测量不确定度:a)当测量不确定度与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时;b)当检

14、验检测方法有要求时;c)当客户有要求时;d)当测量不确定度影响与规范限的符合性时。7.5质量控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影响其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有效性的活动实施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活动与实施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质量控制活动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标准物质或质控样品、机构内部或外部的比对、能力验证、测量设备的核查、盲样考核。当发现质量控制监控活动数据分析结果超出预定的准则时,应采取适当措施。7.6数据和信息管理7.6.1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在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对检验检测数据进行采集、传输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者检索时,应具有保障安全性、完整性和正确性的措施。7 .6.2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

15、应对所使用的自动化软件(包括信息化管理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数据处理系统等)的正确性进行验证并保留相关活动记录。8 .7记录管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对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管理作出规定,包括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归档留存和处置等内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原始性、完整性和充分性。检验检测过程中形成的图片、影像等资料应予以保留。记录的保存期限应符合有关规定。7.8检验检测报告1.1.1 1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客观真实、方法有效、数据完整、信息齐全、结论明确、表述清晰并使用满足要求的计量单位。1.1.2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应满

16、足检验检测资质规定的内容要求,至少应包括签发机构名称、唯一性标识、样品的识别、检验检测时间、签发时间、检验检测结果信息。1.1.3 检验检测报告签发后,若有更改或增补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在报告中清晰标识并标明所代替的报告,需要时收回原报告。8特殊要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技术规范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有特殊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还应符合相关特殊要求。9监督检查9.1检查分类9.1.1监督类别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分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及不定期监督。9.1.2日常监督监督部门应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量、业务类型、业务风险等因素,制定年度或季度的监督检查计划,并

17、按照计划定期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或者书面的监督检查,以评估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日常监督的频次和方式由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9.1.3专项监督针对某些特定领域或者业务风险监管情况,监督部门应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专门的监督检查,以评估其在该方面的合规性和有效性。专项监督的领域可以由监督部门自行确定,也可以由上级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专项监督的频次和方式由监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9.1.4不定期监督出现以下情况,应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临时或者紧急的监督检查,以核实其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行为或者情况:a)收到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涉及进出口商品检验

18、检测机构的信息;b)发现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的报告或者证书存在疑点或者错误;c)发现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发生未报备的重大变更或者异常情况;d)发现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问题与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有关;e)其他监督部门认为需要进行不定期监督的情况。9.2检查实施9.2.1检查组根据其职责组织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检查组应包含具有相应领域技术背景的人员。9.2.2检查方法检查组根据监督部门的要求,可以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或其组合。发现不符合项的,填写不符合项报告,同时督促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整改,并在下次监督检查时,对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及效果进行跟踪评价。9.2.3检查

19、记录检查组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具体见附录A。附录A(资料性)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范检查表表A.1给出了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范检查表。表A.1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范检查表项目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检查说明备注基本要求1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实施检验检测活动。2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涉及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应取得相应的资质,并符合相关部门管理要

20、求。鼓励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向国内外权威组织申请与业务相关的资质。3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其实施的检验检测活动的风险水平进行评估,必要时采用风险储备金等保障措施,以防范检验检测活动出现的责任风险。风险保障措施应与其检验检测活动的责任风险程度相适宜。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公正地实施检验检测活动,从组织结构和管理上保证公正性,对其检验检测行为的公正性以公开的方式作出承诺。5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不从事检验检测对象的设计、生产、供应、安装、采购或维护等活动,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

21、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公正准确、可追溯。当存在公正性影响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消除影响或者将影响降至最低。6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7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当发现被检验检测对象不符合法定要求、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存在严重危害环境或者公共安全情形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表A.1(第2页/共5页)项目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检查说明备注管理体系要求8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依据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照GB/T27020、GB/T27

22、025等相关标准的要求,结合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业务范围,建立和实施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并确保该管理体系能够持续有效、可控、稳定实施。9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文件,可包括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作业指导书等。检验检测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应符合自身实际情况,并具有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相应记录。a)管理体系文件标识、批准、发布、变更和废止控制记录;b)投诉和申诉的接收、确认、调查、处理和服务客户记录;C)不符合工作的处理记录;d)采取的纠正措施、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和改进记录;e)内部审核记录;f)管理评审记录;g)其他相关运行记录。10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影响检验检测活

23、动的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资源要求人员要求11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所有可能影响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无论内部或外部人员,应行为公正、有能力,并按照其管理体系要求工作。12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规定对检验检测活动结果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或验证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13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与其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人员执业资格或者禁止从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1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背景和工作经历、资质资格、技术能力应符合工作需要。15

2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人员的选择、培训、监督、能力确认、授权、能力监控等满足规定的要求。设施和环境要求16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与其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设施,包括固定设施、临时或移动设施、客户的设施。检验检测活动场所应符合客户要求及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17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检验检测活动需要,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以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18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以安全的方式实施检验检测活动,应有效识别检验检测活动所涉及的安全和危害环境的因素,选择有效的防护措施。表A.1(第3页/共5页)项目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检查说明备注资源要求设备要求19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

25、应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设备,包括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参考数据、试剂、消耗品、辅助设备或相应组合装置。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设备性能持续适宜并符合工作要求。20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准确性或者有效性有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辅助测量设备)实施检定、校准或核查,保证数据、结果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设备用于预期用途时的持续适用性,可通过核查、检定、校准进行确认。21当设备有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已显示有缺陷或不满足规定要求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停止使用这些设备,通过隔离或加贴标签/标记等方式,以防

26、误用,以清晰表明该设备已停用,直至经过验证表明其能正常工作。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核查设备缺陷对以前检验检测结果的影响。运作要求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22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充分评审客户提出的要求,确保其能正确理解其特殊条件,并向负责实施的人员下达明确的指令。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在其专业能力范围内从事工作,确保有充分的资源来满足相关要求。23当认为客户建议的检验检测方法不合适或是过期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通知客户。24在实施检验检测活动过程中,如果对相关要求、标书、合同有任何的偏离、变更,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征得客户同意并通知相关人员。25当客户要求针对检验检测作出与规范或

27、标准符合性的声明时(如通过/未通过,在允许限内/超出允许限),应明确规定规范或标准以及判定规贝人选择的判定规则应通知客户并得到同意,当规范或标准本身已包含判定规则时除外。26当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使用任何其他方提供的信息作为其做出符合性决定的一部分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验证该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并在检验检测报告中予以明确说明。检验检测方法管理27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正确使用有效的方法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和非标准方法,应优先使用标准方法。使用标准方法的,应预先开展方法验证,确保其能够正确地应用于具体检验检测中;使用非标准方法的,应经方法确认其有效性和可靠性后再

28、开展方法验证。28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使用有效版本的方法,当其不合适时除外。29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以确保检验检测活动实施的一致性和结果有效性为原则,根据需要补充制定作业指导书,如设备操作规程、样品的制备程序、补充的检验检测细则等。表A.1(第4页/共5页)项目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检查说明备注运作要求样品管理30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抽样、制样、标识、传递、保存和废弃等整个过程中得到有效管理,避免样品发生变化、丢失、损坏或危害环境,确保样品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并保留相关记录。31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抽样时,应制定抽样计划和方法,明确需要控制的要素,保证样品的代表性,以确保

29、后续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测量不确定度评定32有以下情形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提供测量不确定度:a)当测量不确定度与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时;b)当检验检测方法有要求时;C)当客户要求时;d)当测量不确定度影响与规范限的符合性时。质量控制33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影响其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有效性的活动实施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活动与实施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质量控制活动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标准物质或质控样品、机构内部或外部的比对、能力验证、测量设备的核查、盲样考核。当发现质量控制监控活动数据分析结果超出预定的准则时,应采取适当措施。数据和信息管理34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在利用计

30、算机信息系统对检验检测数据进行采集、传输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者检索时,应具有保障安全性、完整性、正确性的措施。35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所使用的自动化软件(包括信息化管理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数据处理系统)的正确性进行验证并保留相关活动记录。记录管理36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对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管理作出规定,包括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归档留存和处置等内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性、原始性、完整性和充分性。检验检测过程中形成的图片、影像等资料应予以保留。记录的保存期限应符合有关规定。检验检测报告37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应客观真实、方法

31、有效、数据完整、信息齐全、结论明确、表述清晰并使用法定计量单位。38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应满足检验检测资质规定的内容要求,至少应包括签发机构名称、唯一性标识、样品的识别、检验检测时间、签发时间、检验检测结果信息。39检验检测报告签发后,若有更改或增补时,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在报告中清晰标识并标明所代替的报告,需要时收回原报告。表A.1(第5页/共5页)项目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检查说明备注特殊要求40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技术规范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有特殊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还应符合相关特殊要求。注1:检查人员根据检查表的序号和内容,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或书面的检查,并在检查结果栏填写结论,如果符合要求,则填写“Y”;如果不符合要求,则填写“N”;如果“不适用”,则填写“N/A”。注2:检查人员根据检查结果,在检查说明栏填写具体的情况描述,如有不符合项,说明不符合项描述。参考文献1GB/T190012016质量管理体系要求2GB/T357702022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公告:2023年第21号.2023年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准入特别条件的通知:国市监检测规(2022)1号.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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