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党总支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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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后勤党总支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处(集团)先进典型选树培育管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后勤工作中的示范、激励、带动和辐射作用,激发内生动力,引导全体后勤职工学典型、悟初心、找差距、展担当,立足岗位干事创业,造就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充满活力的后勤服务队伍,全面提升处(集团)形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先进典型是指处(集团)各条工作战线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后勤精神,事迹先进,贡献突出,具有一定示范性、代表性、感召力和影响力,得到广大师生员工认可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处(集团)先进典型选树培育按照统一规划,分层、分类选树培育的原则,全面

2、整合资源,建立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职工群众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第四条处(集团)成立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选树培育工作小组),指导开展选树培育宣传工作。选树培育工作小组成员由处(集团)班子领导、综合科、人力资源科、质量安全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第五条各党支部成立支部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工作小组,成员由各党支部书记、支委成员及非支委的科级干部组成,负责挖掘、推荐、审定、培育和宣传本支部工作领域先进典型,并向处(集团)推荐先进典型人选。第三章工作原则第六条处(集团)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整合资源原则。结合处(集团)原有的各类荣誉、奖项,整合资源,全面梳理,进行先进典

3、型的选树培育工作。(二)立足基层原则。先进典型的挖掘要立足一线,扩大范围,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要及时发现,加强培育。(三)过程管控原则。强化先进典型的挖掘、审定、培育、宣传等全过程管理,做到选树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四)分级培育原则。由支部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工作小组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工作的计划和实施。第四章工作对象第七条先进典型分为个人和集体两类。第八条先进典型按照管理级别分为处(集团)先进典型、各党支部先进典型。第九条处(集团)先进典型主要由选树培育工作小组指定相关职能科室或业务负责部门牵头,从爱岗敬业、志愿服务、安全稳定、学习培训、文体活动等方面选树先进个人或集体。其中,爱岗敬业、志

4、愿服务由综合科负责,学习培训、文体活动由人力资源科负责,安全稳定由质量安全科负责。第十条各党支部先进典型主要以服务岗位为依托,选树立足岗位,出色完成本职工作,或有其他突出表现的个人或集体。第五章先进典型选树第十一条制定选树细则(一)处(集团)先进典型牵头开展选树工作的相关职能科室分类制定具体先进典型选树工作细则。(二)各党支部先进典型各党支部制定本支部先进典型选树工作细则,细则需结合各支部具体服务岗位设置情况,确定选树先进典型个性化称号、先进典型选树和宣传方式等。第十二条先进典型申报(一)处(集团)先进典型原则上以组织推荐为主,由各党支部根据相关职能科室或业务负责部门制定的先进典型选树工作细则

5、要求进行推荐申报。(二)各党支部先进典型由各党支部结合处(集团)目标管理考核以及自行拟定的选树细则,通过员工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申报。各党支部先进典型每学期评选一次。第十三条先进典型审定(一)处(集团)先进典型各党支部推荐的先进典型由相关职能科室初审后,报选树培育工作小组复审,最终报处(集团)领导班子例会审定。(二)各党支部先进典型由各党支部集体审定。第六章先进典型培育第十四条各党支部对先进典型的选树培育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为先进典型的成长创造合适的发展环境。在先进典型的培育过程中,各党支都要遵循先进典型成长和发展的规律,给予培育对象发挥长处、展示才华的平台。第十五条各党支部对先进典型重点培育对

6、象制定并落实具体可行的培育举措,完成培育目标。在先进典型培育过程中,形成科学合理的老典型不倒,新典型辈出”的梯次,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激励后勤人争做先进典型,达到整体提高的目的。第十六条各党支部注意先进典型培育的连续性和长期性。培育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要坚持目标明确、长期教育、连续培育、严格要求,增强先进典型的感染力和影响力。第七章先进典型宣传与奖励第十七条利用报刊、网络等宣传载体,结合先进事迹报告会、榜样面对面、座谈会、公益服务等形式,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发挥先进典型带动作用。第十八条对先进典型重点宣传对象要根据不同层次和类别,制定不同宣传的方案。深入重点宣传对象的工作、生活现

7、场,全面收集掌握先进典型事迹,并进行深度挖掘和广泛宣传,扩大先进典型宣传的感召力和影响力。第十九条处(集团)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在学习培训、评先奖优、晋职晋级、技术技能评聘等方面对先进典型予以优先考虑。第八章督促检查第二十条各党支部确保先进典型事迹的真实性、准确性。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一条已评选出的先进典型如出现以下情况,将取消荣誉资格:(一)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三)离职或退休。(四)其他不适宜继续作为先进典型的情形。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选树培育工作小组负责解释。第二十三

8、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下供参考大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为进一步严肃党的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组织意识,根据和省委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请示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主要内容请示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情况:1 .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情况,包括落实重要会议精神、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或批示精神情况。2 .党的建设、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需请示报告的重大问题。3 .涉及学校发展建设方面的重要部署、重要动态、重大活动情况,包括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决议决定的推进

9、落实情况;拟出台的重大部署、重要制度、“三重一大”问题;拟举办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情况。4 .突发性重大事件或事故情况,包括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事件;涉及民族*的问题;涉及意识形态的动向;涉及医疗卫生与食品安全的重要事件;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包括师生非正常死亡、严重疾病、重大伤情等);重大异常情况(包括师生个人或团体赴国(境)外培训、访问、交流中出现异常情况或滞留不归等)。5 .干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包括党政领导班子不团结;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正常;干部、教职员工中的违法违纪问题等6 .中层正职干部、高层次人才辞职、调离、退休

10、等情况。7 .重要外事活动,包括外请专家、外事活动、因公(私)出国(境)及接待来访,以重要来宾、重要时期或敏感时段的有关重要情况。8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按照有关规定报告。9 .重要舆情,包括网络、各类媒体涉及学校有关工作、涉及校级领导班子、师生员工的重要情况。10 .政府等有关部门对学校提出的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及处罚等情况。11 .根据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机关规定需要请示报告其它的事项.三、程序原则1 .坚持逐级请示报告和分级负责原则,按照职责分工、业务归口管理的要求进行请示报告,一般不得越级。各部门(单位)副职向正职报告,正职向分管校领导请示报告,分管校领导根据情况向学校主

11、要领导请示报告;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向分管校领导请示报告的同时,应即时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报告。2 .请示报告的事项要尽可能全面,包括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主要情况、后果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来不及掌握全面情况的,可先以电话、短信或口头等形式报告概况,然后根据事件进展和处理情况及时详细续报。3 .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周的活动动态安排,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提前收集整治,并报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以便协调校领导班子工作。四、工作要求1 .请示报告必须责权一致、及时准确,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事前能报告的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向有关领导准确全面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中和事后必须及时报告;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

12、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信息,随时续报或事后补报,并交学校党政办备案。严格执行通讯畅通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2 .请示报告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坚决杜绝先做后报、边做边报、甚至做而不报;坚持一事一报制度,不得一事多头请示,不得把一件需要请示的大事分解成一件一件可以不请示的小事,不得擅自改变上级有关部门或领导的指示决定和答复。请示报告后,要按领导意见办理,并及时向领导反馈办理结果。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漏报、虚报和迟报。学校党委和纪委将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抽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并不定期对请示报告执行情况、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进行通报。对没有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该报告不报告,以及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的,将按违纪对待,严肃进行处理。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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