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监督总站201087号各区、县质量监督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技术中心,总站各室:为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档案管理,依据相关管理规定,我站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订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档案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特此通知。二O一O年十二月十六日10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档案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档案的形成、收集、组卷、归档、保管、借阅等管理流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档案的完整、规范、有效,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
2、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执法机构)依据职能分工,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监督执法档案管理。第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档案(以下简称监督执法档案)指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人员(以下简称监督执法人员)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在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以下简称监督执法)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各种工作记录、文字、图表、音像等各种形式的记录。第二章 管理与职责第四条 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建立监督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和考核评查制度,并落实档案管理岗位责任制。第五条 监督执法档案实行层级管
3、理,监督执法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监督执法档案总负责。第六条 监督执法人员对其在监督执法中形成的监督执法档案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第七条 实施监督执法的监督执法室(组)负责监督执法档案的形成、收集、组卷,监督执法室(组)负责人负责监督执法档案的审核工作。第八条 监督执法机构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督执法档案的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并对监督执法档案的形成、收集、组卷工作进行考核评查。第九条 监督执法档案应当及时形成、收集和整理,并使用专用表格,做到填写齐全、字迹工整、用语规范、印章清晰。第十条 在监督执法中,监督执法人员应当通过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管理信息平台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
4、设系统执法工作平台等信息系统做好监督执法工作记录。第十一条 归档的监督执法档案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台账。台账内容包括:盒号、归档号、工程名称、组卷人、交接时间等。第十二条 监督执法档案保存期限为30年(装饰装修工程10年)。第十三条 监督执法档案需要借阅和转交时,应当办理相应手续。到期需要销毁的,需编制销毁档案目录表,经监督执法机构负责人批准后统一销毁。第三章 内容与要求第十四条 监督执法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 封面;二、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档案目录;三、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四、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告知书;五、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抽查计划;六、 北京市建
5、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记录;七、 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八、 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执法记录(工程竣工验收基本条件、组织形式及程序监督执法检查);九、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报告(附签发记录单);十、 其它记录;十一、 卷内备考表。第十五条 监督执法档案的封面填写内容:工程名称、监督执法机构、组卷人、审核人、自年月至年月、保管年限、本卷共件页、归档号。填写要求及说明:一、 工程名称:按照工程在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中的项目名称准确填写;二、 监督执法机构:监督执法机构全称;三、 组卷人:针对每项监督执法工程,各监督执法室(组)应当确定组卷人,并采用手签形式;四、 审核
6、人:监督执法室(组)负责人采用手签形式;五、 自 年 月至 年 月:起始时间以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受理机构签字时间为准,终止时间以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报告中的批准时间为准;六、 保管年限为30年(装饰装修工程10年);七、 本卷共件页:件是指本卷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档案中具备独立内容的文件单位;页是指不包含封面、目录、卷内备考表,以注册登记表为起始页,以卷内备考表的前一页为终结页的页面数;八、 归档号:先将监督执法档案按照工程类别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城市轨道交通)三类,每类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档案的归档号按照竣工时间顺序统一编号,并由本监督执法机构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监督执法档案归档号
7、编号形式为(归档年度)+归档单位简称+(工程类别简称)+总编号,如:(2010年度)东城(轨道交通)0001号。第十六条 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档案目录填写内容:工程名称、序号、档案内容、页号、备注。填写要求及说明:一、 工程名称:按照工程在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中的项目名称准确填写;二、 序号:以阿拉伯数字记录;三、 档案内容:按照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档案归档内容要求进行填写;四、 页号:页码编写不含封面、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档案目录、卷内备考。页码编写第1页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记录表,以阿拉伯数字记录;页号前后编写要连续,页数与页号之间的填写数据要吻合,且与档案内容要对应。第十七条 北
8、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填写由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受理机构填写,并录入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管理信息平台。监督执法人员从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管理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并收集该表。第十八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告知书监督执法人员从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管理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并收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告知书。第十九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抽查计划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抽查计划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的管理情况和工程的性质、特点、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明确监督执法的次数和内容。监督执法计划应当包括:监
9、督执法组设置、监督执法次数、监督执法内容、监督执法重点等。第二十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记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记录内容主要包括监督执法机构、工程名称、质量监督注册号、检查时间、受检单位、检查内容、发现问题、监督执法工作、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人员签字及时间,相关单位当事人签认及时间。填写要求及说明:一、 监督执法机构:质量监督执法机构全称;二、 工程名称:按照工程项目名称填写;三、 质量监督注册号:填写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中的编号;四、 检查时间:填写年、月、日时分至时分(采用阿拉伯数字);五、 检查内容:如实记录监督执法中检查的项目内容;六、 发现问题:发现的问题应当采用
10、规范性用语进行准确描述,可附相关音像资料;七、 监督执法工作: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出的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的内容;八、 当事人签认;九、 附件: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 应当附相关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复印件)、简易处罚决定书(复印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和整改回复报告。第二十一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监督执法人员应当收集建设单位以书面形式报送的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第二十二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执法记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基本条件、组织形式及程序监督执法检查)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督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基本条件、组织形式及程序进行监督
11、执法,同时,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执法记录表的内容进行填写,并收集工程责任单位提供符合工程竣工验收基本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第二十三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后,承担监督执法的监督执法机构按照规定对质量监督执法情况出具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报告(以下简称监督执法报告)。监督执法报告加盖监督执法机构公章方为有效。监督执法报告的内容包括:封面、工程基本情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情况、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执法情况及其它需说明的情况。监督执法报告的编号为质量监督注册号。第二十四条 监督执法报告应当建立审批制度,实施监督执法的监督执法室(组)和监督执法机构直
12、接主管负责人对监督执法报告应当逐级审查、审批,并应当形成签发记录单。第二十五条 其它记录可包括在监督执法过程中所形成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测记录、委托检测单位进行的检测报告、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外立面照片以及有关材料。第二十六条 卷内备考表主要是卷内文件状况的记录单。用于注明卷内文件与组卷状况。包括组卷人、审核人、组卷时间。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涉密工程的档案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第二十八条 各监督执法机构可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关细则。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北京市建设工程
13、质量监督执法档案管理规定(2005质监总站第71号)同时废止。附件:1监督执法档案表格表式2组卷与档案盒标准附件1: 监督执法档案表格表式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档案工 程 名 称: 监督执法单位: 组 卷 人: 审 核 人: 年 月至 年 月保管年限本 卷 共 件 页归 档 号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档案目录工程名称: 序号档案内容页 号备注1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2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告知书3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计划4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记录(附件:相关整改回复报告,相关执法文书)5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6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执法记录7北京市
1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报告8其它记录9卷内备考表101112131415161718备注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单体编号: 京建质字2010(*)第*号工程概况工 程 名 称工 程 地 址工 程 规 模m2(万元)结 构 类 型层数其中人防面积m2工程投资性质工程总造价万元工 程 类 别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电 话项目负责人电 话经 办 人电 话勘察单位法定代表人电 话项目负责人电 话资质等级证书编号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电 话项目负责人电 话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电 话项目负责人电 话资质等级证书编号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电 话项目负责人电 话资质等级证书编号监
15、督单位 经办人: 年 月 日备注22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告知书 :由你单位建设的 工程,自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之日起由 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请给予支持、配合。监督站地址: 联系电话: 附:一、 监督执法依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 监督执法内容: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三、 监督要求:(一)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6、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建设工程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二)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三)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等;(四)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工程正式开工日期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当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及通知书等相关内容,请查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址);(五)工程各参建单
17、位应当针对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机构提出责令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整改结果应当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及时回复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机构。回复的整改报告应当经过参建各方人员签认,并加盖责任单位公章及骑缝章。签认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建设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为项目经理或技术质量负责人;监理人员为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代表(或各企业的法人、法人代表);(六)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事故)须在24小时内报告相关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机构;(七)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八)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当对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机构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九)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机构
18、对该工程进行的监督执法检查,不代替参建各方应当承担的相应质量责任。(十)建设单位应当将本告知书要求书面告知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记录监督执法机构:工程名称质量监督注册号检查时间当事人签认建设单位(姓名、日期)施工单位(姓名、日期)监理单位(姓名、日期)第1页 共2页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记录(续页)监督执法机构:工程名称质量监督注册号检查时间执法人员: 年 月 日当事人签认当事人逐页查阅本记录无误并阅读以下内容后签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施工、监理等单位按
19、照法律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建设工程承担相应质量责任。本执法组织对该工程进行的监督执法检查,不代替参建各方应当承担的相应质量责任。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当针对本执法组织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并整改该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各参建单位向本执法组织书面回复整改情况的,应当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建设单位(单位名称、职务、姓名、日期):施工单位(单位名称、职务、姓名、日期):监理单位(单位名称、职务、姓名、日期):第2页 共2页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记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基本条件、组织形式及程序监督执法检查)监督执法机构:工程名称质量监督注册号检查时间一、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一)工程竣工
20、验收基本条件1. 建设单位提供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证明 有无不涉及2.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有无不涉及3. 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有无不涉及4.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有无不涉及5.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有无不涉及6. 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有无不涉及7. 建设单位提供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证明 有无不涉及8. 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齐全的证明 有无不涉及9.其它文件:1) 城建档案馆出具的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认可文件 (列入北京市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 有无不涉及2) 建设单位组织对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的文件 有无不涉及3) 建设单位北京市民用建筑
21、节能专项验收备案登记表 有无不涉及4) 新建商品住宅小区建设单位提供按照建设方案内容,完成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且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 有无不涉及5) 建设单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明 有无不涉及6) 建设单位提供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合格证明 有无不涉及(二)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1. 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进行验收 是否2. 参加验收的有关单位是否齐全(设计、勘察、监理、施工) 齐全不齐全3.参加竣工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 具备不具备当事人签认建设单位(姓名、日期)施工单位(姓名、日期)监理单位(姓名、日期)设计单位(姓名、日期)勘察单位(姓名
22、日期)第1页 共2页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记录(续页)(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基本条件、组织形式及程序监督执法检查)监督执法机构:工程名称质量监督注册号检查时间(三)竣工验收的程序1. 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提交了自检报告 有无不涉及2. 建设、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汇报了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 有无不涉及3. 建设、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工程档案资料 有无不涉及4. 建设、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对实体质量和工程管理进行全面评价有无不涉及5. 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或文件 有无不涉及 (四)其它二、执法人员: 年 月 日当事人签认当事人逐页查阅本记录无误并阅
23、读以下内容后签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建设工程承担相应质量责任。本执法组织对该工程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的监督执法检查,不代替参建各方应当承担的相应质量责任。建设单位(单位名称、职务、姓名、日期):施工单位(单位名称、职务、姓名、日期):监理单位(单位名称、职务、姓名、日期):设计单位(单位名称、职务、姓名、日期):勘察单位(单位名称、职务、姓名、日期):第2页 共2页编号:京建质字2010(*)第*号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报告工 程
24、 名 称 : 监督执法单位: 工程基本情况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工程地址工程类别工程规模m2(万元)其中人防工程:m2工程开工时间年 月 日竣工验收时间年 月 日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工程施工许可证号质量监督注册号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姓名专业监督执法时间执法证件号码监督执法人员监督执法人员监督执法人员监督执法人员监督执法人员监督执法人员监督执法人员第1页 共2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情况 公 章 年 月 日 第2页共2页卷内备考表本卷情况说明组 卷 人审 核 人组卷时间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报告签发记录单工 程 名 称: 报 告 编 号: 竣工验收日期: 监督科室和组卷人室(组)意
25、见专职档案管理员意见主管站长意 见站 长意 见附件2: 组卷与档案盒标准第1条 监督执法档案应当按工程项目组卷,并按规定的内容分类,按形成的时间顺序排列、编目和组卷,统一编号。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为:封面、目录、文件材料、卷内备考表。第2条 监督执法档案的纸面规格应当统一采用A4幅(297mm210mm)尺寸,小于A4幅尺寸的文件要用A4幅白纸衬托,大于A4幅尺寸的文件,应当按照图纸折叠方法折叠成A4幅尺寸。第3条 监督执法档案应当装订整齐,在文件左侧20mm处按竖向分三孔装订,上下两孔分别距中孔80mm。第4条 档案盒盒脊包括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起始件号、盒号。填写要求及说明:一、 全宗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执法总站采用阿拉伯数字1表示;二、 年度:采用阿拉伯数字,以四位数标注文件实际形成的年度(如:2009);三、 保管期限:30年(装饰装修工程10年),采用阿拉伯数字标注30或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