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修改)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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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 合法权益,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 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 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 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 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二条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服务费(物业综合管

2、理服务 费)、车辆停泊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含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公共照明、 通风、供电、给排水、电梯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小修、养护所 发生的人工、原辅材料费用等。 车辆停泊服务费:是指在指定的停车场地(含室内车库)内, 为维护保养场地设备设施、相关道路及管理所发生的人工、原辅 材料费用等。 特约服务费:指物业服务企业受业主委托提供的户内维修、 家政服务、代收代缴服务等收取的费用。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第三条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 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 包干

3、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 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 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 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 约定的支出, 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 费方式。 第四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 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 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 福利费等; (

4、二)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管理企业用于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费用, 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 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第五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

5、属于代管性质, 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 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 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 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 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 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 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 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我市除别墅和酒店式公寓以外的普通 住宅物业服务费

6、、车辆停泊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的 特约服务费以及其他类型物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普通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尚未出售的车位(车库)租 赁费以及利用人防工程设置并取得人防工事平时使用证的车 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的车位(车库)租赁费实行 市场调节价。 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设置车位的,其车 位设置、管理、 车位场地租赁费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 共同决定。业主大会决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收取场地租赁费的, 场地租赁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业主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

7、有- - -精品文档-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由市物价局和市房 管局根据物业种类、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级,制定相应的基准 价及浮动幅度, 并向社会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 企业根据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我市普通住 宅物业服务分为四个等级,其等级划分、物业服务费、车辆停泊 服务费和车位 (车库) 租赁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及有关问题另文下 发。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 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十条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在销 售物业前,拟定前期物业服务方案,确定物业服务等级

8、标准,在 公布的相应等级指导价格及浮动幅度内,通过招标或协议方式与 物业服务企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明 确。 普通住宅拟定前期物业服务方案确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 超出武汉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四级要求,按四级收 费标准上浮后仍未能补偿成本并取得合理报酬的,建设单位或物 业服务企业应将服务标准先报市房管部门确认,其指导价格由价 格主管部门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确定,作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或 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最高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普通住宅物业小区已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 主委员会的, 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 求,选择服务等级,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协

9、商具体的收费标准, 与业主大会选聘或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需要时可邀请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参与协调。物业服务标准超出 武汉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范围的, 物业服务费 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参照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标准 另行协商确定,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二条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 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期限届满或没有明确约定收费标准执行 期限, 但原标准已执行超过三年;调价方案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 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

10、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物业服 务企业可以对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程序如下: (一) 调价预告。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经营成本和小区管理服 务实际情况,拟定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及调价方案草案,以 书面形式在住宅小区显著位置进行预告并一并公示物业服务企 业最近三年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预告期应不少于7 日。 (二)书面征求业主意见,并统计业主意见。调价预告结束 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正式征求业主对调价方案的 意见,对征求意见书(函)送达、回收情况以及业主意见情况进 行查验和统计。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 在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弃权。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邀请小区

11、业主,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 会、街道办事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查验和统计过程, 也可以聘请公证机构公证查验和统计情况。 (三) 公示调价结果。 物业服务企业依法根据业主意见统计 情况确定是否调价,并在住宅物业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最终结果, 公示期应不少于30 日。公示期届满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在5 日 内将调价结果书面知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 区价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物业服务企业应妥善保存物业服务收费调价过程中的各种 文字、图像及影音资料备查,并对其真实

12、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三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到价格主管部 门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并遵守年度审验制度。 第十四条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 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 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 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收费的计价单位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 积。未办理房产证的,以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已 办理房产证的, 以房产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业主应当按照物 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预收期 不得超过 12 个月。 第十六条其它收费管

13、理 (一)装修工人出入证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装修工人实行 持证管理的, 可向房屋装修单位按每人每证不超过5 元的标准收 取出入证工本费。 (二)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产生的垃圾由业主自行清运的,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费;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的,清运费 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 (三) 门禁卡收费对新建住宅依建设规划或商品房买卖合 同约定所配套建设的智能门禁系统,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 不得在房价和物业服务费之外向业主另行收取门禁系统建设费 用和日常维护费用,并应为每户业主免费配送不少于4 张门禁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14、- - -精品文档- 卡。住宅物业交付使用之后,小区新配置或升级改造智能门禁系 统的, 其建设、 升级改造费用和日常维护费用的解决途径及门禁 卡免费配送数量由小区全体业主依法共同决定。 业主在免费配送数量之外另行增购门禁卡的,物业服务企业 可以不盈利为原则适当收取制作工本费。 第十七条住宅小区内规划配套的教育、医疗卫生等配套设 施的物业服务收费, 按照不超过所在小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的原则,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住宅小区内的住宅物业经批准 改为非住宅用途的,其物业服务收费可按照非住宅物业标准执 行,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 线电视等专业单

15、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 受专业单位委托代收有关费用的,可根据双方约定向委托单位收 取代收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十九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 业服务费用。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 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 务费用。产权转移之日的当月及以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 业出让人承担; 产权转移之日的次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 物业买受人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

16、码标价制度。物业服务企业 应将物业服务企业名称、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 计收方式、 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新建普通住宅销售时,建设单位应将上述物 业服务收费的有关情况,作为房地产销售明码标价的内容,在销 售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第二十一条业主、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 业之间因物业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当地人民调解机构 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十二条违法本办法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由价格

17、主管 部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 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下发前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 期的以及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已签订住宅物业服务合同且 尚未到期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仍按原合同约定 执行,合同到期后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武汉市物价局会同武汉市房管局解 释,新城区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 2013 年月日起实施。 市、区物 价、房管部门此前印发的相关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文件与本办法规 定的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2010 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18、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精品文档- 一、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 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

19、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 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 、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 、 “我最喜欢的”、 “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 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 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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