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公司薪资管理制度一、公司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按照经济效益的情况计提工资;管理人员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职级工资制,营销人员实行一业务提成为主的业绩工资制。1、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按聘任职务的级别确定其工资待遇;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津补贴和效益浮动工资组成;其中基本工资、工龄工资为工资的固定部分。2、津补贴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物价、粮食、交通、降温、取暖、水煤电等补贴和住房、医疗、通讯、误餐等综合性补贴。3、效益浮动工资是根据公司各项任务完成比例、整体效益和员工个人及所在部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的浮动工资,按员工所聘职位等级、岗位责任、工作实绩、工作表现和出勤情况等
2、结合员工考核等次确定。4、营销人员实行业绩工资制,按销售额比例提成,多劳多得,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二、管理人员的工资随员工职务级别的变动而变动,其工资从发文得当月起按新任职级工资执行。凡新聘用或受到降级处分的员工按其聘任或新任职级的工资档执行。三、公司可根据当年各项经营计划指标完成情况计提年终奖金,并根据员工个人及所在部门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发放。员工因正当理由离开公司,并在该年度内工作满6个月工作日者,发年奖金时,可按比例酌情发给;员工因被公司辞退、除名的,一律不享受年终奖。四、员工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五、公司根据经济效益有限原则实行定期增资制度。六、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带薪休假等社会福利保险待遇。