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筛查及随访处置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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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11.020CCSC56DB3205苏州市地方标准DB3205/T1040-2022学校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筛查及随访处置规范Specificationforscreeningandfollow-upofclosecontactsofactivepulmonarytuberculosiscaseinschools2022-04-29发布2022-05-10实施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组织分工24. 1学校24.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4.3医疗机构25密切接触者筛查25. 1筛查范围25. 2筛查时限25. 3筛查内容25.4筛查流程36密切

2、接触者筛查后随访处置36.1 疑似肺结核病例处置36.2 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处置36.3 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处置36.4 医学观察对象随访处置36.5 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47学校肺结核密切接触者处置终止48学校肺结核疫情报告4附录A(资料性)学校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症状筛查5附录B(规范性)学校肺结核密切接触者首次筛查流程图6附录C(规范性)学生肺结核患者休、复学条件8附录D(规范性)学校肺结核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对象随访处置流程图9参考文献11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市教育局提出。本文件由苏

3、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防痍协会、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张家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市姑苏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苏州大学。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蒋骏、张晓龙、胡佳、沈蕙、刘芳、朱昆鹏、杨海兵、王海涛、姚立、吴妹英、叶志坚、姚敏芳、姜伟、晁湘琴、朱旻、张莉华。本文件为首次发布。学校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筛查及随访处置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学校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与随访处置的组织分工、密切接触者筛查、密切接触者筛查后随访处置、学校肺结核密切接触者处置终止、学校肺结核疫情报告。本文件适用于苏州市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肺结核疫情处

4、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32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WS196结核病分类WS288肺结核诊断WS/T642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WS/T772学校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技术指南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指示病例indexcase学校内最初报告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3.2肺结核可疑症状Suspicioussymptomsofpulmonarytuberculosis咳嗽、咳痰大

5、于等于2周,或痰中带血或咯血为肺结核可疑症状。3.3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Iatenttuberculosisinfectedcase机体内感染了结核分枝杆菌,但没有发生临床结核病,没有临床细菌学或者影像学方面活动结核的证据。3.4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cIosecontactofactivepulmonarytubercuIosiscase与患者同教室学习的师生、同宿舍居住的同学及与患者诊断前3个月至开始治疗后14天内在同一封闭空间直接连续接触8小时及以上或累计达到40小时的人员。3.5医学观察对象subjectofmedicaIobservation未开展预防性治疗医学评价的密切接触者,且排

6、除活动性肺结核。3.6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ubIichealthemergencyofschooItuberculosis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时,学校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现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区)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件。4组织分工4,1学校4.1.1 肺结核患者所在学校组织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随访处置、健康教育、症状监测和感染控制,并对肺结核患者进行休/复学(课、工)管理,对预防性服药对象进行服药管理。

7、4.1.2 学校应明确肺结核疫情报告人,学校肺结核疫情报告人优先考虑专职或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中应包含学校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筛查及随访处置。4.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所在地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协同开展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及随访处置,落实患者督导管理,并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和感染控制。4.3医疗机构4. 3.1学校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密切接触者首次及随访筛查,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对筛查结果进行确认。4.3.2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对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鉴别诊断,开展肺结核患者的诊断、报告、登记、

8、治疗、健康教育、休/复学(课、工)诊断证明开具和随访检查。协助密切接触者筛查及随访处置,开展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的医学评价、预防性治疗及随访检查。5密切接触者筛查5. 1筛查范围5.1.1 首次筛查应覆盖指示病例的全部密切接触者,肺结核患者的家庭密切接触者也应进行肺结核筛查。5.1.2 在密切接触者筛查中发现新的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应将筛查范围扩大至与病例同一个教学楼和宿舍楼楼层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密切接触者筛查范围的扩大还应结合首次筛查结果综合考虑。5. 2筛查时限首次筛查在完成指示病例个案调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指示病例发现日期在寒暑假时,筛查也应立即启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应全部完成

9、5.3 筛查内容5.4 .1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内容为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见附录A)、结核分枝杆菌(MTB)感染检测和胸部影像学检查,MTB感染检测方法包括结核菌素皮肤试验(TST)、重组结核杆菌融合蛋白皮肤试验(EC)和丫-干扰素释放试验(IGRAs)。胸部影像学检查应选择X线胸片,不采用X线胸透。5.3.2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胸片异常者、TST强阳性者或EC阳性者或IGRAS阳性者,进行病原学检查。胸片异常且病原学检查结果阴性者,宜使用胸部CT检查进行鉴别诊断。5.4筛查流程1.1.1 4,1对15岁以下密切接触者首先进行症状筛查和MTB感染检测,无可疑症状且MTB感染检测阴性则筛查

10、结束,有可疑症状或MTB感染检测阳性则继续进行胸片检查。筛查流程见附录B的图B.1。1.1.2 对15岁及以上密切接触者首次同时进行症状筛查、MTB感染检测和胸片检查,无可疑症状且TST非强阳(或EC阴性或IGRAs阴性)且胸片无异常则筛查结束。筛查流程见附录B的图B.2。1.1.3 对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胸片异常者、TST强阳性者或EC阳性者或IGRAS阳性者进行病原学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按照WS196和WS288对密切接触者筛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6密切接触者筛查后随访处置6- 1疑似肺结核病例处置6.1.1 学校应对疑似肺结核病例(参见WS288)采取相对隔离措施,有固

11、定住所的师生应离校居家隔离;无固定住所的师生,学校应落实校内相对隔离措施,暂停上课及其他集体活动。6.1.2 疑似肺结核病例由居住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根据WS288进行肺结核鉴别诊断。6.1.3 对明确诊断排除肺结核的疑似病例,学校应解除隔离。6.2 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处置6 .2.1在居住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全程规范抗结核治疗的患者,应接受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督导管理。在校治疗的学生患者,由学校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学校共同落实督导管理,学校应指定专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复查。7 .2.2学校对学生肺结核患者进行休/复学管理,应符合附录C。学生肺结核患者的复学诊断证明,应由学校所在地结

12、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特殊情况患者的休/复学,应组成专家组进行综合判定。教职员工休/复课(或工)管理参照学生休/复学管理要求执行。6.3 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处置6. 3.1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对TST检测强阳性者、或2年内TST检测硬结平均直径增加Nlomn1、或EC阳性者、或IGRAS阳性者进行医学评价,排除活动性结核病和除外预防性治疗禁忌症后,在知情同意基础上制定治疗方案进行结核分枝杆菌潜伏感染者预防性治疗。7. 3.2学校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应指定专人(校医、辅导员或班主任)督促预防性服药对象按时服药和定期随访复查,并作好记录。对于不规律服药或中断治疗的对象,应在首次筛查后的3

13、个月末、6个月末和12个月末进行胸片复查。学校和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进行预防性治疗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理。8. 3.3对需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密切接触者,若拒绝接受治疗,应在首次密切接触者筛查后3个月末、6个月末和12个月末各进行1次症状筛查和胸片检查。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胸片检查异常者应立即至学校所在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6.4 医学观察对象随访处置6.4.115岁以下医学观察对象在首次密切接触者筛查后3个月末、12个月末应各进行1次症状筛查,首次MTB感染检测阴性者3个月末应在不同手臂或部位再次MTB感染检测。有流行病学关联肺结核病例达到3例及以上时,在24个月末增加1次症状筛查,3个月末

14、TST检测对象应扩大至TST非强阳者,首次筛查TST阳性者3个月末应增加1次胸片检查。有可疑症状或MTB感染检测阳性应进行胸片检查。随访处置流程见附录D的图D.1。6.4.215岁及以上医学观察对象在首次密切接触者筛查后3个月末、12个月末应各进行1次症状筛查和胸片检查,首次MTB感染检测阴性者3个月末应在不同手臂或部位再次MTB感染检测。有流行病学关联肺结核病例达到3例及以上时,在24个月末增加1次症状筛查和胸片检查,3个月末TST检测对象应扩大至TST非强阳者。随访处置流程见附录D的图D.2o6. 4.3学校应对医学观察对象开展肺结核可疑症状日常监测,并按照GB28932进行因病缺课的登记

15、追踪,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应立即转至学校所在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6.5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学校应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强化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并协助医疗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心理疏导工作。7学校肺结核密切接触者处置终止7. 1终止密切接触者随访处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密切接触者中的末例肺结核病例报告后3个月内,未出现新病例;b)学校环境进行了终末消毒;c)密切接触者首次筛查后满1年。有流行病学关联肺结核病例达到3例及以上时,密切接触者首次筛查后满2年。7 .2学校肺结核密切接触者处置终止后的症状监测参照WS/T642和WS/T772执行。8学校肺结核疫情报告8 .1

16、学校和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学校肺结核疫情报告和通报制度,明确肺结核疫情报告人,学校和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学校肺结核患者,应在24小时内报告和通报。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学校报告后,应对学校肺结核患者的传染病网络直报情况进行信息核实和追踪调查。9 .2同一校区同一学期发现3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肺结核病例时,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24小时内向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向学校反馈。10 3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一所学校结核病疫情达到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向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上级疾病预

17、防控制机构和学校报告和通报。附录A(资料性)学校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症状筛查学校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症状筛查表见表A.1。表A.1学校肺结核密切接触者症状筛查表一般情况姓名性别男女口出生日期年月日(年龄岁)职业学生口教师口其他()年级和班级学院/年级专业/班学号(学生必填)卡介苗接种史有口无口家庭成员人数人既往结核病史和接触史既往结核病史(含肺外结核)有口(年份年)无口家庭成员有无结核病患者有口无口若有,是否与患者密切接触是口否肺结核可疑症状主要症状(具有其中一项即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咳嗽或咳痰22周有口无口痰中带血或咯血有口无口其他常见症状胸痛、胸闷及气短有口无口反复低热有口无口盗汗有口无口消瘦或体

18、重下降有口无口乏力、食欲减退有口无口其他()无口综合判定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是口否口被筛查者(签名):筛查者(签名):筛查时间:年月日附录B(规范性)学校肺结核密切接触者首次筛查流程图15岁以下密切接触者的首次筛查流程见图B.1。图B.115岁以下密切接触者的首次筛查流程图15岁及以上密切接触者的首次筛查流程见图B.20图B.215岁及以上密切接触者的首次筛查流程图附录C(规范性)学生肺结核患者休、复学条件C.1休学条件符合下述病情条件之一的学生肺结核患者须休学:a)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b)胸部X光片显示肺部病灶范围广泛和/或伴有空洞的病原学阴性肺结核患者;c)具有明显的肺结核症状,如咳嗽、咳

19、痰、咯血等;d)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建议休学的其他情况,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判断。C.2复学条件休学的学生肺结核患者,经过规范治疗、病情好转,复学应符合下述条件:a)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病原学阴性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达到治愈或完成治疗的标准;b)其他病原学阴性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自治疗3月末起,至少两次涂片检查均阴性且至少一次结核分枝杆菌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如遇特殊情况的患者,需由当地结核病诊断专家组综合判定。附录D(规范性)学校肺结核密切接触者

20、医学观察对象随访处置流程图15岁以下医学观察对象随访处置流程见图D.1。图D.115岁以下医学观察对象随访处置流程图15岁及以上医学观察对象随访处置流程见图D.20图D.215岁及以上医学观察对象随访处置流程图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7号2结核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92号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2011-01-08修订)4卫生部关于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卫办发200679号5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6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国卫办疾控发201722号7中国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规范(2020版)国卫办疾控函2020279号8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2020版)国卫办疾控函2020910号9江苏省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工作规范苏卫办疾控20167号10结核菌素皮肤试验使用指导手册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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